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深处

第十四章 搬石头

    原本以为马车上的日子已经够无聊了,没想到到了城里,日子还能更无聊。

    阿锦每天都在房内看书,自己则是每天都闲得要死。

    师妹把读书看的很重,自己也不好去打扰她。

    为什么明明都是出来玩了,结果感觉比平时在山上还无聊呢?

    陈念想了想,突然明白了那种感觉叫孤独。

    实际上在占这个世界大多数的平民百姓们看来,陈念过的已经是神仙般的日子了。

    每天不需要干活,不需要为了生计发愁,不需要看那些人上人的脸色,只需要每天吃吃喝喝睡睡,有一大把的时间自由安排,这还不是“神仙”过的日子吗?

    人与人的悲欢终究是不相通的,陈念只觉得无趣。

    不过,今天总算是有事干了。

    陈念一骨碌地从床上爬起。

    郡试的日子终于到了。

    ……

    “李勿,去把墙再擦一遍。”

    李勿听话地拿起抹布,打了水一丝不苟地擦拭着墙壁。

    武馆里正在大扫除,据说因为今天是武试的日子了,而郡试要借用武馆作为考试场地。

    为了给郡守留下个好印象,自然是要打扫的一干二净一尘不染的,毕竟又不用管事的亲自打扫。

    一阵吵闹声传了过来,李勿便放回了布,默默地站在角落看着。

    一群人从门外走了进来,为首的那个显然就是郡守了,看那个没见过几面的武馆馆长那一脸的谄媚就知道了。

    郡守看上去三四十岁的年纪,带着个乌纱帽,穿着个深红色的官服,上面画着一只他不认识的鸟。

    郡守坐在了为他准备的位置上,武师们再次确认了下场地上的器具,侍卫们侍立两侧。

    考生开始进场了。

    跟文试的读书人那些和善面貌不同,武试的武生们从外观上看千奇百怪。

    高的怕是将近九尺,矮的七尺不到。有的满脸横肉,看上去像个屠夫;有的脸上带有刀疤,看上去土匪;有的则是穿着白衣带着扇子,卖相跟个翩翩公子一样。当然了,人群中还有几个女的。武试只考武功,不考男女。

    李勿不喜欢这些公子,哪怕很多时候这些看上去所谓的翩翩公子往往武功不差。

    因为他们的家境要好,那么学武的条件自然也会相对其他人更好一些。

    不过李勿不喜欢没用,那些女的会喜欢,考官中有很多也会喜欢。

    而且,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李勿难道就不想当那公子?如果有的选的话,谁愿意干那些脏活累活呢?

    李勿皱起眉头,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前些日子跟自己对峙的那个俊美少年。

    这人原来也是参加武试的。

    一个习武的,不背剑要背个书箱……

    “先比搬石头吧,把所有石头从一头搬到另一头。半刻钟内看谁搬的多。”

    一个武师拿出了沙漏。

    “第一位,王铁树。”

    名叫王铁树的是那个差不多九尺的大汉。他走到石头前,看向那武师。

    “可以开始了吧?”

    王铁树点点头。

    “开始!”

    大汉蹲下身子,双手抓住巨石,往上一发力,便抱了起来。

    他快步往前走着,走到了另一边把石头重重地放下,随后跑回去拿下一块。

    好大的力气。

    李勿羡慕地看着那大汉,像这样的汉子,哪怕没练武也是天生大力的,在武功的加持下其气力怕是能够强到一个可怕的境地。

    那石头怕是有个四五百斤重了,拿过去的时候都是推的,自己上的话估计能抱一个过去就不错了。

    时间到了,壮汉完成了三个。

    第二个上的是个看上去有些年纪的中年人,他走上去,尝试抱起石头,结果竟然没抱起来。

    一次失败,他继续尝试,但是第二次仍旧失败。

    两次失败后,他竟是在原地调息了起来。

    沙漏时间过半的时候,他终于进行了第三次尝试。

    他两只脚叉开站在石头前,两只手伸到底下,然后身子直了起来,两只手把石头抬离地面,但是没有抱起。

    他把石头置于胯前,弯着腰,叉着腿,慢慢地挪向前。

    等到挪完一个的时候,他干脆坐在了地上,放弃了下一个的尝试。

    当然,时间肯定也来不及了。

    “不用抱吗?”有考生问。

    “没有要求一定要抱过去。只要离地就行了。”

    于是后面的人都选择了自己认为最省力的姿势,但是即便如此也没有人能超过第一个大汉的成绩。

    直到一个的出现才让李勿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脸带刀疤的人,看上去有一股匪气。

    他抱起石头一气呵成,然后便快步往前走着,步伐极快,面色如常,显然内力深厚。

    不一会儿就搬完了两个石头,知道第三个石头的时候,李勿才看到他抱起的时候有些废力了,脚步也减慢了许多。

    刀疤脸搬了五个石头。第五个搬完的时候,他穿着粗气,擦了擦汗,看了看那个沙漏上的时间,于是放弃了第六个。

    除了刀疤脸,有个年轻人也搬完了第四个,不过后面三个没有用抱的姿势。

    那个年轻人李勿认识,是城内钟家的三公子。

    钟家是个武林世家,尤善枪法。

    等到那个白脸少年登场了,李勿活动了下脖子,看着这人的表现。

    说真的,仔细看看,李勿不得不承认这人即便只靠这张脸也是不会饿死的。傍上那些大人物之后单从地位和生活条件下也会比自己这些下等人好人多。当然,有骨气的人都不会这样做。

    那个书生模样的小白脸蹲了下来,抱起了石头。

    李勿眯起眼,看着那人闲庭信步搬地走到另一边,然后轻轻地放下。随后不紧不慢地回去抱起下一个。

    他走的不紧不慢,但是李勿眼中的惊讶越来越深。

    这人保持了匀速,甚至后面几个还有点加快步伐。

    最关键的是,李勿没有从这人那白嫩的脸上看到任何吃力的神色,他好像真的在散步一般!

    李勿这时候只感觉浑身冰冷。幸好那天自己感觉到了不对劲没跟这人动手,不然怕是自己几人真的得全交代在那儿。

    此刻郡守也坐直了身子,好奇地看着场上的小子。

    陈念看了眼沙漏,发现现在搬的这个来不及了。

    慢慢走过去肯定来不及了,要不,丢过去?

    算了算了,还是放弃吧。

    于是陈念搬了七个。

    走回去的时候,看到那些考生们都在注视着他,有的往外让了让,给他让出位置。

    “兄台,厉害啊。”一个叫做钟明远的年轻人凑过来夸赞道。

    刚刚这个年轻人找自己说过话,所以陈念也知道了他的名字。

    这人的成绩也是目前为止除了自己和那个刀疤脸外最好的。

    “还行吧。”陈念说道。

    他在地上坐下,津津有味地看着其他考生们的表演。

    “怎么练的啊?”钟明远带着明媚的笑容继续问道。

    “随便练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