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不是冤家不聚头
听说这个穷酸要买衣服,阮勇赶紧跟了过来,一副看热闹的闲情逸致。
对于这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店,阮勇是知道的,他自己都消费不起,不过有的东西不一定要买得起,租也是可以的。今天带秦彩霞和女朋友过来,就是租件衣服的,不过租金也不便宜,为了不当冤大头,他只能先行开溜,到刚才那个亲戚的店里晃了一圈。
开玩笑,这年头,陪女朋友上街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么一个穷酸样要进去买衣服,阮勇自己乐得其成,看热闹不嫌事大,当先走在前面,导购小姐姐还没来得及说欢迎光临。
阮勇比大爷还大爷的道:“把你们这最好最贵的衣服介绍一下,我们这位老板想买身装逼的着装。”
说完这句话,阮勇很礼貌的向导购小姐姐介绍后面的龙歌。
“别挡道。”
龙歌在阮勇头上一把将他推开,阮勇想着看笑话,被推了一个踉跄,居然忍住了没有生气,而是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
导购小姐姐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头,但还是职业性的笑了笑:“这位老板,这边请。”
“别把那些入不了法眼的东西摆出来了,直接把你们店里最贵的衣服拿出来,供这位老板鉴赏。”
阮勇的瞎参合,加上龙歌的不反对,让导购小姐姐有些吃不准眼前的这位老板需要什么样的消费,不过在职场摸爬滚打,经验丰富的她打量了一下龙歌就有了主意。介绍了一些价格不是太贵,但也不是太便宜的一些衣服。
任谁都能听出阮勇话里带刺,等着看笑话的一幕,但看龙歌似乎完全不理会的样子,也抱着试一下的态度,在导购小姐姐的介绍下,从打底衫,到外套,袜子到皮带帮龙歌挑了几样款式时新的。
龙歌全程没有出声,对于衣着从来没什么讲究的他,还真不怎么在行穿衣打扮。看秦彩霞的人还挺好,这才让她帮忙一下。
“秦彩霞,平时看你挺有眼光的,今天也没觉着你眼光多好啊!”
阮勇对于秦彩霞的挑选格外不满,一番指点江山之下,让服务员全部重新拿。不知道是他的眼光好,还是真的打算帮一下龙歌,不得不说,他叫拿下来的确实不错,不过就是价格更贵。
“行,那我试试。”
龙歌拿起一堆行头,不过,看了看,龙歌还是把鞋子和皮带拿了出来。
“这两样不要。”
“哎哟!现在觉得贵了?是钱不够了么?我可以借点给你。”
“你真是好人,这么了解我,说吧!能借多少给我?”
龙歌虽然并没有去看标签上贴的价格,却也知道应该不便宜,不过既然有人拿着掏着钱包想要支援一下,龙歌也不能拂了别人的好意。
阮勇本来只是想讽刺一下,但没想到龙歌竟然直接打蛇上棍,顺着杆子就来,当着女朋友和秦彩霞的面,如果借不出钱来,岂不是很打脸的事。但如果真借给龙歌,那不是显得自己犯傻么?他又不傻。
“钱借多少没问题,不过我俩关系能够到这个地步么?”
“先别说关系,是没钱么?没钱你叽叽歪歪个鸟?哪儿凉快哪呆着去。”
他虽然自己找到了台阶下,但龙歌完全就不给他面子。
“我没钱?”阮勇似乎听了个最搞笑的笑话,冷笑道:“只要我愿意,这家店我都能买下来,但想借钱,没门。”
“厉害!”
龙歌直接竖了个大拇指,淡淡的笑着走进了试衣间。
不得不说,阮勇虽然只是抱着看笑话的成分,但眼光还算不错,加上龙歌的身材,简直就是天生的衣服架子。
对着镜子看了一下,龙歌这才知道,什么叫佛靠金装,人靠衣装。随便换了身衣服,给人的视觉效果是清晰明亮的,整个人气质也为之一变,只不过那略有些凌乱的长发,看来得处理一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脚上穿的一双运动鞋,跟身上穿的一身有点不搭,皮带也有些配不上衣服的档次。
“就这身了,算一下账吧!”
说完直接进了试衣间,当他出来的时候,秦彩霞在跟导购小姐姐讨价还价,阮勇的女朋友站在一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阮勇在一边幸灾乐祸。
当导购小姐姐把账单递给龙歌的时候,阮勇的心情就更加愉快了。
“十二万九千八,买单吧!老板。”
不过龙歌看了一下,虽然觉得挺贵,但也还能接受,穿着确实舒服。
“好人有好报,你这人不错,留个电话,以后有什么事只要能帮上忙的,义不容辞。”
付钱以后留了个电话给秦彩霞,提着衣服走了出去,留下一脸懵逼的阮勇,有些傻眼了的几个人。看着一副穷酸样的人,毫不犹豫的花十来万买了套衣服,直接给狗眼看人低的上了一课。
随便找了沙龙修理了下头发,又随便找家酒店洗了个澡,当他换上衣服走出酒店的时候,已经夜幕降临。
打了辆车到城市花园酒店的时候,时间差不多刚好。
一辆宝马停在身后,龙歌打量了一下这个算得上附近地标建筑的酒店的时候,后面的车笛响起,回头暗叫了声晦气。
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车窗摇下来,开车的竟然是阮勇。不过当看到龙歌的时候,阮勇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态度来了三百六十度转弯。
“哎呀!这不是龙哥么?要不要上车一起进去?”
这一改狗眼看人低的态度转变犹如原地掉头,龙歌也有些不适应。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龙歌还有些不知道如何应付,摸了摸鼻子。
“龙歌,要不一起吧!”秦彩霞也从后面的车窗露出头来。
“这已经到了,你们先开车进去吧!”
秦彩霞直接开门走了下来,主动挽住了龙歌的胳膊。
他这才发现,这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穿了一身洁白的露肩礼服,精致的五官写满青春的靓丽,柔美的线条犹如完全绽放开的花瓣,银色的高跟更衬托出修长的美腿。
这么样一个花瓣般的年华少女挽着胳膊走进酒店,本来就是一件令人羡慕嫉妒恨的场景。不知道为什么,龙歌此刻的脑海里浮现的却是,那个裹着浴袍出来,跟女儿滚沙发的幸福笑容,也似乎只有在那个时候,那个女人的笑容才是那么的完美,那么的纯真。
“你先停车吧!我们走进去。”阮勇的女朋友也陪着秦彩霞下车,敢情自己就是个开车的,阮勇有些郁闷的开着车进停车场。
“也许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不一样呢?”
“管他的呢!我们下午才相遇,晚上又撞上,相逢就是缘分,就算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不是一样,目的地一样啊,这算不算是缘分呢。”
“还是说龙哥佳人有约,怕我们破坏了你的好事呢?”
和秦彩霞不同,杨丽君的笑容带着几分勉强,但语气却带着几分熟人才有的戏谑味道。
这个女孩之前一直可没有跟龙歌说过话,妆化得比较浓,但搭配上她身上的酒红色的礼服,虽然没有秦彩霞那么漂亮,却也更显妖娆。
“见笑了,其实我没有来过这么高档的地方,只不过今天来参加一个私人聚会而已。”
他当然不能不来,抢走悠悠的那个女人的话龙歌本来就不信。但他想不出那个女人大费周章的把悠悠抢走,却又没有表现出任何恶意,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最终还是打电话问了一下杨雪飞,作为家庭保姆,万流芳的工作和行程自然是不用向她汇报,但家里有个女儿,万流芳有什么事情外出,最少也会知会一下,吩咐一些照料孩子的问题。
而杨雪飞虽然对龙歌的出现有点不满,但毕竟也知道,就算再为悠悠不满,为老板不平,也始终还是悠悠的爸爸,老板的老公,还是将万流芳的行程告诉了他。
也是这个城市花园酒店的私人社交聚会。
“不会这么巧吧!我们也是来参加柳小姐的接风洗尘宴,也是私人宴会。”
“柳小姐?不是霍公子的私人宴会?”
“你说的霍公子叫霍启云吧!”
“是的,他请我来的。”
杨丽君微有些惊讶,但一闪即逝,道:“他是柳小姐的哥哥柳意文的好朋友,我男朋友的表哥。”
“这么说,今晚的宴会,其实是给柳小姐接风的?”
“是啊!柳小姐一直在国外读书,今天刚回来,柳公子今天就给妹妹接风洗尘。”
这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龙歌也是今天回来的,但迎接他的却是原先的啥都不剩,一无所有,差点就被抓了进去,小孩妈妈的一脸冷漠。不过龙歌并不在乎这些,小孩妈妈的态度可以慢慢改变,目前担心的只是家人的平安。
最重要的是,这么多年了都没跟家里联系,也不知道二老会担心成啥样。要是真把那个噩耗带回去,多年不见而容颜憔悴的二老不知会发生什么事,这让龙歌回来没有第一时间回家,他不想二老在多年见到儿子的喜悦中又接受那样的打击。
“既然目的一样,那就走吧!”
想到家中二老,龙歌有些烦躁,所以并没有问柳小姐是什么人。
反正只是一个私人的宴会,他并没有太多的兴趣,若不是因为小孩的妈,他也不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