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刑案官

第442章:盗孩儿、执着的县尉

    大婶心头一凛,便没看是谁在说话,而是立刻回头望去。果见咸蛋儿和那个老汉说了句话后、正在笑着挥手。

    大婶的脸色就变了,转身快步过去,一边护着咸蛋儿回家、一边恶狠狠地盯着老汉。眼神警告对方别再靠近自己村子里的孩子们。

    老汉就讪讪地佝着腰,走远了。

    夜色降临后。

    六月炎炎烈日、夜间难以安眠的村民们,都大敞了院门、睡在院中的草席上、或者凉椅、凉榻上。

    睡得迷迷糊糊之际,还不忘了手里的蒲扇摇一摇,帮自己、或者小孩子们驱赶着蚊虫。

    咸家的太奶奶,也在这么做。

    她躺在凉椅上,闭着眼睛睡着,手里的蒲扇、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拍打在重孙、咸蛋儿的小肚皮上。

    因着那个小肚皮上盖着一层薄毯,便发出轻微的“噗、噗”声,带着太奶奶在无意识中保持出来的一种节奏。

    有道黑影,顺着夜晚微微的凉风、熟练地摸进了村、熟练地摸到了咸家院子外。

    贴着墙根儿朝里飞快地看了一眼,然后抖了抖手上的一个软枕。再猫着腰、贴着院门溜了进去。

    悄悄溜去那个小男孩儿的凉榻边,蹲身,将一块带着蒙汗药气味儿的布帕、就蒙在了对方的脸上。

    待其脖子微歪后、便用手垫着其肚腹上的小毯子,让那蒲扇继续拍打着,再将男孩儿给挪出来,放在地上,再将抱枕给塞了进去。

    让那轻微的“噗噗”声继续保持着节奏轻响着。

    然后,黑影抱着孩子、猫着腰又悄无声息地溜了出去、溜出了村。

    次日一早,幽州、州衙司长索东,便接到了报案。

    不仅仅有六岁男童、咸蛋儿的失踪案,还有铁和村、也就是咸蛋儿所在的那个村子外边、高粱地里、发现的一具男童被害案。

    先接到的失踪案,还没等去查呢,就接到了被害案。

    索东就顺便带上了来报失踪案的、咸蛋儿的父亲,一起去了被害案的现场。

    还没等他们靠近,远远地就听到了那片地方发出的、撕心裂肺的哭嚎之声。

    “儿啊、我的咸蛋儿啊……”

    咸父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索东也想晕,只是不能。叹口气后,只得让衙差们抱扶着咸父、吼开围观看热闹的人群,进去现场。

    一地的高梁被踩得乱七八糟,简直就是糟蹋了粮食。

    而出事现场的最中间……小小的咸蛋儿脸朝下、全身赤裸着、趴在地上。

    后臀至两条大腿处……鲜血淋漓。

    索东一手捂住了脸。

    不是不敢看,而是,这又是一起连环案。

    三年多了,这是第几起男童被猥亵并杀害案了?

    加上这一起、一共都有六起了。

    五岁到八岁、清繁县各村里的、已经有六个男童被这样残忍的杀害了。

    被害人身上并无被凌虐的痕迹,除了……

    还是一样查无线索、还是一样地盲无头绪。

    索东尽管心里对破解此案不抱希望,但他还是勉强撑住了,去安慰了死者亲眷、然后再保证尽量抓到凶手云云。

    接下来的路,也全套按照流程走。

    尸体被送回州衙殓尸房,仵作去验、去写验尸记录等等。

    索东坐在公事房内、发呆。

    准备着等所有流程走完之后、再将案宗搁置。

    不是他疏忽懈怠,而是一桩桩追查下来、所有能排查到的、都排查到了,却最终是将一个个嫌疑人给排除了出去。

    最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皆是无果。

    索东都麻木了。

    但清繁县的县尉、梁丰,又来刺激他了。

    梁丰,不依不饶地追查了这几起案子三年多。从第一年、第一桩案子发生的时候,梁丰就有了个明确的怀疑目标。但是一直苦于没有证据。

    梁丰就盯着人家、但案子还是在继续发生着,他就一次次地跑来州衙,催促索东捉拿那人。

    索东感觉跟梁丰把嘴皮子都磨破了,甚至都产生过、把其给解职、让其回家种地的念头了。

    只是梁丰那人很正直、也非常勤谨,索东又舍不得。

    “索大人,究竟还要下官说多少次?那几起案子就是申承悦那个混蛋做下的。您就是不信、就是不抓他,看吧,没完没了了吧?您到底还要放任他到什么时候?”

    梁丰无视了索东难看的面色,一声声地催问着,就差没有拍桌子了。

    索东单手支着脸,侧脸看他。不咸不淡、麻木地重复着自己说过的话。

    “抓人、判罚,都需要证据。你却什么证据都没有。就要本官凭你一张嘴说,就去抓人、砍头。

    梁丰啊,你到底和那个申承悦有什么恩怨啊?你有盯着他的那些功夫、是不是就可以去找找真正的凶手是谁?

    只要你找到证据了、我就拿人、公刑。如果找不到,就不要再来烦本官了。”

    梁丰听着上官这样敷衍他,就有些生气地道:“下官怎么就没有证据了?第一桩案子发生后,下官给您的血衣一角不就是证据?

    第二桩案子后,下官给您的、申承悦留在现场的脚印怎么就不是证据?

    第三桩案子后、下官给您的、申承悦的购买药材方子怎么就不是证据了?

    第四桩案子,下官给您提交的、有村民看见过、申承悦在那个村子里进出也不是证据?

    第五桩案子发生前、也有村民看见过、申承悦和那个死者说过话也不是证据?

    哪有那么巧的?五桩了,都有在其中发现了申承悦的痕迹,这些还不足以说明问题?

    大人,您明明就知道,那申承悦就喜欢对男童动手动脚。这一点,清繁县的百姓们都知道,怎么就不是证据了?

    何况申承悦本身还是个有猥亵前科的人。他就是因此被流放到咱们这儿的。只是流放日期满了没有离开而已。

    但就是有前科啊。在他流放期满之前,咱们县都没有出过这样的案子,这怎么就不能把他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了?就因为有人能证明、案发之时他都没有作案时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