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恩怨宋府
长街。
夜以深。
盏灯留下的影子已很长,长的没有人看见,在冬风里,街上往往走的会更少。
“回去吧!”
楚琼用纤手放在了韩机的右手上,这种轻轻的触碰,是楚琼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如此的大胆。
难道今夜的酒更容易使人醉,还是她自己不因为酒而醉了?
韩机的手平放在桌案上,他觉的上面是温,下面是凉。
他的右手仍然握着整个酒杯,酒杯在桌案上,就象一个少女对他深情微笑着。
酒杯的反光如同韩机的双眼一样,多情且温暖。
“是啊!应该回去了!”
“喝的这么晚,好象是第一次?”
“但愿能有第二次,第三次……”
“那就多待半个时辰,就不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楚琼放在韩机手掌背面的纤手,白皙且柔软,她两眼直锁着韩机的眼睛看,纤手在轻轻的缠绵着手背。
她的脸很恬静,恬静的几乎要揉碎烛灯的荧火。
越是这种恬静,越能让人感受到烈火的扑面而来。
韩机的右手还在紧握着酒杯,他每增加一分力量,这酒杯反倒也增加一分坚固。
“长街的深夜,想不到会令人如此缠绵?”
“缠绵的夜,离不开缠绵的情人!”
还是楚琼紧紧的盯着韩机的双眼,她的这种燃烧如火的凝聚力,化为了柔情似水,可以以柔克刚。
“越到深夜,长街越会显的孤独!”
韩机忽然松开了酒杯,就象松开了紧紧抱着的一个少女。
他又看了看酒杯,嘴际里残留着一种芬芳。
如同刚喝过一杯葡萄酒,把干燥的嘴唇滋润。
“过几天我也想回京都了,但却又不想离开!”
“为什么?”
“因为长街还有我未做完的事情!”
“指的是什么事?”
“你说呢?”
韩机看着楚琼已经化了的胭脂红,这丰润又圆的嘴唇,如同是一被剡尖的利锷,要剜开他的心脏。
楚琼的手,还在韩机的手背上。
她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她也不会去想改变。
二楼的木门。
把小间封闭着,封闭的几乎要透不过气来。
烛火,桌案,酒杯。
如同可以被压抑后的释放给彻底揉碎。
两个白瓷人,烛火中燃烧起来的瓷人。
被封闭在与世隔绝里。
没有喘息声,只有轻轻的触碰。
木门开了,廊道的黑暗,几乎可以把烛火扑灭。
栏栈,原来是这么长,这么宛然。
长街。
更长。
深夜,一条已远离孤独寂寞的长街。
白衣人,锦衣人。
手挽着手,轻轻的走在长街上。
空旷的长街,只有他们两个人。
盏灯远离了两个投在街面的背影,越来越幽长。
幽长的绝不是背影,而是飘忽不定的心。
“这也是我和你第一次在长街的深夜吧?”
楚琼仍然用她的双眼紧锁着韩机的侧眸,这半个清澈透明的眼眸,如同冬夜里仅有的一颗星光,可以照亮整片寒空。
月色,寒空,长影。
都被清眸照的更加明亮,韩机的手被楚琼挽的更紧,紧的如手指都深深的陷了进去。
“没有深夜的长街,好象缺少了什么?”
“你说缺少了什么?”
楚琼深锁的眼神,终于迸发出了浓浓的柔情,这柔情也和长街一样,只有在孤独的深夜,才可完美的迸发出来。
走到宋记钱庄的横巷交叉口时,忽然有个黑影从横巷里走了出来。
这个人看过去是个中年人,嘴上还带着浓浓的酒气,这酒气是劣酒,又是烈酒的酒气。
葫芦里还有酒气,瓶塞连着一根红绳,在酒葫芦外摇来摇去。
那个黑影又抬头喝了一口酒。
这个身子摇摇晃晃,几乎要撞在楚琼的白裙上。
“你是谁?”
楚琼并没有带剑,因为她出来基本不带剑,除非和白殷殷走在一起。
这个黑影虽然喝酒的样子很猥琐,衣服也穿的不修边幅。
但在街上宋家钱庄大门屋檐盏灯的照亮下,透过他几捋飘下来的长发里。
可以看出他的脸,还有俊俏的原形,鼻子经历的风雨,亦没有掩盖原有的挺拔。
这中年人,在少年时,必长的剑眉星目,气宇轩昂。
因为从他的眼神里,还有一股剑客的杀气。
如此炯热的眼神,如寒星一样,可以点亮最后的一片昏暗。
“我是金天龙!”
“金天龙?中原武林中称为天下第一寒铁棍的金天龙?”
“正是!”
“你来这里干什么?”
韩机蹙眉一问,用身子挡在楚琼的面前,他知道金天龙杀人不眨眼,并且武功极高,在长街上,可能没人是他的对手。
“我来找杀我大哥的人?”
“你大哥金驼棍,没人知道是谁杀的!”
“是长街人,如若你们长街找不出杀我大哥的人,这长街上必须每天少一个人!”
金天龙说完这句话,眼里还残留着凶光,他的双手还有未洗掉的血渍,只不过被干燥的西风给吹的让他不愿洗掉。
鲜血,葫芦,铁棍。
如此阴凉的凄恻,可以编织多少长街人的残梦。
“你这样滥杀无辜,岂不让天下人笑话?”
“笑话?难道比要了我大哥的命,更容易使人笑话?”
“你大哥虽然冤枉,宋家大院好象还欠了他一万银两和半座山林!”
“对,所以我杀人就是给送家大院看的,你没看见这钱庄门口躺着个人!”
韩机回眸一看,果然看见暗陬处,躺着个四肢已经冰凉的人。
血也已干涸,已经紧紧的黏在宋记钱庄的白壁上,还有华丽的砖甃上。
“你应该找宋天萧去,而不应该滥杀无辜的百姓!”
“你看看我杀的人是谁?”
楚琼走了上去,发现这尸体,身上穿着的是紫锦袍,原来是高小光衙内带来的大内高手。
这些侍卫个个身怀绝技,可也倒在了乐大封的寒铁棍下。
“韩机,原来是高衙内的人!”
“看来明天高衙内见失了贴身侍卫,必然会大怒,如果找不出凶手是谁?必然会血洗长街!”
“血洗长街?”
楚琼低着头,看着阴冷的街面,心里感到一阵凉意袭来。
直接冷的她发颤,她握紧了拳头,正象握紧了她的剑,可剑不在她的手上。
“金天龙,你这样是害了长街!”
韩机一脸的愤怒,他也握紧了拳头,可他的手里也没有刀,没有剑。
“你们慌什么,我金天龙虽然杀人无数,但也不滥杀无辜,今日只是做给那宋天萧看,让他送出杀出杀我大哥的人!”
“可是你杀的是太尉府里的人!”
楚琼继续低着长眉一问,她的神色比刚才好了许多,变的沉着冷静。
“太尉府里的人,难道我就怕他?”
金天龙又狠狠地喝了一口酒,似乎可以把整个酒葫芦给吞进嘴巴里。
“金天龙,并不是怕不怕的问题,而是高衙内是个凶残的纨绔子弟,他手下都是些身怀绝技的大内高手,就算皇上的带刀御前侍卫,也不一定能奈何的了他们!”
“绝顶高手?难道这躺着的紫衣袍人就是高手?”
这时宋记钱庄里面的烛灯似乎晃了一下,在这深夜里,居然还能看见宋记钱庄出来的暗火。
“金天龙,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要不去找个地方说话!”
“对,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去我叔的小酒肆!”
“好,去楚业群这瘸子的小酒肆去坐坐,虽然里面都是劣酒,但也可以驱散身上的寒冷!”
金天龙点头允诺,楚琼和韩机也转过身子,后面跟着乐大封的长影,一起往楚业群的酒肆走去。
楚业群的小酒肆,檐花下根本没有笼灯,为了省几块燃油的松脂钱,这松脂可比酒还贵,比他的劣酒可值钱多了。
所以这打油的钱,好不如买几坛烈酒来的实在。
檐花下黑不溜秋,如果没有月光,和韩家酒肆返照过来的一顶点残光。
那楚业群的酒肆,应该不叫酒肆,而应该叫停灵柩的地方,可是那厝房也应该有时熄时灭的烛火。
幽暗的如走在了地层的石阶上,楚琼往窗户内看了看,根本没有看见一点光亮。
她用手拍了拍门扃,门板的振音,如同可以把屋檐下的黑暗给驱散。
长街上空无一人,就算是长街尽头的酒肆,也只有掉了漆皮的盏灯,在悠悠的放着寒光。
楚琼又拍了拍门,比第一次的拍打声,显的更加响亮,木质的沉闷,如同可以把长街宅屋里的睡人给拍醒过来。
大杏仁眼,如此的漂亮,可不知她又在闪耀着什么,楚琼倚在门板上,静静地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韩机站在石阶上,分不清月光和盏灯的光,把他的青灰色锦衣给照的发紫发暗。
金天龙也站在最后一格石阶上,他面无表情,冷酷的如同盏灯的寒光一样。
屋檐下的木门开了,里面还有昏暗的烛火。
一个瘸子走的很慢,手里只拿着一根红木拐杖。
一只手小心的握着灯罃子的壶柄。
风在吹,人在走,烛火也在晃动。
跟他的瘸了左腿一样,抖动的象自己的眼睛在抖动。
烛火如此,何况深夜里看他瘸了腿。
没人会想一个瘸子竟然也会如此坚强,坚强的一个老人,还守着长街的孤独。
他并不孤独,因为他要活着,和长街一样,永久的让人活下去。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去睡?”
“叔,今夜来这里喝你店里的酒!”
楚琼先走了进去,韩机也跟在后面,金天龙是最后一个迈进门槛。
里面的灯开始调的更亮,芯头象绳子一样,在被油火煎烤。
周围即有油味,又有烧焦的绳索味。
更烤焦的猪皮一样,熏炙的还有股香味。
楚业群端上来了几盘冷菜,还有一壶烈酒。
不过这酒散发出了女儿红的窖藏。
“这酒不错,是女儿红?”
金天龙一闻到此香,香的他两眼直发光。
疲倦的深夜,如同是驱散了寒光一样,杳无踪影。
“叔,这是金大龙,是前几天来这里金驼棍的弟弟!”
“金驼棍,说起金驼棍,那可是惨啊!”
楚业群端上来的碗里,有几个卤蛋,一盘干豆角,还有一盘剥皮的花生,以及一个长羊腿。
“那天叔你亲眼看见了?”
“唉!这金驼棍可是惨啊!竟然会被人用下三滥的手段给暗害了!”
“暗害?请问店主,到底是谁杀了我哥?”
金天龙终于坐不住了,那在手里的酒杯,也忽然一动不动的停在了烛火下的半空中。
“这我也没有看清楚!”
“叔,你可要好好想想,不然金天龙说可要每天在长街杀一个人!”
“是的,你赶快想一想,我金天龙说话算话!”
楚琼根本没想到,自己约韩机出来一起喝酒,竟然会在深夜撞上如幽魂不散的金天龙。
而带着金天龙到了楚业群的小酒肆,竟然还问出了自己的叔叔会在那天看到一个莫名的黑影,会一剑封喉,而杀了金驼棍。
金驼棍倒在雪地里,那天忽然停止下雪的雪地里。
雪地已有一个静静的躺着,他就是乐山中,鲜血已染红了白雪。
“是你!”
这是含恨而去的金驼棍最后留下的一句话。
难道金驼棍认识他,在哪里看见过他?
可是那天那个杀他的人,是蒙着黑布,在昏暗的灯光下,雪后的灯光下,只露出了两只眼睛。
难道在蒙着面时,金驼龙也能认的出来。
眼神,有时候散发出来的眼神,就是熟悉的眼神。
特别对于宇哥一个闯荡武林的人,他的眼睛会更犀利,往往能捕捉到细微的变化。