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种田开始

第三十七章 飞剑

    有了眉心空间,这片灵田没什么用,基本被荒废了。

    大飞不管那些,兴奋的跑到灵田边,冲莫语喳喳喳的叫着。

    莫语拿出饱暖珠,瞬间红光绽放,大飞沐浴在催熟的红光当中,兴奋的扇了几下翅膀,很快,就睡着了。

    一连过了几个月,这日莫语正在瀑布下练习九天引灵剑,突然一个声音想起,“快把门打开,放我出来!”

    “是谁?莫语看了一圈,没发现有人,正在奇怪。

    “我在你的洞府里!”声音又传来。

    莫语奇怪的打开洞府门,看到大飞站在门口,扑棱一下钻了出来。

    “你会说话了?”

    “还不会,只能和你意识交流!多谢你的丹药和珠子,帮我开启了灵智。”

    莫语仔细观察,发现大飞不但大了一圈儿,羽毛更加鲜艳了,两只爪子也更加凌厉。

    大飞知道莫语所有的秘密,甚至比莫语知道的还多,莫语以为饱暖珠只能给植物催熟,却不知道还可以给动物。

    也许大飞本身就是灵兽,饱暖珠对自己有没有用他更加清楚。

    “三年之期快到了,我如今已经有了智慧,虽然还向往无忧无虑的山野生活,却也不能抛弃人类的社会生活,更想不断地提升自己,我们的约定再往后延两年!”大飞说完,扑棱一声飞上天,他也想试试自己今生后能力变强了多少。

    “大飞这个名字太庸俗了,亏你还是文士!”最后扔下这句话在莫语的脑海中。

    大飞看起来还挺傲娇的,莫语也没在意,听他的意思暂时是不想走了,也了却他的一桩心事。

    几天后,莫语的九天引气剑练成了第一式,引天地之正气,不过引的还是他所在的这个世界的正气,也就是第一重天,后面还有九式,一重比一一重难。

    这也意味着他的武术提升了一重,随着大飞的升级,御术距离提升也快了,六艺当中这俩对他是最难的,剩下四艺反而相对简单一些,尤其是礼术,几乎不用学,借书看就可以了,莫语要晋升,需要明了见郡守这个层级的人应该遵守的礼仪,看了一上午就看明白了。

    剩下的三艺,书术、数术和乐术,只要多花费时间逐一打磨就可以了,莫语晋升文士中期,只是时间的问题。

    这天,庄家又成熟了,莫语收割完之后,本想再次捐到益善堂,可是一转念,非常不妥。

    自己频繁带粮食去益善堂,难免引起怀疑,虽然帝都益善堂分堂很多,可是任何一笔捐助都有明显的记录,左思右想后,决定把这一批庄家出售,帝都之大,粮店无数,彼此都是独立的,反而不会引人注目。

    莫语将新收获的各种粮食装进玉佩,玉佩轻扬,无形的气流从玉佩内的空间而出,笼罩地上的十几袋粮食,眨眼间,这些粮食就消失不见,进入到玉佩空间。

    闲来无事,莫语没有叫大飞,而是自己溜达着来到坊市。

    坊市人流涌动,屋舍俨然,两边商铺鳞次栉比,但商铺建设时间不一,有几层的高楼,也有低矮的平房。

    他来到坊市相对边缘的地方,这里的人流量相对较小,商铺的规模也不会特别大,基本都是平房,他随便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破落,但内部规模还算不小的粮店,粮店门上的牌匾上写着徐记粮店四个大字。

    粮店里人不是很多,有几个伙计给客人称粮食,看到莫语进来,连忙伙计招呼。

    “客官,您需要什么,我们这米、面、粟、薯等应有尽有,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你们收粮食么?”莫语连忙止住伙计继续说下去。

    “收.....收.....本店价格公道,同样质量的粮食,本店的收购价绝对是市面上最高的!”伙计殷勤的介绍着,估计坊市的每家粮店都会说自己收粮的价格是最高的。

    莫语将挂在腰间的储物玉佩拿在手中,轻轻一挥,一袋袋粮食从玉佩中飞出,整整齐齐的码在地上。

    “原来您是修士,还是帝都书院的!”柜台后面的掌柜一看到储物玉佩,就猜出了七七八八,连忙走过来,满脸堆笑,“这些粮食颗粒饱满,质量很好,还沾有淡淡的灵气,很接近半灵粮了,这都是修士大人种的?”

    莫语点点头。

    “不知道修士大人有没有兴趣和我们合作,我们可以打造一个修士专用灵米的概念,就说是用帝国书院的镜湖水灌溉种植......”掌柜的滔滔的绝构建美好蓝图。

    “我不为财,快点结算吧!”莫语知道掌柜的意思,这种事情他见的多了,商人为了赚钱制造各种噱头,本质是坑蒙拐骗,书院里有农修,的确是可以种植灵米,可是这些并非灵米,掌柜明显要借他的身份赚黑心钱,莫语非常不屑。

    虽然这些粮食是用灵田种的,沾染了一点灵气,但周子翁给他种子是为了培育出高产的,适合凡人种植的普通种子,虽然沾染了一些灵气,距离灵米差距还是很大,糊弄不了修士,可是一些想拿出去炫耀,赚点脸面的小财主还是会被唬住的。

    帝都之内虽然修士众多,可是凡人更多。

    不过掌柜的话却让他灵光一现,虽然有珠子催熟,但种子的培育总不见实质性的进展,不如去弄点灵米种植。

    周子翁的方法是不停的种植粮食,从中选择个头最大的取种,虽然会有一些进展,进展总不是很大,如果用灵粮和普通的粮食互相取种呢?

    会有进展也说不定。

    莫语想起在农村,会有街坊用山上抓到的野猪和家里养的猪配种,杂交出来的猪体格更健壮,出肉更多,瘦肉也更多,心想这也许是个思路。

    就算不能成功,试试总没什么,反正有了大道如意的催熟,他时间大把,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灵麦的种子他不缺,灵米的种子却没有,虽然坊市的亮点也有卖,不过书院内也有坊市,他记得书院内的农修经常会去摆摊卖一些种子、灵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