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策略
策略绝对是好的策略。
现在的普鲁士王国,有一点东汉末年分三国的味道。
普鲁士王因为某次大事件,威信一落千丈,全国行省内的实地爵位大贵族们,都已经自立门户。
各自联合起来抱团取暖,虽然名义上还是王的封臣,但其实已经不怎么鸟王了。
现在奥兰治行省的二三十位为实地爵位贵族,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诸侯。最大的头头就是利比亚伯爵。
庞贝家嘛,是巴顿家的封臣。
算起来就是有实权的武将。
而要在整个奥兰治行省内崭露头角,彰显武力和实力,就是一个非常非常可靠的策略。
所以这一次鲁鲁修,路德想到一块儿去了,不仅是为了招募居民,也是为了宣扬奥兰治内,有一个庞贝家。
本来这个事情也是有点犯忌讳的,毕竟他们是巴顿家的封臣,如果太锋芒毕露,难道主君家会很愉快?
但是路德不是讨教过老爸了吗,老爸说没事儿,随便干。
路德还是很相信老爸的政客能力的,所以敢想敢干。
而其实这个道理非常简单,一是巴顿家有坐拥一座城镇,并且军事实力,财力比庞贝家还要大的骑士封臣。
庞贝家如果发展起来,不过是再多一个大封臣而已,不算什么。
二是老索尔隐藏了实力,以他高级骑士的武力,在整个巴顿领其实已经有了一席之地,可以当做一位大将来用。
再说现在老索尔已经有了晋级为大骑士的可能性了,如果老索尔真成了大骑士,那么老索尔就是整个巴顿领首屈一指的强者。
别说一个城镇,就算是坐拥两三个城镇也不是问题。
当然这种以武力获得是不可靠的,按照正常的情况,一个乡下的骑士领主家族,不可能每一代人都成为大骑士。
如果等家族武力下降了,那么势力必将缩水。
但是老索尔信任自己的儿子,路德庞贝。
所以老索尔的想法是在自己这一代,或者是路德这一代,向上发展,成为一位男爵。到时候依靠庞大的势力,财力,用魔药堆积,把孙子,曾孙什么都堆积成为大骑士。
把庞贝男爵的位置坐稳。
这些事情,老索尔没有与路德细说,他就一个行动,干吧儿子,我支持你。
总而言之,老索尔是路德坚强的后盾,路德什么事情都敢想敢干,十分的果敢。
话题又回到原点,怎么才能消灭一个扎根在奥兰治行省,臭名昭著的盗贼团,彰显武力呢?
用庞贝家的十几位骑士去硬拼肯定不行,而且打不过。
那么剩下的一个办法,就是请佣兵团出手了。
这不是丢面子的事情,财力也是武力的一部分,能请得起佣兵团为自己家族彰显武力的,财力多牛叉?
一样也是实力的一种。
而且到时候可以粉饰一下,比如说庞贝家联合某某佣兵团,剿灭了某某臭名昭著的盗贼团。
大家是合力。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问题是那得多少钱?
路德让鲁鲁修找了一个盘踞在巴顿领附近的一个盗贼团,这个盗贼团叫做“秋风盗贼团”。
首领是一位高级骑士,叫做***。
很普通的名字,也没有姓氏。证明这位高级骑士是一位平民出生。而事实上沦落成为盗贼的骑士,都是平民出身。
没有贵族出身的骑士会去做盗贼。
因为贵族们从小享受的是精细奢华的生活,除非遇到特别重大的事情,比如说被灭门,被追杀,否则不会沦落成为盗贼。
这位秋风盗贼团首领,***骑士在做盗贼之前的经历谁也不知道,一出来就是高级骑士,拥有狂风斗气。
他招募了一群平民骑士,成立了秋风盗贼团。
一直盘踞在巴顿领,以及另一位大贵族领地之间的一处山脉上,过着快乐的打劫生涯。
距今已经十几年。
盗贼团如今有正式骑士三四十人,其中有名字有悬赏的有三十二位。中级骑士的比例,居然有十个人。
更别说隐藏在暗处,可能没有露面过的骑士。
最好将这支秋风盗贼团当做是一支拥有四五十位骑士战力的盗贼团来处理,否则容易阴沟里翻船。
这支秋风盗贼团的行事作风在盗贼之中算是比较温和的了,十几年来只打劫,和收取保护费。
极少动手袭击巴顿领内的城镇。
因为盗贼团的实力强大,巴顿男爵害怕自己的实力受到折损,所以一直没有对这支盗贼团动手。
还有原因是。
这支秋风盗贼团盘踞的地方是两个领地之间,凭什么要我动手。
这是很典型的想法,也是盗贼团在整个奥兰治行省内滋生的原因。
鲁鲁修收集的情报比较详细,路德查了查之后,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这支秋风盗贼团,脑袋上的悬赏令,金额加起来足有八万。
其中高级骑士,秋风盗贼领袖***的悬赏金就是三万金币,其余都被他麾下的骑士给分摊了。
只要获取这些成员的首级,就可以去奥兰治执政官,利比亚伯爵的官邸,领取悬赏。
再加上盗贼团打劫多年,获取的财富。
这是一个很诱人的想法,靠打劫盗贼团发家嘛。
但问题是不是这么计算的。
首先是我们要攻击这样一个盗贼团,能全数把那些骑士们留下吗?跑了一个***,就等于是少了三万悬赏金。
而盗贼们打劫之后,会把积累的财富留下来?很多骑士之所以做盗贼是因为来钱快,他们很多会把钱拿去换取魔药,增加自己的实力。
这也是秋风盗贼团明面上的骑士成员才三十二人,但是中级骑士比例却高达十个的重要原因。
也就是说打劫了这支盗贼团,未必会获得相应的战利品。
而路德估计,要请佣兵团出手剿灭这样一支盗贼团,价格起码在十万金币以上。
如果获得的悬赏金,加上战利品,才五万金币呢?那么庞贝家将会亏损五万金币。
这买卖做的,到底是值不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