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症患者的十个梦

第四章 艾默达之死

    说点白日梦之外的事。

    我在现实中有一位朋友,叫方盾。他也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俩经常在一起探讨问题,探讨的领域很广泛,包括政治、哲学、人文、科技、军事、抖音直播、ChatGPT、马斯克、马云、马化腾、马伯庸和马上风,也探讨包括罗永浩和汤姆猫在内的泛娱乐圈明星,以及眼下众多创业培训者嘴里说烂了的向上社交。我们还探讨量子物理、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和时空穿梭。几乎涵盖了宇宙万事万物。当然最多的还是女人。

    女人是什么?是润物细无声的H2O?是同时种着薰衣草和曼陀罗的后花园里迎风扶摇的百合花?还是非洲大草原温暖夕阳下媚眼如丝、慵懒半卧的母豹?都不是。最后我们共同认为,女人是马上风的罪魁祸首。

    然后我们说到了“向上社交”。按老美帕特里克·金说法,这是实现自我价值和成为人生赢家的有效途径。具体做法是打破认知局限,学会将情绪问题和情境问题分开处理,然后备好故事,编好简历,生理、心理协同作战,以优雅仪态、不俗谈吐和些许风骚,靠拢那些掌握着社会关键资源的所谓上流圈层。一切的最终指向是:拓展有效人脉,破局改命。我对此嗤之以鼻,向上社交,听起来不就像是某种交配体位么?还向上,这得有多迎合!

    方盾则不以为然。“要想获得快感……不,是成功,”他说,“你就必须得迎合。”

    “我为什么非得要迎合?”

    “你可以不迎合,只要你喜欢原地不动。”

    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们两人正坐在城南一条东西向河浜岸边的石阶上。这条河浜不宽,也不算太窄,有十几米宽。河这边是几道长台阶,河对面则是垂直石墙。墙上沿着河岸种开一排香樟树,每一颗都极其粗大而枝繁叶茂。其中一颗长歪了,树干与河面斜成四十五度角,巨大的树冠有部分几乎要垂落水里了。由于看不到地下强劲的扎根分布,这就使树的表面看上去像随时会失去平衡。与土壤交接的树根处显然承受着巨大的、难以忍受的拔撅力——那么斜,树冠又那么大。我们两人都暗中替它使着把劲。

    “迎合,我知道你所说的迎合其实是指情商,”我说,“你们眼里所谓的高情商,说到底不就是敢于苟同么?”

    “也不全是,迎合只是一种姿态,苟同却是一种态度。”

    “你的意思是即便是迎合也可以保留自己的态度?”

    “我也说不清,就像对面那棵树,你说它是为了迎合河呢,还是想活出自己的态度来?”

    “它只是长歪了。”

    在我们的左侧,架着一座石桥。按方盾步幅,该桥宽为三十二步整,长一百七十五步半。弧度值目测在两百二到两百四之间。桥上可以双向通车,两侧是石做的围栏。我们几乎每天都会走这座桥,一边走,一边抚摸经过的每一个石栏的柱头,手法温存,就像有关领导抚摸扎着红领巾的少先队员的脑袋。当摸完第三十二个,就会走完整座桥。然后再沿着柏油马路往前直走三百五十七米,右转,就回到了左岸·都市枫景小区,回到了家。

    家是每天必回的地方。事实上,方盾和我一直住在一起。我们都没有工作,整天无所事事,百无聊赖。我们甚至睡在同一张床上。睡在同一张床上不是因为家里只有一张床或同性恋,而是为了便于随时交流和探讨。当生活失去方向,经济失去来源,恐慌不时冒头,精神的交流以及由该交流达入臻境时所带来的颅内高潮或者说是暂时性神经麻痹弥足重要。作为失业者,焦虑不可避免。不同的是,面对失业,我选择了躺平,过一天算一天。方盾则会每天打开一次电子邮箱,目光炯炯,像猎鹰搜寻猎物一样搜寻哪家公司有可能对他投递的简历做出了回复。然而,没有。一直没有。一家也没有。该怎么办呢?穿上马甲去跑外卖吗?在可以预见的、不久的将来很有可能吃上了上顿没下顿的隐忧下,我们曾经想到过创业。但是,做什么呢?做什么都千难万难。万事开头难,可是就连这个“头”,也不知道在哪里。更何况,我俩都不是做生意的料。有段时间,我们甚至打开抖音,专门搜索一些商界网红关于小白如何快速创业、一夜暴富的培训课,于是听到了私董会、流量密码、向上社交、私域流量、圈层认知、MCN、KOL等众多新鲜名词。有道理吗?很有道理。有用吗?一点用没有。

    生活在走向没落。但是我们依然过得与众不同——准确地说,孤僻而丰富。孤僻体现在:从不与邻里交往,爱谁谁。丰富体现在:思想交流日益广泛并登峰造极。广泛是指探讨的范围,登峰造极则是指探讨的深度。我们闭门造车,无所不谈,谈而入魔,以至能从家长里短谈到月球背面。当然,有时也会因观点的不同而发生激烈争吵,但不影响下次继续交流。有上述癖好上的默契是因为我们是老相识。我们同属八零后,都结过一次婚,然后都离了。我们都有一个孩子,然后都归了女方。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的,是我在离异六年后在该城房地产最火热时贷款买下的。为此,还白白付了十万块钱的“居间茶水费”——正常途径买不到啊。可仅仅过了两年,房地产行情就一落千丈。到现在,房子的市值差不多也只是当年买时的四分之三,二手房降价抛售的信息摆烂了大街。叫人无语。可即便不这样,即便房子升了值,又能怎样呢?当房子只有一套时,涨也好,跌也好,都不过是镜花水月。而所谓的“家”,也成了不敢失去的“累赘”——貌似有了归宿,有了一张床,有了大家在谈房炫资时不慌不忙的笃定和小优越,实则却是还不完的房贷,交不完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以及因担忧随时会失去它而造就的噩梦。

    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当下如何破局。我们共同认为:既然大家都是没有家世和背景的人,没有亲情和友情,没有爱情和事业,甚至没有性生活,那就制造点传奇,拿出点让世人刮目相看的东西,否则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必须得行动起来——用独属自己的方式,与这个世界互动。

    我们现在就准备互动。“不对,”在互动之前,方盾突然对我说,“你有房子,有家,你也有我这个朋友,我才是那个一无所有的人。”

    我轻哼了一声。“房子又不是家,”我轻描淡写,却不无悲凉,“你也不算是我的朋友。”

    “我可以不是你的朋友,但你必须得承认,房子就是家。”

    “房子为什么就是家?”

    “房子从物质的角度来看虽说只是一堆钢筋水泥,但在心理上却意味着一种承载,承载着希望、寄托、血缘和情分。悲欢离合也好,父母的呵斥打骂也好,儿女承欢膝下也好,某顿烛光晚餐也好,一场家庭纠纷也好,都离不开屋瓦的衬托,天花板的聆听,沙发、桌椅和摆件的陪同,家具、墙皮或挂画的见证。没有房子,就没有家。”

    “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你错了,”我淡淡地说,“犯了根本性定义错误,房子,不过是家的皮相,而家是房里有人欢笑。”

    “房子是家的皮相,家是房里有人欢笑……”

    “同一时空系统里的非线性关系,”我对一时反应不过来,反复念叨的方盾说,“我要去买包烟,你慢慢回味。”

    我什么也不拾掇——甚至连脸也没洗,就那样穿着拖鞋,穿着大裤衩和白色背心,径直出门,走出楼栋单元,走入小区之央,也走入盛夏的酷热。我穿过洋房,穿过社区物业,沿着社区内部人行大道,走向小区东大门。出了大门,越过保安亭,向右一拐,进入了一家超市。

    超市的名字很好记,叫黑猫超市。

    ……

    七月四日,白日梦四:人在江湖

    是的,我是一名杀手。事实上,我是各国政要和商界大鳄极其青睐的地下赏金猎人。我行踪诡秘,杀人技艺高超,所以生意很好。政坛如祭坛,商场如战场,血腥暗里涌动,当上述政要和大鳄遇到困难,总会想到我。他们会通过线人与我联系,如果条件合适,杀的人又非善类,我就会换上一身刺客行头,靴里别上SA-M2匕首,肩上背着英式L115A3狙击步枪,在暗黑的夜里,不动声色地帮他们清除异己。没有人真正见过我,除了蓝馨。

    蓝馨是我的女友——我必须承认,她是我的唯一。我们相识于一个滂沱的雨夜。那天晚上,我从街头的酒馆里独自出来,打算步行回家。我心情糟透了,一路上伞也不打,任由瓢泼的雨水浇在身上。正满怀苍凉和孤独,耳畔隐隐约约传来了女人的哭泣声。顺着哭声,我发现了蓝馨。她坐在几米远外马路边上的石头沿子上,双手抱着膝盖,头埋在其中,浑身淋得精湿,正伴随着雨声嚎啕大哭。我错愕了一会,她一身黑衣黑裙,又埋着头,要不是有两条惨白的臂膊露在外面,我还以为是一堆衣服在哭。我不知道深更半夜、在这四下望不见一个鬼影的都市角落里,有人在雨中痛哭意味着什么。可也不能无动于衷,于是走上前,推了推她的肩膀。她在雨幕中抬起脸——苍白而秀气,一脸泪水和雨水地看着我。

    “为什么要在这里哭?”

    “难道你不知道吗?”她大哭道,“这世界没救了。”

    我吓了一跳,好久没看新闻联播了,难道官方已经宣布世界末日来临了?我站在雨里四顾了一下,看到各类建筑和黑色树木在哗哗的雨中像默哀般衰立,远处一家旅馆残缺的霓虹灯迷蒙闪烁,旁边主干道上偶有小轿车溅着路中央发亮的水洼急匆匆飞驰而去——个个如丧家之犬……的确有来日不多的迹象。

    “为什么世界没救了?”我还是问了她一句。

    “在刚才的聚会上,”她说,“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艾默达。”

    我的心骤然跳停了一下——原来是这个原因。艾默达是我的笔名。实际上,除了杀手,我还是一名写手。我一边杀人,一边写爱情,写理想,写崇高与自由。我的文笔很好,且保持着足够的愤怒,我控诉社会的虚伪,控诉欲望的沉沦,控诉人性的泯灭,倡导自然主义和本真价值观。写手才是我现实中真正的身份。但是很遗憾,这方面我做的并不成功,虽然出版了几本书,有一定知名度,但人们忙于同流合污和钻营,没人会注意——即使注意到了也不会在意——这世界还有个东西叫做本真价值观。

    我没想到会在这样一个雨夜里遇上我的忠实读者,而且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

    “我也不知道谁是艾默达,”我对她说,“这有什么好哭的?”。

    她哭得更大声了,“算了,你走吧,”她重新把头埋进膝盖上的臂弯里,“别管我。”

    我没有走。我当然不会走。“怎么能不管呢,”我说,“司徒谷爱说过,萍水相逢的痛,才是通往人性的爱。我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唯有陌生人的共情才能拯救你。”

    听到这句话,她猛地抬起头,霎时止住了哭声,一脸惊喜和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你不是说你不知道艾默达吗?”

    “知道他很重要吗?”我淡淡地说,“你只要知道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人跟你是同类就足够了。”

    司徒谷爱是我小说《孤独的同类》里的人物,他是一名失败的寻找者,毕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同类:随性、自由,善良,无组织纪律,无党派意识,藐视权威,热爱思辨,略带神经质,爱吃羊肉串和烤鱼片,坚决不交养老保险。司徒谷爱认为,人因有共情才不感到寂寞,最伟大的人性,也许是出自陌生的关爱。

    她高兴极了。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突然遇到知道艾默达和司徒谷爱的人。雨还在下,但是她已经不哭了。她仰起脸来打量我,发现我像一杆标枪一样立在雨中,瘦削而挺拔。事实上,我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头发耷拉在额间,衣服紧贴在身上。这应该是一副狼狈的样子,但她却看到了我眼神的坚毅、深邃和落寞。只有经历过绝望的人才有这样的眼神。雨水顺着我的睫毛落下来,我连眼睛眨都没眨一下。她注意到,我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银戒,在雨夜里幽冷闪亮。她的眼神黯淡了一下,但转瞬又开心起来。

    “谢谢你,”她说,“那你跟我是同类吗?”

    “我不知道,”我说,“但我想我不太可能像个二傻子一样坐在街头上哭。”

    她噗嗤一声笑了——蓝馨后来跟我说,她的心就是在那时开始被我融化的。“我就是个二傻子,”她开心地说,“可我认为我们是同类,你看,我们都是下雨天不带伞的人。”

    “是的,可是你该回家了。”

    “你呢,你怎么不回家?”

    “家?”我笑了笑,心里掠过一丝隐痛,“这不正在回嘛。”

    我曾经有过一个家。那个曾经朝夕相伴的“她”叫婉君。我们自异乡相识,彼此吸引,然后一起奋斗、成长、打拼,甚至浴血奋战过。那时我还年轻,血气方刚,整天热衷于立码头,插旗子。在一次帮会冲突时,她为了我,用自己柔弱的身躯替我挡了一千多刀,把自己活活变成了一个马蜂窝。我永远不会忘记她沾满鲜血的白裙与死前依旧羞涩的笑容,还有她看我时崇拜依恋的眼神以及当时我苍枭一样的惨嚎。婉君死后,我再也没有爱过。十年过去了,该报的仇已经报了,该冷的心已经冷了,我成了一名隐姓埋名的杀手。我心如死水。我不认为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能在我内心掀起波澜。

    她的眼神又黯淡了一下,为我的“家”。我能看出,家对于她来说,应该是一件奢侈的东西。有些人虽然有归处,却没有家。

    “那你回吧,”她说,“我还想再待一会。”

    雨不知何时小了,断断续续,接近于停。她的面部轮廓在眼前明晰起来,竟然是一个美人:一张杏仁状的小脸,苍白而秀气,鼻子挺直,眼眶微红,明亮的眼神里带着一丝孩童般的委屈,有几缕湿漉漉的发丝贴在额头和面颊上,像性感的、神来之笔的曲线。我的心突地动了一下。

    “要不这样”,我试探着说,“反正天亮还早,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我相信你不能把我怎样,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喝一杯?”

    她又噗嗤一声笑了。“你说话总是这样吗——我是说自恋?”她浅浅笑着,毫无女孩应有的防备之心,竟然痛痛快快地答应了我,“喝一杯就喝一杯。”

    我们就这样相识了。蓝馨的酒量很小,以至没喝几杯就满面酡红,几乎像盛开的牡丹。我一直没告诉她我就是艾默达。我把她带回了家,各自洗了澡,换上了干爽的衣衫。她穿着我的蓝色棉布格子衬衫,下面光着两条腿,像全世界最性感也最健康的病号。她对房间里各种怪异的摆设表示好奇,但绝不乱动。当知道我其实只是一个人单过时,简直开心的要命,丝毫没想过掩饰。等上了床,我发现她的身体像贡缎一样美好光滑。毫无疑问,这样圣洁的身子她在一直为我这样的人保留。我给她讲我之前的故事以及戒指的由来,她像温顺的猫一样蜷缩在我怀里,静静聆听,间或用手揪弄我衣服上胸口部位的纽扣。她将头抵在我的下颌处,鼻息间传来了好闻的发香。我们做了爱。

    我们爱上了。我们在夏天去支嘎阿鲁湖荡船,冬天到阿尔卑斯山滑雪。我逐渐发现,蓝馨其实是个心灵比天山雪莲还要圣洁的女孩,她对人世间的险恶毫无防范之心,对都市光怪陆离的虚华也绝无艳羡之意。我不知道她以这种状态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她依赖于我,在她眼里我就是她的全部。而在我的眼里,她就是一座宝藏。我在心里终于彻底放下婉君,一心一意地爱着她。

    然而,任务还是来了。在一个阴沉的下午,有人找到了我。这次的刺杀对象是俄罗斯《商业周刊》的总编伊万诺维奇·莱蒙托夫先生,委托人是克里姆林宫总统办公厅一名不明身份的政客。刺杀的原因是《商业周刊》受莱蒙托夫指示,发表了一系列不利涅涅茨自治区某大型油气开采公司的言论,矛头直指该公司幕后寡头弗拉基米尔·纳尼切夫先生,暗示其涉嫌非法垄断和黑幕交易。纳尼切夫获悉后相当恼怒,于是秘密接洽克里姆林宫同盟势力,要求铲除莱蒙托夫,以威慑其背后真正的黑手。处于种种考虑,克里姆林宫方决定启用境外杀手,于是通过层层线人,找到了我,开出的条件是一亿卢布。

    我接下了。我想干完这一票就洗手不干,带着蓝馨远赴异国他乡,去非洲肯尼亚或者卢旺达附近,挨着大草原住下来,育儿养女,耕牧狩猎。蓝馨也喜欢非洲,她最欢看的电视节目就是Discovery探索频道,一望无际的非洲大草原上,斑马和大象集结成群。

    我出发的那一天,蓝馨亲自到机场来送我,她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莫斯科,当然,更不知道我是一名杀手。我的身份在她眼里一直是一个谜,她却任由谜面在那沉默或活跃,对谜底从不过问。你可以说她是没心没肺,但我知道其实是骨子里的信任,以及对世俗名利的满不在乎——即便我是总统又怎样。她微微嘟着嘴,目送我过了安检,直至转入登机通道消失不见,然后再次像委屈的小孩子似的嘟了最后一下嘴,转身独自回家。

    刺杀进展得很顺利。到达莫斯科后,有专门的线人来接应我,我不懂俄语,为此组织方还专门配备了一名个子瘦小、鼻子奇大的外交翻译(当然是内部的),说着地道的BJ腔与我交流有关事项。我很快就获悉了以下信息:一,伊万诺维奇·莱蒙托夫先生住在茹科夫卡镇,该镇位于布良斯克州,居所为一幢哥特式风格别墅,靠着杰斯纳河,周边无高层建筑,不具备凌空射杀条件;二,伊万诺维奇·莱蒙托夫每周五晚上必定待在家里,且有晚餐后沿着河道遛狗的习惯,每次时长半小时左右,是唯一也是绝佳的射杀时机;三,伊万诺维奇·莱蒙托夫所在的别墅区戒备森严,外人无法进入,沿河步行道(在小区内)与河之间竖着一道防护电网,网格较小,仅有二指间距,网上架有危急报警器及红外线夜视摄像头;四,在距离布良斯克州不远的佳季科沃城,有一家名为玛哈特的连锁超市,超市的仓储秘密通道连接着一间地下兵器库,我只需要由线人带领,然后和守护人对上相应暗号和手势,就可以进入其中,任意挑选世界上最精良的任何武器和装备。

    任务并不难。我很快便确定了作战方案:在某个周五的傍晚时分,潜入别墅区对岸长满樟子松和灌木的丛林里,然后选择最有利的地形,匍匐下来,架起狙击枪——调焦——等待——果断行动,用我最擅长的L115A3,隔着防护网和杰斯纳河将莱蒙托夫一枪毙命。要说难,最难的就是我的枪法必须精准,要在百米开外,且在光线昏暗的条件下,让子弹准确无误地穿过狭小的网格,准确无误地射穿对方脑袋。万一子弹触碰到铁网,弹程偏差,并引起警报器报警——安保赶来,对方卧倒或逃窜,猎狗狂吠,我很有可能来不及射出第二枪,甚至来不及逃出那片丛林。伟大的克格勃民族防范能力还是很强悍的。

    我当然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我匍匐在河对岸潮冷的地上和扎人的灌木丛里时,甚至想到了蓝馨迷人的小脸和壮阔的非洲大草原。我要和她繁衍一大堆后代。

    晚上七点左右,伊万诺维奇·莱蒙托夫先生出来了,手里牵着一只斑点狗。他体躯庞大,肚子圆鼓,肥胖的脸上长着一副双下巴,神态迟钝里带着傲慢。如果不是我的暗杀对象,我还以为是某位重量级教皇来了。我将瞄准镜的刻度线对准他脑袋的太阳穴处,随着他步伐的变换而缓慢移动。与此同时,我必须得分出一部分精力观察铁丝网格与他太阳穴之间的角度变化,我要在这两者间找出一条稍纵即逝、畅通无阻的直线来,让子弹绝无偏差地沿此直线飞行。我找到了。我扣动了扳机。伴随着步行河道昏暗的社区路灯,我看见莱蒙托夫脑袋倏地一歪,子弹准确命中。他旋即两手一张,狗绳离手,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那条斑点狗一时还不明白怎么回事,摇着尾巴围着他身体来回打转。我将狙击步枪收好,装进盒子里,背上身,快速穿越那片丛林,最终消失在漫漫夜色里。

    我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我没有久留,将枪支归还后,我卸下伪装——每次执行任务我都会易容,当晚乘着火车返回了莫斯科。到达时已经很晚了,我随便找了一家旅馆住下,盘算着回去后要不要向蓝馨坦白我的某种身份,职业杀手或艾默达。第二天,我甚至没去著名的圣巴西尔大教堂和红场看上一眼,就订购了返程的机票。

    回到国内,回到家,我将蓝馨紧紧地抱在怀里。她的身体滚烫火热,像柔软的正在发射中的炮膛。从那一刻起,我决定,今后再也不会碰枪。

    我与她申领了结婚证。钱到位后,我们便开启了蜜月模式。我彻底放松了因职业习惯而一直绷紧的神经,与蓝馨穿街走巷,品尝人间烟火。我们去到处飘着滋滋肉香的阿克嘟噜大街吃烤羊肉串;去熙熙攘攘的江南古镇品尝据说是用三百年老卤水卤制的臭豆腐;去鲜活生猛,阿拉斯加帝王蟹、澳洲龙虾与舟山带鱼共存的海鲜市场游逛。晚上回到家,我们意犹未尽,缠绕在床上,充分发挥想象,积极研究和投入各种天体游戏。

    我感到幸福的生活莫过于此。在去非洲之前,我们要把这片生我们、养我们的东方土地尽情地享受一遍,发现它的善美,忘记它的虚伪,体验它的真情和质朴。但是谁能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会彻底打碎这个美梦呢?

    事情发生在晚上。那天晚上,蓝馨在卧室里不知忙活什么,而我独自在书房里写一点点东西。到夜里一点左右,我正写到意兴阑珊,蓝馨蹑手蹑脚地推门进来,走到椅子后面抱住我。她身上散发着袭人的体香,我感到一阵飘然。都这么晚了这妮子还不睡。“我肚子饿了,”她趴在我耳边哀求,“咱们出去找点食吃吧。”

    她想去吃摆在马路边上的麻辣烫。在距离我们住处不远、隔着两个红绿灯的路口就有一家。闲来无聊,有时我们也会去吃上一碗。摆摊的是一位来自安徽的小姑娘,姓崔,叫崔小九,都很熟了。我虽然有点懒得动弹,但经受不住这姑娘的一番厮磨,只好换好衣服,陪她下楼。蓝馨兴高采烈,丝毫不顾忌深更半夜里身负一人下楼梯是何等的艰难,只管伸长了双臂从后面搂住我的脖颈,像只树袋熊一样紧紧趴伏在我后背上。下了楼,趁她松开的时候我在她胸脯上摸了一把,蓝馨嘟着嘴说了声讨厌,然后用两只手挎住我一条胳膊向前走,一边问:“哎,你说咱俩现在是什么关系?”

    “夫妻关系。”我如实回答。

    “嗯,夫妻关系。”蓝馨甜蜜地附和。还算皎洁的月光下,我能看到她嘴角微微向上一弯,像得到表彰的幼儿园大班女孩一样美美地笑了。从领结婚证到现在十几天,同样的话她至少无赖地问了五六次,每次我认真老实的回答都能令她获取极大的满足,像确认一件美事,因真实存在而喜不自胜。作为一位无父无母的孤单女孩,我知道自己就是她的全部。想到这里,我内心隐隐有些不安,因为再过大约一小时后我将死去——是的,千真万确,毫无意外地死去。蓝馨对此一无所知。很难想象我的死会给她带来什么样的打击。

    夜已经极深,小区里显得格外静谧。昏暗夜灯下,只听见两人脚步声嚓嚓作响,像一对奔赴任务的雌雄大盗。我斜眼看到,蓝馨小巧白皙的面庞被夜色镀上一层银辉,长长睫毛下是一汪潭水,里面清纯清澈,盈盈闪亮。出了小区,经过侧门口那条幽暗的小路时,月光和路灯被浓郁的树丛遮住了,人像掉进了黑暗里。那些树和影斑驳杂乱,鬼鬼祟祟,好象后面掩藏了千万伏兵,随时跳出来图谋不轨。蓝馨紧紧抱住我胳膊,将头靠在我肩膀上。她身上的清香阵阵袭人,紧张的喘息就在耳际,惹得我一阵气血翻涌,一度非常渴望有梦面大盗自林中跃出,欲劫财劫色,我毫无畏惧挺身迎战,一步也不肯退,纵中上一刀鲜血飞溅亦在所不惜,只为护得蓝美人额前那绺美丽的青丝不因突生横变位置有一点偏,只为她眼里那一点心慌、一点心醉都是为我的安危和我呵护她的夸张……

    小崔摊位一如所料的在——这安徽姑娘昼伏夜出,极其忠诚于自己的事业,麻辣烫不卖完永远不回家。除了卖麻辣烫,她还卖馄饨,锅碗瓢盆所有的家把什都在一辆带轮子的木质推车上。隔着一条街,一杆路灯下,老远就看见她孤零零地守在车摊后低着头忙碌,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让人心生爱怜。看到我们过来,小崔羞涩地一笑,一声不吭地起火、上锅、抓调料,手脚麻利,技术娴熟,也不问问我们是吃馄饨还是麻辣烫。我随手掏给她一把钱,跟她说:“小九,麻烦你,到隔壁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帮我买五罐啤酒、一袋烤鱼片,这里我来。”小崔“哎”了一声,仍下摊子就跑了。她跑得极其夸张慌张,矮小的背影在夜色勾勒下像张牙舞爪的汤姆猫。我和蓝馨都是老顾客了,真弄不明白为什么每次见到我们,她都如此慌张。我毫不客气,大咧咧取代崔小九位置,亲自动手煮菜。蓝馨像个开心的孩子,在旁边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地用手指着菜摊说:“我要这个!还有这个!再加一个这个!那个我也要!”我依言胡乱夹起些生菜豆芽金针菇,一股脑丢进汤锅里。煮着时,一辆出租车停在摊位前,的士司机下车夜宵,错把我当成了摊主,牛逼烘烘地点了不少贡丸蟹肉棒鹌鹑蛋催着下锅,我严肃地扮演着店小二的角色,手忙脚乱,服务周到。蓝馨耸动着肩膀在一旁默不作声,背对司机笑得花枝乱颤。

    司机心满意足地驾车而去时,小崔才抱着啤酒和鱼片气喘吁吁地赶了回来。她跟我说隔壁那家便利店不知为何关门了,她又多跑了两条马路才买到的。我在心底苦笑了一声,这傻孩子,就是实诚。我把口袋里剩下的百八十块零钱全都掏出来塞给她,骗她说是刚才卖麻辣烫赚的,小崔面红耳赤,不知收好还是不收好。蓝馨不以为意,坐在旁边,自顾自吃得津津有味,一副乖乖的样子。我心情大好,打开一瓶啤酒背对马路坐定,边喝边和小崔瞎扯,不时调戏她一两句。蓝馨似听非听,浑然由我。是夜温柔如水,只觉万物皆媚。

    别提江湖/酒肉朋友少一个最好

    难言寂寞/茫茫人海里虚无缥缈

    放弃寻找/一切都是风中的稻草

    别谈往事/回忆总是比真实妖娆

    难以归隐/有些事情逃也逃不了

    放下野心/一切都是风中的稻草

    没有人能表里如一/何苦在舞台上坚持到老

    光芒四射的她/也会在深夜里胡搞

    所以,索性放下心中的屠刀

    对着青岛鱼片干杯东北老烧

    当身边美人解开她的衣袍/一切都是风中的稻草

    我默默斟酌着字句,五罐啤酒不知不觉喝下去四瓶半,正尿意合着诗意一起盎然,耳畔骤然传来“咣”地一声爆响。三个人一齐惊悚抬头,赫然看到车摊上一只铁锅自己飞上了天,一锅汤菜瞬间在空中五彩缤纷地放成了礼花——真是朗朗乾坤无奇不有。我倏地回头转身,这才发现五个穿制服的人不知何时呼啸而至,冲上来就砸。那真端地如虎狼一样凶猛:踹锅的踹锅,砸灶的砸灶,掀桌子的掀桌子,气势如虹分工明确出手迅猛大义凛然。好好的一个麻辣摊位瞬间在我眼前分崩瓦解,速度之快让人如梦似幻。我和蓝馨面面相觎尚未来得及反应,小崔已冲了上去,跟其中一位突击队员就一只水桶展开了拉锯战。城管队员厉声呵斥她放手,她一声不吭面无表情勇敢争抢。我和蓝馨都觉得她这是徒劳,万没想到最后她竟然胜利了。那名城管最终悻悻地松了手,转跟其他伙伴把另外一些家什如仍破烂一样毫无怜惜地嘁哩哐当仍到卡车兜里,然后相继爬上车,油门一踩,“呜”地一声有如风卷残云二话不说扬长而去,只甩下我们三人呆立原地恍如一帘幽梦。

    什么情况这是?

    小崔半晌一声不吭,拎着塑料桶一身汤汁地傲立于路当口,威风凛凛地像月光下的圣斗士。我也一声不吭,默默地点上了一支烟,开始陷入了思索。蓝馨在夜色中温柔而立,衣衫上沾了些许汤汁,依然美丽得不可方物。要不是我刚才动作快,把她藏在身后,只怕她的皮肤都要被烫伤——这就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操他妈,”静默里我听到蓝馨在嘀咕着骂人,“我还没吃饱。”

    我哈哈大笑,小崔也扑哧莞尔。大家都准备从圣斗士放松到正常人,这时突然又惊奇地发现:那治安车竟然又返回来了!车未到人先到,刚才跟小崔争抢的那位简直就是从车上面飞下来的,接着用子弹的速度去抢小崔还拿在手里的水桶。动作之迅猛,目标之精确,不得不让人怀疑那不是一只普通的水桶——我决定也要这只桶。

    就在那名城管队员已抓住那只水桶正用力向外拽时,一只手——我的——从侧后方稳而有力地抓住了他的胳膊。城管队员抽了抽没抽动。回头看了看,便看到了我那张淡漠且还称得上英俊的脸。

    他立即就火了:“干什么呢你!没看到我们正在执行公务吗?”

    “看到了。”我淡淡地说。面对那张狰狞的脸,我的心竟然在刹那间沉静到极点,同时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凉——不到一小时后我将死去,彻底消逝在这人间,这是一个全世界上只有我一人知晓、承受却无法分享的秘密,叫人神伤。我死后蓝馨会怎样?会哭吗?“我不知道你们是否属于执行公务,”我继续对城管说,若有所思地看着远方一棵朦胧的树,脑子里猜测着它该算那一科的植物,目光和心绪渐渐平和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我只知道这只桶你们不能带走。”

    城管更加愤怒:“你说不能带走就不能带走?你干什么的——松手你!”

    我没有松手,事实上我抓得更紧了。“对!”我把视线从树那儿移过来,深深地看着他,“我说不能带走就不能带走。”

    这时其他四名城管也相继围了上来,其中一人靠前看清了我的脸庞,“哟”地惊呼了一声:“原来是你啊。”我心想,坏了,这里面有人认识我。我说过,在很多年以前,我是个社会混混,我虽然没有欺负过平民百姓,却因为婉君的死,单枪匹马挑了一个帮派。当然,也得罪了不少人。我转身去当了杀手,从此没人再知道我的过往。这人认识我,说明以前在黑社会混过,现在不知为何混进了城管队伍里。

    我面无表情,心想,认识我就好。他应该知道,我身手敏捷,功夫深厚,有十年少林俗家弟子和三年特种武警履历,不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

    “算了算了,大家都不容易,”他说,扒拉开我俩的手,对一众同行使眼色,“这是王哥,我们撤了吧。”

    抢水桶的那位显然是个愣头青,“什么王哥,”他不屑地说,临走前用手点着我的鼻子,“你这号人我见得多了,别充大个和耍流氓,知道吗?”

    然后就听到“咣”地一声——我一把扭住他胳膊和手腕,迅猛一带,把他当街摔了大马趴!说我,骂我,都可以,但我不容许这世上有人点我鼻子。

    突兀横生,小崔傻愣愣站在一旁脸都吓白了,蓝馨倒是淡定自若,小龙女一般俏立在那儿看,不急不慌不怕不乱不言不叫,要多乖有多乖——我真是喜欢她这副样子。只要我活着,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事情让她大惊小怪。我就是她最大的传奇。

    其他城管怎么也没想到我还敢打人,除了认识我的那位,齐拥上来围攻。那名摔倒的爬起来肺都气炸了,嘴里发出嚎叫,仗着人多势众又扑上来,到处找我的脸,企图狠狠扇我一个耳光以争回面子。我胸有成竹不慌不忙,骑马蹲档一个扫趟腿,不客气地把这位再来一个大马趴。然后一记铁拳,直接让扑上来的那位满脸开花。接着拦腰一掌切中右侧围攻的那位的小腹,让他嚎叫着成为虾米。最后“啪”“啪”两巴掌,把左侧那位扇得晕头转向原地打转。他们痛成一团。我把认识我的那位拉到一边,勾住他脖子。

    “怎么办?”我跟他说,“这算袭警吗?”

    “不算不算,”他点头哈腰地说,“再说我们也不是警察。”

    “那允许我发表一下演讲吗?”

    “演讲?”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我表情严肃,不像是在开玩笑——只好赶紧答应,“可以可以。”

    虽是春临夏,夜风也有点凉。我站在街口,看着那四个被打的人。他们用激愤不服的眼神怒视着我,我用更加凌厉霸气的目光将之统统斩落。

    “我说五点,”我说,“第一,你们刚才的行为纯粹属欺软怕硬,别不服,要是立这儿摆摊的是一群山东大汉,别说卖麻辣烫,就是卖毒药卖炮弹,我也不信你们有这个胆量冲上来就砸;第二,执行公务也不是这么个执行法,国家给你们权利维护公共秩序,并不等于就可以随意抢砸褫夺,那跟土匪没什么区别,这里面一定有个人道的东西在里面;第三,不可否认你们这样做其实也不完全是为了执行公务——别他妈净找好听的理由了蒙谁呢——还有一种破坏欲在作祟,也就是通过稀哩哗啦的破坏来获得成就感,觉得自己很威风,这就太险恶了;第四,现在马路上又没什么车更没什么人,小姑娘只占那么丁点地方赚点钱就真妨碍交通影响市容了吗夜都这么深了?这不明摆着跟人过不去吗?第五,第五是最重要的……”我想了想,一时想不出第五是什么内容,就干脆声色俱厉地提高分贝,觉得跟他们这样和颜悦色纯他妈扯淡——

    “没看到我啤酒还没喝完呢!冲上来就砸,你们全他妈瞎啦,滚!”

    ……

    回家的路上,蓝馨刚开始还挎着我默默走路,一本正经,忽然间“扑哧”一声露了陷,“第五,第五才是最重要的!”她干脆咯咯大笑,学我刚才的粗口,“没看到我啤酒还没喝完呢!冲上来就砸,你们全他妈瞎啦!”然后就咯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也跟着稀里糊涂地笑起来,不知笑点在哪,问她:“有那么好笑吗?”蓝馨不答,忍住笑,勉强正经了一会儿,又神神秘秘地对他说:“哎,我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我心情愉悦,一时忘记了自己即将死去。

    蓝馨故意不答,歪着头,两只眼睛在我脸上骨碌碌地到处严肃地审视,突然间在我耳旁轻喊一声:“小崔爱上你啦!”然后就又憋不住咯咯地笑。受她情绪的感染,又浮想到小崔红扑扑的脸蛋以及我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傻劲,我也忍不住笑了。天快亮了,蓝馨把我搂得更紧了。我能感觉到她软软的身子里有一颗单纯、善良和高贵的心。

    “娶她做二房吧。”我深情地嗅着她的发香说,“反正不能让她做一房,一房的位置永远是你的。”

    “去你的!”蓝馨美滋滋地说。

    这时候约有三点多了吧,正是人们睡得最熟的当口。返入小区侧门那条幽暗小路时,感觉四周极静,大音无声到像是有千军万马在耳边轰鸣。整个小区也如诈死的巨兽般沉寂在夜里,一个多小时后,它将在做早生意的人的喧踏声中醒来,而我却已不在人间。

    阴恻恻树影下,我似乎听见蓝馨的心在扑通、扑通、扑通地猛跳。

    就在这时,就在这时……

    ——就像是阴影以光速穿过世间万物——穿过天,穿过月,穿过一层又一层的建筑,穿过浓郁阴险的树丛——不留余地的来笼罩心灵……刹那间,我的心猛地一沉,不详的预感劈头盖脸而来,而且立即应验!

    我明白,时候到了,我该死了!

    带着一束尖锐森寒的风,和一声憋足了劲的闷叱,我的后脑突然受到重重一击!甜甜的腥味立即在喉咙蔓延开来,眼前是无比漆黑的世界和无数跳跃着、闪烁着的金星。紧接着的第二棒挥来时,我的手已下意识自肩向后反绞,抓住棍棒——是铁的——几乎是将袭击者脚不沾地扯带到眼前!但眼前是如此的昏暗啊,虽近在咫尺亦看不清袭击者的面孔,只能感觉到滚烫的热血和脑浆混杂着蓝馨仿佛远在前世纪的哭喊纷至沓来。一切是如此的混沌。万物在目眩地下坠。别消失,别消失,消失就是死亡。

    循着对方粗重的喘息,我准确而致命地锁住了对方的喉咙,那里有一道凸起的疤痕。我瞬然明白,是张小飞。我想对张小飞怒吼,但吼不出来,我想对张小飞微笑,但笑不出来。每喘一口气都恶心到头晕目眩。我已退出江湖,我想,为什么还要纠缠不休?!这么久远的事了,他为什么还是对我念念不忘?!

    ……十年前。一个寒夜。一条荒街。几百个人。一场混战。为了一个卖花的姑娘。

    “记住,要丧天良就必须付出代价。”在历经血肉横飞的胜利后,我——王朔枪——当年中环地区最冷血的古惑仔之一——面无表情,反手握刃将亲手制服的黑衣帮帮主张小飞张老大逼迫到墙角,“这就是你的代价。”我淡淡地说,然后反手猛地冲天一挥。随着我黑色风衣如鹰翼般潇洒地起落,张老大的脖子倏地裂显一道白线,鲜血随之涌出。刀口距离颈动脉只有零点零一公分。张老大在死亡的边缘颤栗着倒下,当发现尿液浸湿了裤裆时,王朔枪早已率领众兄弟远去。长街凄冷、荒凉,一如对方冷酷的背影……

    那也只不过是我戎马倥偬的江湖生涯中一个小小的场景而已,怎值一提……遥想金戈铁马当年,江湖无人与我争锋……我围魏救赵,挥剑决浮云,大略驾群才……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可大脑再也无法思维,耳边的轰鸣不可抑制地扩大、浓密,就像千万个锣鼓在斗室里演练。沉重而粘稠如粥的黑暗中明明有团光,却什么都看不见。我想用手擦亮眼,但发觉并没有手;我想自黑暗中跋涉向光明,但腿呢——那根本也是一片虚无。更为可怕的是我的记忆突然空白:我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以这种虚无状态存在着……可什么是虚无……

    我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只剩下一束魂的意念在那里强撑:看着张飞在自己僵硬的、铁钳般的手的扼制中活活窒息,看着肝胆俱碎的蓝馨紧紧抱住我的尸体疯狂地摇,企图把我摇活。我感到幸福和满足,为我如此惨烈地死去,更为蓝馨如此痴心、伤心、全身心的拥抱和哭喊——那谁也不为,只是为了我啊。

    那是一幕怎样凄厉、悲壮的场景,世上再好的笔触也无法形容!一个男人的尸体横在一边,另一个男人的尸体被他新婚的妻子紧紧搂抱在怀里,天地间到处都是哭喊、泪花、绝望和悲恸!黑夜的狂风在蓝馨的嚎啕声中凄厉大笑,将她一头乌黑的长发吹拂得有如千万根精灵在绝望中盘旋、狂舞。她哭,她笑,她跪倒在地,试图以自己的胸膛去温暖那逐渐僵硬冰冷的尸体,而泪水,就像飞溅的海……

    可是世上再大的伤心也无法挽救一个人哪怕是片刻的生命,当骤然失去后,才明白最痛苦的不是那突如其来的重若千斤的当胸一锤,而是随着时光冉冉而过时那种始终无法摆脱的痛苦回忆——我死了以后,蓝馨失魂落魄,终生不嫁,终生以泪洗面,任何出众的、非凡的异性都再也不能唤起她哪怕丝毫的快乐和欢愉。世界上她最爱的那个人去了,王朔枪是她心底永远的痛……

    我是她心底永远的痛……

    ……

    实在憋不住了……停!黑暗中,我在心里轻喝一声。啤酒喝多了的副作用就是尿多,半小时前刚尿过现在又憋得不行。我冲出被窝,冲向厕所,一通惊天动地的哗啦啦,让储藏了千年万久的尿液冲关奔流不复回。旋即返回到床上,重将头蒙得密不透风。

    我又死了一次。死亡的快感总是让人欲罢不能。

    我蒙着头蜷缩在被窝里,默默回味片刻,渐渐地回到现实中来,发现已经兴奋得全身大汗淋漓。这时墙壁上的挂钟滴答声异常清晰而真实地传入耳中——已是凌晨三点多了。就这样在一个寂寞的夜里,在一张寂寞的床上,一个躲在臭烘烘的被窝世界里的人,在想象中经历了一场莫名的死亡的高潮。

    至此,今晚已经死去过三次。

    可是睡不着,还是睡不着。放纵想象的后果就像天兵天将在大脑里举行了一场混战,将脑子里每一处神经末梢都刺激得亢奋无比。愈辗转愈清醒。蒙着头的空间是如此逼仄、浑浊和燥热——在行将窒息、崩溃的千钧一线,我于黑暗中骤然掀开被卧,起身,自救。卧室内空调冷气打得厉害,大汗淋漓迎上后是遍体的通凉。我摸索着点上一支烟,光着身子静静地站在夜室里苦恼。当失眠症越来越严重时,我前所未有地渴望着真正死去。

    我叫王朔枪。

    我是一名深度MD白日梦患者。

    我一个人靠想象活到现在,所以,根本没有什么方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