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钟

命案(6)

    吴城虽临海,但临近省会华城,早些年不算出彩,近年来由于政府重视,经济发展愈加迅速,入驻了几家大厂,房地产公司四处立项开工,地铁亦在开通中。值得庆幸的是,城市不大,地理位置不算太佳,终究未跃入一线城市行列,生活节奏充其量稍快,夜生活异常丰富。

    有时吴用问周钰婷是否想过换个地方生活,他明白她很厌倦这座城市,她大方承认,当然想过,想过无数次,但她不会走,一是他在这,二是她没有缘由地觉得,自己找不到比这更好更能将就的地方。

    周钰婷不是吴城人。初中、高中、大学,自愿或不自愿情况下,她做过许多次自我介绍。开场白“大家好,我是周钰婷”。什么钰?钅字旁加宝玉的玉。来自哪里?她通常停顿一至两秒,类似即将宣布大事之前的自我准备,才缓缓说明来自内陆的一个小山村,一处四面环高山,山清水秀,古屋坐落山丘,抬头见得到蓝天白云与飞鸟的寂寞地界。

    这是她对故乡的想象。事实上,她出生在华城一个不被称为“贫民区”但那地方的居民多半很穷的区域。她的亲生父亲姓周名礼义,她的亲生母亲姓周名礼乐,在她模糊的记忆中,父亲每天清晨出门工作,母亲则在家教她写字读书。十岁前,她的可活动地带被限制在小小的两室一厅中,她的乐趣之一是趴在半人高阳台往下观察走走停停的人群。

    家里并不很穷,她问过母亲为什么自己不能去学校。母亲不像电视剧中常见的场面那样表现,她没有吞吞吐吐,直言:“你没有户口。”于是,年仅八岁的小钰婷因自己的黑户身份失眠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母亲又向她坦白:“我也没有。”

    母亲很美,至少比电视中的那些女明星要美。她美得张扬,这是周钰婷长大后为她寻的形容词。周钰婷不叫她母亲,她喜欢跟随爸爸叫她“阿乐”,是礼乐春秋而非安乐。关于父亲,她记得的并不多,无他,只因父亲像大部分父亲一样早出晚归,偶尔得到的闲暇时光亦非常沉默。

    阿乐什么都与女儿说,她常抱着小钰婷用一种柔软缓慢的语调回忆自己和周礼义是怎么相识相知相爱的。她说那是一个冬天,华城从不下雪,风夹杂湿气冷得刺骨,不到二十岁的两人在华城一处破烂街角擦肩而过,继而默契停留长久对视。他们互换姓名后,穿着单薄衣物躲在巷子里抱在一起取暖,以度过漫长的冬天。当然不是因为爱,爱没有那么廉价,只是游荡那么久,总算找到了同类。

    阿乐又说,同类很难遇到,大部分都死了,据说主要死在冬季,死了以后尸体消失不见,“没办法,太冷了。这就是物竞天择,活下来的大都很强,我们通常无法遇见,剩下来就是我们这些虚弱无用的。”阿乐说这句话时皱了皱漂亮的眉,思索过后笑着加了句:“你父亲不一样,他很厉害的,竟然给我碰到了。”

    关于冬天很冷这个话题,周钰婷无法像阿乐一样感同身受。阿乐耐心解释,那是因为她继承了父亲的幸运。母亲用“幸运”二字替代“力量”,是周钰婷日后几十年无法理解的事之一。

    母亲最终没有捱过周钰婷十岁那个冬天,父亲辞掉工作,每日将消瘦得不成人形的母亲拥进怀里,热量源源不断,房屋内如温度持续上升的火炉,小钰婷紧紧握着阿乐的手,咬唇将啜泣堵住。那是她唯一一次见父亲流泪,那双与母亲如出一辙的桃花眼布满血丝,阿乐颤抖着抚慰两人:“没事的,我们早就知道了的,就是要死的。”父亲用力环抱着她,喃喃道:“本来不用的,你放心,我一定会救活你。”

    她捧着他的脸,发现右脸颊添了几道新伤,她一向清楚他这些年在做什么样的生意,却由于懦弱假装不知。阿乐第一次露出如此坚定决绝的神色,她说:“我好想回家,可是回不去了,阿义,你不用还想着救我,等我死了,我会自己回家。”

    “我会在那里等你们的。”

    小钰婷不可置信地看着阿乐那双攀在父亲身上的手像失去依附的树藤缓缓落下,砸在她的手上,一股暖意顺着阿乐冰冷的指尖钻入她的身体,紧随而来的是一道刺眼的白光,一声清脆的笑声,就着一道温柔女声“我们到了吗?”,她看清那幅从未见过却异常熟悉的景象。金黄稻田铺陈在平地,山间树木丛生,村民们领着狐猫,兔羊,鸡鹅等禽类,手臂上盘绕着软蛇,沿着蜿蜒小路一路向下隐入炊烟袅袅的村落。她暂时遗忘心内的疼痛,专心观察这画面,不料下一刻一切被狂风吹散,她睁眼,泪水模糊的双眸倒映出父亲近乎绝望的脸庞。父亲已将母亲轻轻放置床铺,单手把她着急揽入怀中,另一粗砺手掌用力捂住她的眼,稚嫩的眼因他手心粗砺质感涌出更多泪水,黑暗中,她仿佛丧失所有感觉,只听到父亲永久地重复着“不要看”三字。

    没有人知道这栋危楼中上演过多少次悲欢离合,亦没有人在乎。生离死别兴许总是这样,场面重大却隐秘。

    周钰婷不常想起这些,这次不过是因故人从华城赶来小聚。对桌周秋简慢慢品尝一根烤串,五颜六色的广告在他身后大荧幕上变幻。因他相貌出众,再加上周钰婷身上仍穿着警服,此刻街边经过的人流不时向两人投来打量。男人自顾将目光全归为对自身容貌赞赏,咀嚼时眯着眼上下扫视周钰婷几眼,略带嫌弃口齿不清道:“这话我想说很久,你是我族败类。”

    “怎么说?”

    “你太丑了。”

    饶是周钰婷脾气好,此时也恨不得将面前的烤串签全塞进他嘴里。她知道周秋简一向认为自己样貌拉低了他们的平均水平,但再不济也不过打量自己的脸后面露怜悯,建议自己找家好医院整容。如今竟然上升至人身攻击,有一瞬间,周钰婷怀疑自己是否真如他所表现的那样丑得天地不容。她决心不让周秋简得意,微微一笑,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大事。”周秋简仔细擦拭沾在手上的污渍,问了个似乎不相关的问题:“昨晚杀人的女孩找到了吗?”

    见周钰婷摇头,他又问:“你还记不记得你刚到我那儿时,我们经常搬家。”周钰婷松下一口气,看来他口中的大事也不是多大,至少还有闲情雅致与她绕弯子。

    “当然记得,你当时没有告诉我太多,只说是仇家追杀。”

    “最后一次搬家前我受了伤,不得已带你躲进臭气熏天的垃圾桶待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出来后,我发了个毒誓,说一定要将他挫骨扬灰,否则变老变丑,一辈子不举。”周秋简喝了点酒,此时脸颊微红,一张俊脸更是光亮夺目。他长得高,整个人缩在烧烤摊桌凳内不好行动,先前注意形象暂且忍着,此时将腿搭在周钰婷坐的长凳上,撑着下巴,露出阴恻恻的诡笑。

    那时又累又困,周钰婷本以为这个誓是随意之言,压根没有放在心上。如今听他提起,才勉强找到些记忆,不免满脸诧异,心想对方究竟是何方神圣,能让周秋简气成这样。若能得一见,也是无憾了。

    “收起你这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只可惜他行踪不定,等我避过风头,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不过呢,呵呵,如今快二十年过去,我总算找到他了,而且我不仅找到他,我马上就要履行我的誓言,让我想想,老子剥了他的皮之前,一定要先把他塞进粪池,浸上个几天几夜……”

    “咳咳,现在是法治社会,别喊打喊杀的。”周钰婷见他越喊越大声吸引不少人注意,霎时觉得身上警服都在发烫,连忙深受按住他嘴不让他再说下去。颇有些洁癖的周秋简往日被她这样一摸大概暴跳如雷,但此时或许是大仇将报,不过拂去她手,笑脸如花:“都听小钰的。小钰这么聪明,可以猜到他到底是谁吗?”

    “如果要说就一次性说完。”

    周秋简兴致冲冲,直截了当道:“两个提示。一:昨日图书馆杀人事件;二:今天开始与你共事。”

    周钰婷有几秒的怔愣,自然而然想起一张隐藏在厚重留海下的脸,那人极其年轻,二十年前或许才刚刚出生;她又想起上午他与自己在图书馆的短暂争论,那争论如今已没有什么意义;还有他那双头发被撩入棒球帽后得以显露出的过于成熟冷静的眼睛。挺有趣的,原来是他。

    “杨清。”

    “很惊讶?”

    “很难不惊讶,我先前将他的所有特殊归因于受过国安训练,现在看来不只这么简单。”说到这,周钰婷有些低落,“我完全没有发现他与你一样……”

    周秋简喝下最后一罐啤酒,声调变了:“他怎么可能和我一样!我这么帅,他长那幅挫样,呵呵,他和我一样?”

    “我指的是和你一样强。强到我没有察觉到他有问题。”

    “喔……你说这啊,呵,他非我同类,你自然感知不到。”

    “那他是谁?”

    好奇的周钰婷比以往更鲜活——她不常表露出好奇,他乐于解答:“我们的同乡人。光看最后这一字你就知道大概是什么成分。”他神色不屑:“之前没和你说是因为没有必要,他们数目比我们少许多,我这辈子遇到的不超过这个数。”他伸出左手晃了晃,接着将小拇指按下,信誓旦旦:“过不了几天,也就只有四个了。”

    霓虹灯下,他笑得露出左侧金光闪闪的小虎牙,周钰婷被他感染,也不自觉笑出了声,连声道恭喜。她发现,自己不怎么爱笑,三十出头已长鱼尾纹,而对面这人整日大笑二十年来却容颜不改。这么幸运的周秋简,只可惜被杨清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