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双妖魔眼

第41章 人生得意需尽欢

    “你有完没完啊!”

    王临现在只剩一个头颅在说话。

    没想到这小子这么猛!但他为什么非得杀自己啊?到底什么来路……

    “这都不死?”

    “果然是诡异!”

    张晓翡不由胆寒,毕竟他成为武者也没多长时间,心性算不上成熟。

    “我到底怎样才能杀了你?”

    大龙王朝规定,若遇到诡异,能杀则杀。但这规定跟放屁差不多,九品武者都不一定杀得了诡异。

    “小月亮,你觉得呢?”

    张晓翡向肩头上的捕迹虫问。

    “你说多补几刀?”

    “好吧,我试试。”

    张晓翡提剑,照着王临的眼珠子插了下去。

    “噗呲!”

    接着是喉咙、脸颊、脖颈……

    王临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意识昏昏沉沉,想要睡觉。

    “喂,你至少也是我老师。”

    “难道就这样看着?”

    王临血肉模糊的眼珠转向缎蓝亭。

    他真的不想把那家伙放出来,谁知道那家伙会干出什么事来。

    “嗯?”

    缎蓝亭歪了歪鸟脑袋,“可我不会打人啊!”

    “我只是个会唱歌的鸟罢了。”

    王临嘴唇嗫嚅,“牛。”

    不断挥剑的张晓翡发现了不对劲,怎么自己的剑再难刺进去半分?他看向刺向王临的剑,只见剑尖被一团血肉顶在了外面,这些血肉形成了手的模样,不带皮那种。

    “哕~”

    张晓翡差点吐出来。

    散落在老庙中的四肢,甚至是溅在墙上的血滴时间回溯般朝着王临的方向汇聚,最终形成一个人的模样。

    片刻后,王临恢复如初,只是眼睛发生了骇然的变化,完全被黑色笼罩住了。

    “这还是人吗?”

    张晓翡握着剑柄的手颤抖不止。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王临”就已经瞬移到了他的跟前,那双如渊的眼睛盯着他。

    “呜!”

    一双铁爪似的的手掐住张晓翡的脖子,另一只手在挑选着他的身体部位,下一刻就要像手撕鸡那样把他撕开。

    捕迹虫毛绒绒的毛发瞬间化作钢针刺向王临,那些细长的口器化作钢丝缠住王临的胳膊想要把他的胳膊绞断。但王临的身体恢复速度太快,不断地愈合,捕迹虫根本奈何不了他。

    捕迹虫察觉这人身上的东西格外恐怖,于是便有了逃离的想法。

    它看向张晓翡,已是有了办法。

    切不断王临的脖子还切不断张晓翡的脖子吗?

    捕迹虫那细长的绒毛朝张晓翡飞去,在靠近他脖子的一瞬间坚硬,纤细坚韧的黑线将张晓翡的脖子切割。王临手中握住的一部分也被切了下来,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皮肤。

    眼见张晓翡人首分离,“王临”脑袋有些转不过来,还能这么玩吗?

    张晓翡被捕迹虫从王临魔爪救出来的刹那间,捕迹虫瞬间用绒毛将张晓翡的身体和首级缝合。

    整个过程也不过呼吸之间,张晓翡只觉得一阵恍惚,自己便脱困了。

    “对!赶紧跑!”

    捕迹虫射出一条黑线,扎到外面的一颗大树上,身上的绒毛裹住张晓翡,“嗖——”一下,飞了出去。

    “王临”反应迅速,血液凝结成飞箭,散发出瘆人的寒意,这一箭的威势甚至能把山峰射断。

    飞箭已经瞄准逃跑的张晓翡,只要射出去,他必死无疑。

    但就在射出的一瞬间,缎蓝亭散发出耀眼的蓝光,吐出一道超声波,瞬间飞箭的运行轨迹发生了偏移,射向了不远处的一个山村。

    最终,整个山村一百一十三户人家全被这支飞箭杀死。

    若是王临知道缎蓝亭这么做事,绝对要骂它个狗血淋头!

    对自己见死不救,然后去救我的敌人?

    最后还误杀了?

    没办法,作为音乐之灵的缎蓝亭有两种状态,现在处于正向状态,自然会偏向人品更佳的张晓翡。

    好不容易逃走的张晓翡感谢起捕迹虫。

    “谢谢你救了我,小月亮。”

    “你说想休息一会儿?”

    “好吧,你钻进来吧。”

    张晓翡只感觉一团毛茸茸的玩意儿钻到了胸口处。

    就在这时,一阵风刮来,张晓翡耸了耸鼻子,看向西北方,怎么有股血腥味?

    ……

    “额……”

    王临揉着脑袋从地上起来。

    怎么感觉这么饿?王临撑着虚弱的身体,朝着小溪走去。

    他现在看那只傻鸟,都想把它烤了吃了。

    “咕咚、咕咚~”

    王临把头探到水边,大口大口灌了起来,暂时有了点饱腹感。

    “还饿啊。”

    “傻鸟……啊,老师。”

    “咱们去酒楼吃一顿。”

    于是两人匆匆来到白鹤楼,点了一大桌饭菜。

    八宝鸭、水晶虾仁、清蒸鲥鱼、素蟹粉、飞龙汤、佛跳墙……还有五十年的女儿红。

    这些菜连着上了十次。

    王临不停地吃,肚子就跟无底洞似的。

    苍白的脸颊逐渐恢复了血气,一些杂质从皮肤渗了出来,王临现在是浑身滂臭。

    “这人谁啊?这么能吃!”

    “穿得倒是人模狗样,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一样?”

    “咕咚~”

    “厉害!”

    食客们的议论逐渐变成了惊叹,这人也太能吃了吧!

    “嗝儿~”

    最后用一壶女儿红收尾,王临满足地靠在椅子上,静静欣赏着自己的战果,桌上的盘子摞得都有一人高了。

    “爷,盛惠!”

    “三百零三两纹银,给您抹个零头,就三百两吧!”

    由于王临的阵仗太大,掌柜的亲自过来收钱。

    掌柜的脸都笑成了菊花,他倒不怕此人吃霸王餐,这人衣着华贵,看着就是公子哥儿。就算不知,自己这白鹤楼的护卫可不是吃白食的!

    “嗯……”

    “让我看看。”

    王临装模做样地翻了翻口袋,“诶呦!瞧我这脑袋!”

    “出门忘记带钱了!”

    怎么可能花钱?在这个世界就得白嫖。

    老板看王临一副无赖样,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全都完了!

    这种人送到衙门也不行,他就没钱,怎么榨也榨不出油水啊!不过倒可以卖给牙子,但人家估计也看不上这种懒汉,卖不了几个大子儿。

    “唉!老板,你莫急!”

    眼见酒楼膘肥体壮的护卫为了上来,王临连忙摆了摆手。

    “我又不是不给~”

    “你且等我一炷香的时间。”

    “……”

    “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拜拜了!”

    王临想跑自然是能轻松跑掉。

    “唉!”

    看向吱呀张合的窗户,掌柜的脸色阴晴不定,最终化为一声重重的叹息。

    “这酒楼是开不下去了,怎么动不动就有人吃霸王餐啊?”

    “这世道还让不让人活啊!”

    不过这小子那两句诗倒挺有韵味,不如卷钱跑路?跑到南方去做生意?

    开个驿站,就叫“须尽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