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战争手册之起源

第12章-探望

    窸窸窣窣的陨石灰,就像望川节那天夹在风里的纸灰,飘了好几年了,阴魂不散,飘着飘着也就习惯了。

    夜市街的人群熙熙攘攘。烧烤的香气挑动着味蕾,让路过的人们食指大动,可他们中的大多数却是囊中羞涩,像模像样的询问了价格,最终却往往以“吃不了辣”、“海鲜过敏”、“烤的不地道”等理由推搪掉,对此,摊主们早已司空见惯。毕竟,现在早已不是曾经的那段黄金岁月了。

    街角的路灯下,一个奶萌奶萌的小女孩,扎着两角辫儿,穿着一件明显是大人衣服改小的棉袄,大大咧咧的站在摊位前,卖力的吆喝着:“叔叔,要不要买根蜡烛,晓晓卖的蜡烛可亮了,有了光,就不怕黑了。”

    林风被叫卖声吸引,停下脚步,俯身问道:“你叫晓晓啊,一个人看摊位,不怕遇见坏人?”

    小女孩手做喇叭状,夸张的大喊:“这里有那么多人,哪有什么坏人啊,喂……你们是坏人吗?”

    林风被逗乐了,当即买了一包,他掏出了钱包,翻找着里面的零钱

    风靡一时的电子支付确实方便,但到了如今,钱还是揣在自己兜里更踏实,况且荷包里的一张纸质钞票,在视觉上,明显比电子余额数据显得更耐花。

    林风付完钱,随口问道:“你爸爸呢?”

    小女孩一边打着包,一边说着:“爸爸去交州出差了,幼儿园的小可可说,我爸爸会和他爸爸一样,再也回不来了,可我知道,爸爸一定会回来的。”

    林风听完,心头一紧,交州啊,那里是战区,人命在那里,不值钱的。他扯开了话题:“那你妈妈呢?”

    小女孩将蜡烛递了过来,随手一指:“喏,妈妈在那个巷子里上班,她不让我过去,说是下班后会来接我。”

    林风转头望去,那条巷子很深,里面的灯光,照的路人满脸通红。林风抿着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干脆选择了沉默,他付了钱,又给晓晓留下一大把糖果,便离开了。

    额头已经开始冒起了虚汗,胃部已经在抽筋了,林风本就虚胖,饿着肚子赶了半天的路,已经是到了极限了。他寻了一处粉面摊子,往棚子里一钻,冲着老板喊道:“来一份土豆粉,加粉,微辣。”

    不多时,热气腾腾的砂锅放在托盘上,端了上来,红艳艳的辣椒油,飘在酱色的汤汁上甚是好看,晶莹剔透的土豆粉掺和着绿油油的小青菜,看上去让人胃口大开。林风一边吹着气,一边龇牙咧嘴的吹着,却犹嫌不够辣,拿起桌上的辣椒油又倒了些。青州地处北方,这里的辣椒,始终是差了点意思。

    林风正闷头吃着,却有人打着电话,坐在了他对面,那人冲着林风道:“师傅,拼个桌哈。”然后继续打他的电话了。

    林风眼睛上全是水雾,看不清那人长相,但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反而倒像是上京那片的。

    “爸,你不用劝了,我已经打好主意了,我学了那么多东西,这辈子总得做点什么事业出来吧,我想留在青州当防卫军,如果这条路子走不通,大不了再换一条路呗。”

    “还有,咱家收到官营避难所门票了吗?您最好是给领导反映反映,给调换个离家近的,万一以后真要用到了,早点进去,早点安全。”

    “什么?还没收到?主任不是说这一批的名额里有咱们吗?打水漂了?说是临时调整了计划,把咱家挪到下一批了?好吧,下一批就下一批,反正一时半会也用不上,不差这点时间。”

    那人啰里啰嗦了半天,终于是把电话打完了,他抬头看了林风一眼,说道:“我见过您,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我是那个夏为集团的技术员,叫做沈炼,您还有印象吗?”

    林风擦了擦眼睛,仔细一看,确实是那个技术员,他以为这人要和他谈业务的事,便道:“我已经从公司离职了,采购的事,你找我也没用。”

    那技术员道:“我也离职了,我只是见你面熟,便打了个招呼。”

    林风点点头,下意识问道:“刚才听你说要去参加防卫军,是在哪个集训营?”

    技术员说:“青西集训营,就在南边的西昌郡。”

    林风记得自己的征兵函上,落款也是青西集训营,看来这一批的应征者数量可够多的,随随便便就能遇上一个。林风告别了这个技术员,又打包了一份粉面,便继续去找洪萌了,他得抓点紧了,万一磨蹭到宵禁,被武卒盘问起来可就不好了。

    又继续前行,远远的看见一尊硕大的雕像,灯火通明,雕像下面便是城西广场了,洪萌便在这里住。广场一侧的草地上,搭了三个乱七八糟的帐篷,一个是他家的卧室,一个是他家的储藏室,另一个是他家的卫生间。

    洪萌这会没在家,林风找了一圈,在那雕像的脚下看到了一个臭乞丐。他蓬头垢面,身上的衣服满是窟窿,叼着根干草,咧开双腿坐在地上,看着面前一群大妈跳着广场舞,精神状态倒是不错。

    这个臭乞丐,便是洪萌了。洪萌打小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他精力充沛,阳光帅气,博闻强识,学习成绩好,运气更像是开了挂一样,毕业后不过用了几年的时间,就做到了外企高管,然后自主创业,竟然小有所成,成为唐城商业圈子里最有名的后起之秀,然后娶了个扶余女人,生了个水灵灵的女儿,在省城置办了家业。

    事业有成后,他并没有为富不仁,而是努力帮助着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每月都会拿出一大笔费用,接济那些孤寡老人以及孤儿院。他做人有底线,对每一个员工都很好,不仅近乎固执的遵守着劳工法,逢年过节还给他们发放福利补贴。

    他是个好人。

    林风曾经打趣问过他:“别人做企业,都是玩命的搂钱,你为什么反倒是做起了大好人?”

    洪萌回答:“我只是尽了我该尽的责任。”

    洪萌不承认自己是好人,可有时候,清白就是一种原罪,他最终还是被惦记上了,被贴上了乱匪同情者的标签,将名下产业以一种近乎白给的价格,拍卖给本地郡尉。

    他落了个,上无片瓦遮风,下无寸土栖身,妻子不堪受辱,带着女儿一走了之。

    债务如雪球般越滚越大,走投无路的合作方追着他要尾款,催债的钱庄追着他还贷款,贵族们隔三差五就就把他抓起来盘问个大半宿……于是他疯了。

    郡尉却说:“如果不是有巨额资产想要隐匿,他为何要让我们所有人,都误认为他已经疯了?”

    树倒猢狲散,但人毕竟不是冷血动物。于是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里,这片广场上总有人“不小心”遗弃各种东西,有平日里舍不得吃的鸡肉、米饭,有平日里舍不得穿的厚厚冬衣,还有床垫帐篷、风寒药品……乱匪同情者的帽子确实很重,但人活一世,谁没有那么几次粗心大意不小心丢东西的时候呢。

    洪萌就是靠着这些捡来的救济活到了现在。

    “喂……那边那个胖子,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别人不小心丢掉了肉包子还可以理解,但像你这样的,一丢就是两打钞票的,可就真的过分了。”

    林风讪讪的捡起了草丛里的两打纸钞,晃了晃,“真不要?”

    “唉吆,新币,你哪来的钱?不会是去卖身了吧,哈哈……”

    洪萌肆意的大笑着,却忽然间想到了什么,林风的工资基本上都是月光的,通过正常途径,林风根本搞不来这些钱。

    洪萌如一只尖叫着的鸭子被掐住了脖子,瞬间笑不出声,神色慌张起来:“等等!你该不会做什么恶事了吧?”

    洪萌挣扎着想站起来,试了两次,没能成功,林风这才注意到,洪萌的腿断了,他的脚踝以一个不合理的角度,扭向了后面,膝盖以下,全都是血。

    洪萌压低声音道:“跑啊,赶紧跑,被他们抓到,你会死的……我已经是废人一个了,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帮你了……快跑啊!”

    林风骂道:“你闭嘴吧,老子去当兵了,国土防卫军,这是我的安家费。”

    洪萌这才安静下来,扶着石头坐了回去,疼的龇牙咧嘴。

    林风问道:“疼吗?”

    “你说呢?你知道的,我最怕疼了。”

    “怎么弄的?”

    “他们打的呗,还能是我自己摔的?”

    林风捏着拳头,牙齿咬的滋滋作响,扭头就要去打架。”

    洪萌连忙拉住他:“你给我回来,你打的过他们?”

    林风锤头丧气的坐在了洪萌的旁边:“打不过。”

    一分钟后,林风又要起身站起。

    洪萌赶紧拉住他:“你又想搞什么幺蛾子?”

    “我打电话给王叔,他欠了林家一条命,我问他还管不管我的事……他要真敢不管,我就去他家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