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骊珠入腹当龙王

第四章 酒铺

    酒铺之内,人声鼎沸,萱娘沐浴着众多饿狼似的目光,走上前来,面带歉意,“两位小哥,桌上坐满了人,还望见谅。

    如果不嫌弃,可靠着柜台坐。”

    于来福二十出头,没摸过娘们的腰,没尝过女人味儿,私底下与张顺能谈天说地,可正经到了美娘面前,就成了个不经世事的毛头小子了,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略显局促道:“好。”

    柜台之旁,萱娘之女骆姗待在那,负责收银找零。

    骆姗满头青丝扎着少女垂挂髻,一张鹅蛋脸,眉宇之间与其母有几分相像,不过多了几分少女活泼而少了几分半老徐娘的韵味,胸前几两含苞待放,束得鼓囊囊,和穿着打扮开放的萱娘恰好相反。

    不知是自知本钱不足,不能轻易示人,还是性情保守。

    大恒朝鼎盛之时,万邦来朝,对于女子没恁多森严礼教的束缚,纵是如今仿佛到了王朝末年,那股自信风度还未遗散殆尽。

    张顺望了一眼骆姗,调笑道:“萱娘,把我俩安排在姗姗旁边,不怕钓走了你家闺女?”

    萱娘笑骂一声,“人不大,色胆倒不小。

    我家闺女都十四了,还没媒婆上门说亲,你能钓到手,那算你本领高。”

    酒铺分作两派,萱娘党与骆姗党,有人爱成熟妩媚,有人喜清纯活泼。

    周旁骆姗党听闻萱娘这话,纷纷开口,“萱娘,你瞧瞧我咋样?”

    有脸皮厚的人直接叫了一声,“娘亲,往后俺就是你女婿了。”

    “……”

    张顺哈哈一笑,走到了柜台前坐下,于来福望着同伙,露出慕艳神情,恨不得拍自己两巴掌,没出息,居然连顺子都不如。

    骆姗一双杏眼圆瞪,盯着张顺,她从小在酒铺长大,荤话听得不少,不过有娘亲挡在前面,这些没波及到自己身上,今日这年纪不大,个头不高的少年过来,就把她拉下了水,引来诸多酒客起哄,可不是甚么好兆头。

    张顺不以为意,晃了晃碗,“骆姑娘,麻烦斟一碗老白干。”

    萱娘酒铺面向的是吉云埠渔民百姓,所贩卖的酒也不贵,均是烈酒,名为‘老白干’,论碗卖,一碗三文钱。

    除了酒水外,还有荤菜素菜,以及面条米饭。

    来此之人,酒客之外,也有途径此地的挑夫之类的人就食。

    张顺见骆姗没动作,抬起头,似笑非笑,与个头不矮,气鼓鼓似的骆姗凝眉对视。

    骆姗终究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没一会儿便败下阵来,终究是明白客官至上的道理,撒气一般给张顺、来福两人倒了酒,有几滴溅了出来。

    张顺调侃道:“骆姑娘,你这斟酒的手艺还没练到家啊。”

    瞧见闺女模样,萱娘恰时走来,纤纤细手搭在张顺肩上,“不知客官如何称呼?看着眼生呢。”

    张顺微微侧头,鼻间弥漫过来一股淡淡清香,因是坐着,恰好视线与萱娘胸脯齐平,瞧见那鼓涨的抹胸。

    察觉到目光,萱娘食指一点张顺脑门,嗔怪笑骂道:“果真是个小色胚!”

    张顺无奈摊摊手,目不斜视,坐怀不乱,那是柳下惠。

    “萱娘,可不能怪我,谁让你本钱丰厚,模样貌美。”

    张顺笑嘻嘻说了句,接着道:“现在不认得不打紧,往后我常来萱娘酒铺,再不认得就说不过去了。

    萱娘只管去忙,骆姑娘在此,不必管我。”

    萱娘抛了一个落在不知肉味的渔夫眼中尽显妖娆的白眼,与相识的于来福打了一声照顾,嘱咐闺女两声,端菜去了。

    张顺抿上一口酒水,哈了一声,“骆姑娘,劳烦上一碟花生,一碟牛肉。”

    骆姗上下打量一眼张顺,仿佛在质疑。

    寻常而言,一碟花生或一碟蚕豆仅需一文钱即可,而一碟牛羊肉,则需十文钱才够,一般渔民到此,可不会点牛羊猪肉,倒是会点便宜的油炸小白条,毕竟依傍大湖,小鱼便宜。

    可对张顺而言,眼下这身子骨实在太瘦,弱不经风,急需进补,养好体魄。

    有虾兵捕鱼,往后再加自己,进项攒钱慢慢来。

    张顺在柜台排开十四文铜钱,笑着重复道:“骆姑娘,劳烦一碟花生,一碟牛肉。”

    骆姗冷哼一声,去往后厨。

    毛头小子在她面前装大尾巴狼,分明兜里没多少钱,非要充门面,这样的人她见得不少,往常还会委婉地给人一个台阶下,但这小子,油腔滑调,平白惹人心烦,她才不会多出一言。

    欠饿几天,才知可贵两字。

    张顺与于来福碰了一碗,转过身,双臂后撑着柜台,一同瞥向萱娘,“来福,萱娘一个弱女子领着个半大闺女在这,常大、白狗毛这些渔霸、恶吏,没人垂涎这朵妖艳的鲜花?”

    于来福混迹此处更久,知晓更多,抿了一口酒道:“怎么不垂涎?只是萱娘不好惹。

    萱娘亡夫曾经是个小军官,有些人脉,有位拜把子是城里的人,听说身份不低,发下话来,敢招萱娘的货色掂量掂量自己脑袋几斤几两,所以这才没人敢动……”

    前身孤僻,对于周遭任何事所知甚少,张顺之所以会和这位于来福成为好友,是因来福消息灵通,吉云埠口的事,如数家珍,能够一一说出。

    骆姗端着两个盘子走来,将花生、牛肉放在柜台。

    张顺从一侧抽出筷子,递给于来福一双,“来福,吃。”

    于来福摆摆手,“顺子你脸色苍白,该多吃肉补补,我就不吃了。”

    于来福与张顺一样,孤家寡人一个,他捕鱼手艺更为精湛,每次收获不小,不过正攒钱讨婆娘,可不能大手大脚。

    本地贫民婚配,聘礼少说得四五两银子,一两银子值一千铜钱,这几贯钱没个几年可积攒不起来。

    渔民赚得辛苦钱,只能从日常开支中一枚枚抠。

    张顺没再客气,喝酒吃菜,风卷残云。

    骆姗来往后厨与大厅,笑呵呵着与铺子里的熟人打着招呼。

    酒客和骆姗说话,与萱娘言谈不同,没裹甚么带腥的荤话。

    骆姗忙完后,返回柜台,一张笑脸淡去,冷哼一声,不假辞色。

    张顺抿了一口酒,没和小姑娘见识,瞥过头来,望着扭动着腰肢的萱娘,咂咂嘴,“来福,你找婆娘要黄花大闺女,还是俊俏寡妇?”

    于来福不敢直愣愣光明正大盯着萱娘瞧,贼眉鼠眼,愈显猥琐,“那得看人小娘是不是愿意跟我了,最好是包大屁股圆,好生养。

    长相嘛,蒙上被子,不都一样。”

    张顺食指中指点了点眼,笑道:“年轻了不是,灯下看美人,方能越看越精神呐。

    与女人拿身子感触不同,咱男人偏爱用眼瞧。”

    于来福古怪地瞧了张顺一眼,“你小子是不是偷去过埠口的暗巷?懂得恁多。”

    吉云埠暗巷乃是此地勾栏所在,客户多是湖上讨生活的贫苦汉,谈不上美貌,但胜在价格低廉。

    真正品质上等的风尘女子,则要去看野泽郡郡城,各色花魁争奇斗艳,只是那等青楼,一夜随口吃喝就需数两银子,一亲芳泽更是需数十上百两,不是渔家汉子消费起得。

    张顺不置可否,老气横秋地拍了拍于来福道:“来福,得空去一趟罢,得尝尝滋味。”

    于来福脑袋咬得拨浪鼓似的,“不去不去,我爹生前说,不能沾嫖。”

    相距颇近的骆姗听到两人言谈,嗤之以鼻,年纪轻轻不思进取,果然是个无赖货色。

    骆姗正值年华,春心将起,不是没有心上人,不久前有一位城里来的锦衣公子来野泽游玩,在这小店里小憩,饮了两碗老白干,与她和娘亲聊了几句,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很有书上所说的君子之风,不愧是大户人家出身。

    再看看这小子,油嘴滑舌,身材瘦弱,花钱大手大脚,小小年纪就想那……那腌臜事,除了隐约之间能见的周正五官外,一无是处。

    骆姗家不是甚么高门大第,而且久在埠口,知晓渔民艰辛,对贫苦百姓没瞧不起,可对出身低微又不知上进的家伙,那就只剩下看不上眼了。

    骆姗先入为主,见张顺油腔滑调,就以此当作了评判依据。

    一张客桌的人吃罢起身,付钱离去,骆姗端走盘碗,拿着抹布收拾干净,腾出地儿来,走到两人面前,一瞥张顺,对于来福道:“于哥儿,嫌柜台不舒服,可以去那边。”

    “没事儿。”

    “那酒桌周围都是些糙汉,哪有在柜台对着骆姑娘饮酒来的快活?”

    张顺看着骆姗目光,哈哈一笑,听着酒肆中的喧闹,一口饮下碗中余下酒水。

    “大野泽上,四周空寂,只有到了埠口,身处闹市,才不孤寂。

    独自一人待在大野泽中,一连几日不上岸,没手机电脑娱乐,早晚憋坏,每次上岸,来到酒肆,见见妩媚女子,再与小姑娘拌拌嘴,才能排解。”

    骆姗在酒铺听惯了这类话,并不感冒,反而厌烦,前日城中谦谦君子,才符合女子心中对如意郎君四字的期许。

    张顺吃饱喝足,看够萱娘,打个酒嗝,站起身,拎起竹篓,与于来福两人醺醺然往鱼市去。

    还有小半的鱼没卖出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