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六堂
但他却没有注意到,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正盯着他看了许久。
以龙歌的谨慎和他目前的感官,别说一双眼睛看着他,就是十双龙歌也很快找出来。但这种空旷的场合中,本就充斥着各种喧嚣,扰乱人的感官。更何况,这双大眼睛并没有任何恶意,纯粹只是好奇,所以龙歌一时也没注意。
“叔叔,你的手也能当手机玩么?好神奇哦!”
听到这个稚嫩的声音,龙歌赶紧把手中的生物投影关上,看了看这个略有点胖而显得更可爱的小脸,头顶上留着个桃心,穿着一身金色休闲装,站在电动滑板车上的小屁孩。
“你看错了,叔叔手里有手机的。”
龙歌微笑着轻抚着小孩的头顶,趁着手掌遮住小屁孩视线的瞬间把手机掏出来,在小屁孩眼前晃了晃。
小屁孩却又是好奇又是有些不信的双手拉着龙歌的手,仔细看他手中的手机,虽然他确实没有看错,但对于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来说,还是很容易糊弄过去的。
“皮球,快过来。”
龙歌抬眼望去,一个二十多岁,穿着蕾丝短袖衫搭配着超短牛仔裤的女人走了过来。
“你叫皮球?”
对于这个有点淘气的小皮球,龙歌是真心有点喜欢,在他头上轻抚着。
“不好意思,小盆友……”
隔着老远女人就开始道歉,可当她走近之后,还没有说完的道歉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惊讶,也不知道是惊讶得激动,还是意外的欣喜,声音都变了,以至于说话的音调都拖得老长而异常冰冷,就连叫皮球的小盆友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龙——歌——”
“你认识我?”
远看的时候,这个女人身材妖娆,前凸后翘的曲线玲珑得有些过分,装扮得有几分清丽脱俗的味道。她走近过来,龙歌才发现,与这份清丽脱俗形成截然不同的对比,这个女人浓妆淡抹却给人一种相宜的适应感。
眉梢很细,却画得很重,唇彩的颜色红得发紫,搭配着黑色蕾丝短衫,乌黑色的网格裤袜。虽然浓妆艳抹,但精致的五官给人一种异样的美感。
龙歌确定自己绝不认识这么一个女人,但奇怪的是,这个女人竟然认识他。在叫出他名字的时候,眼里冒着一股仿佛炙热的强烈渴望,猩红的舌头不假掩饰的舔了一下红得发紫的厚实嘴唇。
这强烈的欲望让龙歌一阵恶寒,自己这该死的魅力有这么大么?还是这个女人是多饥渴,毫不掩饰的想要把自己生吞活剥的意味,关键是,这个女人为什么认识自己?
“呵呵!”女人还是用那种令周围的温度都有些下降的冰冷态度冷笑,道:“龙家子弟,想不认识你都难。”
“你是,龙家的人?”
“潇湘凌飞鹏,婵娟柔渊楼,不知道是十大高手中的哪一位?”
作为姓龙的人,龙歌自然也知道龙家,是整个世界所有姓龙,号称八千万子弟遍及全世界的族人间统一的称呼。拥有八千万子弟的龙家何其庞大,龙歌也并不是很清楚自家的能量,但有一点,普通底层人家出身的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算不算龙家的一份子,只是好歹也姓龙。
潇湘凌飞鹏,婵娟柔渊楼,号称龙家六堂中年轻一代的十大杰出物,能够在号称八千万子弟的龙家脱颖而出,每一个天才人物都让人不可小觑。
武陵、来鹤、遗安、世师、纳言、天水。
因龙家一位老祖官至武陵太守,乃有武陵堂。
龙家一位老祖也是官至太守,为官清廉正直,一日有群鹤飞下,自早至晚不去,州人绘鹤图以感其恩德,乃有来鹤堂。
封官爵而不受,问其故,不享官禄,无以遗子孙也,答曰,世人遗之以危,我独遗之以安,未尝无所遗也,乃有遗安堂。
龙师火帝,鸟官人皇,上古时期龙家就有人官至龙纪师,称龙师,乃有世师堂。
龙氏,舜臣,正直敢言,为纳言官,乃有纳言堂。
帝之孙颛顼后裔董父,已姓,精于饲龙,以畜养龙而赐姓“豢龙氏”,居于天水,故有董父望而出天水,乃有天水堂。
当然,整个龙家并不止六堂,只不过相对于其他郡堂而言,相对来说较出色,谈及龙家,六堂知名度更高,久而久之,六堂渐有代表龙家之势。
妖冶的女人咧嘴一笑,其勾人心魄之姿令人神情恍惚,笑着说:“潇湘凌飞鹏,婵娟柔渊楼,我也很想见识一下龙家六堂的十大高手呢!可惜身份卑微,在龙家没有话语权,十大高手我也只是闻其名而不见其人”
“既然同属龙家,虽非六堂中人,可我又不是龙家大人物,你竟然也认识我?”
女人细眉如弯月,长长的睫毛微微眯成一线,如同狐狸般狡黠的笑道:“小龙歌哥哥,你也太妄自菲薄了,整个龙家不认识你的人只怕还不多。”
五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灾难席卷了二级缓坡上的重工业城市——湾水,作为无辜殃及池鱼中的一条倒霉蛋,龙家十大杰出人物龙歌见过一个,六堂堂主也见过一个。
龙歌的血脉也在那一场灾难中觉醒,但他却并不知道,拥有龙族血脉的不论是不是龙家的人,已经有很多人因为血脉的共鸣而觉醒,跟着他一起觉醒了龙族血脉。能够通过血脉的共鸣而对身边的同类有所感应这并不假。
但这个女人目光不善,说话虽然带着笑意,阴冷的眸子逐渐变成一种散射开来金色,毫不掩饰的强烈杀意和欲望,这是龙家血脉觉醒之后,带有龙的特征之一——黄金瞳。
昨晚刚见到一个觉醒龙族血脉带着黄金瞳的洪天仇,今天又见到一个龙舌兰,感觉这个世界上拥有龙族血脉的人有点多啊!
拥有龙族血脉的人同时也拥有人类和龙类的一面,血管里流淌着黑与白,善与恶,是与非,力与爱,杀戮与和平等等诸多矛盾。不是纯善,亦非纯恶,我们有杀戮的能力,却不能有杀戮的欲望。
“我叫龙舌兰。”
“不该拿的东西就别拿,现在交出来吧!”
龙舌兰是一种长年生长常绿多肉植物,跟芦荟很相似,边缘和茎节顶端都是刺。
妖冶女人的手慢慢抬起,仿佛看不见的手操控着周围的一切,汽车慢慢的漂浮起来,遍布在龙歌的身边,把他的所有路都封死,以两人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开来,刮起一股莫名的龙卷风。
“什么东西?”
龙歌有点头皮发麻,他从来也不知道自己拿了什么不该拿的东西,但这个龙舌兰的气势和露出的这一手确实很恐怖,大有一言不合,就要出手的意思。
这个时间点的购物广场中心虽然是人流量最少的时候,但也并不止龙歌和龙舌兰两个人,龙舌兰手中凭空出现的龙卷风让四周的人立刻惶恐逃离,唯恐被波及的逃命关口,没有人关注风暴的中心。
龙是自古以来最神秘的传说,而且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是大家都不否认的,龙是众鳞虫之长,四灵之首,马首蛇身,身批鱗甲,头有须角,四足五爪。善于变化,能兴风雨,驾驭万物的神异动物。
这个女人挥手之间,漂浮的汽车瞬间从四面八方撞来,每一辆车的重量都不轻,但在龙舌兰的手间,就像是箭矢一般,速度奇快,似乎瞬间加速到一百八十迈。
“尼.玛,踩油门加速都没这么快吧!”
龙歌捏了一把冷汗,速度却更快,在汽车箭矢般射来的瞬间,从汽车间隙里窜了出去,好几辆汽车在身后剧烈碰撞中发出一阵剧烈的震动,箭矢般的碰撞让汽车瞬间着火,几乎是在龙歌窜出去没几秒就传来剧烈的爆炸,熊熊烈焰随着龙卷风冲天而起。
血脉的觉醒,只是让他各项身体技能得到强化性质的提升,加上一些修炼,身手上确实能秒杀无数人类强者,但离能够握调动周围的能量场还差得很远,想不到龙家中人竟然有人能够血脉觉醒到这种程度。
即使拥有龙的血脉已经觉醒,但他毕竟还是一个人,他自认为在这种能够兴云布雨的手段面前,也只有挨打的份。这种能够随时随地控制周围的能量为己用的手段,就像是天生的魔法师,以他这种战士型的身手,还不一定能够突破法师周围的能量护障。
当然得有多远跑多远,
从常规来讲,法师虽然范围覆盖面广,但也有一定弱势,身体上的素质必定不太高,所以速度也不会很快。逃命和追杀必定不是他们的长项,只要能逃出法师技能覆盖范围就安全了。
但很快,他发现自己错了,
这个叫龙舌兰的妖冶女人的手段似乎是法师,但速度却不是她的弱势,相对来说,她驾驭风的力量,整个人借助风势,反而比他更快。这诡异的风暴撕扯力影响了他的速度,那个妖冶女人却站在风暴边缘,乘风飞去般如影随形的向他追来。
这个妖冶的龙舌兰实在诡异,但挨打不还手并不是他的风格。那个有点可爱的皮球不知道什么时候滑着滑板车离开了,但以他一个小孩子的速度,又怎么及得上龙卷风。这个皮球不是妖艳的龙舌兰带来的么?怎么她出手就没有一点顾及?自己这是跟她有多大的仇恨?
显然,皮球虽然年幼,但也知道危险,拼命的滑着滑板车,但奈何速度有限,就在龙卷风暴快要将这个幼小的生命无情吞噬的时候,一个黑影瞬间出现,一把将他抱起,在龙卷风暴波及之前将皮球带走,那个黑影的速度极快,眨眼间带着小孩逃出风暴边缘。
后面的爆炸还在继续,汽油燃烧爆炸的冲击波被龙卷风暴卷起冲天火柱,龙歌虽然没有受伤,但还在龙卷风范围内,爆炸将组成汽车的各种钢铁配件残骸震得四处飞散,龙舌兰虽然能够通过驾驭风而悬浮或者短距离飞行,但在这些不受控制的残骸中,也不得不躲避。
眼看着一块巨大的汽车残骸在爆炸中飞向龙歌,极快的速度带来的巨大惯性绝不是人力所能抵挡的,但龙歌却硬生生的拍出一掌,即便是在龙卷风中,周遭残骸碎片仍然为之一震,可见龙歌这一掌力道之大,巨大的汽车残骸硬生生的在一击之力下有了短暂的减速迹象,但龙卷风的撕扯力又岂是人力能撼动的,只是短短的瞬间减速之后又被龙卷风带飞。
但这短暂的减速对于龙歌而言已经足够,在间不容发的瞬间在汽车残骸上一脚点过,借着落脚的一点之力,瞬间飘飞出去,挣脱了龙卷风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