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凡珠

第十二章 解决

    “哥们,把钱包还给这位同学。”林思懿眼神凌厉地盯着小偷。

    那小偷心一寒,看来遇到对手了。不过看他也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平添了些胆色。像他们这样混社会的,什么阵仗没见过,还怕这乳臭未干的小子不成?!一个高中生,吓吓他,保管他老老实实。

    “小子,别多管闲事,英雄救美的事轮不到你来做。”被扭住手的小偷恶狠狠小声嘀咕着。

    “哼!钱包拿来!”若是以前的林思懿,估计还真是无可奈何。就算是暗恋的对象,估计自己出头,也是挨揍的结果。但是拥有星力的他已经脱胎换骨,再也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柔弱穷小子了。他还真想试试身手,他直视着扭过头来的张小帅,加大了手劲。张小帅吃痛,闷哼了一声。

    此时,与张小帅同行的高大彪一看势头不对,这小子的手劲还真大,便道:“俗话说,拿贼拿赃,小兄弟,有证据直接送到派出所吧。”

    林思懿眉头一皱,暗叫不好。望向张小帅的手,吃了一惊。看来自己还是太年轻了,被这俩人合伙给坑了,此时那有钱包的影子?看来自己终究是太嫩了。

    看着张小帅与高大彪镇定自若的样子,他心念急转。目前只有两种情况,一是钱包已经不在他们手上;二是后台很硬,不怕。

    无论哪种情况都对自己不利,林思懿暗自叹了口气。若是自己现在会精神力扫描,那么像这个客车的范围找一个钱包还不是手到擒来?

    ……

    “搜搜身吧,大家也都帮忙找找。说不定,这位同学不小心丢了,可能是误会了。”一开始跟雪云舒的交谈,转移她视线的高大彪又说道。

    林思懿多看了他两眼,三四十岁的样子,长的魁梧有力,成熟稳重。一句话就表明了,不想跟你小子挑事,别蹬鼻子上脸。

    此时一车的人都嘈杂起来,这才知道有人丢了东西。没办法,事情发生的太快,一开始车里的乘客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是打架斗殴呢。于是,大家都东看西翻地开始找东西起来。

    林思懿没动,既然小偷同伙都让搜身,那钱包铁定不在他们身上了。

    “这里有个,这个钱包是不是她的?”不一会儿,车前一个老年人叫了起来。

    “是我的,确实是我的,谢谢您呀,大爷。”雪云舒走过去接过了钱包,又翻开钱包查了查。随即对林思懿说,“没少。”

    “哥们,你看误会了吧?该放手了吧?”被扭住手的张小帅挑衅地说道。

    “林思懿,算了吧,钱包找到了。”雪云舒也不想事态扩大化,像这种小偷很明显不是一般的小偷。再说,像我们这样来自乡下的人,心理上都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遇到穷凶极恶之人或很有势力的人,那就麻烦了。

    说实话,林思懿真的不想就这么轻易算了。但是一方面确实没有证据,像这种乡下的客车也不可能有监控的。就算有,这种小偷的手法很隐蔽,拍到的可能性无限接近零。另一方面这两个小偷明显经过大风大浪,即使暴露也能泰然自若,不是那种街头耍横的地痞流氓。当然如果真的是地痞流氓,也不会这么好说话了。很可能打一架先。

    林思懿俯下身来,在张小帅的耳边小声说,“做什么不好,非要做三只手吗?再说偷一个学生的钱包,觉得了不起吗?有本事去偷贪官,去偷恶人!记住了,下次再犯,让我逮住了,一定饶不了你们!”

    “你……”张小帅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混社会这么多年,第一次被一高中生教训并威胁了!刚想动手,就被身边的高大彪按住了。看着摇着头的高大彪,张小帅强压住自己的怒火,接连吐出了三个“好”字。

    实际上,放在以前,林思懿哪有这个魅力与胆识。即使自己敢说那样的话,听到张小帅的三个好字,也保管,内心突突的。算起来,还是凭空多了星力,才让他肆无忌惮吧。也不知道是好是坏,管他呢。没能力我可以管不着,既然有能力了,为什么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呢。

    一晚上的训练就让林思懿突飞猛进,无论是气质、胆色,还是语言、行为。一言一行无不彰显大家风范。这两个小毛贼,他还真不放在眼里。教官那恐怖的实力,他最后都能战个三四十个回合。虽然是低级教官,但绝对强于特种兵!

    此时刚好到了下一站。高大彪拉起了张小帅,向林思懿抱拳道:“虎帮!高大彪!敢问小兄弟……”

    “学生,林思懿。”林思懿倒也干脆,听这青年的口气不像是打击报复之辈。虽然旁边的张小帅让他非常不爽。

    “好,哥们,后会有期!”转身而去。

    听到“虎帮”二字,有几个人明显震惊了一下。看来,这“虎帮”倒有些名气。雪云舒也愕然,此时,她才明白与自己聊天的高大彪与张小帅是一伙的。

    也不管周围的议论与喧闹,林思懿回到后排座位上。此时后座空出了两个座位。自然而然,雪云舒也坐了过来。

    离开不远,张小帅很是不甘的说道:“彪哥,为什么不给那小子一点教训?他的语气让人非常不爽,我想废了他。”

    “呵呵,小帅呀,我看那小子不简单。像你这样的身手,他便轻易擒拿住你,绝对是练家子的。而且那小子气势不凡呀。”高大彪感叹一声,“咱俩只是弄点小钱,找点乐子,又不是寻仇滋事。再说咱俩在虎帮也算小有名气,像小贼这样的苟且之事,还是不要声张的好。”

    “哼,不是那小子偷袭,我能轻易被擒?”张小帅甚是不服。

    原来这他们是虎帮一个堂口的两个头目。高大彪嘛,人称“彪哥”。至于张小帅,出道之前以偷为职,出名的三只手,大家都叫他“纤纤玉手”,偷盗本领甚是不俗。

    此番行这偷窃之事,也是有些无奈,同时也算找找乐子。原来,两人因与另一个帮派的人打赌,结果连路费都赌没了,又不好意思打电话问堂口兄弟要钱,这才想弄点回去的路费。因此就发生了车上的一幕。

    再说林思懿坐下来后,雪云舒坐在了他的另一边。夹在中间的他开始觉得空气中的味道慢慢发生了变化。

    “小懿哥哥,你好厉害!”诺一夕嘟着她的樱桃小口挑衅地望着另一边的雪云舒。她不是傻子,雪云舒与林思懿的关系,单看林思懿的表情都能看得出来。林思懿这小子太单纯了,就只差把“我喜欢雪云舒”这几个大字写在脸上了。这让诺一夕感觉不舒服,很莫名其妙的感觉。

    这也难怪,初中时雪云舒跟林思懿是同学又是同桌,还是好朋友。雪云舒经常在学习上帮助他。其实,那个时候,林思懿成绩已经相当不错,每次考试也在年级前十名。但是雪云舒却每次稳居年级第一把交椅。上市里最好的学校一中,还是学校直接保送上去的,是不用参加考试直接晋级的。那个时候,林思懿还不怎么学习,但是每次考试都能名列前茅,再加上彼此之间经常交流,久而久之,感情好的没话说。只是当时忙于中考,也没朝这方面考虑。

    直到上了高中,两人均在市一中。雪云舒在奥赛班,林思懿在普通班。所谓奥赛班就是把学校里前多少多少名分成几个班,专门调集学校里最优秀的教师与管理团队专门辅导。可以说是学校高考的未来与天之娇子,然奥赛班管理相当严格,学习压力相当大。但是雪云舒还是经常写信给他,但从来没有送出去过。到了高中,她感觉林思懿离她越来越远了,几次找他都找不到,她很怀疑林思懿是故意避而不见。内心里,她觉得他对自己没有喜欢的成分,一切貌似都是自己自作多情。为此也颓废过一段时间,现在想起来还难过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