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夏天盛开如花

第二十九章 孤勇者

    秦叙回了饭店,看着满室冷清,倒觉得浑身轻松,坐在凳子上,捂着眼睛笑了。

    看啊,他就是这么一个习惯孤独,喜欢孤独的人,这日复一日的节奏刻进了骨血,改不掉了。

    傅瑶天之骄女,他不回应,不亲近,碰两次壁自己就没兴趣了,那样娇美的花,合该开在最肥沃的土壤上,跟他这么贫瘠的荒原,怎么看都是不匹配的。

    换掉衣服,洗了漱就躺在床上,手里拿着慕云之送他的食单,打开床头灯,越看越惊讶,这份单子之精细,从餐前水果、干果蜜饯,到每道菜配什么香什么酒都写的极清楚,有些大菜后面还缀着一串注解,改换现在用什么食材更好。

    秦叙用指腹在单子上捻了一下,浅淡的墨痕沾染在皮肤上,这是慕云之刚才写下来的,总共两张纸,清晰明了的记述着御宴从头至尾的用菜,就像他亲眼见过一般。

    有些菜他看着眼熟,翻身下床找出书翻看,竟能跟一些史家记载吻合,越想越觉得兴奋,不,准确说应该是不可思议。

    有了这个,他只要多花点心思琢磨,完整复刻出一桌御膳并不是天方夜谭。

    这对一个喜欢钻研的厨师来说,是莫大的惊喜。

    秦叙一看起来就忘了时间,坐在书桌前整理这两页纸的菜品,笔记时而工整,时而遇见关隘自己琢磨,翻阅手上的书籍考证,竟不觉得疲惫了。

    不知不觉,天都亮了。

    伸了个懒腰,这两页纸让他如获至宝研究了一宿,手边找出来的参考书就堆了高高一摞,回过神来才发现腰酸背疼。

    看了一眼闹钟,快五点了,今天是父亲的忌日,他每年都是要去祭拜的。

    将纸张仔细的夹在书页里,想了想又打开抽屉,把里面随意扔着的高级腕表都扒拉到一边去,整整齐齐的把书摆进去,还用手摩挲了一下才关上。

    走到厅堂,将照片擦拭干净,恭恭敬敬的上了三炷香,便拾掇着自己,换上衣服。

    到后厨旁边的小房间里,拿出提早买好的酒,便出了门。

    锁门的时候,王阿姨端着一盆水出来,看见他脚边放着的东西问道:“去黄大仙啊?”

    “恩。”秦叙点点头。

    “早点回来,晚了那边就没车了。”王阿姨嘱咐道。

    “好。”

    黄大仙墓地山是墓地,因为地方偏僻,只有一趟七路车有站点在那,但是每天只有三趟车,间隔两个多小时才能碰见一辆,最晚下午四点,要是不赶不上车,那真是不一定什么时候才能到家了。

    以前秦叙浑浑噩噩的,总在里面一待就是一整天,时常忘记时间,就沿着马路往家走,那段路的路灯经常坏,一闪一闪的,跟身后的墓地搭配起来,就是诡异。

    往往要走上一个多小时才能渐渐看见空车,等折腾到家浑身的力气都没了。

    路过花店的时候秦叙走进去,看着摆了满室的鲜花,他下意识避开雏菊。

    选了一大捧杜鹃,这是爸爸最喜欢的,看着插在花瓶里的向日葵,又买了几支。

    方家三口都在一个墓区,紧挨着安葬的,这向日葵是买给阿怀的。

    秦叙觉得他那样洒脱青春的年纪离去,纪念他就应该用这样伴随阳光生长的花,雏菊太寡淡,配不上阿怀如风的岁月。

    妈妈喜欢百合,亲自选了开的最好的重瓣百合,粉色的花蕊,带着清香。

    抱着满怀的花走出店,沿着街道步行,七路车的站点有五六百米的距离,一路上大家都会看向他。

    这么早的时间,又是假期,街上人并不多,偶尔有几家早餐店,门口的方桌旁也只零星坐了几个食客。

    从这到墓地要经过十二站,七路车是老式小型公交巴士,没有开冷气,车门会随着开合哗啦啦的响,秦叙推开车窗,任由风吹在脸上,车速不慢,风吹的也并不温柔,会带来微微窒息的感觉,但他喜欢。

    这趟车上时常能见到去祭拜的人,怀抱鲜花也不稀奇,但抱着颜色这么艳丽的花就不多见了。

    秦叙不管周围人怎么打量,想掏出耳机带上,却发现出门走得急,就忘在了家里,有些懊恼。

    坐车听歌变成了习惯,好像没有隔绝到外界的杂音,连车程都变得难捱起来,只好转移注意力到街边的景象上。

    七路车一路经过闹市,九龙的街道随处可见电线杆上拉着市政的宣传标语,什么“倡导环保,注重绿色”,或是有的商家挂起横幅,写着结业甩卖促销最后三天,反正秦叙每次来,都能看见他家的店是最后三天,倒也稳稳当当的开了好几年。

    车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秦叙看着一个女人怀里抱着孩子,走到他身后的位置坐下,便抬手关上了窗户。

    头轻轻倚在玻璃上,继续神游。

    看见什么便想什么,乱糟糟的也有章法,最后实在无聊,就开始听报站的广告。

    反正百无聊赖的挨到目的地,一下车瞬间神清气爽,耳根子清净了。

    墓园向来是一个城市最安静的地方,火葬场还有灵堂里的家属会哭呢,墓地地广人稀,就算号出生天去,风一吹声音也就散了。

    抱着鲜花,拎着酒走进去,长长的台阶有九十九级,他来过这么多次,每回都会数上两遍,哪块砖石是新增的花纹,秦叙都知道。

    那轻车熟路的样子一看便是常客。

    爸爸,妈妈和阿怀的忌日不同,再加上清明节,中元节,年尾祭奠,一年最少来六次,若是赶上哪天心情不好,那次数就不一定了。

    譬如阿怀刚刚离开那两年,他自己根本不敢回家待着,冷清寂寞的让人害怕,便拎着点心和啤酒,在阿怀墓碑前一坐就是一天。

    安葬的墓地价位普通,两座墓碑之间的距离不远,阿怀没走的时候跟着他一起来看爸妈,还笑着说,邻居多,到了下面不寂寞。

    走了十分钟,明明太阳高升,却一点都不觉得热。

    秦叙走到墓碑前,将杜鹃和百合放在父母前面,又将向日葵放在隔壁的阿怀墓前,便也不管地上有没有灰,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从兜里掏出手帕,一点点擦着墓碑上的灰,在照片上反复停留。

    “爸爸,妈妈,我来看你们了,这么多年也不知道你们过的好不好。”

    秦叙平时再冷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一副表情,可总有那么几日是绷不住的,如今就溢出了满眼的悲伤。

    “反正,我是过的挺好的,你们肯定都能看见,别惦记我,就算投胎转世了,咱们这么深的缘分,说不定我身边的哪个小孩子就是你们呢。”

    把墓碑擦得锃亮,手帕叠好就捏在手里,拧开那瓶白酒,从墓碑旁边的小盒子里拿出酒杯,这是墓碑管理员准备的,每个地方都有。

    “以前您一喝酒,妈妈就说你,现在只要我来,咱爷俩就喝个够。”秦叙倒了两杯,虔诚的洒在地上,自己那杯擦了擦杯口,一饮而尽。

    只是那手端着酒杯的时候在颤抖,洒出的酒水落在指尖,很凉。

    “我给您雕了一大丛杜鹃花,不知道您看见没,怎么也不知道拖个梦夸夸我呢。”秦叙长叹一声,抹掉眼角的泪花,接着说:“这么些年了,就那天梦见你们一次,儿子真的很想你们。”

    秦叙慢慢倾斜,将脸颊贴上了照片,那依恋的模样,像靠在这世上最坚牢的怀抱中。

    “爸,妈。”

    秦叙声音嘶哑,他不怕灰尘,不怕冰冷,像一只受伤的小兽,在父母的墓碑前舔舐伤口,孩子一般的俯身跪在这。

    身后的每一级平台上都有灵魂安葬,风吹落的树叶飘飘忽忽的落在地上,再随着风被卷走,无声无息的落在某一处,或如孩子般亲吻墓碑,或在照片上轻轻扫过,或停在沟壑中不肯离去。

    在墓地山,每一处景似乎都能跟悲凉的气氛结合起来,似乎哪一种解释与死亡为伍的时候,都变得合乎常理。

    秦叙不知道跪了多久,直至双腿麻木,直起身的时候,针扎一般的刺痛传来,但此时他脸上的眼泪已经干了。

    他少年时视为最重要的亲人双双离去,没隔多久兄弟也走了,当初哭的有多狠,根本不敢去回想,总以为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尽了,但每次被这些不经意冒出来的回忆触动的时候,才惊觉,眼泪哪里有流尽的时候呢。

    伤心到极致,再坚强的男人都会哭。

    他承认自己把日子过得麻木不堪,但这两座立起来的墓碑,就是让他宁愿在麻木中沉沦的源头。

    ……

    佐敦老街巷口停了一辆豪车,一双黑丝绒的高跟鞋踩在地上,然后是一圈白色的裙尾划出弧线,衬托着一节白皙的小腿,再往上就是那张熟悉娇美的脸。

    傅瑶在家躺了一晚上,把秦叙带去食盒摆在了床头上,越看越认为不能就此放弃,她眼中的秦叙并不是一块密不透风的铁板,只要让他看见自己的心意,就算是冰块也能给他捂化了。

    她暗暗给自己打气,总有一天,她要当上有家小店的老板娘。

    脚步轻快的走到饭店门口,却看见外面上了锁,走到旁边的窗户往里看,灯都没开。

    疑惑的想,这大上午的,人跑哪去了,这不符合秦叙的人设啊。

    她并不认为是为了躲着自己故意出门,因为她知道秦叙要是不想见她,会直接当着她的面把门关上,才不会自己离开呢。

    没想到起了个大早打扮的人比花娇,想着让他眼前一亮呢,结果人不在。

    踢了踢脚边的石子,有些失落的在门口踱步。

    “姑娘你来啦!”

    傅瑶一回头,就看见隔壁大娘站在那看着她。

    “来找叙仔的?”王阿姨笑着问。

    傅瑶点点头:“是呀,他干什么去了?这么早就不在家。”

    她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格外甜美,很少有老人能挡住这样的美颜暴击。

    王阿姨见过她好几次,都喜欢的不行,当即笑呵呵的说:“他去黄大仙墓地山了,今天是老方的忌日。”

    “老方?”傅瑶有点懵,她从来没听秦叙提起过这个名字。

    “老方是……?”

    王阿姨愣了一下,这姑娘什么都不知道啊,顿时便有些犹豫,这到底是别人家的事情,总不好背后讲给其他人听的。

    傅瑶想多了解秦叙,现在就知道他没有亲人,会做饭,自己生活,其他方面那是一无所知啊。

    这王阿姨是他多年的老邻居,肯定知道很多他小时候的事情。

    于是便走到王阿姨身边,亲昵的挽着胳膊,说:“您肯定知道,秦叙他不怎么带朋友回来的,我来了这么多次,他都不知道我的心思。”

    说到这,傅瑶脸上红了:“您给我讲讲他的事行吗?我想多了解他,总这么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以后可怎么办呢。”

    小姑娘甜丝丝的嗓音带着羞涩,好像在蜜罐里泡过一般,王阿姨哪里见识过这般水磨磨人似的功夫,心里当时就松软了一块。

    又想着秦叙老大不小的,现在也没人操心他的生活,看着长大的孩子就这么蹉跎着,也不落忍,心里更软乎了。

    傅瑶见有所松动,又阿姨来阿姨去的撒着娇,她这张人见人爱的脸,格外讨喜,傅明生都扛不住,何况王阿姨了。

    想了一下,王阿姨像是下了决心,说:“走,我进去跟你说。”

    “谢谢阿姨!”傅瑶主动接过她手里的盆子,亲亲热热的跟着进了屋子。

    乖巧的坐在沙发上,柔顺的长发搭在肩上,笑意盈盈的,王阿姨喜欢的不得了,想着这要是给秦叙当了老婆,那日子一准就红火起来,指不定把秦叙都带着有热乎气了。

    “姑娘啊,你是秦叙的同事?”

    傅瑶点点头:“我们在一家公司。”

    十几个分公司那种的大公司,没有事根本见不着秦叙这尊大佛金面的“好同事”。

    王阿姨更乐呵了:“同事好啊,叙仔很少让人上门啊,他那店里除了我们这些老邻居,就是吃饭的客人了,别人都看不见的。”

    傅瑶喝了一口水,问道:“您刚刚说的老方是谁啊?”

    王阿姨未语先叹:“那是叙仔的爸爸。”

    傅瑶更懵了,秦叙的爸爸姓方,这是怎么回事?随母姓了?

    “叙仔从小就可怜,是被老方夫妻俩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

    傅瑶刚听了一句,就震惊的张大了眼睛,这还真有从垃圾堆里捡孩子啊,原本只是以为秦叙父母双亡,没想到这压根不是亲生父母,秦叙是被遗弃收养的孩子。

    “老方家原本就有一个男孩,比叙仔大一岁,叫方怀,把叙仔领回家以后,这孩子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别的都不知道了,老方心软就找家福利院院长给补办了领养手续,当成自己家的孩子养。”

    傅瑶暗暗点头,真是心善啊,一家子都是好人,看来秦叙小时候也没受罪,只是没想到后面的话让她越听越难受。

    “原本都挺好的,其乐融融的,要是不说谁都不知道秦叙是捡来的孩子,后来老方得病了,没挺几年就去世了,他老婆受不了打击,过不了多久也跟着走了,这一家子就剩下两个孩子了。”

    王阿姨说着就开始抹眼泪。

    傅瑶停在耳朵了,愣了好一会才回神,声音有点抖,问道:“那时候,秦叙多大?”

    “好像是……十五六岁,正上学呢,怀仔和叙仔就差了一岁,谁看了都觉得可怜。”王阿姨哽咽着,他们这一片都是老房子,互相都熟悉,看着孩子长大,又看着孩子变成孤儿,都跟着难受。

    “十五六岁……”傅瑶的心跟着揪起来的疼,秦叙被收养的时候知道名字,就是已经记事了,过上了好日子没几年,又变成孤儿了,这样的打击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当时秦叙该多痛苦啊。

    “唉。”王阿姨又长叹一声,哑着嗓子说:“要是就这样,俩孩子有爸妈留下来的钱,日子倒也能过。”

    傅瑶怔怔的听着,手脚都跟着冰凉了。

    “从老方夫妻过世以后,怀仔就开始没日没夜的咳嗽,后来都咳出血了,叙仔带他看病说是肺癌,为了给怀仔治病,连学都不上了,他人又小找工作都没人要,就自己在市场弄了一个小摊子卖早点,也跟我们借了不少钱。”

    “可惜怀仔两年以后就走了,走的时候瘦的就剩一副骨头架子,那段时间叙仔像疯了一样,整天不出门,好好的孩子就这么垮了。”

    傅瑶张着嘴,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两年之后去世,那秦叙才十八岁,正是最好的年纪,最应该无忧无路享受生活的年纪,就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

    她以前还吐槽过秦叙,什么样的家庭能养出他那么别扭的性格,脸上整天每个表情,冷厉的像个阎王。

    原来也是在最温暖的家里长大,只是在最好的时间,遭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她知道这样的打击连成年人都要承受不住,何况十八岁的少年呢。

    听着他的过往,傅瑶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搅在一起的疼,泪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她在心疼那个十八岁的男孩,亲眼看着身边仅剩的唯一的亲人,被病痛折磨,还要起早贪黑的出摊子,拼命挣钱。

    她没吃过苦头,即便出国留学,傅明生也提供了最好的条件,可她能想到当时秦叙该过着怎样黑暗看不到希望的生活。

    “……后来呢阿姨?”她颤抖着问道。

    “后来叙仔重新上学参加中学文凭试,就离开佐敦老街了,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就重新把饭馆开了起来,只是再也不爱说话了,要是不上班的时候,就自己待在家里,不出门不交朋友,我看着都心疼。”

    王阿姨握着她的手,说:“出事以后,他身边一个人都没有,阿姨看你对他不一样,你帮帮他,这孩子命苦,可是一辈子还长着呢,他自己孤零零的可怎么撑得住。”

    傅瑶吸了吸鼻子,红着眼眶点头,秦叙独自撑了这么多年,她知道这样的日子他也还会撑下去,可是这太苦了。

    傅瑶突然就明白秦叙的生活是怎样的光景,明白他支撑着一家赔钱的老店意义在何,他是要背负着三个人的希望活着,要让父母留下的东西延续下去。

    可,这样孤单清冷的生活,坚守一年容易,三年容易,秦叙却硬生生过了十八年。

    这十八年的时间哪里是简单一句“眨眼间”便可以概括的。

    傅瑶稍稍一想,手便在颤抖,眼前一团团水雾凝结,她仿佛看见秦叙稚嫩的肩膀上扛着兄弟的命,看见他站在医院里无助的身影,看见他在黑暗的生命中望不见星辰。

    少年堪堪,本应年少风华,戏耍溪流,却偏偏潦草的打湿双翼,担负着伤痛和哀嚎,始终困在死亡或即将死亡的灰败中,从此收敛性情,自我封闭,再不愿踏进美好之中。

    会不会在某一刻,如今镇定自持的秦叙,也要指天誓日的骂一句老天爷,为何要在得失之间如此残忍?

    不曾得到和得到后骤然失去,这分明是层层递进的苦痛和折磨。

    傅瑶原本觉得他神秘,特立独行,不畏权贵,身上自有风骨,在熙熙攘攘的利益职场中是最明亮通透的人。

    可如今她知道了,秦叙根本就是无所畏惧,他不怕被打压,不怕丢掉工作,不怕得罪高管,不怕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因为他根本没有再能失去的东西了,他生命的虹桥早在十八岁那年轰然倒塌,从此无所有,无可得。

    认识到这点,她的心仿佛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扼住,反复揉捏,每一根血管,每一丝神经都缠绕在一起,带着几近窒息的痛感。

    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到三十五岁的中年,傅瑶喃喃道:“天啊,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