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郊外的小路

第十五章 欢乐谷及其他

    我喜欢彼此的一见钟情。说实话,我若不觉得紫陌喜欢我,我也就不去或者说不敢喜欢她了。

    我希望两厢情愿、按部就班地发展两人的关系,她不故作矜持,拒人自喜,我也不是那种认为遭到“适当的拒绝”更能带来征服感的人。

    就像阿加斯特侯爵所说,“我这种身份和脾气……在爱情方面……至少也应该由双方一齐卖力气,先彼此给点甜头尝尝。”

    我的小说的男女主人公分别叫爱国和美丽。由于这两个名字稍显质朴,我给他们起了两个英文名字,分别是Spring和Cherry。他们也是一见钟情,就像我和紫陌一样。或者说,就是我和紫陌。

    我在书中使用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这可以让我更好地代入角色,也可以让我更好地抒发情感。

    爱情故事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一见钟情,一种是日久生情。前者要在拆散上动脑筋,后者要在促成上费心思。

    原则上,作家或编剧要像施虐狂似的残酷对待主人公,他遇到的挫折越多,戏剧冲突就越多,故事就越好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上帝是个好作家。

    我不忍心在故事里这样做,更不希望在现实中有此遭遇。我希望能不落窠臼、不蹈覆辙,跳出爱情的历史周期律。

    天气越来越暖和了,但是去欢乐谷还有点早,特别是参加一些水上项目。不过也有个好处,人没那么多。

    除了在园内漫步或坐车游览主题景观外,就是排或长或短的队玩各种游乐项目了。

    最为惊险刺激的就是太阳神车了,俗称大摆锤。我们一起坐了一次,紫陌兴致很高,觉得不过瘾,提议重新排队再坐,我以不感兴趣也不喜欢排队为由拒绝了。

    其实,下来后我身体没有任何不适,但在上面以正常坐姿向前翻转九十度的姿势悬空,真的让我害怕了。

    按说我对有安全保障的“冒险”是不怕的,比如在央视大楼,我还站上了圆窗呢,这大摆锤的安全系数也是值得信赖的。

    话说,不怕脚踩风,就怕手抓空。这可能跟我不知怎么想的,两只手始终空着没抓扶手,而是只用肩膀抵住安全压杠有关。

    另外,地面状况复杂,如果是宽阔而又足够深的水面,我的安全感可能更大些。

    何况,坐不垂堂,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不涉险地、不行陌路……

    紫陌重新排队,又坐了两次。

    还有奥德赛之旅,就是激流勇进。巨大的浪花飞起,倾洒一船。一次性雨衣形同虚设,人被浇成什么样,全看运气和临场反应。

    大家心态都很好,身上湿的少的有些小确幸,湿的多的算是过了把瘾。

    我们的脸和头发湿了,手和袖子湿了,鞋面和裤腿也湿了,不多不少。

    我们得了个好位置,坐在路边的墙角晾晒。阳光很好,似有微风,身上虽有些潮湿,但暖洋洋的。

    我们慵懒地聊着天,打量着来来往往的游客,以及陆续从船上下来的人,别有一番情趣。

    佩索阿说,“有时,我听风过耳,我觉得为了听风过耳,也值得出世为人。”生命的意义或许就是,这一刻洒在我们身上的阳光。

    有时候,人会因为一些美好的东西而渴望它的“用武之地”,比如:有人因为一辆车而期待远方;有人因为一件裙子而期待夏天。或着,有人因为一只打火机而抽烟;有人因为一把刀而行走江湖。

    我因为你而期待这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我因为你而期待每一个“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的季节,而不是相反。

    兴之所至,信马由缰。我们到处打卡、拔草,穿过城市的街巷阡陌,骑车或步行,从临近大内的胡同到远离喧嚣的运河,暮春孟夏,阳光中、灯影里,电影院和火锅店……

    作为一个漫威粉,紫陌以后如果回想起今天看的这场电影,那她一定会同样想起几天前的那个令人难过的剧透。

    “我一直没跟你说,前几天,有个人跟我说,灭霸凑齐了六颗宝石。”走出电影院后,紫陌有点委屈地跟我说。

    “谁啊,太他妈坏了。”我抚摸着她安慰道,“我跟踪她,找到她的车和家里地址,下一部上映的时候,咱们先看,然后把悬念结局什么的,比如,钢铁侠死了,打印出来贴她车上和门上。呃,我设计一下,做成违法停车告知单和自来水缴费通知单的样子,你看怎么样?”

    我是发现了,女生跟你倾诉委屈的时候,不要天秤座似的,“理中客”,试图从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出发,通过讲道理来安慰她,而是应该明确表达立场:你肯定是对的,我无条件支持你,你受了无妄的委屈,我心疼、气愤。

    接着就直接开骂,越难听越好,并向她表示,要不是怕法律把咱俩分开,我恨不得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

    最后劝她,别生气了,对身体不好。

    “不用吧,”她不禁笑了,“人家也不是故意的,知道我还没看后,还跟我道歉呢。”

    “也怪我,没早几天陪你看。看你还守着个秘密,你应该告诉我,哪怕让我陪着你难过也好。”

    “不……”

    “真的。就像,如果你感冒了,就不由分说地、疯狂地吻我,我一定不反抗……”

    “美得你。”她笑着说。

    “想吃什么?吃饱了心情就好了。”

    我们到牛街时,虽然天色尚早,但这家以清真涮肉闻名的老字号饭馆门口还是排起了队。

    不过还好,人还没有太多。再说,不等会儿也跟少点什么似的。

    这里基本上每天都排队,特别是节假日、“晚高峰”,前面几十个号,等一两个小时是常态。

    排队的人太多时,店家还会往附近的分店分流食客,不愿久等或对“总店”不那么执着的人也就去那边了。

    我们自然是要在总店吃的,毕竟,吃什么很重要,在哪儿吃也很重要。而且,谁知道味道是不是真的没有区别呢。

    他们家的装修、陈设、人员都是典型的老BJ风格,让人顿生“面向工薪”之感。

    当然,此类饭馆实际价位因位置、字号、菜品不同而不同。况且,这墙皮地基也都得算在菜里。

    总之,谁都能来,谁来都容得下,来的人谁也不用把谁当回事。

    不像某些“中餐日作”的餐厅,装腔作势,规矩极多,还吃不着什么东西,简直是花冤枉钱买罪受。

    “你说这些人,干嘛呀这是,回家歇着去不好吗?害得咱们等这么长时间。”我边擦桌子边说。

    “是啊,还乱哄哄的。”紫陌也一本正经地埋怨他们,“算了,既然坐下了,凑合吃点儿吧。”

    我们一唱一和,相视而笑。

    我们点了手切鲜羊肉、涮羊肉、牛百叶以及一些素菜,还点了糖蒜、烧饼。秘制麻酱是关键,味道都在这里面呢。

    为什么人到中年,很少有身材苗条的?可能在各种世俗欲望中,“自然和必需”的口腹之欲是最容易满足的吧。

    话虽如此,有个好胃口总是让人高兴的事,而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两个人都有好胃口。

    而且,我应该不是易胖体质,看来紫陌也不是。

    我们不仅能吃到一块儿去,还有相似的习惯。

    “我要是早晨吃了煎饼,中午就不吃西红柿鸡蛋了,因为鸡蛋重复了。”我说。

    “我要是中午吃了面,晚上就不吃粉儿了,因为形状重复了。”她说。

    “我也是,如果中午吃了米饭,晚上就不喝大米粥了。”我说,“我要是这顿吃了火锅,下顿就非常为难,因为很多东西都会重复。”

    “我也是。”她说,“像火锅、烤鱼这样的‘大餐’,我最好一两个月吃一次,不能连续吃,太频繁了都不行。”

    我有点激动,说:“我也是啊,得酝酿一下。——咱俩是不是把节奏调一致了?”

    她表示同意,说:“好,以后非必要不跟别人吃‘大餐’。”

    我说,我说的都是真的,不是为了节目效果。她说,samehere。

    我们是有理由浮一大白的。

    我们喝的啤酒,我问她冰镇的可以吗,她说可以。

    总之,紫陌是个好饭友,也是个好酒友,可把盏言欢;而且,她助酒,看一眼就想喝一杯,直到“应烦红袖扶”。

    我得承认,对于紫陌,我从一开始就有一个得到的目的。

    我不想对你做蜜蜂对花朵做的事,我也不想对你做野马对草原做的事,我只想对你做春天对樱桃树做的事。

    我想这也是我当时半吝半羞的一个重要原因——试图掩饰自己强烈的欲望。

    要不说无欲则刚呢。

    深色木地板、红色地毯,白色大床、米色贵妃椅,全景落地窗、白色半透明纱帘,远眺是蓝天白云,俯瞰是车水马龙。

    紫陌从带浴缸的大卫生间里走出来,用毛巾擦着身体。这时我才算可以真切地“远而望之”她的身体。毕竟,昨天晚上,光线暗,她也有点羞涩。

    她比穿着衣服的时候更美,白皙光洁,修短合度,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的,从侧面看,薄而圆润,曲线流丽。

    语言有先天的局限。史蒂文森说,任何一个人在短短五分钟内经历的事,就算你有莎士比亚的词汇量和才华都不能详尽地表述出来。

    是啊,更何况表述两个人在若干个五分钟内经历的事呢?我说的是昨晚,它包括但不限于而又远胜于一千个热吻和一千句温柔情话,足以安抚彼此一千年。

    话虽如此,但话也说到这儿了,我还是要试着表述一下。

    ……

    “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好看?”

    “为了你……”

    ……

    需要说明的是,这是昨晚的其中一次——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另外,那“若干个五分钟”不仅指各次之和,也指单次。

    BJ太大太丰富了,总有你没去过、没见过甚至没听说过的地方。

    哪怕去过,跟紫陌一起,也有了新的心情、新的风景,就像加了柔光滤镜似的。

    我们说啊,笑啊,闹啊,牵手、拥抱、亲吻……

    我知道,我们,更确切地说是我,一定收获了很多艳羡的目光。而且,我在无意中捕捉到过几次,并主动、快速、自然、体贴地躲开了。

    我自觉不需要、也不喜欢这些目光,进而反思自己是不是太忘情了,没有照顾到市容市貌和他人的感受。

    所以,后来,我就不往周围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