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人节

序章 19

    天黑之后,望舒小区里的灯一盏盏点起来,象征一家家宁静的日常。

    今天东门口比平时热闹了一点儿,一队人马进入小区,他们身后警灯闪烁。

    ……

    “你的意思是,监控遮住前,毛山就已经死了。”

    “没错,就像我以前想的那样,如果作案前套上鞋套,那么随时都有被发现的可能,但是把顺序反过来,套上鞋套之前作案,那么不管别人什么时候发现监控异常,都已经对凶手没有影响了。”

    “也就是说,凶手其实就在被监控拍到的人里面。”

    “对,这就是他聪明的地方,遮挡监控给警方留下了‘凶手在躲避监控’的心理暗示,这样,大摇大摆地出现在监控下的人嫌疑反而在无形之中减轻了,那么调查方向也就跟着跑偏了。”

    “你说杜良是凶手,可是想想时间吧,他进走廊的时间大概只有30秒。”

    0:00:00,毛山锁门,进走廊,应该是进休息室睡觉了。

    2:00:00,杜良开门,刘森林第一个进入走廊。

    2:00:50,毛慨、蔡纪由一楼大厅进入走廊。

    2:01:00,刘森林离开走廊。

    2:01:10,杜良最后一个进入走廊。

    2:01:20,毛慨离开走廊。

    2:01:30,蔡纪离开走廊。

    2:01:40,杜良最后一个离开走廊。

    “这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因为仅仅使一招还不够,半夜被监控拍到还是太危险,尤其是被拍到的时间点和案发时间很接近,因此杜良需要想一个办法,既能在被拍到的情况下彻底清洗自己的嫌疑,又要顺利实施杀人,最后他成功了,从表面来看,他进走廊的时间太短,根本不可能实施杀人,所以他这个被拍下来的凶手,反而在如山的铁证面前,被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叫余不正的人说。

    “也就是说真的有30秒内就杀掉毛山的方法。”

    “不,没有,怎么可能有呢。”叫余不正的人笑起来,“要是真能办到,那他就是超人了。单就这个时间条件来看,谁作案都不可能,我想了很多假设,不论是布置机关还是什么手法都做不到,因为杀人现场太干净了,几乎不存在使用复杂手段的可能,凶手只是进了屋子,一刀致命,干净利落;而且除了时间,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就是要如何瞒过另外三个人行动。”

    “嗯,30秒之内,还要躲过其他人,应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是的,只要排除不可能的选项,剩下的就是真相了,如果说30秒不够他做的,那就说明他的时间就不止30秒,如果他躲不过那三个人,那就说明他压根儿就没躲。”

    “那答案就只有一个了。”

    “答案很简单,共犯。”叫余不正的人说,“既然不存在瞒天过海的可能,那共犯就是最合理的解释,大家都是一伙儿的,就无所谓看不看见。但是,即使舍友之间帮忙隐瞒,时间仍然是个问题,在走廊里时间最长的刘森林也不过待了一分钟左右,在杀人的同时还要伪造现场根本不足够。但实际上是我反应太迟钝了,其实线索早就摆在了面前,我却一直没注意到,这也让我挺懊恼的。”

    “什么线索。”

    “合唱团,在看到中秋节演出的照片前我忘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参加合唱团一般都是要统一着装的,果然演出那天所有人都穿着统一的文化衫,演出前一天的彩排为了模拟舞台效果,参与合唱的人穿着演出服装也不奇怪,他们的文化衫有一个特点,就是有兜帽,联系到宿舍里的监控视角,从大门直接进走廊是拍不到脸的,只能拍侧脸和后脑勺,如果扣上兜帽的话,看监控就很难分清谁是谁了,只能通过鞋子来判断身份,所以会不会是凶手和共犯互换了身份,借此达到延长时间的目的?我最先想到的是第一个进入大门的刘森林,如果他在走廊里和蔡纪互换了鞋子,那么他实际掌握的时间就延长到90秒,只要离开走廊的时候压低兜帽,就不会轻易暴露,但这样仍然解释不通,如果真是这样,那么50秒左右他就必须离开现场出来和蔡纪换鞋,哪有作案到一半跑出来的做法?而且后来经过验证,监控在每个人离开的时侯都准确无误地拍到了正脸,不存在互换的可能,说明这个思路是错误的。”叫余不正的人说。

    “的确是错的,因为这个手法和你之前说的存在矛盾,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凶手必须要让自己的脸被明确拍到,不然就无法通过时间排除自己了。”

    “但是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别的解释,尤其是摄像头的角度,只能拍到进入走廊者的后脑勺,这样的空子如果凶手不钻就太可惜了,我想起来,虽然都是拍到脸,但只有毛慨是戴着口罩的,也就是说毛慨的脸这时候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出现,无论是外面的监控还是里面的监控,都是一个道理。”

    “可是没有意义,就算毛慨的脸没有完整出现,另外三个人可是都没戴口罩,排除他仨,也知道那是毛慨。”

    “不,不对。”叫余不正的人说,“这是个诡计,就是因为我们对身份的判定太想当然太随便,凶手才能钻这个空子。”叫余不正的人说。

    “什么诡计。”

    “实际上,互换早就发生了。”

    叫余不正的人抬起头,看向309房间的阳台,另一个人站在那里,但是太远了,他们谁也看不清。

    “如果说毛慨在那天出门前就和其他人换了身份,情况就又不一样了,想想我们确定另外三个人身份的依据吧,他们从走廊出来时候的正脸做不了假,所以我们判定穿文化衫的三个人是刘森林、蔡纪和毛慨,穿便装的是杜良,但是这四个人并不是同时出现的,在他们进进出出的过程中,真的就动不了一点儿手脚吗,戴着口罩的毛慨进楼的时候和蔡纪是一起的,从走廊出来的时候是自己一个人的,单从他进门的时候来看,刘森林已经进来了,蔡纪和他在一起,如果这时候存在身份互换的话,那能和毛慨互换的人只有一个,就是杜良,很有意思的是,在毛慨和杜良从走廊出来之前,监控并没有拍到他们俩任何一个人的脸,他们一个戴着口罩,一个从楼梯下来背对摄像头,这就很明显了,如果互换真的存在,那么时间只能是在更早,也就是出门前,杜良戴上口罩,而毛慨换上杜良的衣服留在宿舍,那天出去的其实是杜良,留在宿舍里的一直是毛慨。”叫余不正的人说。

    “可是他们两个互换又有什么用。”

    “好问题,互换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就算毛慨和杜良互换了身份,也难以凭任何人的一己之力在完成伪装的同时杀人,因为时间的问题还是不能解决。”叫余不正的人说。

    0:00:00,毛山锁门,进走廊,应该是进休息室睡觉了。

    2:00:00,杜良(毛慨)开门,刘森林第一个进入走廊。

    2:00:50,毛慨(杜良)、蔡纪由一楼大厅进入走廊。

    2:01:00,刘森林离开走廊。

    2:01:10,杜良(毛慨)最后一个进入走廊。

    2:01:20,毛慨换衣服离开走廊。

    2:01:30,蔡纪离开走廊。

    2:01:40,杜良换回衣服后最后一个离开走廊。

    “在毛慨和杜良互换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时间表现在变成这样,因为杜良离开走廊的时候正对着摄像头,所以他被拍到正脸,也就是说在他们待在走廊期间,毛慨和杜良换回自己的装束,那么这么看来,杜良的活动时间从原来的30秒变成了50秒。”叫余不正的人说,“这就是互换的目的,延长杜良在走廊里的活动时间,为杜良作案创造条件。”

    “思路很有意思,但行不通,就算时间延长到50秒又有什么用,刘森林有1分钟的时间都不一定够,更何况50秒。”

    “没错,就算进行了这样的替换还是不行,这也是他们的另一层保险,就算有人猜到可以互换,但时间问题怎么也解决不了,不过如果在存在共犯这个前提下去思考,这就不是一件难事。”叫余不正的人说,“如果身份互换的假设成立,那么整个309的人就都是同伙,他们除了事后提供一个串好的口供外,还有更大的作用要发挥在杀死毛山的任务上,就和所有团队一样,他们做的只是最基础的事情,分工。”

    “分工。”

    “是的,即使再怎么把时间拉长,咱们取个极限,这四个人从第一个人进去到最后一个人出来,大概也就1分40秒,哪怕给任何一个人这100秒时间,让他从活动室一路到休息室行凶,中途还要处理好阳台上的箱子,同时还得不留一点儿痕迹,这也还是不可能。”叫余不正的人说,“所以他们把杀死毛山这一整个儿任务给拆分了,每个人负责其中的一环,最后组合起来,就能达成目标。”

    “怎么拆分。”

    “从第一个人,刘森林开始,他拥有最充裕的时间,1分钟,他不需要动手杀人,而是在分配到的最长时间里为接下来的人扫清障碍,那么路径我们早就知道,开始的地点在活动室,所以刘森林从活动室出发,进入隔壁,也就是那个什么指导教师室的阳台,但是他没必要继续往前,他最主要的任务是清理堆在阳台上的箱子,防止后来的人留下痕迹或者被拖慢行动,把箱子搬开后,他就打开生活指导教师室的门,从那里出来就行了。”

    “嚯。”

    “接下来杜良和蔡纪进来,因为杜良是最后出来的人,待的时间比蔡纪更长,所以应该负担了更费劲儿的任务,也就是刺杀,杜良直接通过生活指导教师室里清理好的道路进入休息室行凶,而蔡纪则留在外面清理混乱的箱子,把它们放回原处,并负责关上生活指导教师室的门,做出这里没有人进入的假象,那么蔡纪的任务就完成了,离开就好。最后由杜良杀死毛山,从休息室走到走廊,最后出来被摄像头拍到,至此计划完成,达成了两个目的:一是更好地利用时间,为杜良争取到了额外20秒的同时,把杀人的步骤进行拆解,使每个人都能在极短的时间里做完任务并且给下一个人铺路;二是完成伪装,看似是最大隐患的摄像头,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了为几人提供不可能犯罪证明的工具。”

    “那监控。”

    “一切完成后,由一个人把摄像头遮上,伪造出凶手是在两点十分后行凶的假象,如此一来,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和怀疑,我们之前一直以为凶手是在套上鞋套后作案,但实际上在套上鞋套后,凶手根本就没有再踏入一楼一步。”

    “真的是这样吗。”

    “有什么问题。”叫余不正的人说。

    “你应该发现的,刚才的分工少了一个人,毛慨。按这个时间表来看,毛慨在1分10秒的时候进来,1分20秒就出来了,也就是说,毛慨和杜良换回衣服的时间只能在这10秒里,可是这个时候杜良已经进来20秒了,他不可能在作案中途跑出来和毛慨换衣服,也就是说,给杜良的作案时间只能从换衣服之后计算,结果还是30秒,这样一来你刚才的推测就全部被推翻了,因为换不换身份根本没意义,活动时间一点儿没变,即使是分工,最后执行者的时间也从50秒缩水回30秒,时间又不够了,作案的可能还是很小。总而言之就是,你忙活半天,结果一开始的时间问题还是那个问题,什么也没解决。”

    “能解决。”叫余不正的人说。

    “怎么解决。”

    “换衣服不一定要两个人同时在场,只要杜良进去的时候把毛慨的衣服脱下来放在走廊里就行了,这样毛慨进走廊也一样,把杜良的衣服留在走廊里,自己穿好了走出来就行。”

    手机不合时宜地震动起来。

    真扫兴。

    余不正接听,那头孙亨的声音很大。

    “喂,余不正啊,这边儿,这边儿自首了。”

    “自首?”

    “但是,但是不是凶手,哎呀,也不能说不是,现在说不清楚,反正就是,你知不知道杜良在哪儿?”

    “杜良,他回家了,他家地址在望舒小区……”

    “我知道,我是说,他有可能去什么地方,那小子跑了。”

    “跑啦?”余不正的眼瞪出不属于它的半径。

    “你有没有什么线索啊?”

    “没,没有。”

    “行吧,想起什么记得找我,不说了,我还忙。”

    没等余不正说再见,孙亨就结束了通话。

    不意外,这个计划说到底经不住推敲,可以从很多地方找到破绽,杜良只是想多拖延一会儿时间,他早有跑路的打算。

    “好嘛,这下得了,杜良跑了,毛慨怎么死的算弄不清楚了。”

    倒也不一定。

    309阳台上的人不见了,余不正看向前方,刘森林正向他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