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刑案官

第444章:俩宝贝、俩凶手

    对着彭凉吩咐道:“你把剩下的弟兄们带着,去打听一下那个申承悦,顺便把他的画像画出来。

    再去那六起出事地点的附近、查访一下相关的消息。

    最重要的,我需要详细了解每一位被害人的家眷资料。要清楚他们有没有与谁结怨,还要知道在他们的附近、周围,有没有同样行迹可疑、或者是有此劣迹之人。”

    彭凉听令,看了一眼并没有被自家大人安排任务的周凛和谢净一眼,将从不离身的、大人的工具箱交给谢净,然后带着弟兄们离开了。

    这一眼,不是觉得他自己地位不保,他只是在交代他俩认真保护好大人而已。

    毕竟他俩跟了大人才没多久,对大人的破案习惯那些也不是很了解。查访消息那些、本就该他彭凉去安排才对。

    周凛回了彭凉一个坚定的眼神。

    谢净则冲彭凉笑得自信灿烂。

    狄映没理他们仨之间的眉眼官司,他摸了摸乌云的大脑袋,这才直去向了幽州州衙。

    索东一听狄大人到了,就自己个儿跑来和狄大人见了礼,并没搅扰上下官员。

    他早已听闻:狄大人并不喜官场寒暄那一套。

    听狄大人提起要验尸,索东便知道、梁丰有见过狄大人了。便也不再废话,直接带头领路。

    谢净真的是太机灵了。

    看过一遍彭凉如何“服侍”自家大人、做验尸前的各种防护工作后,就学会了。

    这一到了敛房门口,他就有条不紊、认真仔细地“伺候”起了大人来。一丝儿错处、或者顺序混乱都没有。

    大人验尸的时候,他就跟着负责记录。

    大人验完尸后,他就再次照顾起了大人。

    细心、周到又体贴到位。

    看得索东啧啧称奇、看得狄映频频赞赏。..

    讲真,比彭凉照顾得要贴心多了。

    彭凉像公事公办、走程序一样。在彭凉的概念里:这些都是一丝儿失误都不被允许出现的,所以都快形成了刻板模式。

    到底是冷硬了些。

    但谢净呢?

    比如狄映今日的鬓发被风吹乱了,谢净就会细致地、将每一根头发丝都拢进蒙面的帕子内。

    换了是彭凉,他就随意地拢一下、只要保证面帕够结实、不会半路掉下去,且蒙得较严密就可以了。

    比如:狄映要含姜片,这种时候他们身上的都只有干姜片。谢净在来的路上、就先找路过的饭馆之类、买新鲜的备好。

    开始验尸前,谢净会将净手的水备足、备温。再把祛除尸气的药粉、撒在另一桶水里先泡着。

    等自家的大人验完尸、缝合完、处理完后,扎着手站在那里、对死者行注目礼的时间段内。

    谢净就又出去,弄来热水、将提前泡好药材的水、加温。

    再去帮大人收拾验尸用具、用过的帕子、手套等等。

    除了屋里点的那些苍术、皂角盆之外,外面还会准备好一个。等大人验完尸出来,谢净会将准备好的点燃,拿着、围着大人熏一熏。

    若是有条件、接下来,沏好的温茶水就端上来了。哪怕大人是站着外面的呢?没关系,当漱口了。

    而彭凉不太会关注这些细致的方面。大人一直用凉水净手,他因为自己也是一直用凉水,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大人要到能喝茶的地方才会喝茶,那就到了有茶的地方、他才会沏了端上来。

    烫的也没关系。干姜片也没关系。

    验完尸出来大人净手时,再放药材进水桶里。

    总之,彭凉不是那么体贴入微而已,糙汉子一个。而他这样的,属于大部分正常的男子特性。

    谢净则是属于那少部分的一类。可能是伺候他们的师傅习惯了的缘故。

    其中满满的表达出的、都是孺慕之情,半点儿不嫌细碎。

    周凛就是一把刀。安静而无声地跟着。多余的话不会说、多余的事情不会做。但要让他超过大人三尺之外?千难万难,除非有任务命令。

    大人哪怕是去如厕的时候、周凛也会跟着。大人睡觉的时候、周凛就会睡在大人屋里的屋梁之上。

    这经常让狄映很无语。总撵了他回床上去睡,他也不听。后来,狄映每次就会在自己床榻的对面、让加上一张卧榻。周凛才听话的去卧榻上睡了。

    当然了,狄映沐浴习惯一个人,那时候就坚决不让周凛跟着。

    周凛就会站在窗外。隔着墙、距离也不会超过六尺。

    狄映是拿他没办法、也拿细致得跟管家娘子似的谢净没办法。索性也就由了他俩去。

    就这样由着周凛跟着、由着谢净照顾着,狄映告辞了索东,再出了城、去将那五具被害男童的尸骸验完。

    每一具尸骸上的、每一处伤痕,都一点一点说明着他们经历过了什么。狄映总是习惯一边验、一边在脑中还原出被害人经历时的画面。

    验完最后一具,狄映站去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眼睛看着那些侍卫们归尸填土,眼神却没有焦点。

    通过剖验、检骨,狄映发现:这六起男童猥亵案,其实,凶手并不止一个。

    前五具,是一个;最后那具,也就是他在州衙敛房验的那具,害死那男童的凶手、另有其人。

    但两个凶手的行凶手段和方式、却有着出离的相似。

    高度模仿吗?

    为什么呢?

    其实说模仿得一模一样也是不对的。

    至少,有两点是完全明显的不同。

    第一个凶手、在药晕男童、带到事发地点之后,会将男童弄醒。只是用自己的手、捂住男童的嘴。

    就是让其能叫、却叫不大声而已。死者全程有经历很大的痛苦,且正面朝上。

    凶手似乎非常享受、被害人临死前的那种、痛苦挣扎而又无能为力的感觉。

    最后一个被害人不是这样。他全程处于昏迷、无知觉状态。全身没有抵抗伤。

    且面部朝侧下。脸上没有被捂的痕迹,鼻尖、唇外、口腔内有淡淡的药物残留的气息。

    说明凶手给他下的“麻沸散”,剂量较重。

    但药物是被硬灌进去的,口腔里就留下了被硬灌时弄出的伤痕。被害人有挣扎,不剧烈。也就是说:被害人处在半昏迷的状态中、被灌后续入药物的。

    指甲里,有残存的皮屑组织,说明他有抓伤过凶手。

    脸部有挤压痕、无掐痕。两条上臂、有挤压痕、无握痕。

    说明:凶手是将其给抱坐着、挤在怀里、强行灌的药。

    那被害人是怎么抓伤的凶手的呢?抓伤到凶手的什么部位了呢?大腿?还是小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