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同意可以撤销
年收入127万?两年的婚姻存续期内贡献了255万的夫妻共同收入?
不知道的还以为胡煜被包养了。
但最离谱的还不是金额,而是被告方收入的计算方式:
上班的月薪3000,是唯一有银行流水证明的收入,剩下都都是家务。
做饭=厨师,厨师月薪两万,因为胡煜曾经称赞说侯桂芬的厨艺,在外面当厨师起码值两万;
洗菜+洗碗=帮工,月薪六千;
织毛衣+缝补衣服=裁缝,月薪八千;
拖地=保洁员,月薪一万二;
管理夫妻共同收入=基金经理,月薪三万;
陪胡煜聊天=心理咨询师……
这些加起来一共月薪十万左右,年收入可不就是127万了么?
“以上价值估算,既参照了统计局发布的劳动岗位平均工资,也结合了原告方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我当事人劳动的肯定,合情合理合法。”
吴金红最后这句话,听的胡煜当场给了自己两巴掌,抽的“啪啪”直响,整个法庭里都听得见。
沈岸没有拦他,因为确实该打。
看你以后还敢不敢瞎说。
虽然胡煜确实有点问题,不过吴金红最后那句“合理合法”也是纯搞笑来的。
做家务不是不能算钱,《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都有规定,夫妻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等负担较多义务时,离婚分割财产后,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这种补偿款被戏称为“家务补偿”。
司法实践中,全职太太每个月的家务补偿大概在一千元左右。
不仅金额差很多,而且那是补偿款啊,和收入完全是两个概念。
沈岸直接举手,准备质证。
这不是送分题嘛。
但他的举手直接被无视了,女法官像是故意的,视线跳过了他直接和胡煜对话:
“原告当事人,你是否认可被告方提出的年薪?”
“审判员,你是看不见我举手要发言吗?”沈岸直接发问。
“看见了,但现在是原告质证环节,我想先请原告当事人发言。”女法官示意胡煜说话。
好,非要纠结这种事是吧?
沈岸轻蔑一笑,扭头对着胡煜指了指自己。
胡煜秒懂,马上出声说:“我申请由我的代理人进行质证。”
“不同意。”女法官摇摇头,“被告方明确指出,是原告当事人承认被告的劳动价值,这个问题必须由原告本人作答。”
“那……”胡煜看了沈岸一眼。
沈岸回以微笑,示意胡煜放心。
不想让我质证是吧?
那我现场教学!
“我想提醒一下我的当事人考量一下,在平时的夫妻生活中你有没做过家务?和被告谁做的多?有没有纸质的协议约定家务的劳动价值?”
咚咚咚!
在女法官的提醒下,审判长直接敲响法槌了。
“原告律师,请保持安静,让当事人自己作答。”
沈岸根本不理他,坚持把提示胡煜思考的话说完。
反正在原告质证环节,原告律师说话又不违规。
在心里过了一遍沈岸的问题,胡煜点点头:“我懂了!”
他昂首看着台上的三位法官说:“我能认可的被告的收入,只有每月2300块的税后工资。”
“家务活我做的比她多得多得多,每天晚上睡觉前,我要先把衣服洗了晾好,把厨房的地拖了,同时还要把菜洗好、切好。”
“第二天一早,我要提前一个小时起床,把饭煮了,把晚上准备好的菜炒好,装到饭盒里当午饭……”
卧槽,家务超人!
沈岸直接给胡煜竖起了两个大拇指。
感觉到了自家律师的支持,胡煜说的更仔细了。
将他做过的家务活,事无巨细的讲了出来,简直是当代巴蜀耙耳朵的浮世绘。
听得沈岸当即决定,等会儿要增加诉讼请求,申请家务补偿。
法官听完也沉默了,最后由审判长开口:“被告方,请做出解释。”
吴金红律师看向侯桂芬,没说话但意思很明显,法官让你解释呢!
“我……我也做过不少家务啊,洗衣服、煮面、扫地什么的。”
“他手脚是比我勤快一点,但我只要证明我做过家务就可以了,他做不做家务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岸感觉,侯桂芬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都在抖。
心虚的有点太明显了。
相比之下,胡煜就硬气多了,没等法官安排直接就反驳:
“当然有关系,家务活我都干了,你干什么?虚空干家务吗?”
“你每天回家就躺在沙发上玩你那个B手机,做了什么家务?难道一年做了一次饭也能拿出来说了吗,你脸真大啊,侯桂芬?”
审判长紧急敲响法槌:“原告请注意控制情绪。”
“你少TM在这儿放屁了。”侯桂芬激动的说道。
发现审判长皱着眉头看着她,才意识到话有歧义,赶紧解释说:“法官,我不是说你啊。”
“反正我一年绝对不止干一次家务,我的闺蜜可以作证。”
“哈哈哈,那我兄弟也可以作证,家务都是我干的。”
“咚咚咚!”审判长又敲锤子了。
“被告方提出的证据一,存在争议,将交由审判委员会重新认定。”
“现在被告方可以展示证据二了。”
“怎么还要重新认定啊?”胡煜小声的问张扬,“不是应该直接判定证据无效吗?这个法官是不是有问题?”
“没事,一个意思。”沈岸比了个OK的手势。
民事证据的认定规则就是这样,有争议的证据材料不能当庭认定,这是怕最后的判决结果和认定的证据相悖,打了法院的脸。
但法官直接说要重新认定,基本就是明示证据有问题,大概率无效。
现在该看证据二了。
“证据二是一段录音,是我当事人在取得原告同意后录制的,麻烦书记员播放一下。”吴金红自信的说道。
录音是在侯桂芬发现胡煜出柜后,两人在家里摊牌时说的话,当时胡煜傻乎乎的提出,要分一套房子补偿给她。
“原告,你对于录音的内容是否有疑问?”女法官又直接问胡煜。
“没……吗?”胡煜顺嘴就要回答法官的问题。
不过看到沈岸的手势,他硬生生圆了回来。
“原告你说没,是没有疑问的意思吗?”女法官问。
现在沈岸的角度,这句话诱导的感觉很明显了。
还好胡煜很坚定,摇摇头,也不说话,就看着沈岸,等着抄答案。
“提醒一下我的当事人,同意可以撤销……”
沈岸慢悠悠的说道,说话的时候,嘴角不自觉的浮现出一抹微笑。
别说,这样还挺有意思的,这位田法官真的很想胡煜说错话,但她估计怎么都想不到,沈岸直接无视她,疯狂的提示。
胡煜深以为然的点点头:“我记不清了,但是我可以肯定,没有答应过把房子赠送出去。”
“原告你再确认一下,录音里说话的人是你吗?”女法官还在锲而不舍的问。
胡煜不知道该不该理她,继续看沈岸的表情。
沈岸摊摊手:“我当事人的质证已经完成,现在请被告方详细解释证据的来源,以及这段对话发生的前因后果。”
说完看了法官一眼,愣着干嘛,走程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