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仙:成仙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第六章 鬼说

    最近,东郊有些奇怪。

    白日里,哪怕日头正盛的时候,村里的人都会忽的一阵哆嗦,仿佛有股若有若无的寒气缠绕,连那几个向来撵狗摸虾、活泼好动的小赤佬们,都蔫了似的不肯出门,老老实实呆在家。

    “今年冷得快啊!”

    龙江镇的打更人王顺提着马灯,别着短棍,腰后还系面铜锣,走在小道上。

    要说打更这活儿,说难也难,昼夜颠倒久干伤身;说轻松也轻松,一般王顺和媳妇吃完晚饭,七点戌时左右天蒙蒙黑,便拿上家伙事儿,再往衣兜里塞点吃食,出门干活。

    这个时候天刚黑,不少百姓喜欢拐个碗上邻居家串门,站着边吃边闲聊,镇上的商户也开得红火,王顺便消食一般,走走停停的功夫,把镇子走上一遍。

    等一圈下来,歇息片刻,就到了亥时,该敲二更锣了。

    这个时候,多数百姓都睡下了,商户也闭店歇息了,王顺的任务就是看看谁家门户未闭,烛火未熄,避免火情发生。

    等到子丑两更,这一时刻是人一天中最困顿的时候,王顺的主要任务就成了巡逻,起到防贼的作用。

    此时,月过中天,正是丑时一刻。

    王顺坐在小土坡上,吃饱喝足后,起身拍拍灰,提起马灯朝东郊走去。

    “真冷!”

    王顺一脚踏进东郊地界,就觉脖颈一凉,起了层鸡皮疙瘩,再往前走了十余步,只觉双肩不自在,似有股阴气笼罩。

    “真特娘冷!”

    王顺耸耸肩,暗骂一句,萌生了退意。

    “呼!”

    突然一阵风吹来,马灯熄灭。

    王顺皱着眉将灯罩取下,掏出火石凑近蜡烛,低着头鼓捣。

    “啪嗒!”

    溅起的火星将蜡烛点燃,可还没等王顺高兴,那明黄火焰忽的朝左边倒去,随后再次熄灭。

    “啪嗒!”

    王顺再次点燃蜡烛,这次火焰刚冒了个头,就噗呲一声瞬间熄灭,像是被水浇灭一般。

    “这他娘的真是……”王顺实在忍不住,破口大骂,刚出了个声,就被自己余光所见吓得魂不附体!

    他分明看见,在他的左手边,蹲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

    那孩子不着寸缕,头顶有着稀疏的胎毛,正低头蹲在地上,似乎感应到了他的目光,抬起头冲他咧嘴一笑!

    王顺双眼睁得老大,他看见这个小孩不仅干瘦嶙峋,而且浑身赤裸,全身毫无血色,面皮泛着青黑……

    这时,右边又伸出一只黑中泛蓝的鬼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一个衣着褴褛、七八岁大的女孩冲着自己挥手,又指指身后村落,不住摆手……

    具体的意思王顺不清楚,他只知道……

    “见鬼了!”

    王顺吓得跌坐在地,铜锣砸在地上发出“嘡啷”一声!

    午夜时分,这锣声显得尤为刺耳!

    王顺似乎看见,不远处那群低矮房子的阴影之中,有某些东西在爬……

    它们要出来了!

    他怪叫一声,铜锣也顾不上了,朝着反方向闷头狂奔!

    不知跑了多久,不知跑了多远,他只觉得喉头腥气上翻,天旋地转中,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

    “来人止步!”

    狂奔中的王顺两腿一软便跌坐在地,双腿绵软,无法站立。

    随后他便见到了另一幕令他终生难忘的画面:一个人……不对,一个发着光、看不清长相的金人从地底钻了出来!

    “升仙……升仙啦!嘎!”

    上夜班的王顺同志终于是受不了这一连串的惊吓,嘎的一声晕了过去!

    此时站在王顺面前的,自然是正在施展土行术向东郊疾驰的新晋土地神霍霆。

    “受惊吓了?看来东郊那儿的情况不太妙啊!”

    霍霆看着晕倒的王顺,屈起手指,隐隐汇聚起一层薄如蝉翼的土黄色神力,一记脑瓜崩,弹在王顺额前!

    咚!

    王顺像是溺毙之人被救活,深深吸了一口气,醒转过来!

    这是霍霆成神后掌握的一些神力小妙用,还有那声“令行禁止”的手段,算不得神通法术,对凡俗生灵还算有用,若是对修行之人施展则收效甚微。

    “醒了便起身回话吧!”

    霍霆周身被光芒包裹,看不清相貌,声音也显得不怒自威。

    “仙师,仙师!谢仙师大恩大德,谢仙师救命大恩!”

    王顺磕头如捣蒜,随后语无伦次讲述方才遭遇的一切。

    “鬼影重重、两个小鬼?那小鬼难不成是想解救他,才将他拦住?普通人也能看见鬼物么?”

    霍霆是个神道萌新、鬼道小白,心中疑惑。

    “有可能,虽然情况少见,但不是所有鬼物都有害人之心。”

    那块木头被霍霆斜插在腰间,两人可以精神交流。

    土地公张老接着道:“普通鬼物肉眼不可见,而可在凡人面前显现的鬼物……就我所知,那乱葬岗中应该没有,有可能是那块地界阴气太盛,鬼物方能显化!”

    刚刚在路上,张老就向这位新人土地介绍了下面的工作安排:龙江地界已经十多年没有土地神存在,东郊那片乱葬岗积攒了大量的阴气和孤魂野鬼,需要由霍霆亲自送走!

    但实际情况却更紧迫!

    这十多年来,龙江镇出现的孤魂野鬼和阴气,多集中在东郊乱葬岗,前些年还有土地庙勉强镇压,但堵不如疏,土地庙被拆后,阴气再无障碍,慢慢浸染了东郊的每一寸土地!

    此刻的东郊,如果不做处理,假以时日就会慢慢演变成绝佳的阴土葬地,活人绝迹,鬼影幢幢,成为地上的鬼伯国度!

    据张老科普,鬼物大致分为:普通鬼魂,游魂,凶鬼和怨灵,恶鬼,厉鬼等。

    普通鬼魂是人死后离开躯体的灵魂,浑浑噩噩没有知觉,无法被人看见,甚至惧怕阳气充沛的凡人,大多只会待在躯体周围,老实等待土地神引导进入阴间轮回。

    如果无人引导,则大多只能在人世间存在七天,七天一过,魂飞魄散。

    游魂级别的鬼物,已经初步掌握了些许鬼道之力,分为日游与夜游,此类鬼物颇有些神智,不会局限于躯体周围,可以自行游荡于人间,躲避追捕,同时因为具有身前记忆,会按自己的喜恶做事,凡人所遇鬼物作祟多为此类,遗祸不大。

    对于此等鬼物,地府特别安排一众日夜游神巡视抓捕。

    凶鬼与怨灵,这一级别的鬼怪遗祸甚大!

    对于此等鬼物,地府一贯也是派出以谢七爷,范八爷为首的无常鬼差们应对!

    凶鬼与怨灵,实力大致属于同一层次,却略有区别!

    “如果怨灵还能略微理解同情的话,那凶鬼就是嗜杀之人死后所化,全部杀光都不嫌多!”

    方才在路上,张老恶狠狠说道!

    “老夫有幸见过黑无常黑八爷一面,他曾说凶鬼的力量有上限,怨灵却没有,更神奇的是,怨灵能否堕落为恶鬼,要看其理智和执念。

    执念越深怨灵越强,但只要理智不失,怨灵就不会变成恶鬼!

    怨灵的怨是有指向性的,或人或事,一般并不嗜杀!

    但是如果那根理智之弦崩断,便相当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再也回不了头,将会变成贪食成性的恶鬼,对一切生灵保有无尽恶意。”

    张老思忖了一下,道:“以我估计,东郊的阴气最多只能供养出两头夜游魂级别的鬼物,你现在虽然没掌握全境的地道权柄之力,也未有香火气运加持,但在龙江地界上,问题不大!”

    据张老介绍,福德土地神一道,走的是地道权柄和人道香火这两条路,相辅相成,作为土地神的霍霆,自然有两种力量来源,只是现在时日尚短,霍霆距离真正的龙江镇土地还相差很远!

    至于巅峰级别的龙江土地有多强,张老哼哼唧唧傲娇了半天,才道:“我龙江八千余户人家,三万人众,方圆十余里皆为管辖!老夫传你的龙江土地,那可是大镇土地,堪比小县,可不是什么村土地之流!”

    “人众越多,香火信仰越多,土地越大,地道威权越大!”

    “你若能完全掌握龙江地力和百姓信仰,你的神力,便足以与凶鬼、怨灵掰掰腕子!”

    “如果,有更强的鬼物呢?”霍霆发问。

    “你小子以为你是谁?唯一的神吗?”

    “那样的鬼物不是时时能碰见的。”张老先是嘲讽了一下,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声音有些低沉道:“一般如果真碰到那等鬼怪妖物,自然是报给城隍大人,或直接请冥府鬼将出手……”

    “只可惜,现在……怕是要靠自己了……”

    张老这最后一句轻不可闻。

    霍霆回过神来,看看依旧跪拜着自己的王顺,道:“东郊鬼物,吾自会平息,你不必忧心,自行离去吧。”

    说完霍霆就欲施展土行术离开,却听王顺拜了又拜,恭恭敬敬道:“小人虽是粗鄙更夫,也知道报恩,仙师是神仙一样的人物,还请仙师留下名号尊称、是何仙山道派,小人必日日夜夜请香颂拜,感念仙师救命大恩,求仙师赐!”

    再次下拜,等他抬头时,面前早已没有那仙师踪影!

    王顺心中苦涩:我王顺一个凡人更夫,哪有资格知道仙师尊号……

    这时,耳边传来一道庄严之声。

    “吾非空念道玄经卷、高高在上的仙师之流,汝既发问,便听好了……”

    “吾乃本镇,龙江镇福德土地正神!”

    “吾之尊号为……”

    “中央镇位真官土地大道神祇!”

    “传汝宝诰一道,百八十字,曰福德正神宝诰,可遍传乡邻,常持诵者,获福无量,元亨利贞,钦此!”

    “这……这……”

    王顺只觉脑海中传入一段宝诰,他只是默念了一遍这道宝诰,刹那间周身舒泰,浑身上下寒意顿消!

    “是神仙!真是神仙!我王顺今日走了大运,遇到神仙了!”

    “小人必日日持诵,以报正神大恩!”

    “龙江镇福德土地正神在上,王顺敬拜!”

    王顺恭恭敬敬,对着霍霆远去的方向,恭敬下拜。

    ps:虽然没人看,但是也得装一下(笑~),今天搬行李赶车去了,所以搞得好迟。另外,提着大包行李正走得气喘吁吁,刚歇下来作家助手就弹出来个日记记录(似乎),问了个问题,你因为什么心动?因为提行李赶火车呼呼跑心动,砰砰的,贼激烈。

    ps2:正事需要另起一行的牌面,已签约啦,晚上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