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挂在树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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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高中有一朋友,喜欢古典文学,爱屋及乌,于是也喜欢喜欢文学的姑娘。那朋友单身,高且帅。在学校自己用80%的精力泡妞,20%的精力学习,可谓放荡不羁爱自由。

    高一圣诞节那天晚上,我们一行人出去玩。跟我们一起的有隔壁班,楼上班和隔壁楼以及隔壁学校的几个长得异常的正的女孩。绅士们在路上就做好了赌约,谁要不到女孩的微信号,谁就负责请一个星期的晚饭。因为我只是过来凑热闹的,所以并没有参于男孩的竞争游戏。不过路上跟我走在同一边的女孩真的好看,和她简短打过招呼后,发现她挺喜欢文学。然后我就自觉退后了,因为自知胸中笔墨不足,不是对手。

    一路上我那朋友和爱好文学的姑娘谈的甚欢。最后回去的时候,其他人都要到了姑娘的联系方式,只有我那朋友神情有着少许的落寞。究其原因是谈了太多文学上面的问题,忘了赌约,其实忘了赌约是他的推脱之辞。

    朋友问了女孩喜欢读谁的书,女孩说她读的大多都是刘同,郭敬明,张嘉佳的。

    为了寻找共同话题,女孩问我那朋友读过郭敬明的书没?

    我那同学谈到文学也很直接,没有,二字回答的干净利落。

    女孩好奇问他,他都读谁的书!

    我那同学就讲起了卡夫卡,讲的女孩最后都有点崇拜他了。不过我那朋友却连女孩的微信都不想加。话说过来,那朋友在谈到文学的时候会很用心,不再只看女孩的长相。就像榴莲这种水果,对于一些人来讲是水果,对于另一些人而言就是毒药,可能就能表现这个意思吧!这样说也并不恰当,应该是每个人,哪怕如何地无所事事,平平淡淡,浑天燎日,“吃相不堪”,当谈到一些他珍视的东西的时候,如果不合己胃,哪怕张开了血盆大口,与会再一次闭上,哪怕把东西吃进肚子,也会完封不动的拉出体外。

    (我之所以买卡夫卡书,很大程度上受我那朋友,那次装逼的影响。买来才发现自己完全没有装逼的资格,我得再一次承认自己是个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