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师只会物理攻击

第十四章 叫我棺材哥

    “欠命?”

    高朗见司徒平说到这的时候,神色一暗,知道这里面那必然有一段故事,正要打听,胡半仙却抢先说道:“算啦,算啦,这么多年的事了,你还提个什么劲的,我都不提了。高朗啊,我跟你说,这事我一半是为了我,一半是为了你!”

    高朗纳闷道:“你又想把什么事往我身上赖?”

    胡半仙给他解释之后,高朗才知道,原来苏家还有一个侥幸活命的孩子,暹罗人在此之前跟苏家人并无交集,要杀的人只是看见他们养鬼的苏启明,为了躲避警察,还要杀死当晚和苏启明在一起的人,至于别人,他们也不想多事。

    苏启明有个女儿叫苏佳蕙,几年前因为车祸成了植物人,躺在医院里不能动弹,反倒因此躲过一劫。

    当初苏启明多方寻医无法,便请胡半仙看看有没有办法。胡半仙去医院看过她之后,表示自己来的太晚了。

    所谓植物人就是魂魄离体,三魂七魄不全,苏佳蕙被撞之后如果立即收魂,或许还能找齐魂魄,但现在他也没有办法。

    苏启明也非常惋惜,女儿被撞的时候他正在开会,到医院的时候女儿已经进了急救室,苏启明心慌意乱,忘记了保家仙的事,结果女儿的命虽然救了回来,但却永远没法苏醒……

    苏佳蕙的生命一直靠药物维持,现在苏家被灭门,财产被冻结,这几天都是靠着胡梦岚掏钱继续给苏佳蕙续命,只要费用一停,苏家这最后一条人命也就完了。

    这件事是胡半仙的一块心病,自己身为苏家的保家仙,却没能保护好苏家的孩子,他总是希望能够弥补苏家。

    想要让苏佳蕙醒过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人的魂魄代替原来的苏佳蕙,让她以苏佳蕙的身份继续活下去。

    可这么做的难度太大了,首先说,活人不会魂魄离体,而死人的魂魄又会被带去地府,正所谓阎王叫你三更死,没人能留到五更。

    只有一种人的魂魄是既不在人体内,又不归地府管辖,那就是游荡在人间的孤魂野鬼!这样的魂魄虽然可以用,却又会产生另一个烦人的问题。

    孤魂野鬼没喝过孟婆汤,是有前世记忆的,他们强行上苏佳蕙的身,自然不会留有苏佳蕙的记忆,就算以苏佳蕙的身份活下去,也不再是以前的苏佳蕙,这很容易被苏家人发现,而这样的事一旦被发现,那就是大新闻。

    这种灵异事件以前在别的地方也曾经发生过,都是轰动一时的大新闻,胡半仙当然不想给苏家造出这么一个灵异新闻来,所以这个方法他也从来没用过。

    但这回却不一样了,孙玉玲上辈子是军阀的女儿,受过良好的教育,和苏家人富豪的身份比较相称,苏佳蕙最亲近的几个家人又都死了,苏佳蕙就算是换成另一个人,也很难被发现。

    于是胡半仙找到司徒平,希望他能留下孙玉玲的鬼魂,让她以苏佳蕙的身份活下去,算是给苏启明留下一个后人,让她来继承苏家的家业,否则苏家三代人打拼下来的财产就要拱手送给其他亲戚了。

    司徒平这几天的工作实在是太多,两起灭门案外加一起养小鬼的案子,光是鬼魂连大带小总共几十个!

    本地的城隍、判官外加黑白无常两位地府来的鬼将,轮着番的开会,更是让他们两口子烦的焦头烂额。

    胡半仙一说自己的想法,司徒平几乎没犹豫就答应下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孙玉玲几十年前打过鬼差,本来在地府就留有案底,如今又牵涉许多人命案子,把她交给地府,自己光是报告就要写几十页,如果把人交给胡半仙,跟上面说没抓到人,一句话就可以搞定,这可比往地府写报告省事多了!

    今天胡半仙和高朗的新店开张,司徒平正好把孙玉玲的魂魄送来,算是给胡半仙送的礼物,这把藏魂伞则作为送给高朗的礼物。

    孙玉玲虽然是个恶鬼,但她的恶念只是因为自己的不幸遭遇和孩子的死,对于苏家的灭门案,孙玉玲自己也是一直心怀愧疚的。

    胡半仙的这个提议,孙玉玲非常愿意配合,如果能打理好苏家的生意,也算是替自己赎一点点罪过,在加上平白多了几十年阳寿,这可比做孤魂野鬼舒服多了。

    胭脂把藏魂伞交给高朗,并教了他伞的用法,这把伞是地府的宝物,虽然不是什么厉害法宝,但对高朗和胡半仙来说,这东西却是极有用处的。

    大部分鬼魂白天都不能现形,即使是极其厉害的怨灵、恶鬼,白天的能力也比晚上要大打折扣,因此捉鬼天师白天行动要比晚上强得多。

    但几乎抓鬼的事都不在白天进行,因为白天就算是抓了鬼,因为阳光的照射,鬼魂到不了鬼差的手里就得魂飞魄散。

    有了这把藏魂伞,就可以把捉来的鬼魂放进伞里,这伞的伞骨和伞面都有符印加持,就算是厉鬼进去,不念招魂咒也别打算出来。

    高朗如获至宝,对藏魂伞爱不释手,这东西就是传说中的法宝啊,他之前就在小说里见过!

    真正的法宝,他可是第一次看见,虽然表面上就是一把普通的雨伞,高朗仍然找了个托盘给摆上,在多宝阁找了个中间的位置供了起来。

    至于孙玉玲,则由胡半仙和胡梦岚父女两人晚上亲自带去医院,让她附身在苏佳蕙的体内。

    解决了一件大事,胡半仙的心里也释然了不少,特意开了一瓶香槟,给大家倒上,庆祝“洁洁灵”开业大吉。

    几人正举杯共饮的时候,店门外又来了一伙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这人剃着一个寸头,带着墨镜,身上一套黑纺绸的裤褂,脚下一双圆口布鞋,颇有二三十年代老混混的感觉。

    在他背后则跟着七八个青年人,一个个穿的花花绿绿,全都带着大金链子小金表,标准的混混扮相,其中还有两个人手里拎着花圈!

    “就放门口!”寸头男子抬头看了看门前的牌匾,操着一口临海本地的口音,冷笑道:“洁洁灵?谮尼玛有意思,叫尼玛洗洁精多好捏!”

    两人小弟把花圈放在门口,寸头一把推开大门,摇摇晃晃的走进屋里,四下踅摸了一圈,冷笑道:“哟呵,人还尼玛不少,道喜道喜,新买卖开裂了。”

    不知是口音还是故意的,他把开业说成开裂,众人闻言全都放下了酒杯,高朗第一个走过来问道:“你是干嘛的?”

    “你又是干嘛的?”寸头指了指胡梦岚:“让那个美女过来,瘸子起开!”

    高朗正要出手,胡梦岚却很听话的走了过来,对寸头说道:“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棺材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