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修罗王

第15章 启程

    小镇,福禄街。

    云裳居的前厅内,金镶玉和春卷两人已经在这里呆了半天了。

    小姑娘在这家专卖衣裳的店铺里挑花了眼,这件摸一下那件摸一下,都喜欢。就是舍不得多花钱,对她来说这些漂亮的衣裳都是富贵人家的姑奶奶们才穿得起。

    要不是这家店的掌柜是个好脾气的人,只怕早将两人撵出去了。

    挑挑拣拣了半天,小姑娘终于下定决心选了一件十分素雅的玄色长衣。

    金镶玉翘着二郎腿,坐在柜台前面一边磕瓜子,一边翻白眼。

    ——这小妮子,选了半天就选了这么一件玩意儿,真是服了。

    掌柜的更是讪笑起来,瞥了一眼金镶玉,眼神中满含着一种说不出的玩味。

    金镶玉将瓜子壳往柜台上一丢,说道:“林伯,将那套红色的梅花样式棉衣也包起来吧。”

    “欸,好咧!还是阿宝哥哥爽快啊,哈哈……”被唤做林伯的掌柜丢下手中的瓜子壳,手脚麻利的将挂在高处的一套红底梅花样式,白色毛绒领子的棉衣取了下来。

    这老半天的时间金镶玉算是摸透了这小妮子的心思,虽说她是在那挑来挑去的,但实际上目光在这套梅花样式的衣裳上来回看了不下十次了,金镶玉怎么可能还猜不到她的心思在哪里。

    不过春卷却是不乐意了,她急忙拉住金镶玉的手,道:“欸?宝哥哥,只要这一件就好了,不要多花钱。那套太花了弄脏了不好洗,这件我穿着干活比较合适。”

    金镶玉摆摆手,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道:“咳,没得事儿,一件穿着干活一件穿着逛街就是了。掌柜的,多少钱?”

    “嘿嘿,两套一共只收你一千文银即可。”掌柜的林伯笑着接过银子,冲金镶玉竖了个大拇指。

    “欸?!好贵,我……我不要了。”春卷瞪大了双眼,拉着金镶玉就要往外走。

    大周王朝的货币换算是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十两白银又等于十贯钱,一贯钱就是一千文钱。

    一千文钱在新月镇足够普通的三口之家过上一个月的殷实生活了,这么一大笔开销怎能不让春卷急眼。

    “小笨,都已经给钱了哪能说不要的。”金镶玉拽住她,轻弹了一下小妮子的额头。

    “可是……”

    “没什么可是不可是的,听哥哥的。”

    春卷还想继续劝说金镶玉,奈何自己实在不是个能说会道的姑娘,根本就劝不动,只能干瞪眼着急。

    金镶玉也不与她争论,拿上衣裳,出了云裳居,带着春卷在福禄街一路闲逛。因为再过十来天就是大年三十了,所以街上变得特别热闹起来,一点也没看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人们似乎对十五那一夜的恐怖雷声毫不在意。

    不过的确如王二狗他爹说的那样,小镇来了不少外地人,这就更加让小镇的原住民欢喜异常,人多了自然消费就多,消费越多赚钱也就越多。

    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逛了一圈,金镶玉给小妮子买了不少碎嘴吃食。这会儿小妮子正一手拿着一串糖葫芦,左边啃一颗,完了右边再啃一颗,吭哧吭哧的吃得好不欢乐。

    “宝哥哥,你爷吃一阔。”春卷递过来一串,嘴里塞满了糖葫芦,含糊不清的说着。

    金镶玉摇了摇头道:“我不喜欢吃这种甜甜腻腻的东西,你吃吧。”

    “嗯……”春卷不依,继续将糖葫芦伸到金镶玉的嘴边。

    金镶玉只好勉为其难的咬下一颗。忽然,他眼睛一亮,看到了街边一处小摊贩。

    “哈哈,春卷,我来啦。”

    金镶玉拉着春卷走到一处小吃摊位边,坐在板凳上喊到:“老板,给我来十个春卷。”

    “好嘞,客官您稍等。”

    过了片刻,摊主端过来一碟码的整齐的春卷,居然还送了一小蝶腌萝卜丝,这让金镶玉大呼老板良心。

    当金镶玉将那碟春卷推到春卷面前时,小丫头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死活不愿意吃。

    金镶玉得意道:“哈哈,你不吃,那哥哥我就不客气喽。”

    春卷跺着脚,生气道:“嗯……窝素不费吃寄几的,哼!”

    小丫头板着脸,拧过头去打算不理会金镶玉,只是那瞟过来的小眼神却又出卖了她。

    金镶玉假装没看见,拿了一块春卷转过身去跟摊主闲聊起来。

    春卷见此哪里还忍得住,只见她伸出小爪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起一块春卷就往嘴里塞。

    毕竟还是个小丫头片子,怎么可能抵得住美食的诱惑。只是自己名字就叫春卷,自己又怎么能吃自己呢?

    偏生金镶玉又爱吃春卷,这就感觉自己被这个臭哥哥吃得死死的。小姑娘家的自尊心作祟,让春卷对春卷这种美食是又爱又恨。

    金镶玉转过身,发现少了一块,戏谑道:“咦,怎么少了一块?”

    小姑娘支支吾吾,指着不远处一只黑色小猫道:“被辣叽喵喵叼走了。”

    金镶玉顺着手指方向看去,还真就看见一只黑猫在舔着自己的小爪子。

    那黑猫似乎感受到少年投来的目光,抬起头来与他对视一眼,嘴角勾起一抹隐晦的邪魅,随即转身溜走了。

    金镶玉转头看向春卷,道:“小春卷,爱骗人的小孩可不是乖孩子喔。”

    春卷急了,跺脚道:“真的。”

    可是她嘴边还挂着的春卷碎屑明显出卖了她。金镶玉哈哈大笑,轻轻的替她擦掉了粘在嘴角的碎屑。

    春卷嘟起小嘴,委屈巴巴的。

    吃完了春卷,金镶玉带着春卷来到了学塾。不管怎么说,既然司长老已经醒过来了,于情于理都应该过来知会齐老夫子一声。

    学塾早已停课,学生们用的课桌全被搬到了外面。学堂里摆满了床铺,有的床铺已经空了,剩下十几位重伤者至今还未能醒转过来。

    金镶玉找到齐老夫子,恭敬作揖,道:“学生拜见夫子。”

    老夫子笑道:“哈哈,是小宝来了啊,来来来,外面冷,进屋里坐。”

    金镶玉跟着夫子进了屋,春卷跟在身旁,手挽着金镶玉的胳膊,活脱脱一个小娘子模样。

    金镶玉将来意说明,并将司炎焱已经醒过来的消息告诉了夫子。

    临出门前,司炎焱交待过金镶玉向齐老打听关于太乙仙门的情况以及各门派的人员伤亡。

    老夫子并未对金镶玉隐瞒什么,将前两天后山发生的事情和新月镇的一些情况告诉了他。金镶玉听后大为震惊,他知道后山是有那么一些古怪,但从未想到会是这么一个严重状况,难怪自己练功时感应不到灵气了。

    齐夫子安慰道:“小宝,你不用当心什么,只要我们这些老骨头还没死,你们这群小辈们会被保护得很好的。”

    金镶玉想了想,将司炎焱打算收春卷为徒弟的事情说了出来。

    齐夫子目中精芒一闪:“这是好事情啊,据老夫所知,司家有一门独门秘籍,十分厉害。司家就是靠着这门绝技在东夷洲闯出了赫赫名声。她愿意收春卷为徒,想来是十分看好春卷了。”

    金镶玉担心道:“齐夫子您以前不是与学生说过,大陆上的各大家族的家传秘籍都是密不外传的吗?怎的这位司长老反而愿意收春卷为徒了?”

    齐夫子道:“这其中自然是有原因的,嗯,司家想来已经数千年都没有出过阴阳圣体了吧。他们的家传绝学《阴阳轮回功》相传是司家第一代老祖偶然机遇所得,是一种专属于阴阳体的修炼功法,恰巧他又是阴阳圣体,凭借着这部功法在大陆上闯出偌大名声。只可惜后辈子孙中却无一人能将功法练至高深境界。司家老祖羽化后,为了不使这门功法泯然世间,于是立下规矩在全大陆遍寻此种体质的人,以期再造辉煌。只是很可惜啊……”

    金镶玉惊讶道:“数千年时间都没有找到一个阴阳圣体吗?”

    齐夫子道:“嗯,这种体质极其难得。阴阳体与阴阳圣体,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金镶玉道:“原来如此,看来司长老所说是真的。”

    若说这世上还有谁是最值得金镶玉信任的人,非齐夫子莫属。这位老先生对金镶玉的关照甚至比李、王两家更甚。对金镶玉来说,齐夫子就是半个老师加半个师傅。

    齐夫子道:“这样吧,老夫与你一起回去,将这件事定下来,也好给你安排个去处,在接下来的三五年时间内,小州山这边都有可能存在一些危险,太乙仙门倒是个好去处。”

    金镶玉讶异道:“欸?!原来先生早已为学生安排好了?”

    齐夫子哈哈笑道:“嗯,老夫原本是打算让你们跟着李大锤他们一起安排进军队的,不过现在看来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金镶玉道:“对了,太乙仙门的掌门在不在这里?”

    齐夫子道:“他已经回宗门了,门中弟子伤亡不少,他得赶回宗门处理。走吧,老夫跟你去与司长老解释清楚。”

    金镶玉道:“嗯,好的。”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年三十。

    在这十数天时间里,司炎焱身上的伤好得七七八八了。春卷已经正式拜她为师,所以她并未选择立即离去,而是留下来悉心教导春卷。

    不得不说,她的确是个好师傅,教起徒弟来很有一套。春卷底子薄,也就是这段时间金镶玉强迫着小丫头认字,不然她真的大字不识几个。

    值得庆幸的是这小丫头记性很好,这一点连金镶玉都自愧不如,所以几个月下来,让春卷识了不少字。再加上现在有司炎焱的教导,让她学得更快了。

    这天下午,金镶玉把餐桌搬了出来充当书桌,笔墨纸砚一一摆上,检验学习成果的时候到了。

    写春联。

    小姑娘字里行间歪歪扭扭,显得有些稚气未脱,不过已初具秀气。金镶玉的字依旧如蚯蚓爬爬,但按照司炎焱的评价,颇具神韵。最终还是司炎焱所写的字让两小只睁大了双眼,叹为观止。

    到了晚上,金镶玉点燃了烟花,缤纷浪漫的色彩随着一声声呼啸在夜空中绽放,绚烂无比。春卷穿上了那件新买的梅花棉衣,两个小家伙开心的跳起舞来,就连司炎焱都在感叹已经许多年不曾感受过人间的烟火气息。

    第二天清晨,新的一年新的开始。

    两人收拾好行李,其实没多少东西,主要的还是金镶玉最宝贝的那个匣子,还有一把剑。

    是的,没错!

    金镶玉家里是有剑的,这把剑一直供奉在堂屋正中央。

    剑名——黄泉。

    曾经被奶奶当成烧火棍,丢在灶房里烧火时用。后来是因为春卷进了这个家门,就被供奉了起来,据说此剑可以辟邪。

    三人来到学塾,向齐老夫子告别。没想到,李大锤和王二狗两家人都在,更让金镶玉没想到的是林家的药罐子林翠儿居然也在。

    他们早已知道金镶玉要离开小镇,是来送行的。

    李大锤送给金镶玉一把环首大刀,黑蟒蛇皮为鞘,净重九斤六两,长三尺二寸,刀锋上有一缕金丝流光闪耀。

    林翠儿送给金镶玉的是两件斗篷,除此之外还给春卷送了一大堆女儿家的胭脂水粉。

    王二狗则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拿出一张虎皮出来,扭扭捏捏的像个娘们似的,似乎觉得有些拿不出手。

    三人各说了些临别赠言后,齐夫子道:“好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好好努力吧。”

    司炎焱素手一抬,招出一朵硕大莲花,带着金镶玉二人御风而起。

    众人目送三人离去,良久后,站在齐夫子身边的李成儒道:

    “齐家小子,我一直很好奇一件事情,你为何不收那小子进自己门下呢?你可别跟老夫说你看不上那小子,这种屁话老夫可不信。”

    齐夫子道:“嗯……那位前辈曾经告诫过晚生,不用太刻意的去干预这小家伙的成长,他本身就是一块璞玉,只需稍加雕琢即可。”

    李成儒道:“嗯?到底是哪位高人前辈敢说这种混话?难道不知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吗?”

    齐夫子道:“哈哈,还能有谁?除了那位,这小镇上还有谁能有资格让你我称之为前辈的。”

    李成儒猛然惊醒:“原来是那位啊,那就难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