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我的亲爹是赘婿?

第二十三章:销金窟

    两人一路策马狂奔,林子异终于在十里之外的小坡上,看到驻马远眺的晚星。

    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当林子异便跃马上了小坡时,眼前的正是一副长河落日大漠孤烟的景象。

    哪怕再文弱的书生,看到这一幕也会心中顿生豪气。

    “林公子既然已拒绝奴家,又何故追来?”晚星笑盈盈的看着林子异,双眸仿佛能倒影出天上的星河,不禁把林子异看的一愣。

    林子异下了马,让马在一旁吃草,又扶着晚星下了马,两人就这样并肩站着往远处眺望。林子异此时已经六尺多了,比晚星还高了半个头,小男孩终于长成了少年。

    林子异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其实我一直觉得,一个男子一生只应该娶一位女子。红莲和青笙是我爷爷安排下来的,我拒绝不了,现在想想,我其实也不是拒绝不了,而是不想拒绝。不管是红莲还是青笙,如果她们嫁给别的男子,那么我的心中肯定会有一个缺口。你也一样,当年我看到你在为那太子倒酒,我当时内心便充满了嫉妒,厌恶,愤怒这些情绪。然后便骂了那个礼部侍郎一顿出气,这样的做法的确幼稚的不行。现在想想,你给别人倒个酒我便生气,如果你真的嫁给别人,我可能就真的提剑杀过去了。”

    “其实我一直觉得像我爹一样只娶我娘一个,只对我娘一个好,这样才是正确的。但是哪怕我觉得我做的是错的,我也不能放弃你们任何一个。其实这三年下来,我想通了不少事情,烟雨楼应该是我爹的吧?”林子异问道。

    “少爷可知道什么才是女子所想的?”晚星的改口,让林子异确定了心中的猜测,“我们三个都是战争遗孤,十岁时便被老爷收养了,老爷说,以后一个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子会娶我们,我们三个有两个现在就可以去他身边等着他长大,剩下一个便去那金陵城最大的烟雨楼里当花魁,总有一天有个人会出现在那里,惊艳全场。”

    “然后我便偏不信这世上还有那么出色的男子,而且谁说女子不如男?我便选择去了烟雨楼,开始学习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我不但要学文,我还要习武。我要当花魁,就要当那不但惊艳天下,还能动手杀人的花魁。然后时间就这样过啊过,我已经成为名动金陵的花魁了,却还没有看到那可以惊艳全场的男子。然后那一年的元宵,我便听到了一首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再过了几日,便到了清明,老爷便告诉我,他要来了。那一日我便看到了那一个漂亮的小男孩来到了烟雨楼,一句‘各位吃好喝好玩好’便让我笑出声来,我就想着,这小男孩真的就是那个写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人吗?于是我便下楼到了这个小男孩身边,但是他看到了我便羞红了脸。明明羞红了脸,却还在那里强装镇定。再后来,那个小男孩写了一首惊艳全场的诗,便急急忙忙的离去,甚至都没有和我打招呼。再后来我便等啊等,等了好久好久,他居然都没有再来找我,我便怀疑是不是我不够好,他没看上我。再后来,太子来了,我便故意为太子倒酒,看着那个小男孩吃醋,骂了那礼部侍郎一顿,看的我开心极了。再后来,那个小男孩又作了一首词曲,从那一年开始,中秋再也无人写诗词。然后他在明知外面有人围杀他的情况下,一个人面对七个马匪,五息之间杀完了那七个马匪。那一年啊,他才十一岁。也是那一年,我信了老爷说的是真的,真的会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子来娶我。再后来,我设计让那采花贼抓了我,结果看到那小男孩已经长成了一个少年。他明明躲在暗处,明明可以逃走,却因为看到我义无反顾的冲了出来。所以我便让他受了点伤,红莲和青笙在他身边陪了他六年,那么我把他单独留在身边一段时间也不过分吧?再后来他就跑了,还越跑越远,最后终于在西陇道被我堵上了。”晚星一口气说完了在他眼中的这个故事,和林子异的视角不同,但是却是同一个故事。

    “在这世上,有些人,一旦你遇到了,其他人便不再入眼。更何况那个人是你从小便知道自己未来要嫁的那个人呢?”晚星反问道。

    林子异释然。

    接下来几日,两人便像游历江湖的情侣,男的白衣白马,女的黑衣黑马,一路走走停停。西陇道少田地,多黄沙,因此人们过的也贫苦了不少,再加上近几年胡人屡屡犯边,便更是让整个西陇道人心惶惶。而且一个国家只要有了外患,那么便肯定会出现内忧,内忧外患两种事情总是会相伴出现,无论哪个先出现,那么另一个便会接踵而来。

    西陇道的马匪山贼明显比江南道要多得多,因为官军都在往边关赶,以至于关内便匪患成灾。两人三天便杀散了七八波拦路的。每一波都是十几人,几十人。甚至十来岁的孩子,五六十岁的老头子,拿根木棍子,就敢出来拦路抢劫。

    这种情形直到两人进了关中道,才有所好转。既然已经到了关中道,两个人便顺路去了一趟洛水城的天诛阁总阁。

    天诛阁的总阁在洛水城的销金窟内。销金窟,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是什么样的地方。在林子异的眼里,这就是一个后世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一个集合了青楼,酒楼,客栈,赌坊,拍卖会等各种功能的地方。不得不说,在这个时代,搞出这么个地方的人绝对是个天才。来这里你只需要带上大把的银子,剩下的这里都有人帮你搞定。

    销金窟的主体是一幢高达八层的建筑。这个时代,要竖起这么一幢大楼,除了需要钱,还需要无比精湛的技术,仅仅一楼需要三人才能抱合的主柱便有十六根。

    一楼是一个类似于坊市的地方,被隔成很多大小不同的小摊位,有固定的,也有临时的。卖的东西五花八门,甚至有不少来历不明的黑货。反正销金窟不管你东西的出处,只要你给了摊位费,你就算在这里卖玉玺都没人管你。

    你还别说,这里还真有人卖玉玺,还不止一个,一个个都是言之凿凿的说着自己这个才是真货,其他几家,包括皇帝陛下用的都是赝品。反正这一楼坊市里卖东西,就是骗术和眼力的较量。并不是说这一楼就没有好东西,但是这上千个铺子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不一定能超过一手之数。

    林子异和晚星并没有在一楼停留,而直接上了二楼。二楼就是一个酒楼,靠近楼道这边的是一个大堂,往里走还有单独隔出来的雅间。林子异以前来过,东西怎么说呢,你不能说他不好吃,但是他的量就跟后世米其林似的,主打的就是一个盘子大,菜少,价格高。

    其他地方酒都是一坛一坛卖的,这里普通的酒按壶卖,好的酒按杯卖。就比如这里最出名的千年醉,小小一杯,五两银子,林子异倒是喝过,比起这个时代大部分只有三五度的酒来说,这千年醉的确喝起来的确是那么回事儿,有个二十多度。其实林子异倒是知道通过蒸馏冷凝来提高酒精度的法子,但是这年不是忙着练武,就是忙着闯江湖,以至于一直没机会去酿酒。便想着,这次回家,一定要想法子弄点好酒,埋在幽竹居内,如果有一天师父回来了,一定要让他喝过痛快。

    林子异本来准备继续往上走,结果突然看到一个约莫四十岁,一身劲装的刀客正坐在一张靠窗的桌子旁举着坛子豪饮,便走了过去。

    那剑客看到林子异后也没说话,抬了抬眼皮子,示意他自便,林子异便在刀客的对面坐下,晚星也跟着坐在了林子异身边。

    等那剑客喝完一坛后,便看了看晚星,转头向林子异说道:“这位是渔歌姑娘吧?”

    林子异转头看了看晚星,只见晚星轻轻摇头,表示自己不认识这个刀客,便开口问道:“前辈怎么知道?”

    “整个天诛阁都传遍了,天六叶林和天八渔歌在止水山庄,把人家魏阁主家的床都给折腾断了。估计现在消息已经一路从西陇道传到江南道了吧。”刀客笑着说道:“年轻人,精力就是好。”

    林子异腰部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头上立刻浮起了一层虚汗。只见晚星的手正掐着林子异的腰,还在那里左右旋转。林子异心里有点委屈,那床是姑奶奶你砸断的,你现在来掐我是几个意思?晚星因为从小并不是在林宅里长大,因此并没有像红莲和青笙那样多的规矩。

    “前辈,如果我说这些都是谣言,您信吗?”林子异弱弱的问道。

    “是不是谣言还重要吗?”刀客嘴角噙笑得看着两人。

    也对啊,是不是谣言现在还重要吗?

    “小二,来五坛千年醉。”林子异喊道,引起周围得人纷纷侧目。一杯千年醉只有半两,就卖五两银子,那么一坛十斤得千年醉售价便是十两黄金。这白衣少年一出手便是五十两黄金,足见其身家之丰厚。毕竟销金窟可没有赊账一说。

    销金窟作为天诛阁总阁,的确有提供给天地榜杀手活动得区域,并且那里得酒水都是免费得,但是坐在这里喝酒,那便是要付钱得。当然,林子异身家丰厚,不差那点钱。

    很快,五坛千年醉便被放在了桌边。林子异从怀里取出了一把金票,然后在找合适得面额,又吓了周围得人一跳。这年头金票都开始按把来计数了吗?销金窟的酒菜一向都是先付钱,再吃,这也是这里的规矩。毕竟这年头总有些不怕死的想吃霸王餐。

    林子异掏出一张六十两的金票递给小二,让他再去准备一些下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