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金鼎轩
金陵城很大,金鼎轩距离这边又很远。
两个公子平日养尊处优,走了两步就赖着不走了。
“你帮本公子叫一辆马车来,不走了,太远了!”七叔闻言,驼着背站在街角的路口拦车。
一会功夫,便拦了一辆拉客的马车。
“这破马车只能坐三个人,咱们三个上去,让他慢慢走过去吧。”
高个子少年说完,打开车门撩起衣服就上了马车。
叶童抻脖子往马车里瞧了瞧,挤一挤完全能坐四个人。
于是就说道:“这不是能坐四个人吗?你俩往里挤一挤,七叔就上来了。”
两个少年张大嘴巴,有些不知所措的看了看叶童。
见叶童一脸坦然,只好往里挤了挤。
叶童爬上马车,将手伸出去:“七叔,上来啊。”
下人们出门,一般都是主子坐在马车里,下人们跟在马车后面。
再大户一点的人家,下人们或者是家丁可以骑马陪同,但是跟主子坐在同一辆马车上这种事,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要是传出去,是会被人骂做不懂规矩,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两个公子哪跟下人同车过,要不是看在叶童能对对子的份上,是绝对不会让七叔上车的。
七叔忐忑的看了看两个明显不高兴但是却忍着没发作的公子,又看了看叶童。见叶童若有所思的盯着马车的车体,好奇的小声问道:“叶童,你想什么呢?”
“哦,这马车这么颠簸,为什么不改进一下呢?”
叶童从思索状态中回过神,用力按了按马车比较硬的坐垫。
这是一个平日里在金陵城拉脚的马车。
金陵城太大,很多人着急的时候,就会放弃四通八达的水路,转而选择这种能快速奔驰的马车。
只不过这马车面向的都是普通市民,所以内部装潢装饰十分的粗糙。
“这马车用的垫子就是普通的苇草编织的,自然不如大户人家上等的坐垫,硬也是正常的。”
叶童摇摇头,对七叔说道:“我是说马车的构造,可以加装减震弓片,而且这车轮为什么不用橡胶?”
这下,就连两个一肚子气的少年都忘了生气,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叶童。
减震和橡胶这两个词,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所以他们压根就没听说过。
叶童似乎也觉得自己这强行科普的装B有些大,只好干笑两声说了一句你们不懂,敷衍过去。
好在两个少年全部心思都沉浸在一会的对对子当中,没再追问叶童这件事。
黑衣华服男子也叫了一辆马车,远远的缀在后面。
这个叫叶童的小家伙,给他的惊喜实在是太多了。
那个号称绝对的对子,就连远在京城的他都知道。
这么多年过去,无论是新晋状元还是满腹经纶的才子,都没有人能对上。
也不是没有人能对上,而是无论意境还是工整,都跟上联有很大的差距。
他听叶童说能对出来,更是好奇心大盛,一定要去看看。
马车一路颠簸,弄得两个娇生惯养的公子抱怨连连。
有马车坐不用走路,七叔自然不会抱怨。
叶童只专注于对马车震动的研究,也并不觉得颠簸。
终于到了金鼎轩,两个公子互相搀扶着下了马车。
金陵城的官道还算比较平整,但是往金鼎轩这边的沙土路就没那么好了。到处都是坑坑包包,可把两个娇生惯养的公子颠苦了。
“这路,要是能铺上水泥的,嘿嘿。”叶童自言自语嘟囔了一句。
两个公子听到叶童嘀咕了一句没听过的词。
还没等问,叶童就利索的走到门口仰着头看了起来。
金鼎轩,三个金黄色的大字铁画银钩熠熠生辉。
这古香古色的三层小楼不临街却临水,它的后面,就是波光潋滟,水声轻柔的一条小河。
小河不宽,几艘小画舫如燕子剪水般划过水面,不时从画舫上传来丝竹和公子哥的笑声。
这江南果然是物华天宝,精致细腻的鱼米之乡!
叶童心里暗赞了一声。
几个人走到门口,店小二立马迎了上来。
“给我们一个雅间。”为首的高个子少年气势不凡,再加上一身华服,明显是非富即贵。店小二立刻点头哈腰进店安排。
“公子,您里面请。二楼,听雨阁。”
“叶童,我们家公子请你吃酒,你就不要客气,挑好吃的点。”
听矮个子少年这么一说,叶童立刻可怜兮兮的问七叔:“七叔,我能不能吃点肉,嘴里淡,没味道容易影响思路。这要是对不上来,丢的可不是我的脸,丢的可是咱们天香楼的脸。”
叶童坐下来,看到手写的菜谱上鸡鸭鱼肉都有,顿时馋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可是王妈妈信佛,七叔又是一直跟在王妈妈身边的老人,要想吃肉,得七叔点头同意。
毕竟是在天香楼这种金陵城顶级风月场所的家丁。
七叔淡定的拿过菜谱扫了两眼,将菜谱扔在桌子上,似笑非笑的看了看叶童。
“大师傅做的桂花鸭,狮子头,浓汤大鲤鱼,再来一个大份的‘水八仙’吧。”
“老伯,您这点菜是行家呀。”店小二恭维了一句,转头等两位公子点菜。
两个公子点的倒是以精致的小糕点和素食居多,又点了金鼎轩的特色什锦菜包和鸡丝面。
十几样菜,那店小二居然全都靠着脑子记住,又重复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才吆喝着下楼下单去了。
“两位公子怎么称呼啊?”
叶童抱了抱拳:“这都马上吃饭了,还不知道你俩怎么称呼呢。”
两个少年相视一笑,笑容里有着说不出的狡黠。
“我叫王宇,他是我的伴读书童,赐姓王,叫王菲。”
听到王菲这个名字,叶童一口茶水没忍住,全都喷在了地上。
“怎么了?这名字有什么奇怪吗?”
“没有没有,我们村子里也有个人叫王菲。”
叶童笑着说道:“歌唱的可好了。”
“七叔啊,您不是一直跟在王妈妈身边吗?您吃肉没事么?”叶童本以为七叔不会吃肉,而且会反对自己吃肉,结果没想到七叔对于吃肉简直就是门清。
“回到院子里,自然是不能吃肉的。但是到了外面嘛。。。”
七叔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狡猾的笑容:“吃点肉解解馋也是应该的,不过回家之前,要吃一把茶叶,不然王妈妈能闻出来,被发现了会比较麻烦。”
这老家伙还挺狡猾的,叶童跟着嘿嘿笑了起来。
这样就好了,以后跟七叔出来的话,就不怕吃不到肉了。
“你怎么不去考取功名?”高个子少年好奇的问叶童。
“功名与我而言,如同浮云粪土,我不稀罕。”叶童又犯起了装B的劲,让两个少年十分的惊讶。
“可是,不考取功名以后怎么做官?以你的水平,考取功名简直易如反掌啊。再说,你刚才那句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那不就是你的愿望么?”
叶童心说老子什么水平自己还不知道么?
让我背那些东西,一辈子都考不上去。再说,那是人家辛弃疾的愿望,老子的愿望就是多娶几个妞,有花不完的钱,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
独自要了一个雅间的黑衣华服男子临窗而坐。
叶童他们在旁边的雅间说话,男子凝神运功听得一清二楚。
楼下饭店门口,两个手拿折扇的公子正在门口因为一句诗词而争论得脸红脖子粗。
那黑衣华服男子侧耳听了听,笑着自言自语道:“看来这江南之地自古文风鼎盛,才子佳人多,英雄豪杰少。出了这么一个王大将军,也算是异数了。”
听叶童说不想考取功名,黑衣华服男子下意识的挺直了身子。
古代,想要进入统治阶层的方法要么就是战场杀敌建功立业,要么就是十年寒窗考取功名。
这小子手无缚鸡之力,又是个家丁出身,要是不考功名的话,要怎么出人头地?
“我做生意。”
两个公子互相对视了一眼,眼里尽是惊讶之色。
“商人?那可是这世上最卑贱的职业了。”
叶童冷笑一声,看来这个时代也是一样,轻商重农,重农抑商。
“王公子,我想请问你,你身上的绫罗绸缎是从哪买的?”
叶童指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流:“按你说,商人卑贱的话,大家都种地,那你的衣服从哪来?金陵城里不产的东西,是不是你们就不用了?没有商人带来的流通,这金陵城哪来的物产丰美?有了商品的流通,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叶童巴拉巴拉讲,两个少年张大嘴巴听得似懂非懂。
叶童讲的这些,在后世都是最浅显的道理。
可是在这个时代,却根本没有人往这方面想。
商人,一直都是世人眼中最卑微的行业。
即使家财万贯,也不如一个九品芝麻官。
黑衣华服男子饶有兴趣的一边听,一边思索。
这个叶童年纪轻轻,居然有着大不相同的思想。他说的话,很多根本就是闻所未闻的。
仅仅说了这么几句,这黑衣男子觉得自己都大受裨益。
“农业为国家之根本,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重农抑商,那是绝对不正确的。促进商业的流通,才能形成巨量的社会财富。有了财富,国家才能更富强。”
叶童的这些见解,都是后世随便找出一本历史课本都能看到的。
但是这种见解放到古代,那绝对是没有人听说知道的。就连黑衣华服男子听到叶童的话,都忍不住微微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