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兄程咬金

第130章 招夫擂(一)

    早上。

    西突厥的汗庭,于都斤山。

    这里水草肥美,山清水秀,空气新鲜。

    程咬金、程咬银、单雄信和尤俊达等人到达这里之后,并没有急着去拜访泥撅处罗可汗,而是,装扮成商人的模样,骑着马四处游逛。

    他们观看了这里的山川、河流、草原和蓝天,单雄信不禁感慨地说道:“这里远离洛阳城的喧嚣,宁静致远,如果在这里生活,倒也不错,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去处。”

    “你喜欢这地方?”老程问道。

    “还行。”单雄信点头道。

    老程一笑说:“回头我给你找个西突厥的姑娘做媳妇儿,你就在这里安家落户吧。”

    “去你的吧。”

    众人哄笑。

    他们信马由缰,不知不觉,来到了一片空旷的无边无际的草原上。

    这里搭建了许多帐篷,在他们的正前方,有一座高台,在高台的下面围满了西突厥的汉子们。

    高台上,有一群西突厥的姑娘们正在翩翩起舞,也不知道她们跳的是什么舞蹈,却可以感受到她们的快乐。

    在高台的二面插了很多旗帜,旗角下,有数十名西突厥的小伙子排列整齐,光着膀子在击鼓。

    那鼓声欢快悠扬。

    另有几十名孩童在草地上嬉戏,互相打闹着。

    程咬金和程咬银他们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却能感受到一种欢乐的气氛。

    老程说:“看来这里恐怕要办什么喜事儿,反正咱们闲着也是闲着,待着也是待着,咱们看看热闹去。”

    “走!瞧瞧去!”众人点头同意。

    他们一行人来到了那座高台下面。

    此刻,鼓声停了,台上的姑娘们也不跳舞了,都跳下了台去。

    只见有一名突厥男人登上高台,走到了高台的中央,面对着大家,看他的年龄在四十多岁,身高九尺左右,膀大腰圆,体格健壮,卷发,留着络腮的胡须,显得十分威武雄壮。

    只听他高声说道:“各位朋友,欢迎大家的到来,你们中间有的人认识我,也有人不认识我,那么,请允许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射匮。”

    程咬金和程咬银等人一听,互相看了一眼,心想原来他就是射匮。

    射匮继续说道:“今天,我在这里摆下一座高台,名为招夫擂。

    只因我有一女儿,名叫阿史那飞燕,今年十八岁了,尚未许配人家。

    虽然来提亲的踢破门槛子,可是,她都看不上。

    她心高气傲,非要嫁给一位顶天立地的英雄。

    为此,设立招夫擂,她要亲自选一位自己称心如意的郎君。

    台下所有的小伙子们,只要你没有成亲,不论你是突厥人,契丹人,高句丽人,还是中原人,都可以上台来试一试。

    不过呢,有两个条件:

    第一,你的相貌要过得去,长得太丑了,可不行;

    第二,你得有功夫,武功太差了,也不行。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你们自己先掂量一下自己,然后,再登台。

    如果你能打赢小女,并且,小女也能相中你的话,那么,恭喜你,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不知大家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

    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了起来,因为像这种事还是不多见的。

    就在这时,有一名突厥姑娘大大方方地走了上去。

    只见她身材高挑,扎着辫子,身体结实,虽然是个女子,肌肉却很发达,肌肉线条十分好看,一身短衣襟,小打扮,显得英姿飒爽,气质不凡,活力四射。

    往她的脸上看,浓眉大眼,双眼略微有点凹陷,却炯炯有神,鼻子高挺,长得和汉人不一样,可能由于在草原上风吹日晒的缘故,皮肤略显粗糙。

    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美丽。

    说实话,在西突厥,像这样好看的姑娘是寥寥无几的。

    阿史那飞燕把腰带紧了紧,往高台的中央一站,鹤立鸡群,与众不同,台下的小伙子们一阵欢呼。

    老程看了,啧啧称奇,说:“这姑娘可真不赖,要不,我上去试试,我到现在还没媳妇儿呢。”

    尤俊达说:“你可拉倒吧,你看你现在胖得,伸手摸不着肚脐眼儿,走路都费劲儿,要是晚上出来都能吓死人,都丑出圈去了,就你还想登台!”

    “尤俊达,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丑?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一男一女要是对上光了,怎么看都顺眼;

    要是对不上光,怎么看都别扭!

    我不行,那你行,你上去试试!”

    “人家刚才说得清楚,要没成过亲的小伙儿才行,我要不是妻妾一大堆,非上去试试不可。”

    阿史那飞燕收拾停当了之后,朗声说道:“各位,刚才我父亲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在这里,我再强调两点:

    第一,如果你已经有了妻室,请你不要再登台了;

    第二,如果你不怀好意,想找便宜的话,也不用登台了,到那时,拳脚无眼,打伤了你,可怪不得我。”

    老程一听,笑着对众人说:“看到没有,这姑娘可不是个善茬,我们先看看再说吧。”

    此时,台下有一大高个儿转过身来,对众人说道:“这是我媳妇儿,你们就别跟我争了。”

    “你这话说得好没道理,还没开始比试呢,怎么就成了你媳妇儿?我还说是我媳妇儿呢。”另外一名西突厥小伙子说道。

    高个子走到那小伙子的面前,问道:“你不服气是吗?”

    只见他伸左手抓住那小伙子的衣领,右手抓住他的腰带,双臂一较劲,把他高高举过头顶,然后,扔出去一丈多远。

    只听砰的一声,那小伙子被摔在了地上。

    “哎呦!”那小伙儿被摔得好像骨头都散了架似的,半天爬不起来。

    程咬金等众人一看,都吃了一惊,心想这家伙好大的力气!

    那高个子一看,哈哈大笑,用右手的大拇指一抹鼻子,道:“哼!我说是我媳妇儿,你却要来和我抢。你要是不服气的话,起来,咱俩再摔一跤试试。”

    “不不不,你厉害,我承认我不是你的对手!”

    高个子这才作罢,“噔噔噔”登上了高台。

    他走到高台的中央,来到阿史那飞燕的面前,咧开大嘴,嘿嘿一笑,说:“美人,我看咱俩就甭比了,伤着你或者伤着我,都不好,都挺让人心疼的。”

    哪有刚见面就喊美人的?这不是占便宜又是什么?

    阿史那飞燕一听,柳眉倒竖,杏眼圆翻,把他打量了一番。

    只见这位身高过丈,虎背熊腰,皮肤黝黑,扒鼻子,鲶鱼嘴,一眼大一眼小,尖嘴猴腮,长得奇丑无比,往那一站,好像半截子铁塔相似。

    “各位,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相国林肃的长子,名叫林志远,我父亲是位文官,喜欢读书写字,在我小的时候,他也教我读书,可是,我一看到书,脑袋就疼,我心想学那玩意儿,咬文嚼字的,有个屁用!”

    台下众人听他说话粗俗不堪,一阵欢笑。

    “我倒是喜欢武术,尤其是摔跤!在咱们西突厥,说别的,咱不行,但是,要说摔跤,谁不知道我的大名?”

    林志远说到这里,咧开大嘴又乐了,不过,他说这话,也并非全是虚言。

    阿史那飞燕一看他长得跟怪物似的,还在这里夸夸其谈,就很烦他,说道:“林志远,我可是有言在先的,你得先看看自己长得是什么模样,再登台。”

    “美人,我知道我长得是寒碜了点,不过,我这个人心眼儿好,会疼人呐。

    人们常说,郎才女貌,你看咱俩门当户对,正是天生的一对,地造的一双,等咱俩成了亲,我会对你好的。”

    “哟!住口!”阿史那飞燕听他说话,越来越不像话了,知道像这种人脸憨皮厚,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就赖在这里不走了,“看招!”

    “你还动起手来了,真舍得打啊。”

    一开始林志远没把阿史那飞燕放在眼里,没把她当回事儿,可是一交上手,他大吃了一惊。

    原来这姑娘拳脚上的功夫十分了得,别看她是一女子,但是,和常人不同,手臂上的力量甚大,动作灵活而又敏捷。

    十个回合左右,把他忙得手忙脚乱。

    他不敢大意了,赶紧认真对待。

    他向前一扑,双手搭在阿史那飞燕的双肩头上,用力向下一按,两个人都低着头,哈着腰头,头顶着对方的头部,都想把对方摔倒。

    摔跤一直以来都是游牧民族喜欢的运动项目,无论男女,从小就会。

    从力道上来讲,林志远要胜过是阿史那飞燕,但是,灵活性却不如她。

    林志远双臂一用力,一下子把阿史那飞燕向左边甩出去七八尺远。

    阿史那飞燕身子在空中旋转了360度,眼看就要摔倒在台上,她腰眼一使劲,脚朝下,头朝上,平平稳稳地落下了,博得台下阵阵掌声。

    “呦嗬!你厉害啊,这样都摔不到你!”林志远往手上吐了口唾沫,“来来来,咱俩再比画比画。”

    二人又重新搂抱在一起,摔了起来。

    两个人僵持不下,转来转去,后来,她把林志远的头部一下子夹在了左腋下,然后,弯下腰,腰部左胯骨处向上一挺,再一使劲。

    只听“轰”的一声响,她把林志远的整个身体摔到了右前方,倒在了擂台之上。

    这一下可把林志远摔得不轻,他坐在擂台上,喘息了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竖起右手大拇指,说:“你果然厉害,我不是你的对手。你这媳妇儿我不要了。”

    林志远一瘸一拐,灰溜溜地下台去了,惹得在场的众人哄笑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