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蟒雀吞龙,开局娶了邹氏

第138章 威逼利诱,强娶曹节

    沐浴的热水早已备妥,温度适宜,蒸汽氤氲。

    不敢让姜耀久等,大乔急匆匆梳洗打扮。不到两刻钟后,就在司勤女官的引领下,低头走进瑶光殿内。

    “拜。”司寝女官低声提醒。

    大乔立刻深深施礼,恭敬地说道:“妾身乔莹,参见王上。”

    她的声音柔美而清晰,回荡在空旷的大殿之中。

    “进来吧。”一个低沉而富有磁性的男声从不远处传来,声音里带着一丝慵懒和期待。

    大乔抬起头,却发现面前并没有天策秦王的身影,只有一帘低垂的粉色帷帐,轻轻摇曳着。

    王上,在里面等我吗?

    大乔心中暗自揣测,一颗心开始噗噗乱跳。她指了指帷帐,用试探的目光看向司寝女官。见女官微微点头,大乔顿时感到脸颊滚烫,羞红迅速蔓延至整个脸庞。

    尽管如此,她还是深吸了两口气,鼓足了勇气。她轻手轻脚地走进帷帐。

    ……

    ……

    大乔比姜耀想象中还要好。

    她的脸庞是一张标准的鹅蛋脸,线条流畅而柔和,给人以温婉而舒适的感觉。

    她的腰背挺直如松,身形窈窕,脖颈修长,婀娜而不失端庄。

    她的眉如远黛,细长而略带弧度,似含烟水之态;眼眸深邃如海,波光流转,顾盼有神。鼻梁高挺优雅,鼻翼纤薄而优雅,宛如艺术品般精致无瑕。唇若樱桃,饱满而色泽鲜艳,微弯的唇角似笑非笑,透露出一抹特殊的魅力。

    她的皮肤更是出色,白皙胜雪,细腻如玉,宛如清晨初露滋润过的花瓣一般晶莹剔透,透出一股清冷的美。

    虽然她是小乔的姐姐,大了三岁,但是,也许是嫁给孙策没多久就长期寡居的关系,看起来比小乔还要年轻一些。而且,论起五官的精致来,似乎天生就比小乔更胜一筹。

    也许,孙策和周瑜分大小乔的时候,不是按照年龄,而是按照姿***分的?

    分什么啊?

    如此美人,无论错过了哪一个,都是终生憾事。

    二乔共得,才堪称不负此生!

    这时候,姜耀心中真是高兴极了,脑海中想起来一句古诗: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可惜,现在是瑶光殿,而不是铜雀台,无法应情应景了。不过,话说回来,不知后世会不会有个诗人,写出一句:“东风不与周郎便,瑶光春深锁二乔”呢?哈哈!

    ……

    ……

    又是一个半时辰后。

    “叮咚!恭喜宿主,与大乔进行人生交流,绝色加一。系统奖励:青春不老丹两粒。以后,再增加一绝色,将奖励一粒青春不老丹。”

    “叮咚!恭喜宿主,与大乔进行人生交流,产生暴击,暴击对象:孙策。暴击奖励:孙策力量。请问宿主,现在要灌输吗?”

    又是力量?

    太好了!

    “看来,我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绝色是最容易暴击出力量的!真好,今天一夜,就增加了六年的寿命。而且,大小乔两名绝色,总共暴击出了三粒青春不老丹。她们俩一人一颗,还有富余!那么,要不要,现在就给她们服下青春不老丹,体验下她们最为美好的年纪呢?”

    姜耀想了一下,还是算了。

    少女有少女的好,少妇有少妇的妙。现在的小乔和大乔,已经很让他满意了。

    还是过两年,再给她们服下青春不老丹吧。

    女子对自己的容貌是极为重视的。到了那时候,她们得多么感激?

    既是两个人最为美好状态,又是心怀最大的感激,想想那时候的情景……真是期待啊!

    ……

    ……

    处理完大乔和小乔,第二天,姜耀就该处理曹操和孙权了。

    老实说,这次曹操和孙权联手,对天策军发动进攻,既有曹操和孙权自身野心的因素,也有浮屠教挑唆的因素,还有天策军推波助澜的因素。

    所以,姜耀对孙权和曹操并没有太多的恶感。

    虽然没有太多的恶感,但是该付出的代价还是要付出的。

    三日后,姜耀的使者庞统庞士元,走进了邺城的王宫大殿。

    大殿内,曹操面南背北,高居主座之上。

    荀攸、刘晔、锺繇、辛毗、华歆、毛玠、王朗、夏侯惇、张郃、曹仁、典韦、许褚、曹彰……两百三十名文臣武将,站立两侧。

    “外臣庞统,参见魏王殿下!”

    “免礼,平身。”曹操道:“不知,秦王派你前来,所为何事?”

    曹操当然可以说,“不知吾那贤婿姜耀派你前来,所为何事?”,占庞统一点不是便宜的便宜。不过,何必呢?现在孙权献上大小乔,投降天策军,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事实。

    魏国实在是到了最为危险的时候,占这种口舌上的便宜,惹怒了庞统,有何实际上的好处?

    现在的关键,是能否和天策军达成不太糟糕的和议。

    庞统道:“当然是为了我秦国和魏国的和平而来。”

    曹操道:“和平?我魏国当然是希望和平的。不知秦王有何条件?”

    “其一,”庞统朗声道,“如今我天策秦王威震四方,已成为华夏的代表。魏王作为华夏的一份子,理应顺应时势,向天策秦王俯首称臣。”

    他稍作停顿,目光扫过大殿内的众人,继续说道:“其二,魏王的爱女曹宪已入宫侍奉我家王上,贤良淑德,我家王上心中甚慰。她思念家中姐妹,有时落寞寡欢,王上更是心中甚为怜惜。因此,我家王上希望魏王能够将三女曹节、四女曹华一同送入宫中。既全了她们姊妹之情,又效仿娥皇女英之故事,岂不两全其美?”

    庞统的声音在大殿内回荡,众人听得目瞪口呆。他却不以为意,继续抛出第三个条件:“其三,魏王与吴王联手白衣渡江,犯下滔天罪行。我家王上宽宏大量,只要魏王献出徐州、扬州九江郡、豫州等地以谢罪,便可既往不咎。”

    哗——

    庞统的话音刚落,大殿内顿时炸开了锅。

    “欺人太甚!”一声怒吼在大殿内回荡,仿佛要将屋顶掀翻,“姜耀竟如此狂妄,真以为自己是天子了吗?这简直是不自量力到极致!”

    “哼,姜耀已得曹公次女,本是邀天之幸,竟还敢得陇望蜀,贪得无厌!”又有人愤愤不平地嚷道,“魏王之女,身份何等尊贵,岂能一再成为他的妾室?”

    “两州之地?哼,他若想要,就让他亲自率军来取!”有人轻蔑地冷笑。

    “天策军难道真的以为我大魏无人可用吗?”一位武将愤然站起,声如洪钟,“我魏国拥有数百座名城,子民千万,谋士猛将如云,绝非他想象中那么软弱可欺!”

    “嘿嘿,天策军自身恐怕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吧?”有人阴险地冷笑起来,“孙权献上两名女子,谁知他日后会不会反悔?再说那异族四国联军的两百万大军,姜耀就真的不放在眼里吗?我看天策军远没有表面上那么强大,而我魏国,也绝非任人宰割的羔羊!”

    ……

    庞统话音刚落,大殿内顿时炸开了锅。魏国的文臣武将们纷纷怒斥起来。他们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巨大的声浪,仿佛要将整个大殿掀翻。

    然而,面对这排山倒海的声浪,庞统却没有任何惧色。

    恰恰相反,他心中热血沸腾,面上尽是跃跃欲试之意。很简单的道理,今日之会,是决定华夏命运的关键时刻,是要写入史书的。庞统作为姜耀的代表,现在每一动作,每一句话语,都有可能写入史书之内。如果能达到预定目的,他庞统庞令名将会永垂青史。人生在世,追求的可不就是名利二字吗?

    在千古流芳面前,生死二字算个毛啊?

    咳咳~~

    待众人喧哗之声渐息,庞统再度开腔,沉稳而有力地说道:“诸君稍安勿躁,庞某的话语还尚未说尽。诚然,我秦国所提之三个条件,绝无商量余地。然而,曹节与曹华两位郡主,乃是魏王之女,身份非常尊贵。我家王上绝不会亏待她们,必以三样厚礼为聘。”

    曹操闻言,嘴角掠过一丝冷笑,道:“哦?聘礼?孤虽不如天策秦王富有,却也不至于为了些许财物而将女儿许人为妾。”

    庞统听罢,并不直接争辩,而是话锋一转,反问道:“既是如此,敢问魏王,可敢一观我秦国之聘礼?”

    曹操眉头一挑,道:“有何不敢?”

    “好!”庞统点头赞许,随即朗声道,“那么,请魏王恩准,让我秦国之聘礼上殿展示。”

    曹操挥手道:“准。”

    不久,两名天策军士兵抬着一只木匣和一口大箱,稳步走入了大殿。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聚焦在这两份神秘的聘礼之上。

    上边那木匣被打开,取出了一把锋利无匹的天策雁翎刀。

    三年过去,天策军的冶炼技术突飞猛进,这种天策雁翎刀,不但配备到了千夫长一级,还大大的有富余。

    唰!

    随着寒光一闪,半空中的纱巾被斩为了两半。

    庞统微微一笑,道:“如果魏王允准这桩婚礼,每位郡主的聘礼,都是天策雁翎刀一千把。两位郡主,总共是两千把天策雁翎刀。”

    “哼,此刀虽然锋利,却是难以对付重甲,称不上什么军国利器。”曹操不屑道。

    话虽如此,但他的不屑语气,却是没那么坚决。

    很简单的道理,窥一斑而知全豹,天策军都开始玩这种不太实用的“神兵利器”了,他们的冶炼技术,发展到了什么程度?

    而且,虽然是“华而不实”,但是,这种宝刀是真的很好啊!

    很显然,现在很多武将,看那宝刀的目光,犹如见到了最美丽的女子!看庞统的目光,也远没有刚才那么仇恨了。

    “就是两千把宝刀少了点,如果是两万把做聘礼而且不附加其他条件的话……不行!坚决不行!我曹操生女儿,不是专门给姜耀做妾的!”曹操摇了摇脑袋,把这个荒诞不经的想法,从脑海中驱逐出去。

    庞统也不着急,道:“这只是第一项聘礼而已,还有后面两项。”

    说话间,他一使眼色,那口大箱子被打开了,露出了一副精美的铠甲,道:“诸君都可以看看这副铠甲。如果魏王允准这桩婚事的话,每位郡主的聘礼,是三千具铠甲,两位就是六千具。”

    曹操道:“大家都看看吧。”

    “是。”

    很快地,诸武将就将那铠甲仔细围拢起来,仔细端详。

    “好铠甲!好甲胄!天啊,天下竟有如此宝铠!”

    “明光铠比之此铠,都大大不如啊!”

    “确实如此,整具铠甲如此光华闪亮,明光铠却只有护心镜才能这样。此铠穿上,恐怕直如天神下凡!”

    “是不是天神下凡不好说,但此铠几乎浑然一体,穿上之后相当于多了一条命,是显而易见的。”

    “不知此铠卖不卖?!哪怕是出黄金五百两,吾也在所不惜!”

    “别想美事了,如此军国利器,天策军怎么可能发卖?”

    ……

    曹魏众武将,摸着这铠甲如同面对最亲密的爱人,议论纷纷,满脸的艳羡之色。

    没办法,这铠甲太漂亮了。

    它由大块板状的金属制造而成,浑然一体几乎没有缝隙,通体光华闪亮,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曹军现在,最拿得出手的是明光铠,只赐给最亲贵的大将。但是,明光铠比起这铠甲来,简直差之千里!

    而且,由于整具甲胄浑然一体,重量只有寻常铠甲的七成,防御却增加了至少五成!这一来一出之间,增加了多少战力?增加了多少保命的机会?

    一条命值多少钱?

    买买买!

    别说五百两黄金了,千两黄金都在所不惜。

    就连曹操自己都有些眼晕,待人们的声音渐低,他问道:“但不知,此铠有何名目?”

    庞统道:“启禀魏王,此铠名为天策光明板甲,乃是我天策秦国最新研制的军国利器。”

    好吧,别看名字如此拉风,其实就是后世的板甲。

    在人类战争史上,板甲一出,防御彻底胜过了进攻,堪称划时代的发明。

    比如历史记载中,圣女贞德经常被几百支箭射中还继续作战,难道她是打不死的小强?还是确实有神灵眷顾?人家杨再兴那等猛人,身中数百箭都战死了呢。如果说,她身上穿着板甲,就合情合理了。

    还有,在著名的阿金库尔战役中,数百法军骑士身着板甲,向着数万使用英格兰长弓的英格兰人发动冲锋,却最终没有一人死于英格兰的长弓之下。要知道,人类威力最强,射程最远的普通弓箭,就是英格卡长弓!

    板甲的威力可见一斑。

    只是可惜,板甲生不逢时。历史上板甲大规模普及时,火枪已经问世。板甲再牛逼,也不是火枪的对手,很快就淹没在历史中。

    然而,现在这个三国时代,连火药都没发明呢,何况是火枪?

    三年的时间里,天策军的科技突飞猛进,经过马钧的努力,板甲提前出现在了冷兵器时代。

    曹操虽然不知这番前因后果,但他乃军事大家,对板甲的威力和意义已经有了大致的估量。

    如果说,天策雁翎刀“华而不实”的话,那这板甲就是真正的军国利器!

    六千具板甲啊!

    如果,姜耀肯用这六千具板甲,换曹操的两个女儿,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面子算个毛啊?

    哪有板甲实用?

    而且,姜耀曾经说过,天策军之所以厉害,是因为“甲坚兵利”。

    很显然,这天策雁翎刀和板甲,既是聘礼,又是再明显不过的威胁:如果曹操如果不想收这些聘礼。那就别怪姜耀拿这些聘礼做武器,来抢他的女儿了!

    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不过,奈何,姜耀想要的不仅仅是曹操的两个女儿!还想要两州之地,还想要曹操称臣!

    这还真是有些难以接受啊。

    “那什么……”曹操艰难地开口,道:“这板甲诚然不错,但是,孤还想看看,最后一样的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