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场之巅

第11章 入职新单位,还让我做保安?

    按照霍鹰的安排,宁寅宵把家搬到901所的职工宿舍楼里,就在单位后院深处,离后门不远。

    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去值班室看大门很方便。

    虽然霍鹰和乔安娜说了很多漂亮话,坐在门卫室里的宁寅宵,倒是一点也不兴奋。

    他甚至不敢给老妈打电话,说自己到底得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岗位。

    李云奎却很喜欢宁寅宵,并且告诉他说:“有好几年,没有新人一入职就来保安队啦!

    这几年保安队死的人太多了!都没年轻人愿意来!”

    这种话是可以这么大嗓门说出来的吗?再说了,屋里只有咱俩人,何必这么大声吼呢?宁寅宵皱着眉想。

    说要执行任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去、怎么去;宁寅宵老老实实地坐在门卫室里,无所事事地盯着监控器。

    每天早午晚,后门开放三次,一些员工会陆陆续续地直接去燕蓟大学的食堂蹭饭,或者去操场锻炼。

    三四天过去,宁寅宵身上的伤恢复了不少,手掌居然也愈合了。

    去医务室检查了一次,医生多少有点惊讶于宁寅宵身体恢复的速度。

    其实,宁寅宵自己并没有感觉到身体上有多大变化;如果不“用力”地把注意力集中到身体上的某个位置,他几乎感觉不到自己还长着这些肢体或器官。

    所以,在吃饭的时候,他会仔细地品尝味道;在说话的时候,他会用心地倾听,然后再用力地说出;在运动的时候,他也会努力地把注意力聚焦在需要调动的肢体上。

    这种“驾驶着一辆手动挡的老款车”的过程,让宁寅宵深感疲惫。

    但是,这种疲惫感是必须且无奈的:如果不这么用力地活着,他真的什么感觉也没有。

    所以,一闲下来,他就生起对白胖子和黑衣小偷的憎恨。

    白胖子还好说,已经上了所里的通缉名单,说不定哪天就给逮住了。到时候我会亲手胖揍他一顿,好好解解自己的窝囊气;但黑衣小偷怎么办呢?

    宁寅宵变得喜欢胡思乱想起来。

    以前的他,很少动脑子想事情的;但如今,他完全变了,想事情变成了一种本能,而“行动”则变成了必须“用力驱动”才能实现的效果。

    这也许是好事情吧,宁寅宵想,这样我就能更加冷静了,会少闯不少祸。

    很快,一星期就过去了。

    星期一的上午,保安队全体集合,除去值班人员之外,都到901所靠近清水河一侧的综合训练场上,做例行训练。

    穿着崭新漆黑特勤服的宁寅宵,把靴子擦得锃亮,站在门卫室的“理容镜”前,把衣服的每一个褶皱都捋平——他深感自己还是非常帅气的,这身衣服也很配他。

    “老大,”宁寅宵问李云奎,“咱列队训练的时候,发枪不?”

    “你没考证!没有!考了证会有!”

    “您有么?”

    “我没有!不用!枪不如拳头好使!”

    宁寅宵偷瞄了一眼李云奎沙包一般大的拳头,骨节满是厚重的老茧,心想,这要挨上一拳,还真是受不了。

    不过,肉拳头再怎么样也不如钢枪厉害呀。

    自从进了901所,宁寅宵习惯上了一种“见怪不怪”的感觉。这个研究所里怪人太多了,相比而言,帅帅的副所长霍鹰算是少数正常人了。

    穿着黑色帅气特勤服的宁寅宵,得意洋洋地走在901所的院子里。转过一栋配楼时,他远远望见心仪的黑衣美女陈青黛,跟在一个30几岁的女人身后。

    见到这个女人的第一面,宁寅宵感觉魂魄都要飞出去了。

    陈青黛是很俏丽的,但在这个女人面前,简直逊色万分。

    这个女人的衣着很朴素,只是灰色的西装套裙和同色调的高跟鞋,干练的短发稍微烫了一个浅浅的卷,妆容也非常清淡;

    但不知道为什么,宁寅宵就觉得这位姐姐举手投足之间,有万分的妖娆;一笑一颦之际,有一股浓烈的荷尔蒙散布到空气中,让人的视线无法从她身上拔出来。

    宁寅宵愣愣地半张着嘴,盯着这位大姐看了足足五秒钟,直到陈青黛注意到了他;陈青黛以为宁寅宵在看她,便向他轻轻挥了挥手,然后跟着这位大姐走了。

    宁寅宵这才收回心神。冷静下来的他看了看周围,好像其他的路人跟自己的感觉也类似,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见到这个女人,无不被她吸引。

    “怎么样?好看吧?”一个雄浑的声音在宁寅宵耳边响起,吓了他一跳。

    回过头一看,是一个身高与自己相仿的大个子中年男人。

    这个男人大概四十多岁,留着满脸的络腮胡子,长相十分威武,浑身散发着阳刚之气;

    他身上穿着一身厚重的硬壳夹克和粗糙的皮裤,脚上穿着考究的钢钉马靴,腰间鼓鼓囊囊的,不知道是不是别着手枪呢。

    宁寅宵不认识这个男人,但这个男人气度恢弘,不能小瞧,便很客气地对他说:“领导,我是在和同期的女生打招呼呢,没有不礼貌的意思啦……”

    “哦?你和那个陈家的孙女是同期的?你就是有名的宁寅宵吧?”男人伸出一只大手,大方地说,“别叫我领导,我算什么领导啊,就是个混子。

    我叫王巨君,以后你叫我王哥就行啦!我很看好你哦,好好混,以后哥我罩着你!”

    王巨君的名字,对于宁寅宵来说可是如雷贯耳了。

    他和霍鹰都是901所的创始人之一,在所里的年轻人圈子中,都是传奇一般的存在;只不过宁寅宵并不知道他是什么职务,他的名字也不在电话表上。

    宁寅宵受宠若惊地双手紧握王巨君的大手,充满崇敬之意地说:“王领导,我怎么能那么没大没小呢?以后确实还得请您多照顾……”

    “我说叫王哥,就叫王哥。我又没什么职务,就是一玩票儿的,没那么多规矩啦。”王巨君说,“陈家孙女跟着的那妹子,是现在的燕蓟901公司总经理,江湖人称‘迅猛龙’的叶未央。

    她现在可正经是个女强人,霸道女总裁,以后有机会了,你多跟她学习学习,她本事可大哩。”

    “看出来了,确实帅气,气场不一般……”宁寅宵由衷地赞叹说,他没敢问“迅猛龙”这个绰号是什么意思。

    “只可怜她爱人牺牲得太惨了,也怪我们啊,唉……”王巨君叹了一口气,又用力拍了拍宁寅宵的肩膀,对他说,“兄弟,有空了去大门外面商店街的薇薇咖啡厅;

    那地方不错,我常去那里。哪次咱俩遇上了,给你讲他们的故事哈!”说完这句话,王巨君转身离开了。

    宁寅宵目送这位王大哥离开,自己赶忙往训练场跑;总算是及时到场了。

    整个单位的保安队,居然有上百人,整整齐齐地列成三组:第一组只有七个人;第二组和第三组都有四五十人,各自排成三列。

    宁寅宵也不知道自己该站到哪里;他看到第一组人少,而且第一组的七个人面孔看起来都很年轻,自己便站到他们边上。

    宁寅宵的这个举动惹得全场大笑。一个年长一点的大哥,急忙把宁寅宵拉到第三组最后的位置。

    仔细观察,宁寅宵才看出来,虽然大家都穿着同款黑色的特勤服,但显然每一组都不同:

    第一组的七个人,不论身高、体型还是长相,都是出众的完美,而且年纪看起来很轻;

    第二组站姿笔挺,脸庞坚毅,眼神犀利,感觉都是军人;

    而第三组虽然也很整齐,但年龄大小不同,身材胖瘦不一,比第二队散漫不少,像是普通人。

    霍鹰从不远处走了过来,站到队伍最前面,对所有人说:“同志们!咱们今年新招募了一位年轻的同志加入保安队,可能已经有不少人认识他了。

    小宁,出列,到前面来做一下自我介绍。”

    宁寅宵大大方方地跑到最前面,晃着大个子,大模大样地说:“大家好!我叫宁寅宵!”

    第一组中间的一个女生嬉笑地说:“嘻嘻,我们都认识他了。”

    霍鹰瞥了那个女生一眼,女生自觉失礼,马上闭嘴了。

    霍鹰示意宁寅宵归队;然后,冲站在第一排第一名位置的一个女生说:“沙利叶,交给你了。”

    宁寅宵踮着脚探着头看到,从第一排走出一个个子不高,身材却前凸后翘,非常出众的女生。

    这个女生削着假小子式的短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紧俏立体的脸庞上,嵌着一对又大又黑又亮的黑眼睛。

    宁寅宵看不出这个女生的年龄。他直觉感觉,这个女生大不过20岁,小的话,说不定只有16、7岁的样子;但宁寅宵对自己的直觉深感怀疑——

    在这个神秘的研究所里,神头鬼脑的人物太多了!

    之前已经吃过30几岁的“天山童姥”乔安娜的亏了,宁寅宵不傻,既然能负责这100多人的队伍,说明这姐姐恐怕也不是个小孩子。

    这个女生的长相,多少有点像外国人;“沙利叶”这个名字,听着好像也是外国的;就连她说话的口音,似乎多少也带一点外国味儿。

    她先是带着所有人,做了常规的报数、队列和跑步训练,然后把所有人集中到训练场中央。

    把队伍围成一个凹字形,沙利叶站在中间的空地,点手叫宁寅宵出来。

    “小宁!”

    “到!”

    “既然加入保安队,你应该是会点什么吧。你擅长什么?徒手还是器械?”

    宁寅宵一下没反应过来,以为沙利叶说的是运动健身,便顺口说:“篮球……”

    “什么?”沙利叶不可思议地张大眼睛。

    整个队伍哄笑起来,还有人起哄说:“是不是还擅长唱、跳、RAP?”

    “那可不,全选C蒙个100分的神人,肯定有与众不同的本领!”

    宁寅宵窘迫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问你擅长什么战斗方式——是徒手搏击、利刃近战、枪械射击还是载具驾驶?”

    宁寅宵有点傻眼。

    自己虽然不怕打架,但也顶多就是球场上冲突几下;自己这辈子连鸡都没杀过。

    宁寅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纠结半天,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那个,徒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