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我的亲爹是赘婿?

第十九章:转瞬三年

    选完马,便得给马取名字,沈惊鸿让林子异帮自己取,毕竟自己徒弟可是天下闻名的小诗仙。李彦明便也随声附和,不然他这匹马的名字大概就是黑马了。

    于是林子异给沈惊鸿那匹红马取名为赤凤,李彦明的那匹黑马叫追影,而自己这匹白马却取了一个其他人都大惑不解的名字,叫做芦花。

    一群人也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而当晚,所有人都聚在浅水居里,连林岳生老爷子也来了。一家人聚在一起赏月,其乐融融。青笙还弹了一曲《水调歌头》,红莲则负责唱。红莲的嗓音自然是极好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唱的时候一直在笑。沈惊鸿和林子异倒是知道原因的,红莲肯定是想起水掉割头了。

    大家一起喝着酒,突然叶无忧调侃林子异道:“儿砸,不来点什么吗?不去烟雨楼就不值得你发挥了?”

    林子异一愣,没想到这个时候被亲爹架起来了。便笑着说,那我唱一曲吧,但是和你们以前听过的唱法可能都不太一样,语毕便坐在了琴前道,“这首歌叫《月光》和一个故事有关,这个故事叫做《秦时明月》。”

    “月光色,女子香,泪断剑,情多长。有多痛,无字想,忘了你。孤单魂,随风荡,谁去想,痴情郎。这红尘的战场,千军万马有谁能称王。

    过情关,谁敢闯,望明月,心悲凉。千古恨,轮回尝,眼一闭,谁最狂。

    这世道的无常,注定敢爱的人一生伤。”

    一曲唱罢,林婉歌,红莲和青笙,都已经泪眼婆娑了。而林岳生,叶无忧和沈惊鸿,却是闭着眼在品味这首歌里的故事。只有李彦明喝着酒,没听出来什么味道。

    夜深了,其他人都散去了,红莲和青笙也已经回房了,只剩下沈惊鸿和林子异还坐在溪水前喝着酒。

    沈惊鸿突然问道,“徒儿,那千本秘籍中的招式可都还记得?”

    “徒儿已经忘记了。”林子异回答道。

    “那《剑经》中二十页汇成的那一剑呢?”沈惊鸿又问道。

    “徒儿也已经忘记了。”林子异回答。

    “哈哈哈哈哈。”沈惊鸿豪放的笑道,“好,好,好。”

    一连三个好字说完,沈惊鸿抓起一坛酒,一饮而尽道:“子异,你已经出师了。”

    回金陵的路上车少了一半多,毕竟,叶无忧已经把他的大部分收藏留在了林家别院中。但是这一路林家的马队依然不紧不慢的花了三日,才到了金陵南城门口。

    林子异和沈惊鸿坠在马队的最后面,到了城门口,沈惊鸿开口道:“子异,为师要走了。”

    其实林子异已经感觉到了,但是他仍旧不死心的问道:“师父,您看着金陵城的水土也不错,虽然您说徒儿出师了,但是您也可以呆在金陵城中养老啊。”

    “你有你要做的事情,为师自然也有为师要做的事情。”沈惊鸿说道,“两年前,这金陵城为师其实是不愿意来的。但是你父亲只要求为师来看你一眼,如果不满意便可以自行离去。”

    “于是,为师便想着来看看,到底是什么底气,让你父亲能说出这样的话。初见你,只是觉得有你继承我的绝学,足矣。哪怕当时已经尽力高看你了,现在想来仍是低估了。我沈惊鸿这一辈子,武学成就可能并不算绝顶,但是我有一个好徒弟,我已经很满足了。对于我们这种老人来说,能有一人继承绝学,并且肯定能将这绝学发扬光大,只能说老天待我不薄了。既然你已经出师了,那么为师自然便要走了。这个世界很大,多走走,多看看,为师相信,不需几年,便能在江湖上听到你的名字。”沈惊鸿一口气说了很多。

    林子异知道师父去意已绝,便只能说道:“林宅幽竹居的那间房会为师父留着,师父随时都可以回来住。”

    沈惊鸿拍了拍林子异的肩膀,最后说道“江湖虽大,但是我们师徒二人,总会有再见之日的。”便策马绕过金陵城一路向北而去。

    林子异下马,朝着师父离去的放下磕了三个头,一如他们二年前的初见。

    林子异回到林宅,发现叶无忧在门口等着他。叶无忧似乎并不意外林子异是一个人回来的,想来是沈惊鸿离开之前已经和叶无忧打过招呼了。

    两人便这样一路来到了镜月亭二楼的书房里。

    只知道这对父子当日一直在书房里呆到了深夜,第二日,便传出了林家少爷外出游历的消息。就是这一日起,林子异消失于所有人的视野之中。

    时间从来不会为某一个人而停留,寒来暑往,春去秋来,时间不知不觉便到了龙朔十四年的七月。

    而在漫天黄沙的西陇道,西平关往南十里的官道旁有一座酒肆。

    说是酒肆,却连个名都没有,就在路边搭了个棚子,旁边插了根竿子,上面挂着一个酒字。这里已经临近关口了,所以并不安生,连行人都没有几个。这两年,消停了十多年的胡人又闹腾起来,以至于靠近边关的地方都是人心惶惶。虽然听说胡人是在北疆道闹,但是保不准什么适合便会突然西进,来这西陇道了。

    远方扬起尘土,却看有五骑护送着一辆马车,朝着酒肆而来。靠近了才看清,这些人穿的是西陇边军的军服,到了酒肆,领头的军卒便下马,把酒肆里里外外都检查了一遍。其实这检查的一步完全是多余的,本来久是几根木头支起来的棚子,上面压了几层茅草,风再大一点,似乎连那顶棚都会被掀走。店里就一个四十多岁的瘦矮老板,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二,两个人都是蓬头垢面。西陇风沙大,在外面呆上一两个时辰,任谁都会变成这么一副模样。

    军卒确定酒肆没外人,马车上的人便下来了,看衣服样式,应该是个文官。

    年轻的小二倒是手脚麻利的立刻收拾出一张相对干净的桌子。说是干净,也仅仅是他摘下了搭肩膀上的干布条,把桌子和椅子上的沙粒抹到地上去而已。西北的天便是如此,所以这里的人倒是没有太多讲究。

    那文官模样的人刚坐下,那小二便凑上来问道:“这位官老爷吃点啥?店里有上好的桂花酿,江南那边来的。”

    “一人来一碗茶水,两个馒头”那官员回道。

    小二不屑的撇了撇嘴,惹得旁边的军卒就想抽刀子砍他,却被那个官员瞪了一眼,随后轻声的说道:“再过十里就出关了,莫生事端。”

    小二冲掌柜的喊道:“六碗茶水,十二个馒头。”

    小二拿来六个陶碗,一人倒了一碗茶,茶水泛黄,也不知道煮过多少遍了。然后端着一屉馒头,又用手从另一屉里抓了两个放在上面,留下了两个黄黄的手掌印,便直接把这一整个笼屉放在桌子上说道:“茶水五文一碗,馒头十文一个,一共一百五十文。”

    领头的军卒一拍桌子起身骂道:“你们这是黑店吗?一碗比尿都黄的茶卖五文,一个馒头卖十文,信不信老子一刀砍了你?”

    “黑不黑店我不知道,反正我们这儿就这个价。”小二不屑的啐了一口回道,“这胡人都要打过来了,方圆百十里,都没有店了。我在这里就是拿命赚钱,我还怕你砍我?”

    这话倒是说的那文官一愣,从怀里摸出点碎银丢给小二。小二接过碎银用雪白的牙齿咬了一下,留下几个牙印,便回去向掌柜的交差去了。

    官老爷和军卒们吃完吃食,便准备起身去赶路去关外。

    经过门口的时候便看到店小二靠在门口的柱子上,一脸玩味的看着他们,突然那那个文官觉得腹内一阵绞痛,一个没忍住,便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用手指着那小二道:“食物里有毒,杀了他。”

    领头的军卒立刻抽出刀向小二砍去,却是被小二闪身躲过,一刀砍在了柱子上。

    不多时,这五个军卒连同那个文官便歪七扭八的躺在地上没了动静。

    那名小二便走到那个文官尸体旁,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念道:“胡志海,私通胡人,三年总计往关外贩卖精铁八百斤,其罪当诛。”念完便把这张纸盖在了那个文官的脸上。

    那掌柜随后便走了出来,对小二恭敬的说道:“叶林大人,这里教给属下便是。”

    那小二点了点头,牵起一匹马,转身消失在了黄沙中。

    而那掌柜便把六具尸体塞进马车中,牵着剩余的马,架着马车往酒肆后面没有路的大漠而去。大约过了三四里,便看到一个少年拄着一把锄头站在一个挖好的大坑边上。

    两个人手脚麻利的把尸体扔进坑里,然后把马鞍,马镫,马嚼子等物品都卸下来一并扔进坑里埋了。然后把马车里的金银取走,剩下的一把火烧了,最后再把马惊走。在西陇的风沙下,最多三五天,仅剩的那一点蛛丝马迹便会完全消失。

    只见那少年对掌柜说道:“掌柜的,那叶林大人三年时间从地字号第三十三位一路杀到了天字号第六位,那得杀多少人?”

    “我也不知道啊,第一次和他一起完成任务的时候,他还是地字号第二十八位,上一次和他一起完成任务,他已经是天字号第十七位了。”掌柜回答道:“我在这天诛组也已经有十年了,从未看到过晋升和他那么快的,像我们都是守着一个地方等任务,他则是在整个大楚到处杀。而且他根本不挑任务,只要有,他便去做。也不图钱财,这次杀胡志海的金银他可曾看过一眼?他不会就是单纯的喜欢杀人吧?可也不像啊?”

    掌柜说完,一脚踢在旁边少年的屁股上道,“你还得再练练,叶林大人扮小二的时候,比你还像小二。”

    两人就像普通的小二与掌柜一样,边说边向着那个几天也来不了一个客人的酒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