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破:我选择开局欺负萧妍

第十五章 萧妍,还我钱来!

    事到如今我才发现其实我的怨念,远远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

    但是这一切都太过突然了,我和她都陷入了尴尬的沉默当中,而从未被女孩表白过的我说不激动也是假的,而且对我告白的还是萧妍这样极品的妹子。

    可是,之前的芥蒂,若是说完全消除掉了,那也是没可能的。

    半晌,我才重新开口,

    “算了,你只要先把钱还给我,那以前的事情就算一笔勾销了吧。”

    我的声音有些寂寞,原来对她,我也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听到我的话后,萧妍的身体一颤,抬起头有些惊慌的看着我。

    她这是什么意思,不想还钱了吗?

    萧妍的两只手放在了胸前,食指的指尖点来点去。

    卖萌装可爱也没用,快还钱!

    听到我的声音后,萧妍她竟然羞愧的对着我不停的鞠躬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钱都被我和薰儿妹妹花完了。”

    萧妍真的想不明白我是怎么发现的,不过被发现后积极认错,应该可以挽回些许好感印象吧。

    “啊?和薰儿一起,薰儿也有花?”

    “是········但这和她无关,这些都是我一个人干的。”

    “不,不是,我就是挺好奇你和薰儿怎么一起花光我几个钢蹦的,那点钱买不到什么吧?”

    钢蹦,那是什么?

    萧妍的大脑有些卡机,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可恶,现在怎么突然装起来了,刚才不是还记得吗,难道真的想赖账,我都说不用还了啊!

    “就是我第一次在这里堵你的时候,那次我往地上撒的币啊!”

    “呃·······”

    萧妍好像想了起来,不过很奇怪,她的脸色怪怪的,眼神也不停的躲闪着。

    我看她随后从兜里拿出了一块银币递给我,我伸手接过,她给多了,那些钢蹦连这银币一半的价值都不到。

    “内个,我当初没捡那些钱,所以还不了你了······用这个还你可以吗?”

    这还差不多,我把钱放进了钱包里。

    “那就这样吧,从今天起,我们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

    嗯······一言为定。

    “啊对了,才想起来,你不是说和薰儿一起花的吗,为什么又说根本没捡那些钱呢?”

    我挠了挠头,突然发现了刚才萧妍话里的矛盾点。

    不过也没什么,应该是她记错了吧,我也没多在意她一会要怎样解释。

    毕竟这应该只是一件小事不是吗?

    ······

    片刻之后,

    看着面前直跳脚的我,萧妍尴尬的笑了笑。

    “别,别生气了······”

    什么一笔勾销,不算数,不算数!

    哈?你问我要脸吗?

    我还要什么脸啊,我要钱,我要钱!

    “我会还给你的,但是我现在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如果我还能回来的话,我一定赚钱还给你。”

    萧妍的话让直上头的我冷静了下来。

    什么叫如果还能回来,这是有回不来的意思吗?

    她不会出事吧,她要是出事我的钱就回不来了,我本能的有些担忧了起来。

    “你要去哪啊,太危险的话不去行不行?”

    听到我的话后,萧妍摇了摇头,缓缓地告诉了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什么事。

    原来她曾与一个名为纳兰燕然的人指腹为婚,但在三年前萧妍实力尽失之时过来退婚,当时让萧家颜面尽失,萧妍一怒之下休夫,并发誓三年之后上云岚宗一洗当日之辱。

    如今三年之期已至,萧妍准备赴约了。

    我张了张嘴,可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云岚宗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是绝不敢招惹的恐怖存在,这样的大宗派,说碾死蚂蚁一样碾死我都是对他们的侮辱。

    他们呼吸的时候,呼出的气就足够要我的命了。

    更何况,据说云岚宗和武魂殿还有魂族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某种关系在。

    我惹不起他们的······

    而且萧家已经不是当年的萧家了,如今空有远古八族的名声,却没有了远古八族的实力。

    没有哪个宗派,哪个家族愿意为没落的萧家去得罪蒸蒸日上的云岚宗。

    古族也不愿意,古薰儿虽然很想帮,但是古元因为云岚宗背后的魂族,所以不愿意让古族下场。

    “谢谢你听我说了这些·······没想到,你也会担心我啊,你······送我回家好不好?”

    我只是为了钱而已,我在心底里这样的告诉自己。

    不过下一秒我直接伸手拉住了萧妍的小手,领她往她住的公寓走去。

    她的小手也是冰冰凉凉的呢,和她白白的大腿一样。

    “云岚宗的老宗主可是叫云山,我就说你和名字里带山的合不来吧。”

    萧妍听到我的话后也是一愣,确实,不管是上次的孙山还是这一次可能遇到的云山,又或者是跟以前的什么人。

    名字里凡是有山这个字的,萧妍总要跟对方结仇。

    难道这是冥冥中的什么诅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