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燃明

第二百一十一章 美味 1 金薯入口,治蝗能臣

    “诸位爱卿,快快品尝品尝,朕这烤金薯、炸薯条、拔丝金薯味道如何?”王战手里捧着一个剥开皮的烤红薯,边吃边招呼着群臣,丝毫不在意帝王威仪。

    天启七年,农历十月二十,京西的一片荒地中,支着一片军队的大帐蓬,帐篷前是一排炊事车,车中的火头军正在忙碌,新军侍卫则在帐篷和炊事车间来回穿梭着。

    每顶帐篷里都有个小巧的铸铁炉子放在靠边的位置,烟囱伸出帐外。炉子中燃烧着红红的石炭,让帐篷里很暖和,火光从炉门和炉盖的细细缝隙中透出来,让这暖意从眼中透入心里。

    中间的三顶大帐里摆放着餐桌,最中间的中军大帐中,王战与群臣身处其中,围坐在桌旁。他们面前的餐桌上都摆满了一盘一盘的炸红薯条、拔丝红薯,还有一笸箩的烤红薯。

    听到皇帝的话,阁老尚书们拿起筷子夹向薯条和拔丝红薯,其中李国普像皇帝一样,把烤红薯捧在手里,一点点的剥去外皮,露出金黄的薯肉。大臣们将各种做法的红薯吃进嘴里,咀嚼几下,不约而同地露出赞许的表情。有些人一边吃着一边用手敲着后腰。

    今天来到这里的大臣中除了几位阁老和户部的全体大小官员,其他各部的员外郎以上的都来了。在大曌,原来的户部与农业直接相关,现在,除了不掌握农业方面的格物科学,仍然有很大相关,王战自然要让他们都来。

    所有这些大臣也并不是直接坐在这里品尝的,而是先随王战去了皇庄,亲手起出了百十斤红薯,现在还有些腰酸背痛。

    不过腰酸背痛还在其次,当时皇帝的一个举动让他们再一次齐齐想起了“体统”二字:抓蝗虫。皇帝抓了许多蝗虫,用一根根草棍穿了串拎回了大帐,现在就在一旁放着呢。

    带领大臣们到田间地头劳动,皇曌时报的采风使自然要跟随,将一切都记录下来登载在报纸上。来之前刘若愚跟他们说了:圣上说“没有耕田收地之时的腰酸背痛,就容易忘了民间疾苦。”

    此时在中军大帐中,看到阁老尚书们吃得香甜,王战大为高兴。昨天逢九,朝会上王战就定下了今日的行程,急于推广红薯的皇帝今天请大臣们先吃为快。

    侍郎以下的官员都在附近另外两顶帐篷里,他们和新军战士的大帐里都有与皇帝大帐一样的烤红薯、炸红薯,拔丝红薯,人人也都吃得香甜、吃得新奇。

    五月份宁远调兵之时,王战因一句“不如回家卖红薯”,无意中想起了陈振龙引入国内的红薯,当即命人以最快的速度去福建请陈振龙的后人。六月中旬的时候,去寻访的内官带着陈振龙的儿子陈经纶及其子侄弟子和当地一些善于种植红薯的老农,几十口人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京城。王战忙碌练兵之余立刻接见了这些人,让人将他们都安置到农庄,令他们指导农户在农庄选了百亩离水较远的旱地试种,还令其中一些人在外面选了一些像福建的更贫瘠的沙土地和山坡地试种,同时安排工匠给所有人建造宅院,发下安家银。

    陈经纶还好些,当时这些人当中的老农见皇帝立刻给每个人都建造宅院,宅院还都不小,还有一百两安家银,受宠若惊之余,都觉得皇帝颇有民间百姓吐口唾沫是个钉的劲头,心中升起的主动劲头与被动接受差派完全不一样了,干劲高涨,立刻开始选地、育种、翻地。

    春季三月份种下的红薯,生长周期要五至七个月,夏季种植的红薯,由于温度高,生长周期缩短至三个半月至四个月。当年陈振龙第一次在福州郊外种下红薯,是在农历五月末,天气正热的时候。如今陈经纶带人在京城一带种下红薯,是在农历六月末,也正是在北方夏季正热的时候,经过差不多三个半月的成长,现在迎来了收获。

    如果有温度计的话,此时京城、北直隶一带白天的温度大约在十度左右,晚上近于冰点,在这一带天气还算是深秋,在东北却已经是温度再低上十度左右的初冬,正是夏季种植的红薯最后的收获季。

    此时,皇庄的地里有大批的农人正在从土里起出红薯,眼前的瘠地却已经起的差不多了,稍远一些的山坡地上部署的人手更多,起出的红薯正在大批运过来。

    这些在地里劳作的农夫却并不都是皇庄的农户,反而绝大多数都是外雇来的,是王战派人持圣旨特意从北直隶、山东、山西、陕西四省的乡村雇来的真正的农夫。

    “陛下,这金薯确实香甜,且一个两个就能吃饱,陛下这几种做法也确实美味,只是不知这金薯一亩地能有多少产出,若是太少,少做种植尚可,若是占用过多耕地,那便得不偿失了。我大曌百姓,终是习惯以米麦为主。”坐在旁边的李国普放下手中的红薯皮,擦擦嘴说道。

    李国普等人随皇帝来的时候自然看到了有人在起红薯,也随着皇帝亲手起了几百斤,但是现在坐在帐中,李国普并未看到还有大量红薯正在陆续运来。几百斤也是这许多大臣一起起出来的,分到每个人的头上没几斤,所以他们对于产量还是没有太直观的感受,还想不到真正的产量会是多么惊人。

    闻听李国普之言,周围的人也将注意力集中了过来,看向了皇帝。

    “哈哈哈......爱卿啊,朕现在后悔了,刚才应该让你们多挨点累,让你们收上整整一亩才好,你们就不会这么问了。”王战大笑着说道,“另外,爱卿也不必担心,无论何时,朕都不会因一己之私欲而害天下。朕这些金薯都是仿照福建最初的种植,在贫瘠旱地和一些山坡地上种出来的,完全不占用平日的耕地,方才咱们收的那块地也是远离水边的旱地。朕更不会强行推广,总要老百姓自己觉得好、自己抢着种才好。至于亩产,等收金薯的人回来就知道了,想必会给爱卿一个惊喜。”

    王战胸有成竹。

    群臣听到皇帝这样说也都笑了,一手拿着金薯,一手敲着腰杆,气氛轻松。

    王战之所以将红薯命名为金薯,原因之一是因为福建已经将红薯称为金薯。

    万历二十二年、二十三年福建大旱,全省百姓面临饥荒。由于听陈经纶说红薯需水不多,可以在贫瘠下田上种植,福建巡抚金学曾便在沙土荒地上推广红薯试种,结果万历二十二年当年就获得丰收。有此试种的大好结果,金学曾便大力在福建全省推广,在百姓粮食就要耗尽之前,万历二十三年全省红薯丰收,令当年饥荒得解,活民无数。险死还生的老百姓感念金学曾推广红薯的恩德,以金巡抚的姓氏为名,从此就将红薯称为金薯。

    二是为了利于推广。

    这些红薯个头肥大,皮质虽暗红,但内里色泽金黄,尤其是烤出来之后,一掰开,那种黄莹莹金砂美玉一般的色泽、质感,看上去就十分喜人,叫金薯本身就未尝不可;再者,王战总觉得取一个好听的名字更有利于推广,又有金学曾推广之功在前,因此王战就顺势将之正式命名为“金薯”。

    吃罢了金薯,王战给每人再来上一碗军中特有的大肉块和肉汤,让侍卫将炭盆端到了帐外,自己拎着蝗虫扔到了还有些红热的炭灰之中,蹲在那里来回翻动,几息之后蝗虫便发出了焦香味,王战用筷子扒拉出来,在大臣、火头军和附近农夫们惊愕的目光中一只一只撕来吃,蝗虫的肚子和大腿被吃得干干净净。

    “圣上这是为何,这蝗虫......”群臣看着皇帝的吃相,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爱卿有所不知,这蝗虫肉吃了,最是壮力。朕好不容易有这空闲,又恰好在这田野之中,自然要烤一些吃。若是用油炸了,撒上少许盐和辛辣香料,那才是美味。”王战一边说着一边又送嘴里一节烤的焦黄的蝗虫肚子,将撕下来的头胸节扔到一旁。

    听了皇帝的话,群臣也不知该作何感想,有些人喉头蠕动,也不知是馋了想吃还是恶心了想吐,看不远处那些农人倒是一副真想吃的样子。

    “朕听闻,当年河南秋收时遇到蝗灾,陈幼学是中牟县令,带领全县农民扑捉蝗虫一千三百余石,生生扼住了蝗灾,使得全县粮食收成得保。也不知这陈县令有没有把这祸害庄稼的蝗虫烤来吃?朕十岁的时候就听说,那年山东安丘县蝗灾,有割尸肉而食者。若是大曌所有县令知府遇事都能如陈幼学一般,生生以万民之力遏制住蝗灾,哪还会有什么易子而食、割尸肉而食?”

    王战嘴里嚼着蚂蚱腿,说着蝗灾食人的惨事和率领民众治蝗的能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