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趋吉避凶
“了不起……”夏索尔捞起地上一团积雪和木渣的混合物,用力捻开——里面并没有他想要的血液的黏稠感,更闻不到一点血腥味。
“大人。”铁木托顶着风雪走上前几步,“我很肯定,他没有完全躲开我们的攻击,卡斯击中了他的要害,我很确定。但是他的形元连同我打在他身上的标记都在一瞬间消失了。”
卡斯仍旧举着刀,背对着夏索尔他们,像在担心白眉儿会从黑暗中杀出一般:“大人,是瞬间移动的能力。白眉儿在得到这具身体后获得了新的术……”
“新的术,但不是瞬间移动。”
夏索尔随手扬走了那些雪,铁木托不解地看着他,
“即使是黑峰王将,也不可能在刚才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更何况你的‘眼‘清楚地看见他被好几个人击中了……但是没有血迹,没有任何受伤的迹象。他施展新术在被击中后,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他毫发无损吗?绝对不可能。”
铁木托问道:“大人,难道他有接应的同伴吗?”
夏索尔听罢眯起他细长而残忍的双眼,冷哼一声,
“那头孤僻的怪物也会有人愿意靠近吗?……但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颁布戒严令,再把营房和善主区的好手都叫出来。”
铁木托忙道:“大人,这样善主的安全无法保证,而且这样大动干戈的话,白眉儿可能不会再轻易现身了。”
“凭我对他的了解,只要他亲眼看见我,就不可能按捺得住。至于善主……他们的死活和白眉儿比起来无关紧要。”
夏索尔转身,朝着城主府邸走去,
“给我搜,掘地三尺也要把他和潜在的同伴找出来!发现他后别急着动手,盯紧他,我要亲自料理他!”
呼啸的风雪压过了方才交手的声音,此刻白眉儿正在另一条小巷里,在他脚踝处,被盖上了的真理之眼标志的皮肤飞快地腐蚀碳化,底部又迅速填补上了新皮肤。
【差一点了……这群叛徒动起手来还真不手软……】
他身上干干净净,斗篷也没有任何破损的迹象,就仿佛方才那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与他全然无关。
【他们居然有翡翠会的界门和真理之眼……这样即使找到那混蛋落单的场合,也会变成是我被包抄……】
“故地重游的感觉怎么样?”
他猛地抬头瞪向前方的墙壁,墙壁上浮现出一个一人可通过的洞口,一双焦炭的双手举起从中伸出,卡鲁鲁慢悠悠道:
“悠着点,兄弟,小心走火。”
“哼。”白眉儿没好气道,“你来干什么?”
“我想问,还打算和无头苍蝇一样乱窜吗?夏索尔才回来不到一个小时,你就差点又栽在他手上了。”
白眉儿咧起嘴:“啧。”
“别不服气,夏索尔能把这四面环敌的边境城管理的如臂使指,又从一个不入流的小领主一步一步爬到铁堡城取得御前会议的席位,他的心机和城府是你比不上的。就冲他一个照面就摇来那么多高手来堵你,这点魄力就不是你比得了的。你要是再这样鲁莽,难道想又一次投胎去找他的子孙复仇么?”
白眉儿冷眼瞥向他,“你有什么建议?”
“我不是智将,不过我很好奇,你刚才是通过守护灵兽的能力逃出来的吗?”
【不是。】白眉儿没有回答,反而问道:“关你什么事?”
“这是你的优势……夏索尔对你一清二楚,但是他不知道守护灵兽的事。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你们交手次数越多,像他那样的老手就越能猜出你的守护灵兽的能力,从而形成对你的绝对压制……要想保有这个优势,我的建议是暂时按兵不动,等待时机。”
他伸出那只被小野的火灼烧得如同焦炭一样的手,“现在……先和我离开吧。怠惰和暴怒两个弟弟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他们需要我们的力量。”
白眉儿昂起头,嘴角抑制不住地抽搐了一下,“你知道我和那混蛋的恩怨……他害死了兔嘴,抢走我的妻儿,带领那群混蛋背叛我,屡次三番害我……看到这种混蛋好好地活着而我无动于衷,我做不到!”
提到夏索尔,他显得情难自禁,“我要等多久?等到他老死了么?!”
“这样啊……”焦炭卡鲁鲁慢慢地说着,也收起了之前和蔼的神色。他突然抬头发出一声狼啸。
“现在……夏索尔马上就会过来了,是跟我走,还是留下来和他死磕?”
“你这混蛋!”白眉儿咬着牙,但却没有一点办法。
………………
富金雾尼号,二层。
一声声惨叫传来,雷唧正蹲在地上,饶有兴致地看着前方被铁锁捆在断墙柱上的一个狗男。
狗男腹部的皮肤隆起一团肠子的形状,他哀嚎得也更加大声,随后,他的皮肤猛地爆开,一团肠子像子弹般朝雷唧发射来,雷唧早有防备,闪身躲开。
但狗男的变形还没有停止,他的毛发簌簌落在地上,裂开的腹部伸出变形的肋骨,好像某种动物的口器一般。他突然挣脱了锁链,朝雷唧冲来————
“碰!”
亚瑟挥拳将变形后的狗男击入废墟中。
“怪可怜的……既然已经知道结果了,为什么不早点结束他的痛苦?”亚瑟嘟囔着。
“很神奇吧,大哥?”雷唧双手猛地一拍然后摊向两边,“我原先以为是撞击事件时趁乱溜进来的怪物,但现在看来这些怪物都是这里的人转化的,而且如果在有转化迹象的人面前展露杀意,过程会大幅缩短!就好像是为了自保而加快了一样。”
亚瑟黯然地看向废墟,那一拳没有收力,所以变形后的狗男必死无疑,他也担心那种情况下的狗男还会被雷唧拖回来做其他试验,
“这和我们此行的目的没关系吧?瑞安很反感这样的事……”
“但是我们很喜欢啊!”
两人转身看去,是勒菲潮他们走来——不只是勒菲,同行的还有四个人——
最左边的,是一只背着鱼叉,穿着蓝麻布背心,头戴渔夫帽,眼窝深陷的红猪。
而后是一只身材矮小,披紫色头巾着白花点缀的大绿袄,挎着一个花篮,弯着腰的鼹鼠女子。
勒菲右手边的是一只细长眯眯眼,邋里邋遢道士打扮,腋下夹佛尘的灰毛驴,他的上下唇很厚,但也保不住从里伸出来的参差不齐的大板牙。
最右边的则是一只戴着墨镜的猴子,戴着礼帽,披着褐围巾,胳膊夹着一个油乎乎的公文包,身穿一件宽大不合身的棕西装,左侧的衣摆掖进裤子里,右侧的衣摆丢在身侧,且穿着大头皮鞋。他走路歪着身子,头顺着油亮的大刘海的方向歪过去,好像脖子承受不住大刘海的重量般。
“你这是……”亚瑟狐疑地看着勒菲身旁这群流里流气的怪人,很轻易地发现这四人竟都会形元。
“呀哈,我新交的朋友。他们说仰慕英雄的大名很久了,想见见,我没理由拒绝呀,哈哈。”
“哈哈哈,你就是英雄?”红猪取下鱼叉,夸张地笑了起来,眼里悍光闪动,看似在忍耐着什么,而此刻已无法再忍下去了。
【真是人以群分……】亚瑟有些厌恶地盯着这群人。
“既然你们自己认出来了,那我就像英雄介绍一下你们吧——卖鱼华,花婶,徐半仙,谭师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