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孽子
王孝仙低声解释道,原来扶余忠胜乃是当初跟随扶余丰璋一同前往倭国当人质的王室成员之一,按照日本史书上的记载,这个扶余忠胜是扶余丰璋的弟弟,还有一种说法是扶余丰璋的叔父。
这两条看起来自相矛盾的记载其实都没错,因为扶余忠胜与扶余丰璋是一母所生,从这个角度他是扶余丰璋的弟弟;但其生父却是百济武王,扶余丰璋的爷爷,这个暴君占有了自己的儿媳,生下了扶余忠胜,从这个角度他就是扶余丰璋的叔父了。
作为王室丑闻的产物,扶余忠胜虽然才具过人,但一开始就被边缘化了,被当成兄长的附属品送往倭国当人质。唐灭百济后,他随扶余丰璋回国,被委任独领一军,成为了鬼室福信的副手之一。
“这百济王室做出这种悖逆人伦之事,居然还公之于众,真是不知廉耻呀!”旁边的沈法僧听的津津有味。
“七郎住口,宫帷之事不是我们能够随便插嘴的!”王文佐冷哼了一声。
沈法僧闻言一愣,旁边的崔弘度反应极快,扯了下沈法僧的衣袖,在对方的手背写了个“武”字,沈法僧这才反应了过来,大唐皇后不也曾经侍奉过先帝?如果论起礼法来也是说不得的。如果被这王孝仙举报上去,恐怕会有灭门之祸,赶忙闭嘴。
“扶余忠胜这般出身,肯定从小就不知道吃了多少冷遇,知晓世间冷暖,决不会是那种不晓人情的膏粱子弟!”王文佐沉声道:“我们不可小视!”
“参军说的是!”王孝仙点了点头,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从敌人的行动看,此人确实不可小视!”
“怎么说?”
“这么说吧!”王孝仙低声道:“从昨天傍晚开始,敌人探骑的活动就频繁,也凶猛多了,我的人不得不后退,这是有原因的!”
王文佐没有说话,不过他明白对方的意思,探骑是每支军队的精华,都是由最勇敢、最机敏、骑术和武艺最出色的老兵组成的,要想让这些骄傲的好汉子肯不惜一切的卖命,光靠撒赏钱是不够的,这种突如其来转变,最直接的解释就是换了一个能让探骑效死力的指挥官。
“你觉得还有多久能追上来?”
“明天晚上,最迟后天中午!”
“看来还是要打一仗了!”王文佐自言自语,他抓了抓下巴,沾满了灰尘的胡须呈现出一种没有生命的灰色,他不想在这种情况与敌人交手,但世事无常,如人所愿的更少。
“参军!”王孝仙沉声道:“国家养士十年,效命就在今日,贼人虽多,但如何及得过我西北良家子,幽并游侠儿?到时您只管坐镇中军,看我等杀贼!”
夜色西垂,一轮新月倒映在水面上,两列纵队仿佛一条巨大的钢蛇,蜿蜒绕过小丘,涉水渡河,向远处的道路延伸。
扶余忠胜在钢蛇的最前端,同行的是他的亲随:有百济人、也有大和人、还有虾夷人,随后的是大队的骑兵,大部分是使用长枪的百济骑兵,还有少数背着和弓的倭人骑兵,再后面是看不到尽头的步队。
扶余忠胜回过头,远处是跳动着火光,那是唐人的探骑焚毁路旁村落后残余的野火。他下令不要扑灭,让经过的士兵们亲眼看看,入侵者在这片土地上都做了什么!
“唐人的斥候和我们打了几仗,双方各有死伤!”百济人的探骑首领是一个形容粗犷的汉子,灰白色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与浓密的胡须连成一片,仿佛狮子的鬃毛:“不过从脚印和车辙看,唐人大概有两千人,这应该是他们的断后部队!”
“车辙?”
“对,车辙,很奇怪,唐人的队伍里有不少大车,难道这是他们的辎重,可按说撤军时辎重应该是在前面而不是最后呀?”
“应该是唐人的新式连弩!”扶余忠胜低声道:“按照黑齿常之所说,唐人有一种新式连弩,极为厉害。这些大车应该就是载运这些连弩的!”
“照我看这是黑齿常之为自己打败仗的托辞,天底下哪有这种连弩?要真有,唐人早就把高句丽人灭了,还能等到今天?”探骑首领笑道。
“打仗的事情再小心也不为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扶余忠胜沉声道:“你要不断向敌人的斥候施加压力,但是不要与敌人的步队交锋,明白了吗?”
“末将明白!”
随着急促的马蹄声,探骑首领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远处传来一声鸟鸣,那是一种高亢而尖锐的颤音,有如一只冰冷的手,划过扶余忠胜的颈背,让人不寒而栗,又一只鸟颤鸣应和,接着是第三只、第四只,扶余忠胜能够听出这是伯劳鸟的叫声。
这种凶猛的禽鸟喜欢将自己的猎物挂在多刺的树枝,就好像勇士将敌人的首级悬挂于枪尖,百济人认为战死于沙场的勇士的灵魂将化为伯劳鸟,继续与敌人战斗。
“这是伯劳鸟的声音,是祖先灵魂的声音,他们在看着我们,和我们在一起前进!”扶余忠胜的声音高亢而又激昂,即便数百米外的人也可以听得清楚:“唐人渡海而来,想要夺走我们的土地。很好,我们给他们土地,每个人都给一块,六尺长、两尺宽!”说到这里,他拔出佩刀,高举过头,月光照在刀刃上,宛若寒冰。
“要么赢,要么死!”
“要么赢,要么死!”数千张嘴齐声高呼,与林中的伯劳鸟鸣连成了一片。
王文佐打个寒颤,睁开双眼,他发现眼前的篝火只剩下一点余烬,看来是桑丘忘记了添加木柴了,难怪这么冷!他抬起头,从一旁的柴堆抽出两块松柴放入火堆,余火贪婪的舔舐着干燥的松根,很快又烧了起来。王文佐伸出手凑近火堆,一股暖气让指尖轻微的颤抖。他惬意的搓手,轻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