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纯
还没走出校门口,杨天就碰到了李莉。
两人由于开学第一天认识以后,这还是第二次近距离的面对面,碰上了。
让杨天诧异的是,女同学都这么大胆的。
李莉给杨天递来一个小纸条,打开小纸条有这样几个字。
一时间让杨天有些出乎意料。
七个字,让人心动。
“我想找你耍朋友。”
这些天来,除了通过余家隽转达过对杨天有着爱慕之心的唐晓丽被拒绝以外,这还是进校以来第二次收到女生主动的表达。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常常有恃无恐。
也可以说,拥有的不珍惜,待到失去以后,又追悔莫及。
杨天属于后者。
可李莉和唐晓丽不同。
很快两人就会好在一块儿,并且杨天把处子之身也给了李莉,算得上第一次失身。
两人爱了大半年时间。
李莉不仅在相貌上远胜过唐晓丽,而性情方面,又比唐晓丽来的更直接,更热烈。
从某些方面来说,她和杨天算得上互补的类型。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而李莉即便是如此的优秀,对于常常被偏爱的杨天来说,可能在这些方面显示出来的没心没肺,她不过是他生命里的过客。
他对于她来说,也仅仅炙热的爱了半年,又盼了半年,最终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走出校门,萧飘、文成奎就已等候在路边了。
经过了短暂的介绍,杨天接触到了两位新朋友。
一位是98级工商管理班的陈涛,另一位同样是工商管理班的沈祥云。
陈涛的形象在杨天的心目中是这样的。
长着一双爱笑的小眼睛,个头和萧飘差不多,1米65左右。
不过他比萧飘结实多了。
身短手长,孔武有力。
皮肤白皙,目光如炬。
穿着一件黑色牛仔外套衬着一件黑色的T恤,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牛仔裤。
一双皮鞋,刷的锃亮。
发型和头型就很有意思了。
看见他,杨天很高兴,笑出了声。
他和哆啦A梦里的阿福,太像了。
尤其是发型。
额头上的头发明显是被吹风机弄出来的造型,短短的,却尖尖的,就像阿福的侧面。
陈涛的确也像萧飘对杨天所说的,他们同样来自于大宝县。
不同的是,杨天在城里,他的家在乡里。
而沈祥云的个头就高了许多,大致有1米7出头的样子,和文成奎差不多。
一双有些夸张的大眼,虽然没有叶大眼那样的突出和令人印象深刻以外,他的眼睛,也足够夸张。
一时间学校对面的夜宵摊已经开始营业了。
杨天领头带着兄弟们走了过去,老板热情的招呼着,搭了一张小桌子,端来了一些小凳子,小椅子之类的。
一箱啤酒,几个小菜,转眼间就上桌了。
“来,大家能够相聚在一块儿,是我们的缘分,我们连干三杯。”杨天扫视了一下在座的人。
陈涛、萧飘、文成奎、沈祥云、冯银杉纷纷点头不语,一饮而尽。
“第二杯,大家以后就是好兄弟了,我们以对彼此的付出和漫长的岁月来验证什么是兄弟!”杨天想起了义结金兰的张小军和刘旭东,临到嘴边的结拜类似的形式话语就咽下了。
五人再次点头,齐刷刷的吞下了第二杯。
“第三杯,往后我们在学校里外,大家就彼此携手,相互照应。”杨天再次扫视着在场的兄弟们。
兄弟们表现的热血沸腾、充满憧憬的样子,纷纷不语,干了第三杯。
许多年以后,蓦然回首,杨天每每想起那一幕的时候,不禁依然是热血沸腾。
更多了一份感慨:那些年喝过的酒,说过的话,那是真的真啊!
而不像多年以后,喝酒仅仅是一种社交的工具,形式上已经成为了一种应酬,成为了一种逢场作戏的表演。
当然,随着时间的演进,让更先进的技术替换最初的粗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进步。
“大哥,我们六兄弟,还是排个位吗?”萧飘提议道。
“就是,既然是兄弟,总还要有个领头的嘛,要是在学校有个什么事情,我们不至于群龙无首嘛!”沈祥云也插上了一句。
“我支持天哥,做我们的老大!”冯银杉看了一眼杨天,对着其余兄弟们比划着。
“我觉得陈涛更适合些哦!大家都听说你打架是很勇猛的,看起来,你也应该是我们几兄弟里,最有个性的。”杨天推让着。
某些时候,杨天表现出一种自卑,某些时候又极度的自信,自信到有些固执,甚至倔强。
直至许多年以后,杨天才完全摒弃了前者,义无反顾的奔向了后面的一个选项。
自卑的是,非常在意他人的眼光,这和从小生活的环境和得到的教育有关。
比如说,大院里的闲话家常,常常会有一些热心群众,搬弄是非方面的嚼舌头,恨人富贵笑人贫的指指点点。
包括杨天的奶奶和外婆都是这样的人。
还有就是那些年流行的口号和标语,也是让人感到自卑的一种精神压抑方面的影射。
“苦了我一个,幸福千万家。”
又连同那些连环画上宣扬的一种英雄主义的传说。
还有个人崇拜、追星、港台影视的环绕,让本就有些自命不凡的杨天,升级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一种深刻的基因。
许多年以后,这种东西被人们定义成了担当,有责任心。
“杨天,今天你请客,你就是老大!”陈涛不仅眼睛带笑,嘴角也配合着笑了起来。
“唉,你娃儿,耍滑头呢!”
“那意思,明天谁请客,谁又是新的老大了?”
“这才开始呢,就身如柳絮随风摆了?”杨天恨了一眼陈涛。
“哈哈哈...涛儿,是在给老大开玩笑呢!”萧飘打起了圆场。
“杨天,我的意思是,你不仅要当我们的老大,不仅仅是今晚!”
“你还要带领我们成为学校的老大。”
“你知道吗?学校里,还是走读生那一帮,特别是97级的,在社会上很吃得开!”
“这方面,要是你能够左右他们,至少在学校里,我们才能够有的放矢。”陈涛思忖着,对杨天介绍着。
“大哥,涛儿说的是实情。”
“我也听说过,说他们那一帮厉害的很!要钱有钱,要人有人。”
“走出校门,在社会上都有面子。”萧飘也附和道。
回想着近来对学校越来越熟悉的过程中,特别是罚站期间的所见所闻,杨天也观察到了一些现象。
相对于住校生中大部分都是来自于农家的学生来说,走读生的穿着就明显的精致许多。
服饰在搭配上的花样丰富许多,而颜色更是鲜艳许多。
配得上像花儿一样的年龄。
而反观农家子弟们,就显得老气横秋一些。
更严重的是来自于精神气质方面,走读生和住校生,看起来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即便是徐飞,除了体型彪悍有些明显以外,要论气质,也远远不及自己所看到的个别97级的走读生。
何况,97级还有一年半的校园时光,相对于不到3个月就离校的96级。
为了单纯的想尝试一下陈涛描绘的那个位置,杨天的心里已然明确了方向。
可是一旦到达了那个目标,就远超了自己的单纯的想象。
前人常说,身不由己。可是细想一下,却也不过是自己安慰自己的一个借口罢了。
正如少年的自卑和自信交织在一起的矛盾一样。
许多年以后又再次打上了鸡血,我命由我不由天。
说法在变,人也在变,环境跟着也在变。
变来变去,眼花缭乱,乱花渐入迷人眼。
看花了,心神就乱了。
于是,人的想法多起来了,技术手段越来越丰富了,跟着也就不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