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漫威的日子

4.绿巨人

    杨修跟乔治的车子刚开出去没多久,身后便一阵强烈的震荡,整架车子都震飞十几厘米高。

    “这又是什么!?”乔治惊疑不定地问道。

    “这谁知道呢,估计是军队新开发的武器吧。”杨修漫不经心地说道。

    “好了,这里的事情已经跟我们无关,我们接上格温一起回去吧。格温在哪里?”

    “往前走两个路口丢下我们就可以了,麻烦你了,杜克警官。”杨修客气地对正在开车的警察说道。

    “嗨!都认识那么多年了,还说这种见外的话。”杜克警官摆了摆手示意不客气,头儿的女婿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太过于客气了。

    “哈哈,华人讲究礼多人不怪嘛。好了,我们到了。”

    看见眼熟的警车,格温匆匆忙忙地从车上下来,猛的扑到杨修的身上,边摸索着杨修的身体边问道:“有没有哪里伤到了?”

    被摸得有点痒的杨修将格温抱起,在她脸颊上吻一下:“我没事,抱歉让你担心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格温紧紧地抱住杨修,显得后怕不已。

    “咳咳!”

    一声干咳打断了两人甜蜜的气氛,两人这才意识到身边还有人在。

    “是不是我要是不在的话,你们今晚就打算把我的外孙给带回去?”

    “说什么呢爸爸!”听到自己父亲的话,格温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个遍,在杨修胸膛上轻锤了下,把脸埋了进去。

    “你小子要是真敢这么做的话,老子打断你的腿!”乔治狠狠地瞪了一眼杨修。

    杨修无奈地耸了耸肩,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

    “好了两位,现在这里还不能算是绝对安全,我想我们还是得先离开这里比较好,万一打到这里就不好了。”

    “杨说的对,我们还是先走吧爸爸。”格温也是想起了目前更加紧要的事情。

    就在此时,杨修的耳朵一动,像是听见了什么,一边将走向车子的格温扑倒,一边大喊:“卧倒!”

    似乎是上天非要跟杨修过不去,亦或者是那个绿色怪物将杨修当做了自己的目标,杨修刚将格温扑到一边去,一个绿色得大块头从天而降,正好砸在杨修今天新买的车子上。

    与之前的绿色怪物不同,这一个身上的颜色要更深一点,而且身上也没有那一根根从身体里长出的骨刺,显得没有那么狰狞恐怖,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有头发的。

    .............

    我的名字是布鲁斯*班纳,是一名科学家。我拥有着七个不同专业的博士学位,可以说得上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之一。

    不仅如此,我还有着一个清纯可人,美丽性感的女朋友,毫不客气的说,我的人生已经无憾了。

    不过没有人的人生会总是一帆风顺,我也不例外。

    在六年前我受邀参加了军方的超级士兵计划,在那里,我的人生被改变了。

    超级士兵计划起源于二战时期,它最成功的作品便是在二战之中大放异彩的美国队长史蒂夫罗杰斯。

    就那么一根小小的血清就能打造出一个可以以一敌百的超级战士,其对军方的吸引力可想而知。

    自那以后的几十年内,军方一直在研究那份血清的配方,可惜并没有很好的效果。

    直到我参加了进来.......

    是的,它成功了,不,或者说,它成功了一半。

    军方一直想要的超级士兵我们成功的打造了出来,它就像人们所想像的一样,它力大无穷,刀枪不入,唯一可惜的是它的智力并不高,而且心灵总是被愤怒所充斥。

    而没成功的地方则是,它是一个偶然性的产物,并不能量产,并不符合军方的要求。

    至于我为什么那么清楚,除了我是项目负责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其实我就是那个产品,而我们将它称为浩克。

    在我变身浩克的时候,我从那个军事基地里跑了出来,而后便是因为军方的追捕而陷入的漫长的逃跑过程。

    浩克平时藏在我的身体里,唯有当我的情绪发生剧烈变动以及生命受到威胁之后它才会从我的身体里跑出来。

    所以这些年来除了长时间的担惊受怕以及生活质量下滑之外倒也没什么不适,非要说的话就是心情变得十分糟糕,换做是谁将我的经历走完一遍后都会如此,也因此我与这一系列事情的罪魁祸首--浩克之间的关系十分糟糕,我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它。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我也不是一直在逃跑,在一边躲避美国军方的追捕的同时,我一边也在研究着体内的浩克,终于在六年后的今天我找到了将它抹去的办法。

    这不得不感谢我的一个朋友,我叫他蓝博士,我因为受限于四处奔波的处境之中,根本没有好的实验道具进行研究,所以我将我的血液寄给了这位蓝博士,让他帮我来研究。

    就如大洋对面的一个国度里的那句古话一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们的合力之下我在今天将浩克从我的身体里给抹去。

    不过在我抹掉浩克的同时,军方也追了过来,而没有浩克的我完全没有办法逃走,被他们以损坏国家财物的罪名给抓了起来。

    原本我以为事情到这就结束了,谁曾想居然又冒出来一只浩克,新出来的浩克似乎与旧浩克有仇,在纽约街头大肆破坏的同时还不忘让人把浩克给叫出来。

    然而在我身体里的浩克已经被抹去,就算想出来也出不来了。

    于是来抓我的军队或是为了不让他继续搞破坏,或是想要将他抓起来研究,跟这位新浩克打起仗来。

    新浩克继承了旧浩克的所有优点的同时,还能够保持住自己的理智,战斗力比起旧浩克来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军方很快便不敌。为了区分,我将新浩克命名为憎恶。

    幸好后面又来了一个穿着骚包的红金色金属盔甲的人,他一个人身上的火力居然将憎恶给压制住。

    不过遗憾的是,这压制只是短时间的,在军队跟那个铁人的军火消耗的差不多了之后,就算是后续加入的军方研制的超声波武器也无法抵挡住憎恶的破坏。

    而更加糟糕的是,憎恶发现我了,并且他似乎知道我就是之前的浩克,所以一直追着我打。

    在发现我变不出浩克之后更是抓住了我的前女友贝蒂罗斯,想要逼出浩克来。

    而如他所愿,我本以为清除干净的浩克在这万众瞩目的时刻又一次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当中。

    但刚出来的浩克过于虚弱,不敌面前的憎恶,被按在地上一顿乱锤之后,他抓住了我的脚踝将我甩了出去。

    而这,就是我,布鲁斯班纳,又或者绿巨人浩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