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悲歌

第43章 【洋人也有好人】(上)

    赵知州听完金巡检的汇报,气得要吐血。他与康知县素有间隙。这个老康啊,仗着自己科班出身,又为御点知县,压根儿看不起草根出身的他。平素目中无人,总是阳奉阴违对着干,从没将他当上司。

    草根出生怎地?也是出了银子的,买官卖官又不只我一个,你有银子吗?你有银子买个大官给我瞧瞧。我的银子也不是浪打来的,付出总得有回报吧,没利润的生意谁做?

    前几年,多有同仁联名向皇上参他一本,听闻康知县也签了名,不知笑敬丁巡抚多少银子,参本才被押下未上传,总算保住乌纱帽。

    这恨,一直藏于内心,苦于找不到茬儿,今借黄捕头“犯案”,本想对他重拳出击,先断他女婿这只手臂,然后图之,不料套好的笼子让其冲开了,你说这金巡检可不可恶?

    这还不算什么,多年想得到的玉佛,眼看到手,煮熟的鸭子却飞了,你说气不气人?

    本想,只要将黄捕头“请”出潺陵,到了澧州,就由不得他了,就是铁打的,也熬不过刑房三十六套刑具,七十二种花招,只要强奸民女口供着实,再找几个泥腿子当证人,他就有八张嘴,也说不清了。放人?好,拿玉佛来换吧,不是本官要,是巡抚大人要啊。玉佛换命,合算。

    多好一个机会,多好一个套路,多年就等这一天,然成南柯一梦。他越想越气,越想越烦,一股怨气全撒在金巡检身上。大骂“无能”,大骂“饭桶”,一件普普通通的公事全搞砸,吼着喊着叫他“滚”,立即在眼前永远消失。

    可怜巴巴的金巡检,只好哭哭啼啼卷铺盖走人,从此失去官家饭碗。

    赵知州还不解气,又将四大护卫叫到面前,声嘶力竭地骂个狗血淋头。

    “你们不是很牛吗?平时的威风哪是去了?四对一,看看你们的熊样子,本官都替你们脸红,简直滥竽充数……”越骂越上火,责令拖下去各打二十板。

    可怜巴巴的四大护卫,身上还贴着被黄捕头踢伤的膏药,又被板子打得“学”猪叫……

    他又找到神父,埋怨他儿子坏事:我帮你,你儿子却帮康知县,咋回事?还想不想合作?

    神父狡猾,反守为攻,辩说儿子年轻,一介书生,在人家的地盘,父亲又不在身边,敢有不从之理。不是儿子背叛,而是康知县狡猾多诈,黄捕头凶残可恶,连能说会辩的金巡检与四大护卫都败下阵来,何况一个乳臭未干的娃。

    怪只怪康知县站在暴民一边,支持造反,替黄氏家族欲盖弥彰。就算大炮放置衙门,事情过去多日,大炮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不会移到县衙去?几个字,先雕后雕有何区别?

    两人争辩一阵,吵闹一阵,最后重归于好,又分析一阵,商量一阵,由赵知州向上写了一纸公文,加枝添叶,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说成白的,很是告了康知县一状。

    干完一切,回到后衙,已是深夜,说夫人开门太迟,张嘴就是粗话,又说二夫人打的洗脚水太凉,一脚踢翻……

    两个夫人莫名其妙,异口同声互问:老爷是不是中了邪,得了失心疯,要不要请郎中……

    这段时间,潺陵镇一直浓罩在火药气氛中,看似出奇平静,暗中却布满杀机,各方势力都在渐渐聚集靠拢。

    尊朱先生整天忙前忙后,抽不出时间管教神仙妹妹,神仙妹妹“放羊儿”了。她生性天不怕地不怕,没先生的约束,哪个管得住?

    这匹烈性小马驹,一旦脱缰,就一发不可收场,除了师傅的约法三章硬性规定,起早坚持练功做完必修课外,大部分时间都去了书院找多斯学洋话,悉听国外风土人情。

    书院副院长多斯是个有为的青年,受过高等教育,正直嫉恶如仇,欧洲人,受本国文化影响,也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教徒。父亲史迈斯叫他报考神学院,将来好子承父业接神父班。他却喜欢上了中国文学,对东方文明古国发展史更是情有独钟,报考了孔子学院。他迷上了中国四大名著,尤其喜读名著之首《红楼梦》,在校时,还是本国《红学会》会员,研究者之一。

    应该说,他是父亲的教徒,但父子之间的世界观有很大分歧。传教就传教,何必与经济利益绑在一起,那是掠夺。神父不予认可,说是等价交易,是帮助中国搞活经济,帮助贫苦大众脱离苦海奔小康。

    所以,道不同,不相为谋,父子关系有点紧张。平时,除了周未做祷告外,很少去父亲教堂,整天和孩子们搅在一起,乐在其中。有时间也去学生家走访,与家长聊天,谈些地方风俗,听些民间史事。

    家长们很喜欢这个洋先生,每每留饭吃酒,他也毫不客气,对中国的美食,大开胃口。每到一处,娃娃们总是把他当动物看稀奇,跟着赶着叫他怪人:“蓝眼睛,高鼻子,金毛鬼!”

    他也不生气,笑着和蔼地回道:“小朋友,叔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那儿全是金毛鬼呢,你去不去,去了大家都会叫你黑毛鬼呢。”

    娃娃们见他和蔼可亲,不像“鬼”的作派,也就和他友好起来,与他说过几句话的小朋友,还成了在小伙伴中的骄傲者,弦耀自己才是小洋人的真朋友。

    书院门卫很严,除了在院就读学生,一般不让人进。因有龙儿带着,加上门卫又认识神仙妹妹这个名号,所以神仙妹妹进出自如。

    多斯第一次在学院内见到神仙妹妹就有心动的感觉,那时神仙妹妹才九岁,由于从小习武,又继承了父辈个大早熟基因,身材出奇的好,细腰,宽肩,长腿,扁形条子身段,胸脯有些微微隆起,练武人要提臀,长期练功使她臀部上移,微翘,再配上瓜子脸大眼睛及长颈,纯一个小美人胚子。

    西方的审美观与东方审美观大同小异,维娜斯是多斯最崇拜的女神,面前不就一个活脱脱小维娜斯么?与龙儿站在一起,足足高出半个头,初时,多斯以为是龙儿的姐姐,于是操着一口不太纯正的中国普通话问道:“赐龙,今天姐姐送你上学?”

    龙儿是学霸,很讨多斯喜欢,师生关系极好,回道:“不是姐姐,她是我神仙妹妹。”

    “啊……哦……”多斯吃一惊,神仙妹妹的名号早有耳闻,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再细细一打量,浑身上下,包括眼神都透出某种野性。这女娃怎地这么肯长?与众真有点不同。每天与“金童”在一起,只是“玉女”藏头不见尾,今终于如愿以偿。这哪像个娃儿,分明是个含苞待放的美少女。

    “原来是擒蛇精的神仙妹妹,小英雄,花木兰,久仰,钦佩!”

    听洋人院长夸她小英雄,花木兰,神仙妹妹受宠若惊,还真英雄起来:“花木兰替父从军,杀敌建功,女中豪杰,令后辈肃然起敬……神仙妹妹是来人间拯救劳苦大众的,擒个小小蛇精,怎能与花前辈并驾齐驱?”

    多斯原以为神仙妹妹仅一代幼龄武侠,小小年纪,想不到一语惊天,不由大惊失色。当时中国文肓多,文盲女人更多,看来娃娃肚子里还有点墨水,想必身后一定有高人培育教导。中国没来错,奇人倍出。稳定了一下情绪,赞道:“能,一定能,神仙妹妹的志向比花木兰还花木兰。”

    师生谈的很投机,多斯真的喜欢上这娃娃了,只可惜太小,不然一定追她。哪怕是学生的娃娃亲,他也不惜一拨。他这种喜欢,十分复杂,各方面因素都有,更多的是符合他的审美观,还有英气与文化素养。

    当然,神仙妹妹也喜欢上了洋先生,喜欢他和蔼,平易近人,不像先生整天板着脸。喜欢他夸她,不像先生从不给她点赞。在书院,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他们很快成为了忘年之交的好朋友。

    书院没开英语课程,龙儿与多斯走的近,有时多斯遇到听不懂的方言,急了,也会叽里呱唧的烦躁蹦出几句英语,龙儿问他说些什么,他说这是世界通用语言,并解释道:如要闯世界,不懂是不行的。龙儿小小年纪志气大,非学不可,多斯觉得龙儿是个可塑之才,所以收了第一个英语学生,经常给他开小灶。

    神仙妹妹见龙儿整天叽里呱唧,问明情况后,不肯服输,也要学“叽里呱唧”的话,求多斯收徒,多斯叫她跟学了几句,觉得她有语言天赋,也就乐意应允。神仙妹妹上瘾了,才天天往书院跑,成为多斯外文第二个学生。

    这天多斯院长要去教堂礼拜,神父这段外出,由另一教士取代讲经,这教士讲得很好,多斯喜听。给龙儿与神仙妹妹开完小灶后,就要急急离去赶场,神仙妹妹贴着龙儿耳语几句,怂恿去教堂玩,于是二个娃娃也要跟着去,说是从未进过教堂,要去涨涨见识。

    多斯本来温和,毫无书院先生刻意的古板,他接受西方教育太多,西方教育是引导,东方教育是强逼,所以对两个小娃娃要求无理由推辞,只是交待他们说道:“教堂是圣地,别乱跑,别捣蛋,安静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