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气复苏:我在红楼修长生

第二十三章 层层上报 皇帝亲来

    秦钟渐渐地入了物我两忘的状态,在元神眼对文气的解析之下,已经不是抄写了,滚滚文气席卷而来。

    观想图自行运转,炼化着文气,推动他的修为节节攀升。

    而且考题的精义也随着文气绽放,脑海中灵光点点,仿佛自心灵而生,浓郁的文气代替他写作,甚至凝成了一副卷轴飘浮在头顶,这就是吴敬梓口中的锦绣文章。

    据传,上古先秦时期,孔子的七十二门徒多数能做出锦绣文章。

    初时,秦钟的字迹尚显稚嫩,可写着写着,在文气的影响下,一笔一划,越发的工整优美,他完全不曾留意县令就在不远处看着自己。

    心性自足,圆满而又喜悦。

    很多人也惊讶于秦钟表现出的异象,可是有县尊在场,没人敢发出声音。

    “嗯~~”

    吴敬梓捋须点了点头,小小年纪,居然能作出锦绣文章,并且容颜俊美,越看越是欢喜,倒也不走了。

    渐渐地,天光放亮,一行身影快速走来。

    一名书吏提醒道:“堂尊,大司成来了!”

    吴敬梓转头一看,正见以李守中以首的数人赶来。

    “下官见过大司成!”

    吴敬梓躬身施礼。

    “莫要打扰了考生!”

    李守中轻声摆了摆手,也留意到飘浮于秦钟头顶的锦绣文章,强压下内心的震惊,问道:“这是谁家的学子?”

    吴敬梓道:“此子叫名秦钟,乃已故工部营缮郎秦邦业之子,说来与大司成还沾着些亲呢。”

    “哦?”

    李守中现出讶色。

    吴敬梓笑道:“他的姐姐,嫁给了宁国府的贾蓉。”

    对荣宁二府,李守中实在谈不上什么好感,他的女儿在荣国府守活寡,却无能为力,每每都后悔将李纨嫁给了贾珠那个短命鬼。

    而秦钟的那点亲,比连襟还远了十万八千里。

    “确是锦绣文章呐,秦邦业有子如此,足以含笑于九泉,匆要惊动他,本官去将此喜讯禀报圣上!”

    李守中略一点头,转身即去!

    吴敬梓与一众吏员的眉宇间,同时现出了振奋之色!

    ……

    永明帝确是宵衣旰食,连夜与内阁商讨了对天津卫的救济,这会子,刚刚用过早膳,正由元春为他按摩着太阳穴。

    元春已经被他调到了身边当女官,不过还未册封为妃,他难得的闭上眼,休憩片刻。

    可又不能真的闭眼去睡,纷扰的国事,压的他透不过气来。

    “圣上,国子监祭酒李守中求见。”

    戴权进殿,小声唤道。

    “今儿不是春闱么?他来见朕做什么?宣他进来!”

    永明帝微讶,挥了挥手。

    “是!”

    戴权给个小太监打眼色。

    小太监转身而去,没一会儿,领来了李守中。

    “臣李守中叩见圣上!”

    李守中躬身施礼。

    国子监祭酒,虽然品阶不高,却是清贵中的清贵,李守中没下跪,永明帝也不便太过于计较,只是问道:“你不去读你的圣贤书,来见朕做什么?”

    “禀圣上,县学考场出了文气……”

    李守中如实道出,不提任何建议。

    “哦?”

    永明帝惊讶的直起了身子。

    元春退后几步。

    “恭喜圣上,贺喜圣上!”

    戴权笑道:“近来京师流言四起,人心惶惶,但终究是邪不压正呐,出了文气,许是兆示着邪气将衰。

    奴婢听说,春秋时也是邪祟百出,孔子率七十二门徒,三千弟子周游列国,镇压邪祟,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对了!

    是春秋出,乱臣贼子惧!

    这确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奴婢愿随李祭酒去往大兴县学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呵呵~~”

    永明帝顿时心情大好,笑着挥手:“文气到底有没有用还不好说,朕亲自出宫去看一看,戴权你安排下,莫要惊扰了百姓。”

    “这……”

    戴权有些迟疑。

    明朝皇帝自正德之后,基本上不出宫,以致耳目闭塞,本朝吸取了教训,虽有文官竭力反对,但皇帝一句话:汝等欲效东林党乎?

    文官立刻闭嘴。

    在大离建国之初,朝堂曾激烈辨论明朝的兴衰得失,最终一致认为自万历年间兴起的东林党是党争之始。

    不拘是谁,一俟被扣上东林余孽的帽子,仕途基本上宣告完蛋。

    戴权主要是为皇帝安全着想,不能表现的太爽快。

    “诶,京城乃首善之地,朕微服前去,误不了事儿!”

    永明帝不悦道。

    “是!”

    戴权勉强应下。

    没一会儿,永明帝换上便服,带上些化妆成寻常人的番子和锦衣卫,与戴权及李守中去往大兴县学。

    吴敬梓一看皇帝来了,色变之下就要下跪,戴权扶住道:“圣上只是过来瞧瞧,勿要惊扰了学子,该怎样还怎样。”

    “是!”

    吴敬梓轻声应下。

    永明帝如个中年员外,一件长袄外面披着件刺绣斗篷,随意行走。

    沿途所见,确有零零星星的乳白色文气发散,实属千古未有之奇观,夹杂在雨丝中扑面而来,竟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不禁捋须道:“看来文教当大兴啊!”

    李守中察颜观色,小声道:“圣上,诸圣虽已不在人世,但精神长存,臣以为,不妨于秋闱之前祭祀儒门诸圣,许是能以香火召唤诸圣精神,庇佑国祚苍生。”

    永明帝眼神微凝,自本朝以来,提倡实学,以对冲儒家的影响,如果举办祭典,无疑将提升儒家的影响力,指不定就走了前明的老路。

    不过随即,永明帝又哑然失笑,天下已靡烂如斯,自己还有得选么?

    难不成去指望那些和尚道士捉鬼降妖?

    相对而言,和尚道士更不可靠。

    于是道:“此事在春闱过后,先交由内阁议一议,拟个章程出来,你也去议!”

    “圣上圣明!”

    李守中喜色一现。

    “咦?”

    不经意间,永明帝走到秦钟所在的棚子,轻咦了声,就见一名年幼的学子头顶,飘浮着一方乳白色的文章,脉络纹理如同锦绣织出,极具视觉冲击力。

    永明帝怔怔看了会儿,才道:“这便是锦绣文章?”

    李守中道:“正是,能书写锦绣文章者,至少是圣人门徒之姿,孔圣七十二门徒,多数作得一手锦绣文章。”

    “谁家的学子?”

    永明帝又问。

    李守中道:“此子名秦钟,是已故工部营缮郎秦邦业之子。”

    “秦钟?”

    永明帝喃喃念叨,多看了眼,便掠着棚子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