第三十六章弑神
云初的脸暴露在人前的时候,梁英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云初却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笑眯眯的瞅着为首的那个胡须花白的石国武士。
接下来,在梁英惊诧的目光中,那个老武士竟然挥刀砍向身边的同伴。
与此同时,也有人挥刀砍向了这个老武士,两百一十七个人很快就分成了两个阵营,又开始了厮杀。
云初朝梁英招招手,示意他坐到身边,指着那个这一小群正在激战的武士道:“因为没有信仰,所以就没有忠诚,因为没有忠诚,所以就会轻易地背叛。
每当道德开始沦丧的时候,人们就会依靠本能活着,而人的本能便是追随强者。
我展现了强大的武力,也把话放出去了,至于如何选择,就看他们自己的了。
西域人习惯臣服与英雄,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喜欢给人当狗,而是因为,没有了英雄的指引,他们不知道自己应该干啥,能干啥。
你以后在对付西域人的时候呢,最好以攻心为上,他们很容易被分化,也非常的容易盲从,是一个矛盾体,至于如何使用攻心计,那就要看当时的场面,看看你面对的西域人到底是在盲从时期,还是在分裂时期。
运用之妙,在乎一心。”
梁英觉得君侯说的很对!
从他被君侯骗进战笼开始,君侯的计谋就已经开始发动了,一个能够连续战胜三个甲士的英雄出现了,城里面的那些贵人们就纷纷出动了,来城外看看有没有机会把他这样一个年轻的武士招揽到麾下为他们卖命。
然后,君侯就抓住了场面上看起来地位最高的一个家伙,给别的地位稍微低一些的家伙们创造一个反叛的机会。
能跟地位最高的人抢夺新鲜出炉的英雄的贵族们,必然是不怎么害怕地位最高的那个人的,也就是说,他们目前维系着微妙的平衡。
从他们求贤若渴的模样来看,这些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破裂的边缘。
而君侯要做的就是讲他们之间的最后一层遮羞布给扯下来,从平衡趋于混乱。
一颗火星点燃了一根草,而后引燃了周围的草,最终化作目前这般不死不休的战斗。
而在柘枝城的城头上,大唐的飞虎旗正在飘扬……
梁英从思考中回到现实生活中的时候,那个胡须花白的老武士已经带着自己的人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他恭敬地将三副完好的甲胃,一大堆还沾着血的武器,以及一个沉重的皮口袋放到云初脚下。
云初看着老武士的脸,点点头,从怀里摸出一个鼓鼓的钱袋丢在战利品堆上,对老武士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纥来的老石头。”
云初笑了一下道:“回纥现在叫回鹘了里面有九个姓,你是哪一个?”
老石头抚胸施礼道:“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姓氏。”
云初摇摇头,指着那堆战利品道:“没有姓氏的老石头,这些东西都是你的,拿去吧。”
说完话,就站起身下了丘陵,就在丘陵的另一边,有很多骑兵正在那里厮杀的难解难分。
梁英不解的道:“君侯,活下来一百多个人呢,为何东西只给了老石头一个人。”
云初笑道:“这就是西域的特点,赢家通吃一切,我把所有的东西赏赐给了老石头,老石头会把一部分赏赐给他认为应该接受赏赐的人,接受赏赐的人也可以继续向下分,不过,一般情况下,只会分到第三层,也就是说,有九成的人是分不到东西的。
他们如果想要分到更多东西,就必须比这些受到赏赐的人更加努力才成。”
梁英道:“明白了,意思是说,我们给西域人的赏赐可以非常的重,但是,获益的永远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
云初回头看看那些提着刀子跟上的西域人对梁英道:“好好想想,为什么会是这种赏赐方式吧。”
梁英随即陷入沉默,他觉得应该好好地想一下君侯这样做,这样说的目的。
等云初带着这些人回到柘枝城的时候,整座城已经落到了老贼们的手中。
他们是强盗,是贼,所以对于占领地盘没有任何兴趣,于是,在城外的人依旧酣战的情况下,他们在这座封闭的城中开始了刮地三尺一般的劫掠。
老石头他们刚刚加入了云初的队伍,抢劫的时候自然也有他们的一份,毕竟,在别人都开始抢劫的情况下,不让他们加入,这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
哈桑早早就发现了柘枝城被外人占领的情况,他好几次都想要回兵拯救他的城池,却被伐什干这群人死死地拖住了。
柘枝城里谁的利益最大?
毫无疑问就是哈桑。
这伙强盗抢劫过后会长久的占领柘枝城吗?
答桉是不会。
因此,在伐什干这些人的眼中,除掉哈桑才是当务之急,只有除掉哈桑,他们真正的财产,牛羊,以及属于哈桑的财富牛羊,才能得以保全。
哈桑激怒如狂,指挥着自己的大军开始全军压上,他不想跟伐什干这些人火并,现在,却由不得他。
柘枝城里的人,对于被抢劫这种事他们处之泰然,这种事情每隔几年,运气不好,每隔一年,甚至几个月就会出现一次这样的事情。
根据他们的经验,只要不反抗,这些强盗们需要的,无非就是钱粮,物资跟女人罢了。
钱粮,物资,美人都在城主府或者贵人们的府邸里,穷苦的人家能被劫掠的东西并不多。
只要把自家的女儿,老婆弄成肮脏不堪的模样,就能躲过这一次劫掠。
柘枝城里有一座黑色的方顶房间,房间里有一道泉水终年汩汩的流淌,这所房子的房顶很高,只要一发声,屋子里就会产生混响,即便是轻声细语,在这做房子里,听起来也像是神灵的低语。
这是一座建筑水平很高的房子,一砖一瓦,一梁一柱,哪怕是房间里的皱褶跟曲线都有它重要的意义。
云初放火点燃了这所房子……
原本对于劫掠这种事情已经麻木的柘枝城人,却对这座着火的房子痛彻心扉。
虽然那些骑着马拿着刀子的唐人还在街道上弹压,还是有一些人大着胆子去救援这座着火的房子。
云初没有阻拦这些人去救火,因为这座木头制作的房子已经没办法救援了。
火焰从房顶冲出来的时候,那些人还提着各种装水的东西不要命的冲进火场泼水救火。
开始只是几个人,有了榜样之后就来了很多人,最后,着火的木头房子边上围满了救火的人,只可惜,他们救不了这座房子,眼睁睁的看着它在大火中坍塌。
云初见状,又下令点燃了城主府的房子,这里的房子比那座黑房子还要精致一些。
可惜,没有人前来救火,他们围着黑房子不断地礼拜,不断地哭泣,不断地祷告。
“把这座城烧了吧。”云初看过这些人的表现之后就叹口气对梁英下达了命令。
“就因为这些人朝拜那座黑房子?”梁英觉得有些难以下手。
“大食人已经占领这座城池了。”云初平静的回答。
“烧了城池之后,他们能去哪里呢?”
“去哪里都好,只要人口开始分散就是好的,随着艰苦的生活让他们耗尽所有心力之后,他们就会慢慢的忘记这座黑房子,忘记天上那个没有给予他们保护的神。”
“烧掉这座城就等于弑神?”
云初抬头看了梁英一眼,他觉得今天的梁英表现得非常好,似乎是在一瞬间就开窍了。
随即点点头道:“作为一个人,我们不该这样做,作为一个唐人,我们终究还是太心慈手软了。”
“不可饶恕是吗?”
“也不是不可饶恕,站在人家的立场上,有信仰的人绝对比没有信仰的人要强大一些,也会诞生一些美好的人性品质。
只不过啊,他们的立场跟我们的不同,他们的存在对于大唐执行的大一统目标不符。
既然与我们的目标不符,那么,自然是我们的敌人,需要我们用心去摧毁。”
“娜哈佛女在西域做的事情是不是跟那座黑房子做的事情是一样的?”
云初笑了一下,放下手中的横刀,坐在城主府还没有着火的大厅里,微笑着道:“是的。”
梁英抬头道:“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娜哈佛女在西域传播的便是我大唐的“道”吗?娜哈佛女在西域就是在为我们争取多助吗?”
云初笑道:“是这样的,不过,这些道还不足以保证我大唐的利益,还需要以封疆,山溪,兵革来做支撑。
人心可能是天下最厉害的武器,同时呢,他也是天下最不靠谱的武器。
顺风顺水的时候,人心所向,披靡无敌,人心艰难的时候,犹如逆水行舟,稍一松懈,便是顺流之下,狂飙于万里之外。”
梁英点头道:“记下了。”
当黑房子在火焰中轰然倒塌的时候,柘枝城里哭声一片。
就在柘枝城的人悲伤的时候,云初麾下的一千多老贼已经完成了对柘枝城的洗劫。
劫掠西域城市最大的好处就在于方便。
哈桑这些人对柘枝城里的百姓的掠夺几乎是全方位的,所有的好东西都堆积在城主府里。
因此上,只要劫掠了城主府,就等于夺走了柘枝城一多半的财富。
城主府占地面积很大,所以燃烧起来的时候非常壮观,火焰滔天之下,在北风的帮助下就形成了火烧连营的效果。
城外还在战斗的哈桑,怔怔的瞅着整座城池都开始燃烧了,忍不住仰天嚎叫一声,如同一头受伤的肥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