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贼开始的渎神之旅

第六章 底气

    金沙镇北面,亚蒙在一番疑神疑鬼后终于确定屋内暂时安全,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揉了揉眉心,舒缓自己内心的焦虑。

    还剩下的那个“秘偶”翻上了莱薇家右侧房子的顶部,趴在屋顶警戒亚蒙小屋周围,他的神经也没有绷的太紧,只是略作观察。

    警戒只是顺带的,保证本体与分离出去的“灵之虫”相对分散,不被一网打尽才是主要目的。

    稍作休整过后,亚蒙站了起来,脑海中的记忆残缺的厉害,屋子里物资摆放也不甚清楚。但可以确定,不会缺少武器弹药、食物。

    他在卧室里搜索了一番,桌子的抽屉、衣柜、摆在床头的大箱子里都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他将目光放在床上。

    一把抓起枕头,一盒子弹、一把手枪映入眼帘。他又扯开被子,将床垫掀到一边,下方是一块厚实的木板。支撑床板的也是四块厚实的木板,这让整张床看上去像是一个大箱子。

    亚蒙将手伸进床板右侧的孔洞,腰部发力将其掀开。床底下铺着厚厚一层麻布,布上放着几支步枪,两把手枪,三个箱子。

    打开一看,两个箱子装着手榴弹,另一个箱子则放着贝利、珠宝、黄金等贵重物。

    把手榴弹放床底……原主也真是心大,就不担心出什么意外吗?亚蒙在心里嘀咕。

    他也就这么腹诽了一下,就把目光放在装有最贵重物品的箱子上。

    有了钱,亚蒙的底气更足了,心情也更加美丽。

    这下跑路的盘缠也有了,如果事态发展不利,就立刻离开金沙镇……不,离开这个辉石岛。

    火枪帮就算打垮了灰衣党,影响力大大提升,撑死了也就掌控几个小镇,远离辉石岛肯定能摆脱安齐亚尼。

    瞅了几眼床底的武器,他果断将原本别在腰间作为备用的燧发枪丢掉,换上床底与自己现在的主武器相同款式的半自动手枪。

    步枪过于笨重,不便于携带,他不打算使用。

    看着他打算带走的物资,亚蒙稍微思考了一下,做了个尝试。

    他将一块黄金取出,贴在了自己的腹部。只见皮肉一阵翻滚,无数线虫蠕动,仿佛纠缠在一起的蛇群。

    黄金如同掉进了沼泽中一般缓缓沉没。

    这是亚蒙参考了原著中“沼沼果实”能力者卡里布携带物品的方法想到的主意。

    不过他没有“沼沼果实”吞没一切的特殊空间属性,只是把东西放在了自己的体内。物品的重量、体积依然存在。

    且他必须时刻保持“兽型”,也只有这个形态,他能任意分散聚合,体内放点体积不大的东西也无所谓。

    这一携带物品的方法仅本体能用,身体本身是普通人的“秘偶”用不了。

    见实验成功,他又相继将其余的黄金、珠宝、贝利、子弹、手榴弹放进身体。

    亚蒙感觉自己的身体沉了不少,而且体型也有所增加,看上去显得更为高大。

    装了那么多东西不太利于行动,再加上兽型本来就会降低战斗力,又分离了两条“灵之虫”……这个状态下我的实力估计连原本的一半都不到。

    亚蒙在心里估计。

    但问题也不大,反正本来就打算尽量避免战斗。实在没法避免,被人追击的话,我说不定还能撒出贝利、财宝,拖延对方的脚步。

    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亚蒙莞尔一笑。

    他走出房间,准备前往镇中心查看情况,似是想到了什么,脚步一顿,又走了回来,在衣柜前停下。

    亚蒙找出一件黑色风衣,脱下灰西装,将其穿上,又把鞋子换成同色的靴子。

    因为身体里藏了东西,体型增大,衣服显得有些不太合身,有一种紧绷感。

    做完这些,他走到一旁的全身镜前仔细端详自己的面容。

    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呢!

    镜子里是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的青年,黑色的碎发因为疏于打理而略显凌乱,宽额头、黑眼睛,瘦脸庞,白色的衬衣、灰色的长裤,风衣垂到腿弯。

    下巴长出的胡渣没有刮干净,看上去略显邋遢。

    他拿出匕首,好好清理了一番胡子,用抹布将匕首擦干净后将其插回右大腿外侧的皮质刀鞘内。

    接着又用梳子理顺头发,找了个礼帽戴上,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看了许久,还不错,挺帅的!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对着镜子中的自己说道:“以后我就是亚蒙了,伯利克·亚蒙。”

    然后他尝试着将自己的面容变成穿越前那个样子,面部一阵蠕动,线虫们在爬来爬去后又回到了原位,样貌没有任何改变。

    看样子,没法随意变换外貌啊……亚蒙有点惋惜少了一个强力手段。

    刚出大门,一个物体忽然从对面飞来,下意识地伸手接住,这是个银色的怀表,背面刻着“N13”字样,亚蒙抬头看去。

    莱薇正靠在栏杆上对自己微笑:“别死了啊,如果你想要买武器或者船票什么的,可以带着这个去南街的‘金沙酒吧’找老汤姆,他的嘴很牢,只认钱。”

    “谢了。”亚蒙看了她一眼,收下怀表,挥手告别。

    他走上街头,可能是由于灰衣党与火枪帮的冲突,路上的行人明显比往日少了许多。

    但金沙镇最不缺的就是不要命的,或者说,恶劣的生活状况让他们感到麻木。

    活着,很好。

    死了,也无所谓。

    不就是黑帮火拼嘛,不就是死点人嘛,多大点事啊!

    至少在远离镇中心的北街,还有不少人抱着无所谓地态度,该干嘛干嘛,摆摊卖货的,聚众斗殴的……

    甚至还看到了有人的地摊上出现了成批量的带血灰色西装,大概有七八件,还有枪支、刀剑等武器。

    这让他眼角抽了抽。灰色西装是灰衣党的一个明显标志,他怀疑这人是去了火拼现场,不然哪来那么多带血灰西装。

    亚蒙走到摊前蹲下来问道:“你什么时候从镇中心回来的?”

    摊主瞥了亚蒙一眼,看出他对自己的货根本不感兴趣,不耐烦地说道:“我这里是卖东西的,不买别挡在这儿妨碍我做生意。”

    一枚金币出现在亚蒙手中,被他轻轻放在两人之间的帆布上。

    “这位客人,您可以仔细看看我这儿的货,都是刚入手的,您瞧这衣服的质感,武器也都很不错,是打架杀人的好帮手。”摊主态度变得很快。

    亚蒙看了看这些武器,刀剑之类的还行,至少能用,枪支就有问题了,损坏的厉害,有的枪管都是弯的,用这种枪对敌,大概率会伤己不伤人。

    “我要打听点消息,镇中心现在是什么情况?”

    “很危险。”摊主概括的十分精辟。

    看出了他敷衍的态度,亚蒙又把一枚金币叠加在原来那枚上,“具体点,灰衣党与火枪帮哪边占优势?”

    “这……现场十分混乱,我冒着生命危险才……”

    他话还没说完,亚蒙就又拿了两枚出来。

    摊主眼睛一亮,搓了搓手:“我一个兄弟是火枪帮的成员,废了不少功夫,才让他告诉我一些情况……”

    他用期待的目光看着眼前的顾客,觉得自己能赚的更多。

    没有辜负他的期待,亚蒙很上道的再掏出三枚金币。

    摊主十分满意地将金币都收入自己的怀中,然后神情贪婪地打量了亚蒙片刻,没有立刻回答,似乎是在思考眼前的肥羊还能榨出多少油水。

    “我……我……”

    才说出一个字,他就卡壳了,脸上露出惊恐之色,因为黑黢黢的枪口正指着他的脑门。

    亚蒙和善地笑道:“我给你十秒钟时间好好组织一下语言。”

    从摊主得寸进尺的贪婪表现中,亚蒙发觉有时候礼貌待人也不是个正确的选择,很多时候枪口比嘴巴交流起来更加能让人听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