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盘点十大皇帝

第28章汉武帝刘彻(3)

    自大汉建国以来,朝廷重要职务被列侯(一般为功臣或外戚)垄断,并通过“任子”的方式世代为官。刘彻则不拘一格,唯才是举,敢于大胆提拔人才,并量才任用,这种用人方针体现在(刘彻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在所颁求贤诏书(武帝求茂才异等诏)中。他所提拔的人才中,不乏出身下贱或寒门之人,文有主父偃、卜式、公孙弘、儿宽、朱买臣、桑弘羊等,武有卫青、霍去病、李广利等,甚至晚年还提拔了匈奴俘虏金日磾为顾命大臣。被后世班固称赞“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因此刘彻一朝所创造的业绩“后世莫及”。

    班固:(公元32年~公元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省咸阳市)人。东汉大臣、文学家,与司马迁并称为“班马”。班彪之子,班超之兄。著有《汉书》《白虎通义》《两都赋》等作品。

    刘彻还从制度上完善人才提拔机制。他大力发展察举制,在建元元年十月(公元前141年)、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至少三次下诏举贤良文学,得到董仲舒、东方朔、公孙弘、严助等人才。元光元年十一月(公元前135年),刘彻下诏郡国每岁举孝者、廉吏各一人,后被称为孝廉,使察举成为定制,孝廉亦成为察举制的核心科目。

    自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以后,刘彻开始频繁巡行郡国,其足迹北至塞外,南及湘衡,东到大海,西逾陇山,遍及五岳四渎。刘彻出巡的目的有:考察地方政情、巡察郡县地方吏治;体察民情,劝课农桑,推广教化;统筹军事,安境定边,等等。在此期间完成了泰山封禅、祭祀明堂、治理黄河等。

    西汉王朝时期奉行以关中为根本的地缘战略,借以内部控制诸侯,在外抵御匈奴。汉高祖刘邦时重在控内,并以洛阳作为控御关东诸侯的重镇;刘彻时重在御外,而对关东诸侯的统治由军事镇绥为主转向政治控制为主,洛阳在地缘战略中的重要性也相应下降。出于适应地缘战略转变的需要,刘彻对长安、洛阳之间的地域结构进行了调整。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刘彻应楼船将军杨仆之请求,将函谷关东移约三百里,是为“广关”。此后,汉关中区域北部的东界由以临晋关为标志的黄河一线向东推进至太行山一线;中部区域的东界由旧函谷关向东推进至新函谷关;南部区域的东界,由四川盆地东南缘向东南推进至柱蒲关、进桑关一线的滇桂、黔桂间山地。刘彻东徙函谷关,下旨在将整个崤函山区括入关内,以加强对洛阳的控制,防备关东有变,异己势力等袭据洛阳以威胁关中;并设置弘农郡,旨在构建以弘农、新安、宜阳为节点的防御体系,并加强对崤函道和武关道的控制,以弥补函谷关东迁后带来的关中防卫疏漏,达成控制洛阳和防卫关中的双重目的。刘彻通过增大关中区域的范围,特别是将函谷关的东移和太行山以东地区划入关中,大大增强了朝廷依托关中以控制关东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效力。

    刘彻推行“易正朔”的政策,在任内对纪年方式、历法等进行了全面改革,影响深远。文、景二帝时期,汉朝有“改元”的措施,但未建年号。刘彻即位后,亦每六年一改元,但即位三十余年来没有建号,而是用一元、二元、三元、四元、五元等来称呼。五元(即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朝廷中有关部门建议更改纪元的命名方式,废掉以前的简单数字排列法,代之以某种“天瑞”来纪元。翌年,汾阴出土宝鼎,遂将五元命名为“元鼎”,并将一、二、三、四元分别追加建元、元光、元朔、元狩的年号。三年后,刘彻封禅泰山,改元元封。到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才正式启用年号纪元,不过在最后两年又未建年号,后世习称后元。年号制度成为之后中国绝大多数帝王所采用的纪年方式,并影响了东亚地区各国,从而延续至今。

    在创造年号纪元的同时,刘彻亦着手改订历法。汉承秦制,沿用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刘彻命邓平、唐都、落下闳等据天象实测和长期天文记录,另造新历,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颁布,是为太初历。太初历采用夏正,以正月为岁首,采用二十四节气,首次规定以没有中气的月分为闰月,并计算出交食周期和推步五大行星位置的方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治理黄河:

    治理黄河在刘彻在位前期,黄河连年决口于瓠子,给沿岸百姓造成深重灾难。刘彻派郑当时、汲黯率十万军民堵口,但由于水势太大,堵而复决,当地民众又几次堵口,但都没有成功。于元封元年(公元前109年),刘彻封禅泰山回来途中,亲临瓠子,下了死命令,“令群臣从官自将军以下皆负薪实决河”,终于堵住了决口。为了防止河水再一次泛滥成灾,又发动民众修好了黄河分洪的两条渠道,于是“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

    改革农业技术:

    刘彻任用赵过为搜粟都尉,推广代田法和牛耕,改进农具,从而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从而也使得西汉王朝转危为安,为昭宣中兴奠定了重要基础。

    昭宣中兴,指的是西汉汉昭帝和汉宣帝时代,当时的西汉自汉武帝刘彻对外战争结束后,逐渐进入恢复性稳定及发展阶段。

    扩张财政

    1:币制改革

    汉初币制混乱,且允许郡国内铸钱,导致私人铸币现象严重。刘彻鉴于富商大贾“蹛财役贫”导致“黎民重困”日益严重的现实,决定展开币制改革。他先从文帝四铢钱改三铢钱,又从三铢钱改半两,再改半两为三铢,又改三铢为白金三品,反复变动币制,收效甚微,并造成通货膨胀。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刘彻统一发行五铢钱,规定五铢钱周边和中间方孔的四周隆起,规定钱径、孔径、厚度,文重一致。但因为郡国分散铸币,铸币质量难以统一,为盗铸留下了空隙,盗铸依然屡禁不止。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刘彻下诏停止郡国铸钱,以前所铸钱币一律熔毁,由上林三官统一铸造,非上林三官钱不得流通,违者严惩。至此,铸币权完全归于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