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直播间

第38章 婚内你碰我一下都不行

    “蜘蛛侠,算吗?”

    “让你觉得不舒服就算,让你觉得舒服就不算。”沈岸答道。

    “那只有局部的舒服,大部分地方都不舒服,算吗?”

    “???”沈岸怀疑对方在开车,但是他没有证据。

    他没有办法理解对方说的那种感觉,只能先回避:

    “这个问题,有机会交给法官认定吧。你先说一下你觉得不舒服的角色,如果具有普遍性的话,就很容易得到法官的支持。”

    沈岸曾经在网上见过一个案例,丈夫是福瑞控,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毛病,但是最后还是判离了。

    法官的解释是,你都承认自己只对福瑞感兴趣,就不要来祸害正常人类了。

    所以有时候COS的角色也很有讲究。

    如果是护士、空姐、乘务员什么的,就很难认为对方变态。

    “最不舒服的……”女人犹豫了一下,回答说,“那就是蜘蛛侠,不对,还有申鹤!”

    蜘蛛侠沈岸知道,他还看过女蜘蛛侠的电影,挺正常的,起码比阿凡达正常。

    但是申鹤是啥?

    沈岸疑惑的看了眼弹幕,满屏幕的:

    【我焯,原!】

    女人的老公原来是原友啊,那似乎能解释他为什么这么变态了。

    不过沈岸还有一个疑问,COS服不是要主动穿的吗?

    难道女人的丈夫还能把她打晕了,强行给她换上COS服不成?

    那就有可能涉及家庭暴力了,问题严重不容忽视。

    沈岸赶紧开口问道:“女士怎么称呼?”

    “叫我……小潘吧,反正我是用的小号连麦的,应该没人认识我。”

    “好的,潘女士。请问,你说的让你感受不适的COS服,是你自己主动穿上的吗?”

    “是啊。”小潘不假思索的答道,“穿衣服我还是会的。”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沈岸点点头,“如果是你自己穿上的话,那你也可以自己脱下来啊。”

    “你是可以主动拒绝COS服给你带来的不适的。”

    “沈律师你这是什么话?”潘女士疑惑的反问道,“我开始前穿COS服,是为了让我老公对我感兴趣,但不等于我中途不想脱下来。”

    “那你倒是脱啊!”沈岸以手掩面,无奈的说道。

    “我脱不了啊!”女人回答的更是决绝。

    【震惊,男主播让女水友脱衣服】

    【有一说一,那啥的时候,不可能让她脱的】

    【呸,媚男,真恶心】

    【我就关心什么时候给我们看她的COS照】

    麻了,真的麻了。

    沈岸在心里叹了口气,当律师和当事人的性别不同时,就是这样,很难沟通。

    他又不能直接问人家,到底是什么姿势导致你只能默默忍受。

    不过出于离婚律师的职业道德,沈岸还是告诉这位潘女士:

    “根据我这么多年的经验,夫妻生活不和谐起诉离婚,最重要的点是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已经到了没有办法挽回的地步,不然大概率不会判离。”

    “常见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我说的是那种,一审的时候就能让法官判离的证据,无外乎四点。”

    “一是,配偶有重婚或者出轨的,并且有切实的证据,比如保证书、道歉书、捉奸在床的人证等等;”

    “二是,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的行为,证据可以是街道的调解记录、医院的伤情鉴定、报警记录之类的;”

    “三是,配偶有不良嗜好,你接受不了,黄赌毒都算,人证物证都可以;”

    “四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这种一般需要物业、小区其他业主的证明。”

    沈岸一边说,一边把内容写在了白板上。

    “直播间有类似问题的兄弟们也可以看一下,看有没有情况对得上的。”

    “没有的话就离不成婚吗?”

    “那你把这些条件都列出来了,还要你们律师干嘛用啊?”潘女士灵魂拷问。

    “我没列出来之前,你知道吗?”沈岸笑着反问道。

    【哈哈哈,闹麻了】

    【看着标准答案说题目怎么这么简单】

    【这女的是真的有点蠢了,我都不想看她的COS照了】

    【厌蠢症犯了,能不能把她抬走啊】

    “我不知道怎么了?我不是在咨询律师了吗?”

    “确实没问题,所以我也告诉你了。”沈岸心平气和的说道,“潘女士,你的情况,有没有哪一点能对得上?”

    沈岸敲了敲白板,重点是第二项,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我看看。”潘女士平静了一点。

    “好像没有,我就觉得他变态了一点。这个不够吗?”

    “完全不够。我举例一种很简单的情况,如果上了法庭,你老公表示只要不离婚,他可以改,可以不要求你穿COS……”

    “不可能的。”潘女士斩钉截铁的说道,“我不COS的话,他都不感兴趣。”

    “额……他可以这么表示,表示自己要改,对法庭展示出自己的态度。”

    沈岸还真碰上过法院要求验证丈夫能力的事情,其实最后也就是去医院开个证明的事。

    而只要是开证明,那就有操作的空间。

    “那怎么办?这婚还离不掉了?”潘女士的语气逐渐变得烦躁起来。

    “可以离,但你要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

    沈岸给潘女士介绍,同时也给直播间的观众们科普了一下。

    理论上,在证据不足、另一方完全不配合的情况下申请离婚,最久也只需要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

    在离婚冷静期出台后,补充了一个新的法律条文: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满打满算,算三个月,法院因为证据不足最后不让离;

    分居一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离,但是大概率又是三个月。

    加起来就是无证据起诉离婚的最长时间,一年零六个月。

    “这么久啊?”潘女士好像很不满意沈岸给出的方案。

    她突然有了一个邪念,而且还说了出来。

    “要不,我告他婚内强奸怎么样?”

    “反正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是强奸,而且我有好几次不舒服,明确喊停了,他也没停!”

    “哈哈哈。”沈岸直接笑出了声。

    太典了,一切转进“妇女意志”。

    问题是直播间有录像的啊,这时候改口诬告会不会太晚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