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阶之上

第九章 书之所述

    “你知道的可真多啊。”胖子由衷的感叹道。。

    小铃铛没有回话,只是看着面前的大米愣神。

    “我说错什么话了么?”胖子看着小铃铛的表现,有些摸不着头脑,转头看向李祎和小粟。

    小粟也抬起双手,摇摇头,表示不知道。李祎看着愣神的小铃铛,虽然他知道为什么,但是看着小铃铛,他也不能说出来。

    大米,不是李祎第一次见到。之前在小铃铛家住的时候,时不时地会吃上一次,那种感觉,和能量棒完全不同,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好吃。

    大米,自己吃可以,但是不能和外人说说。

    人不患寡而患不均。

    如果别人知道了,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而李祎和小铃铛也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

    这么好吃的,除了小铃铛家和李祎吃过以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这东西的存在。特别是小粟和胖子,几人都是从小到大的玩伴,一直瞒着他们,会有很深的负罪感。这也是小铃铛说不出来话的原因。

    等人手一份大米饭了,每个人都被眼前米饭的香味吸引着。伍征看着众人的表情,满意地笑了。都说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次的回家,可算是满足了自己装13的心愿。

    这次回家,伍征感慨良多。看着逐渐老去的母亲,看着儿时的玩伴腰背逐渐弯下,脸上的皱纹浮现出来,沧桑感是伍征最大的感受。看着家乡人对于一碗盒饭的惊喜,他庆幸当年自己被选走,见识到了更为广阔的世界,而不是窝在这个垃圾场,糊糊涂涂的过完一生。

    “这个左边白色颗粒状的是大米,右边红色的是红烧肉,绿色的是炒青菜,白色的是烧豆腐。大家开始吃吧。”伍征说着,就拿起了自己的那一份,用勺子吃起了米饭。

    众人还在纠结带把儿的东西是啥呢,一看伍征的用法,都明白了,也有样学样的开始吃饭了。伍征看着乡亲们,也庆幸自己拿回来的是勺子,要是筷子的话,还不知道他们啥时候能学会了。

    相比于其他人的比葫芦画瓢,李祎和小铃铛一家则是熟练的很多,李祎在小铃铛家吃米饭的时候,用的也是勺子。

    先挖了一勺子米饭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和在小铃铛家里吃到的不一样,口感要更劲道一些,略带有一丝丝的别的味道,李祎说不上来,但是要比小铃铛家的好吃。

    又吃了一口豆腐,软糯布满整个口腔,伴随着的各种味道,李祎什么都说不上来,但就是好吃。李祎又挖起来了一块儿红烧肉,细细的打量。

    原来这就是肉啊。

    每一块儿有大拇指大小,分为两种不同的颜色,一种暗红,一种亮红,表面还亮晶晶的。放进嘴里,轻轻地合上下巴,磨牙稍微动了两下,整块肉就被磨碎了,香味由舌尖传入舌根,充满整个味蕾。

    再加上大米的配合,满足感充满全身,李祎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睛,慢慢的享受着。

    直到嘴里的东西全部咽下去,李祎又将目光看向了青菜。用勺子挖起来一根,放进嘴中。

    不同于红烧肉的软糯,咬在嘴里带着声响,咔吃咔吃,声音通过骨传导进入耳蜗,声音很是清脆。有一股子特别的味道,说不出来,但是很好吃。

    这是李祎抬头看向四周,每个人都埋头干饭,沉浸在美食中,脸上洋溢着满足。

    ’回来肯定不方便,就这样带回来的东西还这么好吃,外边的东西得有多好吃啊。’

    人的野心,或者说是雄心壮志会随着见识的增长而增长。乞丐不会想着怎么去做出顶级AI,他的想法仅仅是怎样做才能不挨饿。

    一顿饭,不仅打开了李祎的味蕾,让他知道了更多的味道;更打开了他对外界的向往之心。

    书中的知识远远满足不了他的好奇心了。

    之前是没有条件,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我一定要把握住。这样想着,李祎用力地吃了一块儿红烧肉,然后眯起了眼睛。

    伍征见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了,是说正事的时候了,便站了起来说到:“大家感觉这盒饭好吃么?”

    “好吃。”听到伍征的问题,乡亲们也很诚实,简单明了的回答。

    “好吃就行,也不枉我大老远的带回来。下面,我要说一些正事儿了,也是我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

    听到伍征有其他事情要说,没有吃完饭的人也抬起了头,想看他究竟有什么事情要说。

    “我这次回来,大家也看到了我的变化。相信大家很是好奇,我究竟在外边做什么的,但是不好意思,由于工作原因,并不能跟大家具体讲述。但是这次回来,我是要回来招人的,就像二十年前的我一样,被带离这里。”伍征说出了这次的目的:为了公司招人。

    这话一说出来,乡亲们一片哗然。

    “真的么?”小粟的父亲问到。

    “是真的,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情。”伍征说到。

    “那是不是说,我的孩子以后也能像你一样了?”另外一个人想到这里,甚至站了起来。

    听他这么一说,所有人都激动了起来,齐刷刷的看着伍征,毕竟伍征的改变,大家都看在眼里。

    伍征看着大家期盼的眼神,很想说没错,但是他不能,这里毕竟是自己出生,长大的地方,他不能以最美好的形象来欺骗他们。

    “大家不要激动,你们看着我现在是挺好的,但是我所经历的危险也要给大家说明白了。”伍征说。

    “我上次出去,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出去的,大家还记得吧。”伍征说到。

    “对,对,那马六和王阳呢?”有人问道。

    “他两个已经死了。”伍征说的有些慢。

    “什么!”听到这个消息,大家的热情明显的消褪了一些。“怎么会死了呢?”有人问道。

    “这个是公司机密,不太方便说,我已经通知过他们父母了,也安抚过了。比较庆幸的是,他们两个都有孩子了,只不过不会回来了,以后会在外边生活。所以说,进我所在的公司工作,是有危险的,大家一定要仔细斟酌,好好考虑考虑。”伍征说到。

    “我再说说要求吧,年龄在12到16周岁,男生女生都行,家里边只有一个孩子的,就别去了,安安稳稳地在这里,也能活的很久。我会在家里等到明天下午5点,愿意的,五点之前去我家里就行,也好好跟家里人道个别。正常来说,一旦出去,就回不来了。”

    “那外边到底是什么样的么?”胖子问到。

    伍征看着他,笑着说:“外边是什么样的取决于你怎样去观察它,每个人见到的不同,感受也不一样,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描述一下的话,那就是精彩。”

    李祎看着伍征的眼神,是那么的满意、且骄傲。纵使朋友已经死去,母亲已经衰老,可是他并不后悔离开这里,甚至还非常高兴。

    “大家伙吃完就可以回家商量了,有什么问题的话也可以随时去问我。”伍征说完就带着同事回家了。

    “你这样说,如果找不到人怎么办?组织的惩罚你也是知道的。”伍征的同事问到。

    “我知道,我愿意接受惩罚。即便如此,我也不能骗他们,因为我知道我们这一行的样子。”伍征斩钉截铁地说。

    “行吧,如果没招到人,我会帮你隐瞒的。”随行的同事有些无奈。

    伍征则是锤了一下他的肩膀:“好兄弟。”

    等伍征走后,议论声和树上的麻雀一样,喳喳便起来。

    “你打算让你家小子去么?”

    “我不想让我家孩子去。”说话的是赵自豪的父亲,双手交叉地放着,两只粗糙的食指在不断的摩擦着。

    “为什么啊?多好的机会。”

    “我就这一个孩子,我想让他健健康康地长大就行,再过几年娶个媳妇,再生个孩子,就好了。在这里也饿不着,何必去那么危险的外边。”

    “我跟你不一样,我回去问问孩子,他想去就让他去,不想去就算了。总不能跟我一样,一辈子窝在这里。”

    两人的对话,是整个棚户区的缩影,人都在稳定与更好的生活之间反复横跳,在决定之前,可能脚都会跳断。

    “你们俩去么?”小粟吃完最后一口米饭,问向周围的人。

    “当然啊,你瞅瞅这吃的差距。”胖子用勺子指了指盒饭,又指了指能量棒。“出去顿顿都有盒饭吃,那日子得过得多爽啊。”

    “你不能光看贼舒服,不看贼挨打啊,谁知道出去都会遇到点什么呢。”李祎说到。

    “那你去不去?”胖子问。

    “去。”

    “这不就得了,还管那么多干嘛。”胖子咂咂嘴,还在回味刚才红烧肉的味道。

    “你为什么要出去啊?”小铃铛询问道。

    “我啊,外边肯定有很多书吧,我想都看一遍。还有就是想去看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到底是怎样的风景。”李祎看着远方的崖壁,和更远处的苍狗,眼神中流露出向往。

    “哎,真羡慕你俩,要不是我年龄不超了,我也要去的。”小粟语气有些遗憾。

    “切,你那是因为年龄么?分明是因为舍不得新娘子吧。”胖子噘着嘴,来回扭着头说到。贱贱的样子惹得小粟给了他一脚。

    “你知道个屁。”少年被戳中心事,脸不自觉地红了起来,这一举动,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我也想去。”很微弱的声音从笑声中传了出来,声音很小,但很坚定。

    “你就别想了了,你爸不会让你出去的。”听声音,李祎就知道是小铃铛说的。

    小铃铛听完李祎说的,默默地低下了头,因为自己知道,李祎说的没错。相比于棚户区的其他人,自己家的生活条件要好的太多,父亲肯定不会让自己去冒险的。

    “哎,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就在小铃铛伤感的时候,胖子喊了起来,“明天最后期限,那岂不是不能参加你的婚礼了。”

    听到胖子说的话,小粟也反应过来了,沉默了一会儿,说到:“明天我去送你们。”

    “我也去。”小铃铛直勾勾地看着李祎。

    李祎点点头,如果不出意外,明天就是这辈子见的最后一面了。

    “对了,小粟,等会儿跟我回家一趟,我送你个东西。”

    小粟看着李祎,点了点头,也没问,对方要走了,给自己的东西肯定不会差。

    李祎想了好久,还是决定把从王玉身上扒下来的衣服送给小粟,他肯定很高兴。

    那么高级的面料,结婚的时候穿上肯定很有面子。

    至于上面的破损,补补就是了,在棚户区里,谁的衣服没点补丁。

    正如李祎所料,当小粟见到衣服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手指不断地在衣服上摸着,就像抚摸着自己的新娘一样。

    “我嘞个乖乖,这东西可太好了,摸着比小铃铛的衣服还要舒服。这就给我了?”小粟还是有些不可置信。

    李祎有些心疼地说:“是啊,原本打算留着我结婚的时候穿的,现在打算出去了,就用不上了,还是给你吧。”

    小粟看着李祎,说道:“好兄弟。放心吧,明天我就穿着它去送你。”

    李祎摆摆手,示意他赶紧走,毕竟看得多了,自己也觉得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