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梦魇

第三十三章:逆转

    “这条内裤已被证实是其中一名受害者的东西,并且确实是从被告家里搜出来的。”

    女律师强调着这点。

    不仅有证人,就连证据都有了。

    叶晓安没有开口,林沫影则还在看着一张报纸。

    【今日某对明星夫妇被曝各自有过出轨经历,且出轨数量众多的同时竟还有重合,引发粉丝震惊。】

    【著名男性歌手时隔三年发布新专辑。】

    【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杀害7名女性两名男性的恶魔尚未落网,专家推断,可能他确实如同开膛手一般,只杀害女性……】

    【震惊,一男子徘徊在少女家外,竟是为了做……】

    【双重人格?也许是与另一个世界的重合。江北大学在任教授如此说道】

    嗯……大家都明白,为什么杀人案只能排新闻热度第三,而且还差点干不过阴谋论以及UC震撼部标题的小新闻。

    林沫影则是尽数将这些信息看过。

    “法官大人,我认为现在已经很明了了,被告的主人格就是内裤失窃案的……”

    “净TM扯淡……啊呸,我有异议!”

    叶晓安直接打断,背后仿佛还因为这句话生出了什么音像符号。

    不等在座的人作出反应,她对着原告问了一句。

    “你最近有受过什么表白吗……或者情书之类的?”

    原告没想到会被问及这种问题,但认真想了一想之后,还是摇了摇头。

    “没有,不管是当面告白还是收到情书什么的,最近都没有。”

    被告男子听到这句话之后,罕见地抬起了头。

    林沫影立刻就发现了这点。

    没有吗……

    叶晓安没有惊讶。

    有收到的话,可能就没有这档子事了。

    碎片拼凑完毕……虽然说结论可能有点怪。

    “法官大人,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原告和被告之间,其实有所关系……并不仅仅只是同一座学校,而且,被告单方面暗恋原告!”

    之所以徘徊在暗恋的人家门外,就是因为迟迟收不到原本应该得到答复的那封情书。

    但是由于男子的性格,他不可能主动去问一句对方对于自己表白的答复。

    所以透过监控和目击证人看来,才会显得那么可疑。

    并且情书大概是真的消失了,否则原告女孩不会是这个反应。

    而为什么情书会消失……

    除了原告和被告两人应该知道情书的存在(一个赠送者,一个被送者),还有一个人有可能知晓,并且前脚送出去后脚就能拿走。

    “被告徘徊在原告家门外的理由是,迟迟没有收到自己送出的给予暗恋对象的情书的回应。”

    “而这封被本推断应该送到的情书为什么会消失不见……”

    叶晓安看向了那面镜子。

    威严的法官也有些惊讶,虽然乍看之下有点像是在开脱,但相比之前结论只能按照嫌疑比较大扣帽子,这些推理却看上去有些合理。

    “不对,可为什么他的第二人格要这么做呢?”

    女律师却第一时间质问出了关键。

    自己的另一个人格谈恋爱,貌似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

    实在接受不了,那就和自己的人格谈一谈,以后他有对象的时候,两个人格划分好。

    毕竟整个小镇的人谈恋爱都得过这个关的。

    “难道是为了借此陷害自己的另一个人格,并达到消除……不对,那这样的话之前根本没必要承认。”

    镜子呈现的必然是真实,但是如果不开口的话,谁知道是否真假。

    女性人格却像是完全不在乎一样,说出了踏入房子的是自己的这一点。

    这怎么也不像借机犯罪,想要陷害自己另一个人格的家伙……

    “那是因为,‘她’需要的仅仅只是破坏这场可能有的恋爱而已。”

    不管是拿走情书也好,还是说贸然踏入别人家里引得怀疑也好。

    前者是为了让这场恋爱,根本没可能存在。

    后者则是假如没有被怀疑是内裤盗窃案的犯人,也会被当成其他的闯入女方家的图谋不轨的人,对于女孩来说对男子的印象就会大大损坏。

    不说根本没有收到情书,就算收到了情书,面对这种“莽撞”的举动肯定也会心生恶感。

    “至于原因则是……”

    叶晓安缓缓开口说出最后的答案,这也是她觉得最扯的部分。

    “被告的另一个女性人格,爱着原告这个主人格!”

    没错,如果将破坏恋爱的这些举动放到自己的另一个人格,这种室友般的存在,肯定是不成立的。

    并且可以看出女性人格是之前不认识原告女孩的,也不可能是因为那方面的原因搅局。

    但如果……是情敌呢?

    被告男子此时已经懵了。

    尽管他也对于这一系列是有所怀疑。

    但是自己的第二人格爱着自己……

    这实在是令他想都没有想到过的最终答案。

    女律师此刻也是不知道说什么。

    此时此刻,法庭的胜负逆转了。

    “如果凶手不是被告的话……那么岂不是得重新移交给警察办案了?”

    你连凶手都没抓对,那何谈审判。

    “不。”

    法官的声音却透露着沉着。

    “我唯一肯定的就只有一点,也就只能有一点:【凶手正站在法庭之上】。”

    “与寻常的法庭不同,人格法庭的规则就是如此,如果本案的凶手没有出现在法庭,那么根本就不可能进行审判。”

    ?!

    叶晓安表示这个我熟。

    凶手必是现场其中一个原则。

    用侦探小说来举例……可能福尔摩斯还不太明显,但是看柯南的时候很容易就出现一种即视感。

    如果当有复数以上嫌疑人。

    那凶手必是在场其中一位。

    且嫌疑看上去最大画面给最多的往往不是凶手。

    不过想来也是,系统都直接把他们俩丢到法庭了,需要离开法庭再抓一遍凶手什么的根本就意义不明。

    “那法官大人,你的意思是凶手正在法庭之上?”

    女律师察觉到了这点,逐一凝视着在场的人。

    但首先要排除的就是那边的律师和她的助手。

    他们律师与案子没有任何关系,只是被聘请过来的。

    甚至她自己本人只是在外面读完法律系才回到自己的故乡,也就是这座小镇,担任律师。

    陪审团也是一样,法官就更是如此了。

    ……那就是说。

    证人席上!?

    在场大办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那个中年大叔。

    “也不一定,法庭外还有两个嫌犯在等候。”

    法官迟疑着说。

    叶晓安却在思考一个问题。

    内裤……是谁放的?

    肯定是真正的凶手。

    但是如果是所谓的嫌犯,那么肯定不会有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机会。

    ……证人?

    不是说没有嫌疑,但是那个大叔的表现,第一个人格平平无奇,第二个人格却像是自爆了一样在奇怪的地方彰显存在感。

    也许真的只是巧合……

    叶晓安思考着。

    内裤失窃案只发生在那个明月小区里。

    也就是说从这点上同为住户的中年大叔确实有所嫌疑。

    ……不对。

    没有【动机】。

    如果是什么杀人案件,那么动机肯定是被隐藏起来,并且有着多种可能……

    但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内裤盗窃案啊!

    哪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

    就算硬要解释为强迫症人格做的……

    先不说有没有可能,每个内裤都有着设计上的缺陷。

    这种贴身衣物怎么可能被别人知道!

    这个理由完全不成立。

    不对不对不对……

    如果凶手要自己不被抓到,那么他必须满足……

    盗窃内裤之后成功消失,知晓有那么一个嫌疑的被告,并且还有时间去栽赃,同时满足人格法庭在场从而使得开庭成立。

    不……

    有个人符合这些条件。

    叶晓安看向了原告女孩……

    旁边透露着冷淡面容的少女。

    只有作为原告的室友的她,有机会偷窃内裤并且作为男子闯入房内的其中一个目击者来到法庭。

    并且在自由时间内栽赃嫁祸给他。

    “法官大人,我认为原告旁边的那个女孩……才是凶手!”

    但是有证据吗?

    不需要那个东西!

    能够创造出绝对性证据的东西……

    副本早就已经将之放在玩家的面前了。

    叶晓安扫了一眼那个能够投影出真实的镜子。

    没错,这个副本根本不需要按照常规推理来办……只需要有这个魔幻类测谎仪,案子究竟是谁办的完全不是问题。

    “不可能,小凉绝对不会……”

    梅丽刚想要质疑,却想到最近自己有时夜里感觉听到房门的响声,像是有人出入。

    ……难道是那些时候进行的内裤盗窃吗?

    虽然难以接受,但是这和常规的案子不一样,没人能知晓第二个人格究竟是什么样的,也没人能断定一个人绝对做不出什么。

    想到这里,梅丽却发现身旁的女孩和平常有些不一样。

    她冷淡的面孔变得有些发红,望向自己的本应该平淡的目光变得无比炽热,像要穿透自己的衣物看到里面的皮肤一般。

    “没错,就是我干的。”

    女律师有些遭不住了。

    我学法律就是为了判这种案子?

    叶晓安刚在想这自曝环节是不是来的有点快?

    但是想了想又觉得好像很合理。

    ……这只是个内裤盗窃案啊,认个罪难道会死吗!

    法官像是见多了一般,进行了判决:

    “本案到此为止,人格审判将要进行……”

    “法官大人。”

    叶晓安却立刻打断。

    “究竟是谁要被审判……”

    “还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