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仙笔录

第十八章 遗仙修行法,沙漠中的队伍

    说辞考验,实则索取利益。

    因为三个所谓的条件,都是有益于景言的。

    狐女缄口不言,双手轻握,放置于小腹处。

    仪态万千,魅自天骨,贵于行态。

    不为所动,显然,这些条件,她没有权限去应答。

    但很快石屋中就给了回应。

    “也算不得过分。”

    沉默了一会后,缓缓答道。

    “可以!”

    狐女回眸,意味深长,看向石屋的方向。

    但一切板上钉钉了。

    随后,景言得到了定金。

    那是一本金色的古籍,成年男性巴掌大小,泛着淡淡的金光,飘向景言。

    他伸手去接住,手感很奇特,似金属,似棉布,就像是一种极其柔软的金属。

    书籍外壳无字无图,干净,光滑,整洁。

    翻开书壳,“遗藏新典”四个大字,钻进人的脑海里。

    那一瞬间,景言的脑海中泛起一道道金色涟漪,四个大字中又飞出数之不尽的小字,他们不断的打乱重组,显现出一组又一组珍贵的文字信息。

    大约三分钟后,景言吸收完海量的信息。

    他直接从一个修炼小白,变成一个对如今修行世界了若指掌的超级老油条。

    简单来说,如今的修行世界,灵气枯竭空前绝后的严重,失去灵气的修行者被逼到无路的死角,被逼到悬崖边的末路。

    环境恶劣,往往也会诞生一些天才妖孽,以大智慧,大决心,大毅力,开辟出许多新颖修炼方法。

    脱离了灵气的枷锁,依然可以大步前行,迈向那宽阔的仙之道。

    一位位天之娇子,英雄儿女,依然能绽放出耀眼灿烂的色彩。

    而最广为流传的修仙法,则是遗修。

    简单来说,仙古覆灭,但仙古遗物传承了下来,这些东西依然蕴含着强大的灵气,堪比天财地宝。

    而且遗仙修行法,对人的资质要求很低,人人可修行之。

    这也是遗仙修行法,成为当今修行界主流修行法的根本原因之一。

    而遗仙修行法的第一步,就是要找一件趁手的法宝,进行宝与人命格的交契。

    交契,有点类似传说中的人与器合一,有点像人与宠物的契约,但又不尽相同。

    景言此次的交易,便是要帮永生城主,去一座大墓中,取出一件极其重要的仙古遗器。

    似乎还要混进一个被称为“摸金修行团”的组织。

    而且景言还有这个组织的详细信息。

    但他能感觉出,那些信息都是很粗浅的,并未涉及到核心秘密。

    “老家伙,你不太厚道啊!”

    景言不满的开口,这老梆子,是留了一手吧。

    “你说什么?”

    狐女惊怒,身上散发出惊人的杀机,她强大的神念,完全笼罩了景言。

    只需一个念头,她就能将景言碾压成飞灰,彻底消散,在这世间,再也找不到这个人。

    差距太大了,一个还未修行的人,一个则是在这条路上走出很远的人,此时此刻,他们没有可比性,有云泥之别,隔着一道不可跨越的天堑。

    但景言完全不慌,昂首挺胸,胸有成竹。

    多少是有些傲娇的。

    “行了!”

    “他很清楚,你现在不会杀他,这是有恃无恐。”

    石屋内,软绵绵的声音,没有丝毫的情感,就像没有七情六欲一般。

    此言一出,景言当即咧着嘴笑了。

    但有一点永生城主猜错了,景言并非有恃无恐,他任何时候都是这样的,嘴多少有点欠,为此,没少招惹麻烦。

    这是一个臭毛病,一个十多年都没改的臭毛病。

    其实……这也是有原因的。

    三天后,景言重新回到了荒漠之中,从永生之城出来,便是一片沙漠,这一次他亲眼目睹那繁华强大的城池,慢慢消散,最后完全消失了。

    不留一片砖角,像是从来不存在。

    景言出发了,背着一根木棍,朝着东方出发。

    木棍是一件低阶法器,不入流的那种,这是临走时问狐女要的。

    倒不是狐女吝啬,更不是景言不贪心,而是此行九死一生,最趁手的武器才是最好的。

    名为天火棍的木棍,最大的好处,就是对使用者没有门槛,在普通人手里也能发挥出不俗的力量。

    无边沙漠,生命的禁区,普通人几乎不能深入。

    斜阳下,一支队伍,向着落日低头前行。

    有人皮肤黝黑,嘴角皲裂,奄奄一息的模样,像随时会倒下去一样。

    也有人肌肤雪白,仪容仪表整洁,精气神十分饱满,根本不惧沙漠恶劣的环境。

    “啊撒叭!”

    “若是没有走错,宁王墓就在附近了。”

    一个大喇叭,头有僧人戒疤,手持一罗盘似的法器,自言自语的说道。

    年轻女子,面容姣好,一袭绿衣无风自舞,闻言,轻轻颔首,一双清澈有神的眼睛眺望远方。

    似有什么烦心事栓在心头。

    忽然,她神色猛然严肃,如临大敌的看着斜阳方向。

    “大美女,别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我又不是豺狼虎豹。”

    斜阳下,一醉鬼,歪歪扭扭的走来,身穿青色长袍,手拿一酒葫芦,背上背着一根红木棍。

    “什么人?”

    酒鬼的出现,顿时让队伍紧张起来,有人抄家伙,有人散发出浓郁杀气。

    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忽然蹿出一陌生人,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别慌!别慌!”

    “我可不是来打劫的,我是来入伙的。”

    “瞧你们胆小的模样,太怂了。”

    “你们真的敢进那座墓吗?”

    “咕咚!”

    又干了两大口醇香可口的五粮液。

    “我们敢与不敢,与你何干?”

    队伍中,一白衣男子怒目而视,十分厌恶嘴欠的酒鬼。

    但也不敢轻视,毕竟能走到这里的人,绝不会简单。

    “你想入伙?凭什么?”

    绿衣女子开口询问,同时打量着景言,从头到脚。

    却什么也没看出来。

    “凭什么?”

    景言反问,却不是答的意思,而是“问”绿衣女子,凭什么?

    干了一口五粮液,又继续问道。

    “你又不是话事人,你凭什么问我凭什么,让你们当家的出来说话。”

    “你!”

    绿衣女子当即恼怒,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这个死酒鬼,居然一点面子不给她?

    让她情何以堪?

    但酒鬼身份神来,来历成迷,她也不敢轻易动手。

    咬咬牙,把这口气给吞了下去。

    “想入伙,可以!但你得有足够的价值!”

    这支队伍中唯一的车辆,里面传来一温和女子的声音。

    绿衣女子等人,明显神奇一惊,对这个决定有些出乎意料。

    然而,更出乎他们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这么一个天大便宜,烂酒鬼居然没有答应,反而懒洋洋的自信说道。

    “价值?”

    “这么说来,你们得给我交佣金,不然我拒绝你们和我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