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碰我的领土

第一章 电光火石间

    大地龟裂,万物凋敝。天地一片浑黄中,一抹绿色在石头缝中顽强地钻出脑袋来。

    哒哒哒。

    马蹄无情地踩过小草,将它连根刨起。植株横躺在地,又被后续的战马践踏。骑兵队疾驰而过,扬起一路沙尘。狂风后大地重归死寂,绿意已不见踪影。

    高华一马当先,率领人类部落向前飞奔。

    这位当过兵的芯片公司老板,已经懒得回忆穿越到这个农耕异世界多少年了。现在,他冰冷的眼里只有前方山上的伏击点。

    蛰伏的冰期接近尾声,开疆拓土的野心也已化冻。如果不把握住短暂的回暖时间窗口,待南方农耕区完全恢复力量,建国梦将遥遥无期。

    这意味着他将彻底失去向伊甸国复仇的机会。

    高华少年模样,板寸头,上唇冒胡子尖,穿着发灰的旧龙皮甲,披虎皮,外套一件胸甲——这稀罕玩意像个洋铁盆,表面坑坑洼洼,遍布铁匠的锤印。

    身后的骑手都是东方面孔,个个精瘦,穿着五花八门的破皮甲,上面缀着大小不一的劣质铁片。胯下的马匹也很矮小,毛色混杂。

    他们手持一米多长的骑枪,枪头打得歪歪扭扭。背上绑着藤条框,装满了同样粗制滥造的骑枪。

    骑手的脑壳一律剃光,只在后脑勺留下一圈毛,扎成几股老鼠尾。

    这种杀马特到飞起的发型其实挺实用,长时间戴头盔或棉帽也不会有卫生问题,还可以作为原始的敌我识别。

    令部落人民不解的是,虽然这好用的发型是高华大人教的,但他自己却死活不肯剃。

    目标山脊已到,结实耐操的矮种马毫不费力地驮着骑兵上坡。快到顶时,高华下马,其他人立刻勒马待命。

    他匍匐到山脊顶,向下望去。

    谷底是烈焰炼狱。

    山谷三面环山,只在西面留了小口,像口袋一样装着一个人类村落。此时,东方式的低矮村舍在熊熊燃烧,村民四散奔逃,哭号响彻光秃的群山。

    一队骑士穿着欧洲中世纪式样的银白盔甲,脚跨白马,疾驰穿越狭窄的山隘,争先恐后冲入人群中砍杀。步兵落在后面,正在穿过隘口。

    有些士兵双手合十,再慢慢分开,掌间凭空出现火球,在半空划出美丽的弧线,飘忽飞向平民和房屋,在干燥的谷底遍地开花。

    看来,这支伊甸军队信了高华的谣言,把盟友的村庄错当成高华的老巢。

    火烧得更旺了,好似巨人的怒火直窜云霄。步兵四处纵火,骑兵则像放羊一样把村民聚在一起,逐个砍杀,阴影在洁白如镜的盔甲上像皮影戏般诡异扭动。

    他对震天哭喊无动于衷,眼神扫过伊甸指挥官的全套白银铠甲,不由舔舔嘴唇,继续眯眼紧盯着山隘。

    最后一名伊甸步兵终于通过了隘口,落入袋中。几乎与此同时,高华像弹簧一样蹦了起来,两个字短促有力:“进攻!”

    如离弦的箭,矮种马飞奔下山,如履平地。训练有素的骑手们一边纵马疾驰,一边左右对齐。

    山脚下,伊甸指挥官听见了轰隆雷声。循声南望,看见沙尘像一条线横扫山脊,大惊失色:

    “蛮族!”

    伊甸军登时大乱——在杀戮平民的盛宴中,他们的队形混成一团,现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蛮族骑手们列成数排整齐的横队,马蹄声响彻云霄,队形密集得插不进一张纸,像墙一样压倒了呆若木鸡的伊甸军。

    无需高超技巧,在巨大冲击力下,一次性骑枪像裁纸一样轻易划开白甲,断在敌人躯干中,骑手则取出备用品继续战斗。

    高华组织的进攻像浪潮一样,第一排骑手冲开敌方阵型。后方五十米,第二波攻击接踵而至,扩大缺口,像洪水般横扫沿途一切障碍。

    伊甸军前后被拦腰切断,指挥失灵,部队大乱,士兵蜂拥向狭小的山隘。

    咻——

    高华把手指捏在嘴里,猛地一吹,尖利的哨声划破长空。北侧山脊也立刻扬起了沙尘,又一波蛮族骑兵下山,直冲隘口。

    两面夹击下,伊甸军士气彻底崩溃,自相践踏,死伤惨重。

    高华一马当先,带领小股骑手直冲伊甸指挥官,后者在乱局中茫然四顾。

    相距咫尺间。

    指挥官猛地转向高华,狡黠一笑,全身旋即笼罩在圣洁的光芒中。

    要遭!

    轰的一声巨响,他轻飘飘飞了起来。黑暗充盈视野,闪过走马灯……

    约四十年前。

    乓!

    “哇!”

    高华在喧闹的酒馆中惊醒。酒桌对面的健壮青年刚把木酒杯重重砸在桌上,手背青筋爆出。

    他睡眼惺忪地环顾四周。酒馆只有木桌椅和酒桶,照明靠冒黑烟的火把。酒客们都是东方面孔,说汉语,却穿着欧洲中世纪的厚袍子。

    自从高华在办公室心肌梗死,魂穿到这个中古异世界,已过了三个月。现在是十二月,可他眼前这位火气旺盛的肌肉男只穿着羊毛衫,外套鹿皮夹克。

    “老陈,瞧,我们的小领主大人日理万机,居然在雄鸡酒馆睡着了。”肌肉男醉醺醺地对身边的中年商人说。

    肌肉男叫高勇,是高华在异界的二哥。他在提醒高华今晚的目的。

    高华现在的身份是伊东自治领领主的少年幼子。领主长时间外出,由他代理。今晚的任务是为自治领的灌溉渠工程募资。

    他打着哈欠,朝高勇摆摆手:要唬精明的老陈乖乖掏钱,急不得。

    “老陈,咱的自治领要完啊,曾经富甲天下,现在连条水沟都修不起!”高勇用长满栗子般肌肉的手臂,搭在老陈肩上,嘴里喷酒气。

    啧,这急性子沉不住气了。

    “我们铁匠肯定最先完蛋。伊甸那群杂种,对我们出口铁器课重税,又大肆输入廉价品,市场一团糟。”铁匠行会会长老陈,借着酒劲轻轻把球踢回去。

    果然,这商人先诉起苦来,把高勇噎住了。这不成,得把话题岔开。

    “自治领不是伊甸的一部分么?”高华往嘴里塞鹌鹑腿,含糊不清地问。

    整个酒馆陷入短暂的寂静,接着爆发哄堂大笑。

    “哈哈……我亲爱的弟弟,如果你喜欢热脸贴冷屁股,可以把小脸贴在我的盔甲上。”高勇笑着擦泪。

    “伊甸讨厌我们胜过恶魔。雄鸡酒馆除了酒,最出名的就是你正在吃的炖公鸡包鹌鹑——它是伊甸和自治领关系的完美注解。”老陈说道。

    “看似一个整体,实则互不相容。”高勇补充说明。“要统治自治领,你还得多学学。”

    “你说什……呃!”听二哥说风凉话,高华立刻激动起来,鹌鹑肉不巧卡在嗓子眼,赶忙拿起酒杯灌下淡麦芽酒。

    淡黄浑浊的酒浆,就像失去泡沫和啤酒花的啤酒,带着老橡木的味道,酸涩难当,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自治领多山,优质铁矿和森林资源丰富,曾一度富得流油。

    但随后,伊甸对自治领出口课重税,又输入各种廉价产品。小小自治领扛不住举国之力的打压,本地产业被打烂了,经济一落千丈。

    高华总算缓过一口气,没好气地说:“你以为我想管这烂摊子?父亲远行时我还在昏迷中,本来你才是代理领主!”

    老陈刚端着酒杯发呆,一听有八卦,兴致来了:“你们哥俩在玩退位让贤?”

    “唉,别说了。二哥把铁矿、手工、农业等不同的政事,全混一块处理。我帮他分类理顺,结果他把担子撂给我了!”高华又灌了口麦芽酒,酸得他皱眉。

    高勇为自己辩护:“不是我的错,父亲就是这么工作的。你能力更强,当然把代理权让给你,父亲也同意了。”

    “你们没征求我的意见。我刚从昏迷中苏醒,看你抓破脑袋好心帮一把,结果就摊上事了。当时就不该多管!”

    高华不是虚伪,他真心懊悔。

    幼子长期昏迷,让他的灵魂有可乘之机,连记忆也被原封不动地继承。异界的时间单位、日月星辰等和地球一样,幼子恰好也叫高华,无缝对接。

    异界生活头几天怡然自得。不用工作,风景又好,对过劳死的高华简直是天堂。

    可惜花无百日红,他现在得为条水渠,和已经没多少油水的商人斗智斗勇。

    “玩笑归玩笑,这三个月你干得很出色,自治领欣欣向荣,没有完蛋。应该敬你一杯。”高勇结束斗嘴,准备回到正题。

    “没错,你主持工作的这三个月,自治领财政情况应该有很大好转,怎么还拿不出钱修灌溉渠呢?”老陈疑惑不解。

    “唉~预算被自治领长老会卡住了。”高华夸张地叹口气。

    “全伊甸的通病,啥好事都能被各级长老会搅黄。”老陈表示理解。

    高华曾经的公司涉及全球产业链,而自治领只有居民五十几万,治理难度低得多。但因为领主权力受长老会掣肘,导致他忙得吐血却难有所成。

    “唉~”中青少三个酒客齐声叹气,各自把杯中酒清了。

    “嗯,没酒了?”高勇双眼迷离地看着空酒瓶。

    “我去拿吧。”

    高华晃悠悠地起身,窗玻璃倒映出他现在的相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