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子宋太祖,初恋萧太后,友冯道

第6章 人才啊

    张惠道:“弘殷呀,你不用拐弯抹角,有话直说就行。不要担心钱粮的数目太大,不好意思开口。压力是我们的,你只管干就行。”

    “我想要三叔的一个养子名额,当然这个名额不需要继承留后,将来也不需要当节度使,就是行走的时候方便。别人也知道我是为三叔干活。”

    朱全忠和张惠眼神一个交流:这孩子就要个养子名额。

    张惠看过来:他是不是傻。

    朱全忠眼神回到:他傻吗?看着不像?

    张惠道:“我替你三叔答应了,给你一个养子名额,只要你能做成这件事。”

    赵弘殷道:“养子可以事后给,一百骑兵现在给,我都等不及了。”

    朱全忠叫来了朱珍,吩咐道:“朱珍,领着赵弘殷去军营里挑选一百骑兵,从今天起,他就是我宣武军的百夫长了。”

    赵弘殷拿着汴梁县令的任命书,跟着朱珍去军营了。

    朱全忠道:“夫人,我感觉这小子能力有亿点强,是个人才。”

    “可惜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隔行如隔山,明明在为官、搞经济上很有天赋,偏偏想着当兵。

    在军事方面,我觉得他差得远了。

    不过这也正是咱们现在所最需要的人才,尤其是在策略制定上,堪比张良萧何。

    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

    但咱们还是要再观察观察,看他是不是纸上谈兵。”

    朱全忠道:“夫人,平时你可不夸人,今天怎么夸起这小子来了?

    我感觉有点吃醋。

    平时别人都叫你女诸葛。

    你看其他人也觉得一个比一个笨,只有弘殷,你给他这么高的评价,他真的有你说的这么厉害吗?

    一个人不能把什么优势都占了吧?

    好在张良、萧何、韩信的能力,没有全都集中到他一人身上吧。

    我看他行军打仗,估计不大行。

    那些衣甲鲜明,长得高大威猛的,帅是没错。

    但把时间花在擦盔甲上的士卒,大多数都是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战场上的老兵越低调越好,才能活得长久,不容易成为敌方的集火目标。

    假如我一开始领着他说的那一只百人骑兵,现在的坟头草都得有三米高了。”

    张惠道:“年轻人嘛。总要有弱点,否则的话,还叫年轻人吗。

    张惠道:“好在弘殷是咱们的人,他的能力越大越好。”

    朱全忠附和道:“没错,没错,夫人,他是不是有嘴上说的那么厉害,就要拭目以待了。”

    “不管他有没有说的那么厉害,他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年轻人可能分不清现实和理想,等他碰一鼻子灰来求咱们的时候,就是咱们给他提要求了。”

    夫妻俩都觉得赵弘殷战略是顶级的,吹牛也是顶级的。

    去军营的路上,通过攀谈,赵弘殷也了解到朱珍的一些情况。

    朱全忠参加起义后,在里面遇到了同乡,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等着朱全忠成为小头目后,就把朱珍要了来,担任外围的警卫工作,自此不离左右。

    对于朱全忠的脾气,朱珍可是再了解不过了。

    所以当他听到朱全忠吩咐他,赵弘殷担任百夫长,并挑选一百骑兵,听从赵弘殷吩咐的时候,震惊的嘴里能含个鸡蛋。

    “恭喜赵县令官复原职。节帅很看重你,知道吗?

    咱们骑兵一共200,就是当时去砀山县的先头部队,平时都金贵着呢?绝不允许其他人染指。

    哪个将领想分点骑兵做亲卫,节帅也不答应,

    只让这些骑兵跟在自己身边。”

    赵弘殷心想:要是换做是我,我肯定也把骑兵都放在身边当警卫连,如果前方战斗打不过,还可以骑马逃跑。不,是让骑兵连保护着我战略转移。

    打仗的事,怎么能叫逃跑呢?

    这也是赵宏毅为什么索要一百骑兵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生活在乱世中,肯定会经历很多场战役。

    战役可以输,但命要活下来。

    只有活下来,才能在不断的战争中学习,成为一个常胜的将军,培养出大宋开国皇帝。

    毕竟他不是像李克用那样,拥有神仙开局。

    整支军队都是骑兵,人家草原部落首领,根本不缺马。

    有多少人,就有多少骑兵。

    草原人从小骑马射箭,射箭就是他们的日常游戏。

    不像中原地区的孩子,只能撒泡尿和泥巴。

    两种人成长起来,论单兵作战能力肯定是草原人更胜一筹。

    也难怪李克用的一万五千名沙陀骑兵,能够屡屡重挫黄巢几十万部队。

    硬生生把黄巢30万人打到了现在15万人。

    当然也不仅仅是李克用的功劳,还有其他节度使,但归根结底,功劳最大的还是李克用的沙陀骑兵。

    没事就用骑兵骚扰,当你冲出来的时候,他再骑马离开,你追不上他,这种放风筝的打法,非常克制两条腿行动的农民起义军。

    打不着,跑不过,只能被收割。

    骑兵哪都好,但想要在中原地区打造骑兵队伍,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现在别说马吃的,就连人吃的粮食都金贵着呢!

    朱全忠在黄巢军队中混了十几年,才攒够这二百骑兵。

    所以能把200名骑兵分给赵弘殷100名。

    才会让朱珍如此吃惊。

    来到军营,赵弘殷大老远就看到骑兵们有的刷马,有的喂草料,有的钉马掌,有的给马整理毛发,还有的在练习骑术。

    另有一撮人在围着李彦威,李彦威在向他的骑兵同僚们吹嘘自己,马上就要被封为养子的大喜事。

    可把其他奇兵们羡慕的够呛。

    恭喜他,拍马屁的络绎不绝。

    “李大哥,我早就看出来你不是一的一般人。以后等你发达了,可别忘了小弟。”

    “李大哥,今天晚上有时间吗?我知道一间新开的酒楼不错。我请客,不过我钱没带多少。不如大家凑凑。”

    “凭什么大家凑钱给你?要我说咱们不如凑一凑,直接给李大哥,让他自己去城里下馆子。还能吃的多些,说不定还能喝上酒。”

    自从成了官兵,不能烧杀抢掠了。

    靠着那每月军饷,一两银子。

    不饿死,是因为管饭。

    不然早都饿死了。

    根本没有什么余钱。

    别说他们这些当骑兵的没有钱。

    就连朱全忠也没有多少钱。

    他们之所以没有跑,是因为骑兵相对于步兵,生存能力更强,而且待遇也更好。

    别人每月军饷是一两银子,他们是二两银子。

    现在这年头兵荒马乱的。

    干着不算危险的活,吃得饱,穿的暖,还有高薪拿。

    换谁,谁也不走。

    当然只限于吃得饱,而不是吃的好。

    他们这些普通士兵不知道多少年都没尝过酒的滋味了。

    底层士兵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单调,字面意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