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去哪儿了

第二十六章 再审

    这个世界不仅有灵妖,还有那种靠自身修炼而来的妖怪。

    妖怪也有五类,分为小妖,妖精,妖王,妖帝和妖仙,与灵妖类似,除了最低级别小妖以外,其他四类还分为大中小三级。

    鸡太爷不是灵妖,而是一直修炼有成的妖怪,其修为已经达到小妖王级别,变身之后极其令人恐惧。

    一个身高过丈,四头八翅的怪物就在眼前,张开巨大的鸡嘴就像史临冰扑了过来,每一嘴下去都能吞下一个活人。

    妖怪就是妖怪,吃人都这么直接,史临冰心慌意乱,拔腿就想跑。

    他的腿忽然间就动了,发了疯似的逃命。

    “嘿嘿嘿,跑吧,跑得越快越好,越是害怕,对提升修为越有帮助!”鸡太爷喋喋怪笑着。

    它是故意让史临冰跑的,多年以来,它搜捕可怜虫而不得,只能为死去的可怜虫立牌位而安慰自己。

    它期待着有一天,自己能抓到一个可怜虫,将之生吞活剥了。

    该史临冰倒霉。

    鸡太爷当时正准备给灵牌唱戏呢,这是它的日常工作,哪知道朝思暮想的可怜虫就来到了眼前。

    可把鸡太爷馋的啊,要不是它是个有信誉的妖怪,早就按捺不住把史临冰给吞了。

    它是一边流口水,一边把戏唱完的,舞台上湿漉漉的那一片就是见证。

    史临冰那个心慌啊,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此刻他的状态,恨不得爹妈多生几条腿。

    他知道这是徒劳的,但求生欲让他拼命奔跑。

    被听话不打你鸡太爷扔到高空的时候,他以为会摔成肉饼,就要解脱了。

    现在看来根本不是这回事,哪个是现实,哪个是幻象,他好像有点分不清了。

    贫困失意的大学毕业生,有个漂亮懂事的女朋友,租住在城中村单身公寓里,因为疫情的原因,二人被封控在两地,不能见面。

    原以为这就是自己的人生,但鸡太爷告诉他,他是个可怜虫。如果这是真的,那么现实就是自己臆想的,而原以为是幻象中少年反而是真实的。

    这怎么可能?!

    我明明是拥有现代思维的21世纪的中国人啊,这个劳什子的地方与我国历史上哪个朝代都不相符,甚至连国外的哪个朝代都不相符。

    又是灵妖,又是妖怪的,奶奶个球,这踏马的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

    史临冰虽然看了不少网络小说,但现在的状况在之前的小说中都没有出现过。而以他单纯的个性,也构思不出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即便是臆想症,也不能超出自己能想象的范围之外吧!

    史临冰头很痛,一边逃命一边涌出各种问题。

    如果要他选择,他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现代生活,虽然各种不如意,但还有深爱着的陈佳佳。

    在这边,好像没什么留恋的,即便老王媳妇,即便爹妈兄弟姐妹,即便史秀才。

    他又很奇怪,老王媳妇怎么排第一位的,可他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记忆中也就被老王媳妇抱过,亲过脸蛋,其他没有任何逾越了啊。

    怎么会这样呢?

    我不喜欢这里,一点也不喜欢,我要回去,该死的臆想症,我一定要把病治好。

    史临冰不接受自己是可怜虫,可身后那只妖怪…他这么想的时候,匆忙回头看一下,不看还好,一看魂都差点丢的。

    鸡太爷就在他身后,鸡嘴几乎戳到了他眼睛,他清楚地看到喉咙后面巨大的黑洞。

    一股腥臭的气息扑鼻而来。

    “妈呀!”史临冰心脏骤然躁动,急切地想要挣脱胸腔的束缚,离他而去。

    他吓坏了,拼了命的狂奔。

    “嘿嘿嘿,跑吧,跑吧,最好心脏砰地爆了,本太爷会感谢你八辈祖宗,一定给你立个最大最好的牌位,天天给你上香。”

    鸡太爷说得很大声,一字不差的冲进史临冰耳中。

    史临冰那个气,肺都快气炸了。

    “去尼玛的傻鸡,你怎么不去死!”史临冰破口大骂,骂完又毫无办法。

    这种状况下,与等死有什么区别,除非出现奇迹,有高人来救。

    武侠小说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玄幻小说经常出现金手指扭转乾坤。

    有人来救我吗?

    四顾茫茫,无边无际,别说人连个鬼都没有,那金手指呢?

    史临冰第一时间想到枪,他绝望的想到,那枪被傻姑拿了,又被听话不打你鸡太爷一脚踹掉了。

    此刻浑身上下有什么呢?

    黄金?

    之前被扛到卧牛山,那黄金早从怀里掉了,被卧牛山的贼寇捡了。此时此刻,身上唯一的东西,是老王媳妇给的葫芦。

    这玩意会是宝贝吗?

    打死史临冰也不信,他仔仔细细看过,那就是一个小小的葫芦,一脚都能踩得碎,跟宝贝的边都沾不上。

    可现在情况危机,又能怎么办呢,唯有死马当活马医了。

    史临冰一用力,将葫芦从脖子上扯了下来。他不会念咒,也不知道怎么用,随手就往身后扔过去。

    他是不报任何幻想的。

    “哎哟!”

    鸡太爷竟然发出了惨叫声。

    史临冰大喜,难道这玩意真是个金手指!?

    他大口大口喘着气,停下脚步扭头望去。

    月光幽幽,夜色深沉,鸡太爷变回了一只芦花鸡。

    “哈哈哈!”史临冰狂喜,顾不得擦脸上的汗,大骂道:“去你妈的芦花鸡,敢欺负老子,老子踩死你!”

    他说到做到,迈开腿就冲过去。

    “不要啊!”芦花鸡落荒而逃。

    “哈哈哈…”史临冰开心坏了,就差跳起来:“真是个好宝贝,老子有金手指啦,哈哈哈…”

    笑完他才想起来,刚用葫芦砸鸡太爷,鸡太爷被砸回原型,葫芦不知道去哪了。

    芦花鸡跑了不要紧,葫芦可不能丢了。史临冰按住内心的狂喜,在地上寻找了起来。

    他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不由大为着急,这可是金手指啊,丢了可怎么办!

    他弯下腰继续找,可怎么也找不到,身上的衣服早湿透了。

    “你在找这个吗?”不知何时,芦花鸡在他身边出现了。

    它踮起一只脚,葫芦就在它爪子上,史临冰大喜,扑过去就想抓芦花鸡,嘴里大喊道:“快给我!”

    “一个破葫芦,嘿嘿嘿。”芦花鸡展翅飞了起来,不无得意地道:“可怜虫,我逗你玩的。”

    史临冰扑了个空,闻言惊道:“你说什么?”

    “短短时间内,你经历了恐惧惊喜和失望。”芦花鸡嘿嘿干笑着:“上哪找这么好的可怜虫去,你的肉现在是天下最可口的美味,本太爷该享用了。”

    它瞬间变身,张开恐怖的大口像史临冰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