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好莱坞开始

第三章 碰壁后的选择

    林逸也想过,通过其他渠道打入好莱坞,不过因为年龄的劣势,即使不缺相应的能力,专业性的工作也没人会雇佣他。所以,摄影、布景、灯光、道具之类的工作,基本是跟他无缘了。

    那么做一名演员?

    林逸摇了摇头,否决了这个不靠谱的想法。

    首先,虽然演员对年龄的限制是最小的,但是演员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尤其是青少年演员的竞争。

    林逸可不认为,凭借自己曾经只是演演尸体、当当背景板,连二流都算不上的表演水平,能在其中脱颖而出。

    其次,林逸虽然是混血帅哥一枚,高鼻梁,大眼睛,五官深邃,身材高挑,虽然从整体面相上看不出是东方面孔,但是黑发黑瞳的特征,加上名字也能判断出他是一个亚裔。

    众所周知,好莱坞对亚裔存在一定的歧视,他家里没有这方面的人脉,给他提供不了什么帮助,单纯靠他自己,基本不可能获得什么好角色,这方面他还不如一个黑人获得的机会多。

    毕竟黑人的人口数量摆在那儿。

    所以,演员对于林逸来说,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要不改个名?

    算了,这么忘祖的事情,老林同志是肯定不会不同意的。

    既然影视行不通,那试试唱歌?

    摇了摇头,林逸同样否决了这个想法。

    自家人知自家事,林逸对自己的歌唱能力,心里还是有点AC数的,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他也就是个KTV麦霸水平,虽然能保证五音健在,不至于被称呼为死亡颂唱者什么的,但其上限也就这样了,在这个还没电脑修音的年代,想当歌手还是比较费劲的。

    那么写词曲卖钱?

    同样不靠谱。

    这就和写剧本一样,一首歌曲,从创作出来到录制唱片发行,间隔几年时间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且各大唱片公司都有自己的专属词曲作家,没有相应的人脉,林逸一个新人,很难把自己的作品送进唱片公司,即使侥幸被买下来,多半也就是在词曲库吃灰的命。

    写小说也不现实。

    前世看过的小说虽然不少,可都是中文的,翻译成英文自己倒是能办到,但自己毕竟不是专业翻译,水平有限,不一定能很好地表达出原意,而且因为文化差异,以及现阶段北美市场的封闭性,很大概率还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送出版社发表……嗯,实在没什么别的选项,也只能硬着头皮去试一试了。

    大不了自己也来个脸滚键盘,没准也能弄出来个时代造物也说不定呢。

    要不就直接来本《盘龙》?据说当年这小说在北美也是爆火的,不知道提前三十年写出来,还能不能爆火呢?

    话说盘龙是咋翻译的来着?

    CoilingDragon?

    挠了挠头,林逸无奈的叹了口气,这感觉,咋和前世毕业后的经历那么像呢?

    在这么下去,短期内,好莱坞估计是跟他无缘了。

    还能在其他方面想想办法吗?

    还能干点什么呢?

    没有AC站,没有跳动的抖M,没有欢乐的辟谣办和游RB的王校长,林逸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应该干点什么了。

    好怀念小姐姐们满屏的大长腿啊。

    果然,没有智能机的人生,毫无乐趣。

    嗯?我刚刚想什么来着?

    对了,是大长腿,啊呸,是接下来应该干什么。

    正想着,林逸的目光却是一顿,眼睛定在了面前的报纸上。

    确切的说,是一张图片上。

    这是一张电影海报。

    左侧是一头憨态可掬的棕色小熊,手里牵着个风筝线,线头的另一端,是一只长着长耳朵,以为自己是只风筝的粉色小猪,右侧还有一头黑红相间,拿自己尾巴当弹簧的二傻子老虎。

    另外还有几只其他奇特的小动物,占据了图片的中间位置,例如丧气十足的长耳朵灰驴,骚气十足的屎黄色兔子等。

    《小熊维尼历险记》,迪士尼前段时间新推出的,第二十二部经典手绘动画电影。

    这一瞬间,林逸突然就想到了一个很适合他的事情。

    成为一名光荣的电影原画师?

    那是不可能的,原画师的苦逼众所周知。

    有活干的时候是007,没活干的时候就只有桃子。

    林逸虽然是一名二流艺术院校的毕业生,嗯,解释一下,二流院校的意思呢,就是什么艺术课程赚钱,学校就会安排教什么,恰好,美术就是一项非常赚钱的课程,所以,你懂的!

    咳咳。

    总之,林逸虽然有着不错的绘画功底,但他又不是蒂姆·伯顿,他根本不想成为一名电影原画师。

    不过,虽然成不了原画师,但是他可以干别的啊!

    比如,画漫画。

    是的,林逸的目标就是漫画!

    漫画,在林逸看来,本质上其实跟剧本的分镜图也没什么太大区别,同样都是通过静态图像,来展现剧本的故事内容。

    最大的区别也只不过是,分镜图,不会画画的人也能试着弄一弄,例如某姜导演;而后者,一点绘画能力也没有,是根本弄不出来的。

    而分镜图,这玩意自己可太熟了。

    至于故事内容是否受欢迎什么的,林逸表示,作为一名穿越者,还要啥自行车,抄就完事了呗。

    什么拿龙珠玩灌篮的小学生,仨民工放的死火海,简直就是抄一本火一本。

    虽然从7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地下漫画市场的衰落,北美漫画行业开始走向萧条,但市场体量仍在,加之这两年,众多地下漫画家转入主流漫画界,各种中小型的独立漫画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相继成立,只要作品质量过关,相比小说,漫画在出版发行这方面,容易的简直不要太明显。

    同时,自己年龄的劣势也能降到最低。

    十四岁的少年,绘画有天赋,这点完全说得通,斯坦·李老爷子十四岁就能入职漫威,也是靠的一手超强的绘画能力。

    而且,少年人本就有很多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想通过绘画呈现出来也没毛病。

    一个有很多奇思妙想,有着绘画天赋的天才少年。

    人设这不就立起来了么!

    林逸摩挲着下巴,越想越觉得这事儿有搞头。

    由于大部分北美漫画,都是流水线分工合作的创作模式,大部分漫画家在失去漫画版权的同时,漫画原稿的稿酬普遍较高。

    一般来说,80年代的北美市场,不考虑个人独立出版的情况下,新人漫画家的一张内页原稿,稿费大概能有150-200美元左右。

    由于美漫多为月刊,每月交稿量基本在28到34张上下。因此,算上封面,插图,基本上团队月收入大概能在五到七千美元的样子。

    对于林逸来说,不同于其他人的分工合作,脑海中有成熟的作品,不用思考剧情,不用考虑人设与分镜,每月三十来张原稿,林逸完全可以在不耽误任何事情的情况下,自己一个人轻松搞定。

    如此一来,林逸就只需要干画师的活,却拿着团队的钱,简直美滋滋。

    通过漫画积累原始资金,有个半年左右的时间,林逸就能够凑出制作一部小成本电影的启动资金。甚至还有可能像弗兰克·米勒那样,通过漫画,直接一脚踏进好莱坞。

    完美!

    林逸都忍不住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OK,小漫画,就是你了。

    打定主意,那么,接下来就需要考虑具体画什么,以及,准备画漫画所需的各种工具和耗材了。

    首先,画什么,这个林逸暂时还拿不定主意。

    后世的日漫虽然火爆,但是暂时是不在考虑范围内的,毕竟现阶段的北美漫画市场,拥有大量本土漫画可供消费,市场生态缺乏国际视野,注定了日漫很难在北美有太大的作为。

    来自RB的奇怪事物,这就是现阶段的北美市场,对于日漫的定义。

    日漫真正火爆北美市场,还得等到九十年代,RB动画彻底打入电视频道,进入儿童、青少年们的视野后了。

    而前世受成长环境的影响,林逸从小到大,接触的漫画,绝大部分都是日漫,脑海中美漫的存货其实并没有多少,因此,具体要拿哪一个出来,林逸还需要在仔细斟酌一番。

    实在不行,把之前弄出来的剧本,改头换面一下,按照记忆中的电影画面,拆分成分镜图当漫画,也不是不能做。

    其次,就是工具与耗材了。

    与日漫不同,除了大开本,以及更偏向于适度夸张的写实画风外,美漫最大的特点还在于它的全彩风格。

    这也导致了同样的原稿,美漫的成本也要稍贵一些,相应的,林逸前期的投入也要更多一些。

    铅笔橡皮,蘸水笔,漫画原稿纸,水彩水粉马克笔……林逸找出纸笔,把需要用到的工具和耗材一一罗列出来,心里盘算了一下,嗯,大概有个三四十美元,就能凑合着把需要的东西买齐了。

    然后……盯着这张纸,又摸了摸干瘪的裤兜,林逸就突然发现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他奶奶的,他居然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