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走肉之异变

第四十三章 偶遇与进入亚特兰大

    “我可以帮你,别小看我啊!”

    凯特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喋喋不休,自从贾思帕镇修整之日起,凯特每天都要和他一起聊聊过去,聊聊未来。

    两人的关系也在这种日常生活中越走越近,诺曼已经熟悉了凯特的存在,她的靠近也让他不再产生警惕性。

    神奇的荷尔蒙在两人的频繁接触中不断发酵,朝外散发着酸臭的气息。

    团队里的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对凯特也表现的越来越融洽、热情。

    尤其是诺尔玛和老扎克表现出来的不经意的关切和照拂,且他们与诺曼之间展露出来的那种不是亲情,却好比亲情的错觉,让所有人都觉得这个车队简直就是个大家庭。

    “我知道,我不否认一个年纪轻轻就能开着一辆破卡车环游全美,还全须全尾回到宾夕法尼亚的少女有着勇闯亚特兰大的实力,但你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壮得跟科迪亚克棕熊一般的前凶杀组警探会惧怕了佐治亚的本地丧尸。”

    “那棕熊警探为什么还要带上两只小熊去冒险?”

    诺曼也是从凯特嘴里知道的这种体重能达到800公斤的大棕熊,这是凯特游历到阿拉斯加时见过的最大的棕熊。

    这种体型庞大的家伙看起来憨态可掬,走起路来肉嘟嘟的,全身的皮毛都在抖动,平时也就是吃点当地的植物、昆虫、鱼类和小型动物,但它们拥有很强的领地意识和护犊子行为,但凡靠近它们领地和幼崽的动物,它们的巨掌就会毫不留情地招呼上去,管你是什么生物。

    其中的母熊最为凶悍,哪怕是体型是它们1.5倍到两倍的公熊,也不敢轻易招惹这些敢于以死相搏的同类。

    凯特开玩笑地将诺曼形容成那种家伙,因为她觉得实在是太像了。

    已经满脸大胡子的诺曼对团队内的成员亲切和善,轻易不说重话,对那些丧尸则重拳出击,但凡他能杀死的,就绝不会放过他们。

    躲避这个词好像从来就不存在他的字典里一样,在怀特小镇上时,她去了一趟当地的音乐工作室,诺曼让她守在门外,自己走进去,将里面的八只音乐丧尸全部虐杀,然后一手拽着一具尸体扔到了窗外,才邀请她进去选吉他。

    看着满地的血迹和人体组织碎渣,凯特抚摸着吉他的琴弦,眼睛却再也无法从这个静静地伫立在门口的男人身上挪开。

    这个男人就像那些在科迪亚克岛上缓缓挪动的大公熊一般,露出獠牙的那一刻,给人的安全感爆棚。

    “西蒙和纳什吗,我准备把他们培养为未来的团队领袖,等到他们彻底成长起来,能够带领大家走出阴霾,重建文明的时候,我也该享受我的退休生活了。”

    “可你看起来并不像是愿意放权的人啊。”

    “有那么明显吗?”

    凯特点了点头,诺曼笑着说:

    “有时候,我挺不喜欢民主这个词的,但无奈大家都喜欢,便给披上这个外皮,讨大家喜欢吧。”

    凯特不由在内心吐槽,诺曼做事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他往往是认定一个目标后,就会全力去完成。

    但偏偏又要做好表面功夫,发扬所谓的团队民主。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谁特么但凡敢说个不字,诺曼就敢让他们看到什么叫做独裁者。

    “小心!”

    前车突然刹车,接着传来一声消音器下的枪响,诺曼连忙爬上车顶望去,只见安迪举枪瞄准,射杀了一只从野林子里窜出来在公路上望着车队发呆的公麋鹿。

    这家伙的枪法奇准无比,移动靶也不再话下,那头傻乎乎的公麋鹿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安迪击中了头部,倒在了公路中央。

    安迪下车,跑过去,试着扛了扛这家伙,麋鹿却吃的十分壮硕,也许是周遭没有了猎人,体重竟然超过了200公斤。

    安迪尝试着搬了两下都没搬动分毫,无奈地冲走过来的诺曼摊了摊手,就看见诺曼一把抓住麋鹿的鹿角,翻身扛在了肩膀上。

    “嘿,伙计,你真是一个怪物!这头鹿少说有三四百斤了吧?”

    “多锻炼身体,多吃蛋白粉,没事打点增肌针,注意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补充,你也能做到我这样。”

    “撒旦都不会信你的鬼话。”

    “呕吼,今晚有新鲜的鹿肉吃了。”

    “太好了,谢谢安迪!”

    车队里的人都在欢呼,一个扛着弩弓的男人则从野林子里追了出来,看到车队后连忙举起了手中的弩。

    而安迪也举起了狙,双方就这么对视着,直到那个男人看到了车队里的小孩和女人后,才伸出右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缓缓地朝着野林子里退去。

    “嘿,如果缺食物的话,可以分你一点。”

    扛着麋鹿的诺曼很满意这个男人的眼神,示意如果可以交流的话,留下来还能吃顿饭,男人则摇了摇头,指着他背后的麋鹿道:

    “我追了这头鹿两天,没想到被你们捷足先登了,我懂规矩,你们的就是你们的,我无意分享你的猎物。”

    “也就是说,你有营地。”

    男人警惕起来,见对方问过后并没有动手的打算,便转身跑进了森林中。

    诺曼觉得莫名其妙,自己也没那么吓人吧,把麋鹿扔进重卡的后槽里。

    上车后,凯特笑道:

    “别怪陌生人,毕竟谁看到一头大棕熊狩猎完麋鹿后,都不敢上前和他抢食的。”

    “我已经表达出了善意,只是他们不信任我而已,再说了,如果我是大棕熊,你就是宾夕法尼亚的小猞猁!”

    “宾夕法尼亚不产猞猁,只有野猫。”

    凯特还作势挥舞了一下爪子,呲牙咧嘴道,诺曼摇头微笑,继续跟着前车前进。

    车队下了高速,绕着亚特兰大外围的乡村小道行驶起来,最后在距离亚特兰大七公里远的一个名叫卡斯凯德的小镇安顿了下来。

    众人娴熟地清理干净了小镇,在一处五金店外,用怪物车队将五金店围堵封死。

    诺曼将那头公麋鹿放下交给张玛丽处理,他和安迪、西蒙三人则从重卡内放下槽板,推出了四辆哈雷摩托。

    他们一路上搜集了八辆摩托,全是这种肌肉怪物,一行人望着踩上四辆摩托,背着枪械棍棒的三人,叮铃嘱咐个不停。

    凯特更是冲诺曼比划着手中的步话机道:

    “记得定时联系,我们需要你们安安全全地回来。”

    “祝你们好运!”

    “你们也一样。”

    “西蒙,注意安全,别跟着诺曼死拼,你可不是你爸那种怪物,见机不对就的跑!”

    “知道了,诺尔玛,不过以后我也会和他一样的。”

    “这可难说。”

    “纳什,保护好你的父亲。”

    “收到。”

    “拜。”

    四辆摩托车上了高速,朝着亚特兰大行驶起来,当亚特兰大耸立的高楼出现在眼前时,他们听见了步枪的射击声。

    步枪的声音很沉闷,听起来就不像一把好枪。

    “是民用步枪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杆老爷枪,估计型号是温彻斯特M70,大约在东面两到三公里外的地方。”

    安迪刹住车,指了指枪声传来的方向,诺曼掏出地图对比了一下,那该死的枪声来自市中心,而亚特兰大大学则在东北方。

    “咱们从东面绕过去,尽量远离那开枪的混蛋。”

    “也许我们该过去看看,我们对这里非常陌生,有个当地人带路也好。”

    安迪和诺曼都看向西蒙,西蒙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这里是市区,可不是他们一直在跑的郊县。

    尸群的数量超乎他们的想象,当他们才走到卡洛琳大街中段的时候,就被数以千计的丧尸拦住了去路。

    望着那“人”山“人”海好比上街游行般的尸群,诺曼选择了继续绕道,可无论他们怎么绕,却始终在北亚特兰大的街区中被无尽的尸群阻拦,根本不可能靠近十几个街区外的校园。

    那边好像就是灾难爆发的重点区域般,尸群拥堵地针插不进,水泼不入。

    诺曼尝试着在一条巷子里与十几只丧尸正面硬钢,杀到底却发现这是一条死胡同,结果又不得不杀回来。

    好不容易退回到了丧尸较为稀少的一条郊区街面上,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人找了个屋顶吃了顿冷食,却发现天空雷声大作,细密的阵雨突然瓢泼而下。

    “洗洗吧,两个月没洗澡了,难得。”

    大家身上都臭烘烘的,难得老天爷恩赐,诺曼便递过来三块肥皂,于是四人立即脱得光溜溜的,在雨中尽快地洗刷着自己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