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魔恋觉

第一章 红雾异变 绯红的夜之魔女篇(1)

    时间终于来到了019年,6月,红雾异变。那异变发生的时候,正如这首诗所说:霞光引波泛镜湖,寒霜散落起银幕。红海万里掩日出,从此不分晨与暮。

    这一天太阳照常升起,斜穿打入小窗,床上的人起的却远比太阳要早,她坐在生了蘑菇的木质古老椅子上,在缠了藤蔓的木桌上,吃着烤蘑菇——那应该是古老的魔法森林里被第一缕阳光所洒的蘑菇。魔理沙不像村子里的庸人,不像神社的慵懒巫女,不像悠闲自在超脱的天人。她每天早早地醒来,每天都有修炼灵力,从她吃的食品来说吧,这些都是从广袤的魔法森林一株一株亲手选摘的,她有一本小册子,那大概都是七八年前的书了,书页已经开始自然的卷起来了,那封皮不仅泛了黄,还有些撕角,书本身可以说叫残本了,那些掉下来的页被她随机的夹在里面,书中七七八八记录的竟然有一半都是蘑菇的吃法和做法,其他是种类功效,极少数的是关于魔法方面的东西。难道她本人其实是个蘑菇学家?并非,幻想乡的蘑菇大多都和外界(所有类幻想乡宇宙都具有的“外面世界”)的蘑菇一致,只有魔法森林的蘑菇聚集了幻想乡这片土地内部蕴含的灵力,她魔理沙是为了修炼魔法才记载蘑菇,这就是为什么魔理沙作为人类却能使用高强度魔法了。人们大抵只看见了她纵情天空肆意挥洒光与星空之力,从来没人在意她是否在凌晨起床,只为采集吸收了天地露水的蘑菇。用她自己的话:“魔法使之类的种族,他们是不需要睡觉的,我如果想要接近他们,只能努力克服困意daze。”魔法使意味着更高的魔法水平,永生不死的寿命,以及脱离人类种族的妖怪称呼。人们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做人,毕竟在她出现的大多数时刻都是为人类这个种族说话的,他本身不愿意做人类,可能也是为了获得更强的力量来守护人类吧。但是既然决定要做魔法使,她首先要做的就是广泛收集灵力,以及克服困意和饥饿感。他吃过了早上的第一朵蘑菇,随即抽起扫把、将八卦藏在裙子里、把一瓶子炼制的爆炸物藏在尖顶帽子中、扶正了桌子上魅魔大人的相片。出了门,整个森林一片欣欣向荣,那种灵力的浮动,可能平常人只会感到沉重,但是魔理沙生活于此,他能与这些植物的灵力互通,这是归属感吧,阳光在树叶间开始斑驳跳动,那阳光并不异常刺眼,打在魔理沙的头发上,平添一分金黄,空气永远那么清新,湿湿的,里面带有泥土的芳香,没有工业的乌烟瘴气,坐落于魔法森林中的小屋,看上去就好像与世隔绝,上面的绿苔生了一墙,魔理沙也不清理,仿佛木屋不是人修建的,而是森林的生长,并不是镶嵌于此,而是隐藏。她临行时仍不忘拐个弯路,找上附近另一户人家,那户人家看上去高雅了许多,至少粉墙白的好像每天都是新刷的,红瓦犹如刚从窑子里烧出来一般惹眼,周围基本上没有几棵树,属于林间内的空地,但是青草至少是柔软的,覆盖了周围的裸地。与魔理沙家不同的是,她家门前就有一条修好的路,几乎一尘不染,也许每天都有专人去清扫吧,房子也比魔理沙的大了许多,屋子里面不难想象应该是高档的家具,至少在那年应该是“现代家具”,这应该是个大户人家了。不错,他就是被誉为魔界公主的爱丽丝·玛格特罗伊德,她同魔理沙一样也是一头金发,不过是短发,只到肩处,头上带的发夹更显得她本人优雅,她是后天魔法使,也就是魔理沙所追求的人类种转变的魔法使,既然曾经是人的,就保留了不少人类原先的习惯和性格,比如虽然可以不睡觉不吃饭,她仍然每天早睡早起健康饮食。穿上那身长裙后真的是世人所认为的优雅的典范,而甚至和魔理沙同种的金色瞳孔让人以为她们是否有什么关系,实际上两个人是十分好的朋友和邻居,那时候魔理沙流落到魔法森林,房子也是爱丽丝帮忙修建的。长靴子让她能自由在森林漫步,能把每一步做到优雅的,也就是爱丽丝了。魔理沙见过爱丽丝,兴奋热情地打招呼:“爱丽丝!今天怎么样!出来转转吗,魔理沙今天正筹备整点大事出来呢!”爱丽丝已然习惯了这个可爱的家伙,她的表情微微有动吧,露出微笑招招手:“要小心啊!”魔理沙挥了挥手,一转身就坐着扫把消失了,爱丽丝仍然在下面望着那个黑白背影,没有人知道这位魔界公主在想什么。。。在她能够生活的岁月中,魔理沙真的太短暂了,这让她不得不又多看了几眼,直到魔理沙身后扫把留下的星之尘埃都消散后才叹了口气,继续做她自己的事情。

    从幻想乡的西部,也就是魔法森林内部开始飞,向着东北走,出了森林,前面一片大平地,视野一下子开拓,当然,视线也不是总是一望无际的,因为走着走着,便到了一处凉爽的地方,有风从后面推着扫把了,后来学了上白泽慧音老师讲的地理,我便知道这是所谓环流,然而幻想乡的人大多数都能自由飞翔,自然的力量到这里倒是没那么重要了。到了湖上,一直向东,或者绕开湖面去走陆地,就能看见一座山,那边坐落的就是博丽神社,神社是要有人参拜才叫神社的,独有人以后才出现了神社,然而人类从人类村落走到这里,竟要穿过妖怪妖精聚集的小路,在泛幻想野地行走,他们不能飞,于是沿着湖岸走到山下,爬山……这几处地方没有能留人过夜的地方,那山脚下也是妖怪聚集的地方。于是人类几乎不出村子参拜,既然无人参拜,也就没有纳奉,便自然穷苦,且退治异变是她自己的任务,没有人会给她钱,到灵梦这一辈更是常常吃不上饭,境况一日不如一日,到最后连整天偷盗的魔理沙都比不过,只能靠八云紫小姐(那些日子八云紫的裂缝也会出在家里,让我感到害怕,幸而父亲的关系太大,她每次见到我都投以微笑,像一个慈祥的婆婆,父亲和她关系很好——不如说现在的父亲和整个宇宙的人关系都很好吧。)发的钱过活,幸而灵梦还有一分勤奋,即使没有人参拜,他每天早上清晨,赶着日出在神社鸟居下打扫树叶迎新,太阳灼热,想来已经七月有些热也是合理的,但是母亲也有个习惯,不管四季如何,天气如何,穿的衣服总很清爽的露出腋下,头上戴着大蝴蝶结——明明我出生时已经三十三了,还像个小女孩一样戴着。与父亲的黑白和上一代巫女的紫白相对应——那是红白,可能是她自己喜欢这个颜色吧,但是问题是,她用的阴阳鱼也是红白就有些奇怪,黑白的阴阳鱼,哪里都是一样的;红白色的阴阳鱼,恐怕只有母亲会用了。她穿着短裙红红的在夏日的微风下飘动,感觉好像早上的日出纵使七月也总是没那么热的,明暗地照在灵梦娇嫩的脸上,她的眼神中总是在慵懒里藏着一点犀利——等等……灵梦感到太阳逐渐暗了下来,缓缓抬起头来——红日已由红雾所吞噬了。

    魔理沙飞到了湖上了,这座湖的名字原名是雾之湖啊是妖精和小妖怪玩乐的一个地方,妖精们在这片区域的首领是被称为琪露诺的冰之妖精,妖精这种种族本身就像人类孩子一样贪玩,寻乐。到琪露诺身上更是类似六七岁一样的幼女,身材比本就娇小的魔理沙更娇小——其实父亲还是有点胖的,可能是她穿的衣服显得胖?琪露诺这家伙在早上的时候在湖上释放冷气,因为逆温效应(这种东西我就不解释了,慧音老师讲了几百年的知识,在人里也许也有书籍记录原理的。)再加上满湖的水汽导致整座湖覆盖了一层大雾,久而久之一说到湖就想起了雾,人们都舍弃了湖原本的名字,后来就叫它雾之湖。魔理沙当然也知道湖上会起雾,但是今天的雾好像不同,它好像不是自然的雾,而是红色的人造雾,甚至那可能根本不是雾,而是烟尘和红色粉末,毕竟在天空中还有微小的漂浮颗粒。如果让我来介绍的话,我会说这和外界叫伦敦的城市一样,过去的重工业国家嘤国的红雾毒死了不少人——自从河童的无限能源投入使用后,整个幻想乡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种事情了,工业的废烟一去不复返,说来也巧合,那无限能源投入使用和我出生的年份是一样的。不过说回现在魔理沙的机敏头脑和多管闲事的心境让他明白,她于是又在自言自语了:“我懂了!这个绝对是一异变,这一次我发光发热的时候终于到了,看这个分布样子,应该还是刚刚产生的,不过这种影响整个环境的能力,应该是一些大妖怪制造的异变,我自己是肯定打不过的,那么便由我自己的智慧来制作一个驱虎吞狼的态势,去找灵梦来打妖怪,我在旁边用魔法远程协助。最后由我来收割战局,从此一跃成为异变解决大师,闻名天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诶,博丽神社怎么走来着?”她于是在天上把扫把摆在空中,用手拨动扫把使他旋转,最后扫把头指向哪个方向,她就骑着扫把飞向哪个方向,这一次她又选对了。我父亲有不少奇怪的习性,让人捉摸不透,比如她的口癖之一:总喜欢自说自话,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看上去他就像是和自己的扫把和八卦炉讲话一般,她总表现得像是其他很多人在身边一样,有时在为别人解释分析局势,有时在赞扬自己刚才做出的操作,与她稍微熟悉的人都知道这个口癖,已经熟视无睹。另外一个奇怪的习惯是自己拿不定主意时,除了问身边的人该怎么办以外,大多数没有人的时候她就拿出扫把像刚才那样抓阄,或者扔硬币:正面走左反面走右,或者掷骰子:单数给灵梦一巴掌,双数给灵梦两巴掌……这些奇怪的习惯在各种意义上更方便我创作我的作品——试想一下随时有个人在为你分析局势有多方便吧。

    与此同时,幻想乡大结界之外,被幻想乡人称作外界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城市,位于y国的囵吨还没有进入工业革命,人们仍然处于中世纪,相信那些远古的科学,深巷,那是位于灰尘和城市垃圾密布的穷酸地方,这应该就是所谓贫民区,不过倒有一处奇妙的小店,小店没什么生意,但是却与雾雨魔法店有异曲同工之处——它也是一个不加打理的魔法店,魔法店的主人是一个年仅二十二岁的少女,不过从她阴沉的脸上找不到任何年轻少女的样子,今天已经连续第三个无营业的日子了,如果她挣不到钱,她就只能饿死,遥想自己的家族原先时候可是大家族,作为巫术的世家,那时候可是侍奉达官贵人的御用家族,不过自从爆发了大瘟疫后,她们家族因为面对瘟疫表现出来的无能为力,以至于现在已经一代混的不如一代了,到她这一代已经成为了家族最后的继承人了,只从家族里继承到了这么一间小屋子,他的父亲死了——是饿死的。她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产业不能砸在自己手里啊!她于是愤愤,想到大瘟疫时戴着乌鸦面具冒死闯入瘟疫根源的前辈为他们平民放血治疗,现在自己被这些平民鄙视怀疑否认且落魄到如此田地,感叹一下生错了时代,面色铺了一层灰,完全没有任何神气,仿佛是没有完全腐烂的尸体在这口锅前,而不是一个活人。这时某风度翩翩的君子不屑地用手杖支起门帘子,说是门帘子,好像是用破布缝的,那上面的液体痕渍,我说不上是什么,兴许是用这块布抓了老鼠,乱棍敲死在里面,留下的痕迹。这君子鄙夷地扫视了一遍这个地方,强忍着呕吐感,闪过了门帘,怕的是身上的礼服被沾染上污渍。看上去他十分年轻以及英俊,这身礼服昭示着他是贵族,而他能在贫民区毫发无损,估计是有保镖什么的人伴随着他。他并没有对这位女士行礼——即使父亲教过他去向所有女士行礼。他面容清秀,身材高挑,头上是象征了高贵的整齐的金发——不幸的是,这店主也是金发,不过已经乱糟糟得完全没法看了。他来到这里,对店主说话,但甚至都不正眼看她:“伊莉莎女士,对吧,你们家族先前侍奉过我们洺家族的,所以我们得知还有你这位传人,看在你们为我们家族做出过奉献,给你一个改变自己悲惨命运的机会——我要你制作催眠药,那种藏在食物饮品里,让人昏睡的药,你会做的,我们会为你开出能挽救你地狱般人生的价钱。”店主乐了,她从自己披着的烂旧又过分宽大的长袍中取出一本手写的,书页泛黄的,掉页的旧笔记本,她邪魅的久违的笑了:“当……当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