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愈系的人生

第十四章 潘金莲遇春梅

    且说那潘金莲,自从被武松杀死后,就被死城投缳司收魂,不得投胎,因色心不死,每日与王婆斗牌,与小鬼耍嘴。虽然有鬼差日夜监巡,就如同那阳间坐仓妇人一般,到底无耻,和人嘲惹。

    一日忽见有一男鬼,浑身是血,披发遮胸,送往杀命司去,进过她面前过。金莲仔细一看道:“怎么像陈姐夫的模样?”于是连忙上去询问,但并没有得到回答,鬼差也说是清河县押来的,潘金莲心中起疑,又住不到两个月时间,又见个女鬼,甚是标致,上下无甚衣服,裹着个红绫抹胸儿,下面用床破被遮了身体走来,也不带绳索。

    远远望见潘金莲,上前抱头痛哭。

    但见:恹恹春病,似秋霜打败玉芙蓉;细细楚腰,如夜雨倒垂金线柳。唇嘴儿蜡黄,玉牙不启樱桃颗;眼皮儿淡绿,秋月初弯翠黛稍。系春心,柬腰绣帕半露酥胸;散芳魂,带血红绢犹存香露。洛水佳人溜浪出,巫山神女带云归。

    潘金莲细看不是别人,原是她那娇娇滴滴、亲亲热热、同心同意、同眠同坐的春梅。

    于是激动说道:姐姐:“你从那里过来的,咱娘儿今日在这里相逢?”于是两人大哭一会儿,哭得狱中鬼差心酸,空外游神落泪。

    哭完后说道:“咱娘儿怎么也要在一个司里。”春梅道:“我来了几日,还没有下落哩,找人去清河县查我的事去了。”

    金莲问道:“你是什么病死的?来这一点衣裳也没穿上?”春梅略笑了一笑,又呜地哭了。原来春梅因贪淫好泄,死在奸夫身上,一泄而亡,男子谓之脱阳,女子谓之失阴。

    细查枉死城中,再找不出这个司来;又不是阳寿该终,因此,游魂全无着落,也不知往哪儿去。

    看官需知,这天下男女多是纵欲丧命的,如果枉死城有这个司,也会没地方给这些人住。

    只有毒死、杀死、缢死、打死,再没有入死的个衙门。只因为春梅死的快活,做鬼也风流不改。

    那金莲在这里日久人熟,央求提牢鬼卒,就把春梅收下了,和她一个铺睡,好不亲热。

    大凡众生习性难除,生前贪财好色,死后到底不改,也有做厉鬼、色鬼的,也有转生贪淫更甚的。所以郗后变蟒,贪僧梦蛇,总是夙根。

    今日金莲、春梅凑成一块,如何肯罢,那春梅说起陈经济因来守备府认了亲,后被李安、张胜杀死一事,才知道陈经济在枉死城的一个衙门。

    细问狱卒,才知是杀命司,就恨不得鬼门关上酬弯凤,嵩里山前续雨云。

    有诗曰:

    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如今说死鬼偷情,人决不信,定说是做书的笑话。人的皮肉已无,就有此心,那里动手?不曾看那佛经,说这天人配合,以目交而成,还生男女。总是情根一动,

    不在身子有无。

    就和人做梦交媾一般,不见实事,美而梦遗,同是一理。这是有情无质的。还有人夫妇情义不投,勉强行事,阳物不举,岂不是有质无情的?

    就此想来,有此情不论生死,自古以来离魂幽会一定是有的。

    却说潘金莲那日央求狱卒道:“杀命司我有个兄弟姓陈,替我问问!”不消一日,见陈经济在司前赌钱,是山东语音,就问到了,回了金莲。潘金莲就哥长哥短,哄的个狱鬼好不开心。

    那日取出半幅罗裙,剪成两段,写诗一首寄给陈经济:楼上鸳鸯曾并宿,枝头蝴蝶各分飞。

    那知三美黄泉路,死别生离一处归。

    下写:“难妾潘氏、庞氏洒泪书。”

    送与春梅看了,春梅道:“娘这罗是那里的?”金莲笑道:“姐姐你忘了?这是我初死时,你在我坟上烧的,你就不记得了,”

    之后又央求狱卒,拜了又拜,千叮万谢,托他送去。那狱卒是个二搭六变的,也就笑着去了。

    原来这枉死城大有五百余里,各司甚多,其神不一,又有牛头马面守把各门,如何出得来?如果是同一司还好相见。

    狱卒到杀命司,见十三省司官,各省一条大街,也知道陈经济在哪一个房里?

    正自傍惶,就有狱卒来训问,这狱卒眼珠子一转,就说是探亲的,也就进去了。

    恰好陈经济出来取刀疮药,撞见他,悄悄捏了一把,拉到无人处,将情诗递与他看了。而那陈经济淫心不改,才知道有美隔墙窥宋玉,无门掷果寄潘郎。

    于是就借了二百文纸钱谢了狱卒,寻了笔纸,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在后面,交给狱卒去了。

    却说这武大郎因为告了潘金莲,查到前世该还冤债,在阴律上停阁不究,心中不甘。

    又因现在告西门庆准了状,批在宗灵司,来提一干人犯,上枉死城带潘金莲、王婆去审,而他和花子虚先在杀命司门口等候。

    只见潘金莲搽的粉面朱唇,勒着包头,打扮的紧揪揪的,虽人以是人妇,但也照样风流。

    又有一个年轻小妇人,生得更是齐整,就知道还有旧日风流,生前业账。花子虚恐怕被认出来,于是花于虚悄悄进去,只当探亲,金莲如何知道?只见一个狱卒吃的醉醺醺的进仓来,门口吊下一块自罗,上有墨迹,花子虚拾起后藏在袖中,出去送与武武大。打开来看时,原来是一幅诗词。

    武大郎因不识字,花子虚又是久嫖的客,于是就讲了一遍,说:“这个东西,出首告他个犯法卖奸,罪乱天条,不怕他不打入刀山地狱!”

    也不等关文,二人喜喜欢欢回东岳前写首状去了。这一去,不知道潘金莲她们三人罪犯如何。

    有分教:无头情鬼,空害了一场黑暗相思;薄幸冤家,又添上几层风流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